成为青年女性农民:农村女性从事农业的过程与特征
2021-04-21蒋燕李萌潘璐
蒋 燕 李 萌 潘 璐
一、国家农业发展中的农村女性议题
农村女性作为主要劳动力参与农业生产,这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随着国家的现代化发展而出现的独特现象。在此之前,农村女性要么是被父权制下的性别规范严格束缚在家庭内部,要么只是作为辅助性劳动力参与家庭手工业和农业的部分环节[1]95。1949年后,社会生产迅速恢复,农业承载着满足粮食安全和为工业发展提供要素的多重使命,国家建设对于农村劳动力的需求巨大,农村妇女被广泛地动员到生产劳动之中。男女平等、婚姻自主、按劳取酬等新的社会规范得到了法律法规的大力贯彻,传统的家庭伦理和性别规范被新的意识形态校正。这些制度与文化变迁既保障了妇女的权益,也激发了她们的生产积极性。尤其是在集体化时期,农村妇女从家庭私领域走入村社集体的生产空间,全面参与农业生产的多个环节。在农村体制改革之后,农村家庭成为独立的生产单位,农村人口拥有了向非农行业转移的流动权利。由于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存在性别差异,男性转移的比重高于女性,更多的女性滞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从而产生了农业女性化现象[2]。
对于农业女性化这一现象,通常的解释有三种:一是由于传统性别规范对农村女性的制约,妇女受到家务劳动和照料负担的拖累;二是由于自身素质所限,妇女受教育程度较低,限制了她们在非农产业中的发展;三是家庭理性选择的结果,男性外出打工、女性留守种地是一种实现家庭利益最大化、尽可能避免风险的理性策略,具有性别分工的合理性[2-7]。
女性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劳动力,这对女性自身产生的影响是复杂多元的。一种观点认为,参与农业生产能为农村妇女提供实现价值的舞台,妇女在生产和生活中的角色空间和影响力将随之扩大,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得以提高,农业女性化对提高妇女地位具有进步意义[8]。另一种观点认为,农业劳动力女性化不利于妇女地位的提高。妇女由于承担无酬家务劳动和收益较低的农业劳动,她们对家庭收入的贡献被低估或忽视。女性以农业为主业,这并不意味着女性在农业中占主导地位,农业生产的决策权仍然由男性掌握,妇女扮演无技能的劳动力角色,实则是“女性农业化”[3]。蔡弘指出,“生产参与、决策边缘、技术无缘”是当前农村妇女参与农业的主要特征[9]。处于劣势地位的妇女在农村改革与发展中进一步边缘化[10]。从农业生产力发展的角度来说,农业女性化意味着一个在体力、技术、获得资本支持的能力和精神状态等各方面都呈弱势的群体在支撑着农业生产经营与农村经济,这加重了农业生产的脆弱性以及农村经济的空壳化,也使得青壮年男性劳动力向城镇的流动不断持续,由此形成农业投入严重不足、农村消费能力下降、“留守力量”进一步弱化的恶性循环[11]22。这些观点既从行动上强调妇女的贡献和能动性,又看到背后的制度、文化和经济结构等因素对妇女发展的制约[12]157。总体而言,大多数研究认为女性从事家庭农业生产既不利于自身地位的提高,也不利于农业的发展,呼吁通过提升农村女性的人力资本来加快她们的非农转移,改善她们的社会经济地位。
农村女性从事农业对于女性自身的发展和农业的发展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与她们所从事农业的类型和特征有着密切联系。在技术水平比较落后、产值较低的农业中,农业女性化的性别分工既是一种被动和无奈,也难以提升女性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低水平的农业与女性劳动力的劣势地位天然地联系在一起,“男人是农村现代农业生产力的代表,女人则是旧的农业苦力的代表”[13]42。