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广模式探究

2021-04-18陈冰杨蓓蓓

科技研究·理论版 2021年22期
关键词:分类居民垃圾

陈冰 杨蓓蓓

摘要:城市的扩大和人口的剧增给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带来巨大挑战。而推行源头分类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其中最突出的痛点,就是难以将自主垃圾分类的客观需求转化为城市居民的自觉行动。垃圾分类不是小事,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本文通过回顾国内外学术方面的研究和实践的具体经验,探讨目前广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如何推广,养成良好的绿色生活习惯提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一些参考建议。

加快绿色发展,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是我区“十四五”规划建设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的主要目标之一,也是国家 “十四五”规划的明确要求。生活垃圾处理是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中最基础、最贴近人民生活的关键环节。全国668座城市有2/3陷入“垃圾围城”的困境,如何处理超量的生活垃圾是国内众多城市面临的一大难题。有学者对我国多个城市的生活垃圾进行检验之后,提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平均回收率约仅为15.6%,而这些生活垃圾中有75%都可以被回收再利用(周传斌等,2018)。提高生活垃圾这种潜在的资源的回收利用率的前提是,全面推行生活垃圾的合理分类,达到干、湿分离,将可回收垃圾转变为资源,这样的具体措施,对生活环境的改善、提高城市品位、缓解资源稀缺、推进我区绿色发展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 2019年6月3日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居民必须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广西的南宁和桂林等城市,从2000年就开始尝试垃圾分类的推行。2017-2020年,南宁市共投入24.3亿元,目前已初步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截至2020年10月,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推出,代表南宁市垃圾分类开始从“倡导”进入“强制分类”时代。从宏观角度来看,南宁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设施的配套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居民广泛认同垃圾分类是对环境有益的行为。但是,除了几个示范性小区可圈可点以外,绝大部分的居民小区的分类垃圾桶形同虚设,居民依旧干、湿垃圾混合“一包丢”,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行为难以落实。本文通过回顾国内外学术方面的研究和实践的具体经验,探讨目前广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如何推广,养成良好的绿色生活习惯提出一些可供参考的建议。

1. 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面国外相关研究

1.1  生活垃圾分类行为决策模式的理论模型研究

提倡环保和绿色的生活行为是近年来各国在推广有利于环境的公共政策方面的共同努力之一。国外学者很早就运用个人行为决定理论探讨居民垃圾分类行为本身的特点、影响因素和是否进行分类的决策过程。大量研究者将垃圾分类行为看作是普通行为的一种,并使用Ajzen的计划行为理论作为因素分析的理论基础。多数研究者认同正面的分类态度、主观规范的影响、便捷的分类设施、较高的自我效能和对环境的意识能够积极地促进居民的分类意愿(Tonglet 等,2004; Taylor 和 Todd,1995)。有研究者提出垃圾分类是一种特殊的环保行为,推荐引入“道德规范”等因素作为补充(Botetzagias 等,2015)。在垃圾分类理论模型方面的研究,除了计划行为理论以外,国外少数学者还引入保护动机理论(Protection Motivation Theory)、规范激活模型(Norm Activation Model, NAM),交往行为理论(Theory of Interpersonal Behavior, TIB),自我决定理论(Self-determination Theory,VBN)和社会认知理论(Social Cognitive Theory)等行为改变理论对垃圾分类的意愿和行为进行了研究。

多个国家的实证研究结果显示,居民垃圾分类的行为受影响的因素存在共性,但有些因素可能由于国别和公共政策不同、垃圾分类的成熟阶段不同、以及人口统计特点不同而造成完全相反的结果。例如“道德规范”在垃圾分类发展较为成熟的发达国家对居民的分类意愿是一个积极正面的影响因素(瑞典),而在一些垃圾分类推广处于初始阶段的发展中国家(立陶宛),则完全没有影响,主要原因在于居民没有将垃圾分类行为上升到严格的道德层面(Miliute-Plepiene 等,2016)。捷克的大量数据研究证实,分类垃圾桶设置距离越近,操作越便捷,越能增加居民的垃圾分类行为(Struk,2017)。加拿大安大略省高层住宅实践检验发现,安装回收溜道没有增加人们的回收行为,但在楼梯口放置蓝色垃圾桶能提醒居民进行垃圾分类(Lakhan,2016)。

