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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世纪初两次国际抗议浪潮的关联与比较
——兼论作为中介的吉尔吉斯斯坦“革命”

2021-04-17李嘉伟

俄罗斯研究 2021年1期
关键词:变局吉尔吉斯斯坦郁金香

周 明 李嘉伟

【内容提要】21 世纪初的两次国际抗议浪潮——“颜色革命”与中东变局,彼此之间存在着隐秘的关联。对此,国内外学术界持有两种主要观点:其一是将二者统一纳入全球民主化浪潮进行考察,其二是集中分析公民社会在两次抗议浪潮中的联系与作用。然而,这两种观点存在忽视地区结构性条件和夸大公民社会视角的适用性等不足。实际上,还可以尝试从国家层面这种新的研究路径寻找关联。吉尔吉斯斯坦所具有的后苏联国家和伊斯兰国家两个身份,使该国可被视作两次抗议浪潮中“承前启后”的中介国家。吉尔吉斯斯坦21 世纪初发生的两次政权更迭与两次国际抗议浪潮同时存在共性与差异,它既前接“颜色革命”,又后联中东变局。在国家层次寻找中介的角度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可以避免既有研究过于宏观或微观而造成的局限,进而为抗争政治的跨区域比较研究提供一种新的思路,同时通过对21 世纪初两次国际抗议浪潮进行反思,有助于进一步认识抗议浪潮形成的条件。

2020 年,美国、白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等多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骚乱和动荡,引发新一轮跨国抗议浪潮是否会出现的猜想。不过,就目前来看,进入21 世纪后能够被称为“浪潮”的,似乎只有发生在世纪初原苏联空间的“颜色革命”,以及第二个十年开始的中东变局(西方称为“阿拉伯之春”)。对“颜色革命”的研究集中在2010 年以前,中东变局发生后很少有学者回顾“颜色革命”并思考它与中东变局的关联和异同。因此,对二者进行关联与比较研究,是一项值得深入进行的工作。

本文试图将吉尔吉斯斯坦在2005 年(“郁金香革命”)和2010 年(“二次革命”)发生的两次事件,与21 世纪初两次国际抗议浪潮关联起来加以分析。本文认为,吉尔吉斯斯坦两次事件中体现出来的抗争特征和模式,在“颜色革命”和中东变局之间呈现一种“承前启后”的中介作用。“承前启后”指的是吉尔吉斯斯坦两次事件同两波抗议浪潮分别存在共性与差异。吉尔吉斯斯坦从“郁金香革命”到“二次革命”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际抗争政治从“颜色革命”到中东变局特征的变化。本文认为吉尔吉斯斯坦是连接两次国际抗争政治浪潮的一块拼图,承接了“颜色革命”,并与后面的中东变局相连。这种连接是指地理上的、事件发生顺序上的、特征上的,而不是开启的意思。换句话说,这种中介作用指的是特征变化而不是扩散理论,本文不认为“二次革命”对中东变局有“革命传染”的作用。此外,我们仅将吉尔吉斯斯坦2005、2010 年的两次事件与21 世纪初两次国际抗争政治浪潮关联起来研究,原因在于,2020 年吉尔吉斯斯坦的政权更迭不属于某一浪潮,近期也尚未明确出现公认的所谓21 世纪第三次国际抗争浪潮,因此文中不涉及2020 年吉国变局。最后,本文不是解释性研究,无意回答具体问题、建立或修正理论,主要目的在于发现、反思和比较,或许可以视为对冷战后主要抗争政治谱系进行描绘的一个初步尝试。

正文的结构安排是:首先对现有关于“颜色革命”与中东变局关联与比较的研究作简要梳理和反思;接着提出吉尔吉斯斯坦案例被忽视的研究价值;第三部分指出吉国家身份的特殊性;第四与第五部分辨析吉尔吉斯斯坦2005 年与2010 年事件在两次国际抗议浪潮中的中介特征;第六部分提出中亚地区作为两次抗议浪潮之间过渡地带的条件;最后进行总结。

一、有关“颜色革命”与中东变局关联的既有研究

当前有关“颜色革命”与中东变局的研究成果,以国别个案研究为主,把二者进行关联与比较的研究有限。现有的部分相关研究成果主要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将二者都纳入全球民主化进程,二是从微观层面分析公民社会的跨国联系。这两种观点并不互斥,仅仅是侧重角度不同。