中国当前的农业生产正在向现代农业迈进,农业生产的物质装备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综合运用,新的经营形式和市场竞争理念的注入,对从事现代农业的农民提出新的要求(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08-03/28/content_2940.htm。。农村女性能否在农业现代化转型过程中,通过新的分工获得与新的生产要素结合的机会,改变资源分配中的不利位置[12]157,将影响到女性在农业中的角色与作用。尤其是,20~49岁的青年女性农民是农业农村发展的中坚力量和优势人力资源,她们在农村的规模超过相应年龄段的男性农业劳动力[14],吸引和扶持她们参与农业生产将对现代农业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探讨农业转型背景下青年女性农民从事家庭农业的过程、特征及其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思考农村青年女性农民在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中的能动作用。
河北省冀县黄村(2)文中出现的地名、人名均为学术化名。是一个以家庭为主体从事资本-劳动双密集型蔬菜种植的村庄。全村耕地面积1 246亩,黄瓜种植1 100亩,黄瓜大棚户256户,占总户数的96%。黄村的黄瓜种植有近三十年的历史,村庄的农业发展经历了商品化、市场化和产业化的转型历程。2018年1月和7月,笔者两次在河北省冀县黄村进行实地研究,对50位黄瓜种植户进行了案例研究,并着重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和不同种植规模的农户进行访谈。实地研究共访谈女性农民25人,其中40岁以下的青年女性农民13人。本文所使用的案例资料均来源于此。
二、农村青年女性从事家庭农业的路径与过程
青年女性农民是家庭经营和农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主体,她们从事农业的过程展现出了不同于以往农业女性化讨论的独特特征。女性农民从事农业的路径和过程仍然受到性别规范的影响和约束,但是她们积极融入家庭农业生产,在土地流转、技能学习、劳动投入等方面体现出主动性。虽然青年女性农民在生产领域依旧面临“男主外、女主内”的劳动分工,但是现代农业的劳动和技术特征使女性的劳动价值更加显性化,有助于女性地位的提升。
(一)进入农业:性别规范束缚下的生计安排
在传统农村社会,“农民”这一职业的获得过程具有自然就业的特征。自然就业是中国乡土社会长期存在的就业模式,其特点是代代相传,不需要正规培训,并且具有代际相似性。新一代从很小就开始适应土地上的工作,长大后自然而然地接过父辈手中的农活,而到自己老去、子女长大成人后,又把工作交到下一代子女的手上[15]。对于黄村的青年女性农民来说,从事农业并不是一种自然就业的过程。虽然她们在幼年时期曾作为辅助者参与过家庭的农业劳动,但是从教育经历和职业经历来看,青年女性农民绝大部分在读完初中之后就外出务工,成为新生代农民工中的一部分。虽然黄村的青年女性在非农劳动力转移过程中逐渐与男性趋于平等,但她们多数因结婚而返乡、停止务工,按照村庄的传统和公婆的意愿,婚后留在村庄生活,照顾子女,偶尔作为农业生产中的协助者帮助公婆管理农田和大棚。这依然体现出传统性别规范对当代农村青年女性职业发展的制约作用。
胡婷,30岁,小学毕业后直接出去打工,先跟着亲戚在店里卖衣服,干了2年进入电子厂,后来又在邯郸餐饮业干了5年。20岁左右经人介绍,与现在的丈夫结婚。婚后有了小孩就再也没外出务工过,而丈夫婚后仍出去了两年。胡婷日复一日地干着大棚里的活儿,她说,“我早已经习惯了,但还是非常羡慕在外打工的年轻妇女,在家也是没法的事,不然咱也就出去打工了。这样也算为孩子了吧”。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促使青年男性返乡从事农业的原因更为多元,既有家庭因素的考虑,但更多的是对边缘化的流动生活的厌倦和被村庄农业发展的势头所吸引。