1.2 在推广生活垃圾分类行为具体执行方面的探索

在垃圾分类回收的管理上,国外研究认为政府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并构建更有效的保障体系。政府宣传教育的口号和标语若能结合当地居民的价值观来设计,对居民的垃圾分类行为有更积极的正面导向作用(Nilsson 等,2016)。除了政府强有力的领导,社会环保组织的加入是国外推行居民垃圾分類能够获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在研究日本熊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中发现,民间团体在政府、企业和居民之间起到重要的平衡和利益缓冲作用,形成联动机制促进了环保工作的有序进行(晏梦灵和刘凌旗,2016)。

环保社会组织的加入能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除了环保组织以外,印度尼西亚的研究证实社区组织的参与在发展中国家垃圾分类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Dhokhikah 等,2015)。德国包装协会、汽车工业联合会、纺织服装工业联合会等80多个行业协会和商会组织为落实垃圾减量化和分类管理起到重要作用,自然保护联合会、拯救未来环境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在宣传、立法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起到推动作用(陈秀珍, 2012)。

发达国家垃圾分类的推行比我国进行得更早,但是仍然在继续寻求全方位、有效且可持续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德国在一些城市推行按垃圾重量收费的污染者付费制度,其优点是激励居民从源头减少垃圾总量,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但是建立和管理这个制度耗资巨大,难以推广(Morlok 等,2017)。日本名古屋市通过“门对门(door-to-door)”的方式规定源头分类的必行性,避免了运输过程的脏乱,这对居民的自主意识要求较高,但由于丢弃区域占地较大,仍造成居民的不满(Zheng等,2017)。对立陶宛(垃圾分类初级阶段)和瑞典(垃圾分类成熟阶段)两国的激励模型进行了比较分析,发现社会规范和社交互动,即家人和朋友在初始阶段对个人垃圾分类行为有显著的正面影响,但在成熟阶段则无效,因为成熟阶段的分类行为已经内化成个人道德和价值观来进行自主规范(Miliute-Plepiene 等,2016 )。瑞士日内瓦鼓励垃圾分类行为的有效措施是征集“垃圾焚烧税”(Bergeron, 2016)。一项英国的研究表明,激励措施和惩罚措施必须共同使用,互相结合,才能有效推动更多居民参与垃圾分类(Barile 等,2015)。

2. 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面国内相关研究

2.1 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因素研究

有香港研究者提出,在研究我国居民垃圾分类行为时,应该加入“政策的有效感知”因素,因为公共政策一般“由上至下”推行,而我国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在推行公共政策时,居民对政策的有效性感知会直接影响分类行为(Wan 等,2014)。杭州和四川的研究表明“政策的有效感知”因素对国内居民确实有重要影响(Xu 等,2017;Liao 等,2018)。相较于不少垃圾分类推广已经较成熟的发达国家,我国处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初级阶段。在实证研究方面,有研究者提出,目前生活垃圾分类公众参与率低、效果不佳的原因主要分为内在和外在因素(王笃明等,2017)。有学者发现公众参与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内在动力显著地大于外在动力(吕彦昭等,2017),例如个人环保态度对行为有显著的影响(赵群等,2015)。也有研究指出环卫配套设施的便利能够显著增加参与垃圾分类的居民的数量(Zhang 等,2016)。在加入人口统计特征作为调节变量后,杭州市的研究发现男性容易受协助者和政府激励的影响,金钱奖励对低收入群体更有效,政府协调员对高收入群体更有影响力(Xu 等, 2017)。

国内学者除了沿用广泛认可的计划行为理论以外,极少引入其他行为理论的实证研究。有以史密斯政策执行过程模型为理论基础,对成都市垃圾分类的政策制定、执行机构、目标群体和政策环境等要素进行逐一分析,并提出可以完善政策内容,增强执行力,调动目标群体积极性和优化政策执行环境等改善建议(王巡华,2021)。特别值得提出的是,保护动机理论在我国广泛应用于健康行为方面的预测研究,还未有学者运用将该理论运用于居民垃圾分类行为的预测。该理论认为保护动机是个体通过威胁评估和应对评估两方面的综合判断而形成的决策意向,其中威胁评估包括个体感知易感性、严重性、内部回报、外部回报四方面要素,应对评估包括个体感知的反应效能、自我效能及反应代价三方面要素(傅华,2017)。

