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疫苗和保险,你知道多少
2021-04-19豆子
文|豆子
如果说“新冠肺炎”是2020年全世界的年度热门词汇,可能会得到绝大部分人的认可。可以说,这一年所发生的大部分事件,皆因它而起。今天我们讨论一下比较受读者关注的三个热门话题:疫情、疫苗和新冠肺炎保险。
疫情
根据国家卫健委3月15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3月14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5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截至3月14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175例(无重症病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85 238例,累计死亡病例4636例。
近期,我国各地不断出现零星病例,多为境外输入,这是正常现象。一直有病例出现,是因为我国的防疫监测系统从未放松过,与国际也没有完全切断联系,所以时有境外输入病例增加。
国外的疫情形势还是很令人担忧的。根据腾讯新闻3月15日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海外确诊病例已有2500多万人,累计确诊已超过1.2亿人,累计死亡已超过265万人,情况十分严峻。很多国家甚至封国或多次封国,传播性更强的变异病毒在英国、南非等国家开始扩散。
在这里,笔者还是再次叮嘱大家:防疫意识还是不能松懈,出行注意卫生,坚持佩戴口罩,尽量避免前往人流密集的场所,注意饮食安全,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疫苗
再来说说疫苗,国家卫健委于2020年12月19日已公开表示,2021年3月,对于普通市民的接种刚刚开始安 排。
现在市民更关注的除了疫苗的接种时间外,还有疫苗的安全性问题。
截至2021年3月15日,我国已有4款新冠肺炎疫苗获得批准。目前市场上的疫苗有两大类:一类是灭活疫苗,一类是腺病毒载体疫苗。
灭活疫苗是一种经典的疫苗形式,是将体外培养的新冠肺炎病毒“杀死”并纯化,被灭活后的病毒没有致病能力,但仍然可以刺激机体产生免疫反应,使体内产生抗体。灭活疫苗具有很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目前在其他病毒的疫苗制作中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腺病毒载体疫苗属于新型疫苗中的载体疫苗,它是将病毒的核酸片段装到经过安全处理的腺病毒身上,再注射到人体内。注射后,免疫系统会识别出这个病毒抗原,激活机体免疫反应获得免疫力,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病毒核酸的抗原活性,激发机体的免疫作用。
中国疫苗行业协会会长封多佳表示:“两种疫苗在原理、制备方法等方面都不相同,但最终的免疫效果是一样的。”
新冠肺炎保险
最后来说说关于新冠肺炎保险的问题。在2020年疫情非常严峻的时候,很多保险公司都适时推出了新冠肺炎专属产品,不知道有没有读者关注过这方面的情况。很多保险公司还为出险人员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时效,有的甚至还为出险客户有限理赔。
还有一些保险公司拓展了产品的责任范围。比如重疾险,把原本不属于保障范围内的新冠肺炎临时纳入保障责任范围内。不仅如此,保险公司还为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提供专属保障。据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副局长吉昱华介绍:“截至2020年2月,保险业已累计捐赠11.58万亿保险保障。”下面笔者针对几个主流保险类型,做一个知识点汇总,供读者参考。
社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也就是人们常指的“医保”。财政部与医保局去年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紧急通知》,其中要求各地医保及财政部门要确保确诊新冠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上海等地区的医疗保障局都表示确诊和疑似肺炎病人也纳入了医保范围。
医疗险
对于感染新冠肺炎的患者来说,即使在治疗过程中不用考虑费用问题,治愈后也面临较长时间的护理问题,可能会造成不小的经济压力。而医疗险可以报销医疗费用,购买了医疗险的保险受益人在经过医保报销后,扣去免赔额,保险范围内都报销,可以针对患病后的护理问题发挥巨大作 用。
重疾险
首次经医院确诊后,购买重疾险的保险受益人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给付一定额度的保险金。但是重疾险都有明确的“疾病种类和确诊标准”,新冠肺炎作为突发疾病,之前都不包含在保险合同中。不过,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在2020年2月3日发布通知: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适当扩展保险责任,主要目的为要求保险公司可以将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目前,不少重疾险产品已完成责任拓展,部分保险公司以普通型、重型及危重型加以区分,根据程度标准给付保险金。当然,在选择重疾险时,还需注意不同产品保险责任扩展有效期会有所不同。
还有一些保险,如意外险(多家保险公司针对新冠肺炎造成身故、身残的进行额外赔付)、寿险(保障期内身故无论定期寿险或终身寿险都可获得赔付)也与新冠肺炎有关。当然,根据保险公司条款规定不同,有的保险是有等待期的,或者合同有有效认定期,所以临时突击购买或许可行性不高,大家可根据自身情况酌情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