38岁的王超在外面打工时总感觉“打工不自由”“太受人管束”。38岁的赵志学在村里种了3个黄瓜大棚。他以前也出去打过工,他觉得自己“没技术没文化,在外面吃不开”。而回乡种植大棚,一是农业收益可观,大棚种植每年的收入比外出打工要好;二是在家可以实现家人团聚;三是村里的黄瓜种植产业发展比较稳定,基本上没什么风险。
青年男性的返乡成为家庭和村庄农业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促使青年女性快速成为职业农民的关键因素,因为夫妻共同生产更能发挥家庭劳动分工的优势、适应黄瓜生产的密集劳动投入。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只有丈夫返乡才能带动妻子投入黄瓜种植活动,在黄村仍然有不少妇女是在丈夫外出的情况独立开始从事黄瓜种植的。农业生产过程的社会化为她们成为职业农民提供了有利的环境支持。
(二)分家:新的家庭生产经营单位的确立
家户的分立和再生产与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再生产之间有着密切联系。在农村社会,分家一方面意味着子家庭从父家庭中分离而出,从父家庭孕育出新的子家庭,另一方面意味着已婚兄弟间通过重新分配家庭的生计和财产使子家庭的再生产得以实现[16]。家庭的生产资料(尤其是农业生产资料)都掌握在父家长手中,子家庭主要通过分家获得生产资料。在黄村,分家既有分割赡养照料责任的社会文化意义,又具有再生产农业经营组织的经济意义,分家之后的小家庭开始成为独立的农业经营户。之所以称之为独立的农业经营户,是因为子家庭从生产资料的获得到生产过程的决策和组织等各方面都要依靠自身的力量来运行,家内的代际传承只能给他们提供一小部分生产资料,有的青年农民甚至无法从分家过程中获得生产资料。无论是青年男性,还是外嫁之后的青年女性,在获得农业生产资料的过程中都同样受到父权制家庭的制约与影响。
从表1可以看出,13位案例青年女性农民的家庭种植规模从1个大棚到9个大棚不等,通过分家分到或由父母建造的大棚数量大多为1~2个,且分到的多为老式的竹竿结构大棚,面积较小。所有的案例家庭都通过自己的劳动扩展了生产规模,一些家庭甚至靠夫妻俩的努力白手起家,发展
表1 青年女性农民的家庭种植规模与构成
成为中等规模户和大户。在包括青年女性农民在内的36位被访青年农民中,被访者家庭的耕种土地总面积为96.6亩,户均2.76亩。其中有21人在分家过程中获得了一点土地,总面积23亩,户均1.09亩,一些被访者在分家过程中没有获得土地,有些分到土地的年轻人也可能因为地块太分散零碎,只能流转他人土地来建造大棚。农业资产的代际传承构成了青年农民经营农业的基础,但更重要的还在于青年农民自身的劳动、积累和社区内部资源的获得。
农业资产代际传承的有限性,一方面是由于父辈家庭自身经营规模的局限。在2013年黄瓜产业得到快速发展之前,黄村每家每户只有1~2个老式小棚,村庄自身的土地资源有限,老人能够分配和传递给子女的农业资产并不多。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父辈自身的生命周期。对于40岁以下的青年农民来说,他们的父母年龄在60岁左右,仍具有较强的劳动能力,同时也需要为即将到来的养老做准备。黄瓜种植较高的经济效益使老人高度依赖农业作为自身的生计和养老保障,难以完全将自己经营的土地交付给子女。子家庭与父家庭虽然各自独立经营,但在日常劳作中也有合作与互助。很多老人会在忙完自己瓜棚的农活之余,去子女的棚里帮忙做些杂活儿,或是为忙碌的子女接送孙辈上下学。父代和子代在分“户”的同时体现出了“家”的凝聚力与团结精神,这也是小农农业的重要文化特征。
(三)知识与技术的获得:有限途径下的主动学习
对于青年女性农民来说,从外出务工到黄瓜种植是一个跨度较大的职业流动,成为一名职业农民需要基本的知识、技术与经验,这些是她们在进行独立的家庭生产经营之后需要快速习得和掌握的。以往的研究发现,农村女性和男性在农业技术的获得和使用上存在较大差异。胡红、付少平对陕西省部分地区农村的调查发现,在农村女性逐渐成为农业生产主要劳动力的家庭中,女性的自主意识较低,主动学习先进技术和经验的比例很小。在农业科技传播中,女性仍然是被动、从属的角色,对传播资源特别是社区外部传播资源的利用方面仍然处于弱势地位[17]。