2.2 在鼓励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方面的措施的探索

我国城市为了能更好地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推行不少细致的奖励和惩罚机制。尹昕等(2017)指出,指出配套的环卫设施没有直接作用于分类行为意向的形成,奖惩机制才是改变居民的态度和感知行为控制的重要影响因素。上海推行“绿色账户”激励机制,对认真执行垃圾分类的居民给予积分,并可以通过积分兑换奖品(王贺松,张真,2018)。但“一刀切”的奖励模式无法在所有社区推行,奖品种类的匮乏也是造成该激励政策无法广泛推行的一个原因。宁波政府通过招标形式将垃圾分类工作的分类宣传、入户指导和教育培训等三项服务外包给8家不同的企业来执行,效果显著,但其可持续性存在隐患(余宁等,2018)。广州和南昌推行垃圾收费(李晓敏,2014;刘珂等,2017),嘉兴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卡等(徐宁,2018)。台北市政府通过立法、行政处罚与监督、强制收费等强干预手段,与宣传教育、多元参与、社区营造等弱干预手段适时配合,实现了垃圾分类从“行政驱动”到“利益驱动”再到“文化驱动”的有机转变(吴晓林,邓聪慧, 2017)。陈魏(2015)通过个案研究发现,环保社会组织以中介身份连接着政府和社区,利用专业优势帮助居民意识到垃圾分类造福的是居民,将政府的需求转变为社区和居民的内在需求,成功引导居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活动。

国內不少研究在针对全国或者某些城市、地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主要有公众参与率低、管理不规范、法律不健全、基础设施和政策不配套等,并提出一些概括性的倡议(周健,2018;陈红敏,2018;刘英,2021)。有学者研究垃圾分类政策的工具,以及执行情况(江戈,王斯然,2019)。提出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优化法规操作;加强监管力度;创新激励手段,提高参与者积极性;优化宣传手段,增加公众参与基础等建议(宣琳琳,柳平,2017)。

广西垃圾分类的研究有从财政政策探讨其可行性的(石文伟2014),有报道南宁市进行垃圾分类试点的事实,并呼吁市民关注的(何艳,2016),也有从化学等处理技术上提出生活垃圾焚烧的建议的(郭桂瑛,韦卫艳,何秀萍,2013),对于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试点进行研究的也仅限于汇报其进展和存在问题,并提出一些方向性建议(谢静,2015)。

3. 推进养成绿色低碳生活习惯的建议

截至2020年底,46个重点城市已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目前,垃圾分类的设施和宣传标语在公共场合、居民小区随处可见。继上海市作为首个强制执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后,北京市、南京市、南宁市等陆续推出强制垃圾分类的指导文件和措施,垃圾分类逐渐从“倡导”进入“强制分类”时代。然而,仅仅从理念上认同垃圾分类对环境有益,显然无法支撑居民将垃圾分类的行为持续进行下去。任何一项环保公共政策的推广和实现都需要扎实的理论和方法的指导。在2017-2020年,南宁市共投入24.3亿元用于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的软件和硬件建设。目前,已初步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截至2020年10月,居民小区垃圾分类硬件的投放覆盖率和居民知晓率达100%。作为广西的重要试点城市,若缺乏有效的推进机制,南宁市居民垃圾分类的习惯仍然难以养成。

3.1 对居民不愿意参与分类行为的原因深入了解

目前我国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已经非常普及,民众对垃圾分类认可度高,但实际的参与率仍非常有限。其中存在的原因多种多样,想要提高居民垃圾分类行为的参与率,政策制定者首先需要深入了解影响居民参与的因素和分类行为的决策过程。从现有的研究来看,我国在该领域的研究不够深入,许多研究采用自答问卷的方式收集数据,这种方法虽然能在短时期内收集大量数据,但易受问卷回答者主观影响而导致结果更理想化。垃圾分类的广泛宣传已经深入人心,居民也意识到垃圾不分类对我们居住环境直接和间接的环境恶化威胁。更重要的是,我国垃圾分类已经逐渐从“倡导”进入了“强制分类”时代,各地纷纷出台的罚款制度也将陆续进入强制推行阶段。但实际上意愿的认同并没有完全向分类行为转化。 广州在进行强制分类后,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同感和行动落实效果仍存在较大差异(段丽杰等,2021)。泸州市的研究发现,居民分类意愿和行为是悖离的,示范点居民的垃圾分类行为高于非示范点(李红,2021)。在成都,大学生作为对新事物接受度较高的群体,参与垃圾分类的意愿虽然高,但实际生活中进行分类行为的较少(李诗和,2021)。