在黄村,青年女性农民获得农业种植技术的方式和渠道有三种,不同的信息获取渠道也与女性农民自身在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差异密不可分。首先,青年女性农民通过家庭内部的知识和经验传递掌握基本的种植技术,她们习得经验技术的对象大多是自己的父母、公婆和丈夫。其次,青年女性农民通过社区内部的交流互助获得日常生产中的技术支持。村庄几十年的产业发展给年轻人提供了有利的技术支持环境。一些女性表示,“村里人种瓜的时间都很长了,都懂种瓜的技术,经验积累得十分丰富,走出去都是技师”。最后,部分青年女性通过参加村庄组织的培训、使用互联网等方式了解新的技术信息、扩充知识,男性和女性农民在技术传播和获得上的差异也主要体现在这一方面。在青年农民夫妇当中,通常是由丈夫参加社区组织的公共培训活动,妻子对于这些公共培训提供的技术信息大多是通过丈夫的中介作用而获得的。
秋艳有时候也去参加村里组织的培训课,但是她认为培训效果并不理想,“农民们一年年地积累了经验,(讲课)里面的知识我们都有了,有时候他们讲课的那些比较没有实践,也不用听”。和参加公共培训活动相比,她更乐于通过电视和手机了解技术和市场信息。“我能在网上搜到全国的行情报价,涨或者落,都能查出一些信息。但网上查到的价格和我们在当地市场上的价格有差距,一个市场一个价格,只能了解一个大概趋势。”
很多青年女性农民都在手机中安装了农业技术和市场相关的应用软件,关注订阅了多个微信公众号。虽然青年女性农民了解新技术信息的渠道有限,但她们有主动学习的意识,手机和互联网的使用为她们了解外部信息开阔了视野、提供了机会。青年女性普遍认为,和父辈相比,她们所从事的是一种现代农业,这样的农业需要更多的技术和知识,而作为现代农民,她们必须在生产过程中保持不断学习的意识,才能更好地适应农业生产。
(四)劳动分工:生产领域的“男主外、女主内”
黄瓜种植是一项劳动密集型活动。黄村农户普遍种植单季黄瓜,生长期为当年的9月到来年的6月。黄瓜在种植50天后开始收获,秋冬季节的黄瓜隔天需采摘一次,春天更是每天都要采摘。在采摘之余,农户还要为快速生长的瓜秧调整高度,并根据黄瓜的生长状况浇水、喷药,这些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工劳动。黄瓜种植户的农闲是在6—8月之间,其余的时间均为农忙季节。用农户的话说,种植大棚“每天都有活儿干,太拴人了”,“没有闲时候,就是大年三十也得到大棚里来。过年的时候如果想歇两天也可以,不过真的也就只能歇两天”。
在繁忙的劳动过程中,农户家庭内部,特别是夫妻之间逐渐形成了一定的劳动分工。在大棚日常管理的各项活动中,喷雾、浇水的劳动频率较低,但这两项工作中需要配比农药、化肥,有一定技术要求。落秧是最为繁琐的工作,一个面积一亩的大棚有4 000株黄瓜,落秧时需要解开每一棵黄瓜秧上绑的塑料绳,向下调整高度,完成一个大棚的落秧工作需要2~3天。在家庭中,通常由女性承担落秧、点花这些精细劳动,男性负责喷雾、打药、浇水,摘瓜的工作通常由夫妇俩共同完成,然后由丈夫搬运装车、送到市场销售。男性的劳动分工具有技术性、外向型的特点,女性的劳动分工则具有精细化、内向型的特点,她们在棚内劳动的时间更长。这种分工延续了家庭劳动分工中“男主外、女主内”的模式和特点,生产领域的劳动分工也与传统性别规范对两性气质特征的定位相暗合。在大部分男性农民的表述中,他们认为男性承担的打药、喷雾、浇施肥等工作属于“大棚管理工作”,而女性从事的落秧等工作属于“细活”,“大棚产量高不高,关键看管理得好不好”。
对于青年女性农民来说,种植领域的性别劳动分工并非完全是家庭劳动分工中“男主外、女主内”的简单复制。一方面,在农业生产中,女性与男性所从事的分工具有同样重要的劳动贡献和经济收益,女性从事的不再是家庭内部的无酬劳动。女性农民从事的棚内劳动是整个黄瓜生产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黄瓜的产量与质量。“我们的活儿都是配合着来的,谁的活儿都很重要,谁的活儿干孬了都会影响产量”。另一方面,随着技术与信息的普及,“内”与“外”的性别分工并非牢不可破,女性同样能够承担起生产过程中的男性角色,完成技术性、外向型的工作。