3.2探索能够长期高效地监督和促进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行为的方式

从我国现有的评价指标体系基本上倡导囊括垃圾分类回收运输和处理的整个过程,涵盖流程较多,一些标准在实际应用中难以定量,计算结果存在较大随意性,难以准确反映分类收集的实际效果。一些最新提出的指标体系与前期研究相比,审计目标更为明确,分类更为细致,但其指标在实际操作中,特别是对于基层工作人员来说,较为庞杂但不全面,导致操作变复杂化。这些指标作为衡量居民分类行为的效果来说,尚欠针对性和有效性。评价指标的数量也并非越多就越有效,专门针对分类回收最关键的一步,即居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行为的评价还缺乏一个高效、便捷和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

3.3 建立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持续养成习惯的机制

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行为实际参与率低,或者无法持续进行分类的主要原因在于不便利、过于麻烦。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成功推行首先需要建立在政府和社区提供充足和便捷的分类设施基础上,垃圾源头分类的执行需要每一个居民自身的参与,但持续将分类行为培养成生活习惯又离不开社区和社会其他力量的共同协作。我国政府和居民的互动模式还在起步阶段,政府和社区、社会的各主体还未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如果要构建“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的联动机制,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强引导和支持,同时也需要公民、企业和各种社会组织的共同努力和参与。

参考文献:

[1]周传斌,吕彬,施乐荣,陈朱琦,刘懿颉.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测算及其统计数据收集对策[J].中国环境管理,2018,10(03):70-76.

[2]Tonglet M, Phillips P S, Read A D. Using the 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ur to investigate the determinants of recycling behaviour: a case study from Brixworth, UK[J]. Resources, conservation and recycling, 2004, 41(3): 191-214.

[3]Taylor S, Todd P. An integrated model of waste management behavior: A test of household recycling and composting intentions[J]. Environment and behavior, 1995, 27(5): 603-630.

[4]Botetzagias I, Dima A F, Malesios C. Extending the 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in the context of recycling: The role of moral norms and of demographic predictors[J]. Resources, conservation and recycling, 2015, 95: 58-67.

[5]段麗杰,赵宏宇,史选.基于居民意愿和行动的差异分析破解城市垃圾分类难题——以广州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为例[J].环境与发展,2021,33(01):209-215+229.

[6]李诗和.大学生垃圾分类意愿与行为分离的系统研究[J].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学报,2021,31(02):26-30.

[7]李红.泸州市城乡居民垃圾分类意愿与行为现状调查研究[J].安徽农学通报,2021,27(13):173-175.

[8]Lakhan C. Out of sight, out of mind: Issues and obstacles to recycling in Ontario's multi residential buildings[J]. Resources, Conservation and Recycling, 2016, 108: 1-9.

[9]Nilsson A, Hansla A, Heiling JM, Bergstad CJ, Martinsson J. Public acceptability towards environmental policy measures: value-matching appeals[J]. Environmental Science & Policy. 2016, 61:176-84.

[10]吴晓林,邓聪慧.城市垃圾分类何以成功?——来自台北市的案例研究[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7(06):117-126.

作者简介:陈冰,女,壮族,1982.11,博士,讲师,研究方向:绿色低碳发展、垃圾分类、区域与国别研究

基金资助:2018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基于生活方式的转变广西绿色发展的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18KY0735);“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行为推广模式与路径研究”(项目编号:BS2021033)阶段性研究成果。

猜你喜欢

分类居民垃圾
石器时代的居民
垃圾去哪了
倒垃圾
按需分类
教你一招:数的分类
说说分类那些事
53.7%的居民认为目前房价“高,难以接受”
给塑料分分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