在崔英家,家里的重大决策由夫妻二人商量共同做出,谁有理听谁的,不会完全依赖于某一个人做决定。虽然配药打药的工作平时是由丈夫完成,但这并不意味着妻子对丈夫的依赖。崔英会自己配药,对于以前没用过的药,她会按照药的外包装上的说明和指示来配药,“这没什么难的,(我)种的时间长了就都会了”。
青年女性在农业中的参与和劳动分工也影响和重塑了家庭再生产领域的劳动分工。由于长时间在大棚里从事生产,大部分女性农民没有时间和精力细心操持家务,丈夫已无法再要求妻子花更多时间精力完成主妇洗衣煮饭的工作。不仅如此,由于夫妻双方在生产过程中趋于同等的时间投入和贡献,很多青年女性也要求男性在家务劳动中共同参与和分担。无论在生产还是再生产领域,青年女性农民的性别分工界限正在逐渐变得模糊,她们和丈夫的家庭角色与地位更加平等化。
三、农业生产经营的社会化对青年女性农民的影响
青年女性农民能够有空间和机会构建自身的主体地位,很大程度是由于农业生产经营的社会化。在传统的家庭农业中,青年女性对生产资料的获得与使用主要受制于父权制家庭的资源分配。在社会转型时期,农业生产经营的社会化使青年女性在农业生产中的社会空间大大扩展,拥有了在父权制之外获取新资源的可能性。家庭外新资源的配置虽然同样要受国家、市场、社会等因素的制约,但是却为青年女性更充分地使用土地、获得生产技术、融入市场提供了新的机会。
(一)土地流转:扭转女性的土地困境
在“以户为单位、按人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中,农村女性普遍面临无法享有与男性同等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权益易受侵害的现实困境。全国妇联2000年的调研数据显示,外嫁女、离婚丧偶妇女、招婿的女子、新媳妇、未婚妇女是发生侵权情况时最主要的五类受损女性,其权利受害主要表现为村集体对妇女不分或者少分土地、婚姻关系破裂的妇女在夫家和娘家都未分配土地、新媳妇在娘家的土地被收回在婆家也未获分地等一系列土地分配不均或者失地现象[18]。这一现象不断加剧,2010年没有土地的农村妇女占21%,比2000年增加了11.8%,其中因婚姻变动而失去土地的占27.7%。从年龄结构来看,年龄越小无地情况越严重,18~29岁农村妇女无地比例是50~59岁妇女的近4倍[19]208-209。
黄村的青年女性在土地承包过程中面临同样的困境。2005年之前,村集体还有少量预留机动地能够分给新嫁入的媳妇,2005年之后,村里已无地可分。由于在婆家没有承包地,留守乡村的青年女性缺少经济上的自主性,她们在新家庭中处于附属地位,也缺少在家庭决策中的话语权。2014年以后,村庄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展和土地流转的出现改变了农村女性的土地使用状况。土地流转一方面发生在村集体和村民之间。村庄黄瓜种植产业区的规划打破了原有土地承包的条块划分,村集体将村民的承包地收回后重新统一规划建设为温室大棚,所有种植户均可承租使用。另一方面,土地流转也普遍发生在村民之间。村民原有的承包地面积较小、地块分散,且大多为南北走向,无论在光照条件还是面积规模上都不适宜黄瓜大棚的搭建。过去十年来,村民越来越多地通过流转、租用其他村民的承包地来获得兴建新式大棚的集中地块。在这两种流转方式中,村庄取代了家庭,在更高层次上统筹和促进了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成了女性农民获得和使用土地的重要来源,村集体也在土地流转和租金收支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协调作用。
赵霞出嫁前在娘家有1.5亩农地,但在出嫁后就被收回了。黄村的土地少,赵霞嫁过来只分到7分地,一家四口人共有2.6亩地,只够建一个大棚。2014年,赵霞夫妇租用村集体统一规划的土地,一下子扩建了5个棚,赵霞家目前共有7个大棚。
土地流转的普遍化使没有土地的青年女性农民得以在父权制家庭之外获得土地使用权,也提高了她们在农业生产中的话语权和决策权。通过流转土地兴建的大棚成了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他们通过共同的劳动投入维持农业生产、获得经济效益。夫妻双方在生产资料获得和劳动投入上的平等化使女性有更多机会参与家庭战略性事务的决策过程,青年女性在积累了农业生产经验后能够更加积极自主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想法,参与家庭生产经营的决策。这些新的变化虽然并未对家庭领域的父权制产生根本性的挑战,但是却使丈夫逐渐意识到妻子在农业产中的重要作用,使妇女对家庭农业的贡献更加显性化。
(二)机械技术的使用:缓解女性的劳动负担
劳动负担问题是农业女性化讨论中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对于独自留守乡村的女性来说,她们既要承担家庭内部的照料职责,又要兼顾农业生产,在农业机械化水平较低和社会化服务发展滞后的情况下面临着沉重的劳动负担。在黄村,不同于大田作物,黄瓜的种植过程需要大量的人力劳动。在黄瓜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机械技术的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瓜农的劳动负担和劳动强度,提高了生产效率。自2007年以来,旋耕机、卷帘机和弥雾机越来越多地得到普及和推广,替代了人力耕地、人工卷帘和手动打药的环节。这使得许多原本只能由男性完成或是对于女性而言十分沉重的劳动环节变得更加简便,青年女性农民也能够轻松掌握。很多妇女表示,“人工卷棚、盖棚费时费力,我们妇女一个人手动卷棚的话,卷一个大棚基本上就需要一天的时间。现在用卷帘机,只需要打开开关,电动的卷帘机在10分钟之内就能卷上一个大棚的帘子。”
正是这些农用机械技术的普及使女性农民在家庭生产中的劳动分工和劳动负担状况大为改观。她们能够在男性外出务工的情况下独立承担农业生产,也可以在夫妻协同生产的过程中替代男性的角色,实现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平等化。机械技术的可及性也使得青年女性农民对于从事农业生产和农业中的性别关系有了更积极的评价,很多被访女性表示,“男的能干的我们女的也能干”,“妇女从事农业没有什么困难”。然而必须指出的是,虽然机械技术的采用极大缓解了女性的劳动,但是黄瓜种植环节中很多无法被机械取代的繁琐人工劳动,如点花、落秧等,依然主要由女性承担。在夫妻共同从事种植的农户家庭中,男性主要负责的犁地、打药等力量型生产环节可以由机械技术来替代和缓解,而女性所负责的精细化的棚内管理工作目前却很难被机械技术所取代。这也使得女性在大棚内的劳动时间普遍比男性更长,她们用于闲暇和社会交往的时间被大大压缩。
(三)市场融入:尚待拓展的公共空间
黄瓜市场作为黄村与外部联系的平台,不仅发挥着农产品销售的经济功能,更是村民与村民、村民与外部社会之间进行社会交往和信息交换的公共空间。黄村的黄瓜市场每天下午准时开放进行交易,已经成为村庄和附近瓜农稳定的商品流通场所。对于从事商品化生产的瓜农来说,进行销售、获得现金收入是他们农业活动的中心,有形的市场空间和无形的市场价格机制是他们日常最关心的内容。村内的黄瓜市场几乎是每个农户每天必去的场所,它已经成为了村内社会交往与信息传递的重要场所。通过参与市场交易,忙碌的瓜农得以有短暂的空闲和乡邻聊聊家常,讨论黄瓜生产中的技术和管理问题,也能与来自周边各省的商贩进行交流,了解其他地方的农业生产信息,以便有针对性地调整黄瓜种植计划。
作为公共产品的村级市场虽然给青年女性农民提供了参与市场交易、获取信息的机会,但是青年女性农民在进入市场的过程中依然缺少主动性,大部分青年女性农民并未真正融入市场。虽然市场坐落于村中、触手可及,但女性农民普遍将黄瓜销售看作男性的工作。夫妻虽然合作摘瓜,但是由于黄瓜搬运需要较强体力,通常情况下最终由男性完成搬运装车、运送到市场进行销售的工作。在丈夫外出的情况下,如果青年女性和公婆同住,则通常是由公公负责到黄瓜市场进行销售,只有独自居住的留守妇女会自己完成摘瓜、搬运、销售的全过程。青年女性农民对市场的自我隔离体现出传统社会性别规范对她们强大的影响力。即便是青年女性,也普遍接受和认同了农业生产中“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模式,不会轻易突破和挑战这种分工。这使得市场交易中以男性为主体的社会网络不断得到固化,对女性参与者潜在的排斥与隔阂也更加强烈。男性农民还会将市场中的社会交往延伸到日常生活中,通过在村中偶尔的聚餐和宴请维系自己的社会网络。青年女性即使进入黄瓜市场,也很难快速融入男性的圈子。这并非意味着女性农民无法融入市场,在黄村的黄瓜市场上也活跃着一些女性黄瓜经纪人,她们通过多年的市场活动积累了自己的社会资本,建立了较为固定的客户群。对于村中的大多数青年女性农民而言,她们迫切需要更主动地融入市场,在村庄多样化的公共空间中扩展社会资本,发掘自身更大的能动性。
四、结论与建议
在农业转型背景下,青年女性农民从事家庭农业的过程是积极构建自身农业主体地位的过程。她们进入农业的路径方式既有女性受性别规范约束的被动性,也有青年人创业的主动性。在进入农业生产之后,青年女性农民通过在有限的途径下主动学习技术、与男性进行分工协作的方式积极融入家庭农业生产,不断巩固和扩大家庭农业的基础与规模。村庄内部的土地流转和机械技术推广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可及性使青年女性农民逐渐突破了以家庭为中心的土地和生产资料分配,她们能够与新的生产要素相结合,充分发挥自己的生产力。在这一过程中,青年女性农民不仅通过自身的劳动付出改善了家庭的经济条件,推动了村庄的农业发展,也极大地促进了家庭内部的两性平等。很多青年女性农民对自身的劳动投入有强烈的自豪感和获得感,对从事农业也产生了内心的认同。她们往往将种大棚比作“照顾孩子”,在农业劳动中注入女性特有的情感呵护,这也成为推动农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青年女性农民在从事农业生产的过程中也面临一些生产性和社会性的困境与制约。首先,在生产经营方面,青年女性在技术获得和市场融入上依然面临一定的性别排斥,这限制了她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提升。其次,在家庭再生产方面,青年女性在投身农业生产的同时往往难以兼顾子女照料,在家庭教育上显得力不从心。最后,在个体发展方面,农民的职业特性与青年女性对闲暇生活和个人发展的需求之间存在矛盾。农村青年女性具有追求美、休闲和社会交往的强烈愿望,但长时间的农业生产限制了她们的闲暇活动。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农村女性的智慧与力量是开展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依托。在实践工作中对青年女性农民的现实困境进行应对,将进一步激发她们的内在活力与能动性。在实践层面,一方面,在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过程中,地方政府既要保证家庭生产经营的基础地位、提升小农户的发展能力,也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女性农民的组织和对新型女农民的培育。技术培训、机械推广和市场服务等各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开展要具有性别意识,使女性农民真正从中受益,更大程度发挥青年女性农民的生产力。另一方面,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村庄不仅要在生态环境上成为村民的宜居空间,更要为多元化的乡村人口提供适宜的社会文化和公共空间,尤其是提供适宜青年人的文化服务与设施,让青年女性农民能够在村庄中满足自己的多元发展需求,实现自身价值。只有这样,才能让青年女性在获得个人提升的同时更深层次投入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建设,成为乡村发展的内源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