(一)两种主要观点

第一种观点将“颜色革命”同“阿拉伯之春”一并纳入全球民主化进程中,其特点是全球视野和历史视野。全球视野体现在,这种观点认为,从“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发端于伊比利亚半岛以来,民主化运动随即席卷中东欧、东亚和拉美,因此“颜色革命”和“阿拉伯之春”都属于全球民主化过程的一部分。这种有关全球民主化进程的讨论,带有目的论色彩。历史视野体现在,该观点将“颜色革命”和“阿拉伯之春”等运动,与历史上的“起义”(uprisings)相类比,认为可以不断向前追溯,如1989 年东欧剧变、1974年葡萄牙“康乃馨革命”、1968 年学生和公民权利运动,甚至是1848 年欧洲大起义。①Virginie Mamadouh, “Making Sense of Ongoing Revolutions: Geopolitical and Other Analyses of the Wave of Arab Uprisings Since December 2010”, Geopolitics, 2013, Vol.18, No.3, p.743.同时,也可以将它们同2011-2012 年发生在美国的“占领”运动进行关联。该倾向的主要局限在于,忽视不同地区结构性因素的差异。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观点在西方研究中很普遍。突尼斯本·阿里(Ben Ali)政权的崩溃,被称为“茉莉花革命”。这种类似于“玫瑰革命”“郁金香革命”的称呼,实际上将突尼斯的政权变更看作又一场“颜色革命”。“阿拉伯之春”这一名称的出现,延续了西方的既有命名框架,就是以1989 年东欧剧变为起点,将在这之后发生的事件以“民主化”的视角进行命名。“颜色革命”这一命名是20 世纪90 年代发生在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斯洛伐克、克罗地亚等地“选举革命”(Electoral Revolution)的延伸。②Donnacha Ó Beacháin, Abel Polese, eds., The Colour Revolutions in th e Former Sovie t Republics: Successes and Failures, New York: Routledge Press, 2010, p.3.因此,“阿拉伯之春”可以被视为“颜色革命”的变种。有学者认为,这种命名方式体现了西方或者说“欧洲-大西洋轴”(Euro-Atlantic axis)的偏好与垄断地位,采取这种命名方式是为了支持其新自由主义议程。①Marion Dixon, “An Arab Spring”, Review of African Politica l Economy, 2011, Vol.38, No.128, p.309.因此,“颜色革命”和“阿拉伯之春”(中东变局)存在话语上的联系以及进行关联研究的学术意义。不过,将“颜色革命”与中东变局统统纳入庞大的民主化进程框架,未对不同区域的差异给予足够的重视。中东变局涵盖的范围比较容易确定,但“颜色革命”所涉及的地区,一直存有争议。

第二种观点是考察公民社会在两次抗议浪潮中的作用。这类研究注意到,在中东变局早期,非政府组织的跨国联系与学习有着重要的影响。埃及青年运动人士接受了非暴力战术的训练,他们的抗议策略和组织纪律,来自同一个机构即塞尔维亚学生组织“反抗”(Otpor),而该组织曾经在推翻米洛舍维奇(Slobodan Milosevic)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个组织的积极分子曾经通过非暴力行动和战略中心(CANVAS),向乌克兰的“是时候了”(Pora)青年运动和格鲁吉亚的“受够了”(Kmara)组织提供培训。这种训练能将松散的网络转变成紧密的团体,它们彼此团结,相互鼓励。②Alanna C. Van Antwerp, Nathan J. Brown, “The Electoral Model Without Elections? The Arab Uprisings of 2011 and The Color Revolutions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Post-Soviet Democratization, 2018, Vol.26, No.2, p.196.埃及的抗议策略与“颜色革命”基本相似,尤其是开罗解放广场的抗议活动和乌克兰基辅中心广场的帐篷城十分接近。抗议者占据的国家中心广场,属于一种“激进空间”(radical space),那些被剥夺权利的人们会聚集在这里发声。广场的特点是建有纪念碑和宫殿,这些设施在和平时期起着加强公众对国家情感认同的作用。然而,在动荡时期,抗议者占据中心广场后会设置路障,搭建帐篷,借此增进彼此间的团结来传达激进的理念。中央广场通过其中心地位象征权力和国家威严,抗议者占据这些空间来挑战公众对国家的情感认同。③Olesya Venger, “Geographical Proximity is not Enough: How Culture Shaped Placement, Spatiality, and the Outcomes of the Arab Spring’s Uprisings”, Journal of Culture, Politics and Innovation, 2017, Vol.1, No.1, p.13.其实,“颜色革命”早在2005 年就有传播到中东地区的迹象,黎巴嫩的“雪松革命”与伊拉克的“紫色革命”的命名方式,都沿用了之前以颜色或者花朵来进行识别的命名规则。

国内研究的主要方向与上述两种观点均存在一定的联系,以田文林为代表的学者,主要突出美国等西方国家在推动后苏联空间和中东地区民主化方面发挥的作用,具体地说,是美国对相关国家非政府组织的资助。①参见田文林:“颜色革命祸乱中东,香港需警惕‘东方之珠’蒙尘”, 《大公报》,2019年8 月27 日;田文林:“西方大国操纵‘颜色革命’的心态与手法”,《光明日报》,2019年9 月11 日;田文林:“西方对埃及的‘和平演变’及其影响”,《阿拉伯世界研究》,2020年第3 期;田文林:“从‘颜色革命’到混合战争——叙利亚危机再评估”,《国际研究参考》,2020 年第3 期。曾向红注意到埃及抗议者的学习行为。埃及在2005 年发生了一次以“受够了”②这次运动的名称为“Kefaya”,即“受够了”的阿拉伯语音译。这一运动的雏形,是2004 年埃及民众发起的反对以色列入侵伊拉克的运动。在2005 年,其含义变为“受够了穆巴拉克”,矛头渐渐从反对穆巴拉克政府的腐败和任人唯亲,演化为对穆巴拉克本人及其儿子的抗议运动。该运动最终失败,其口号即借鉴于格鲁吉亚一个青年组织“Kmara”(受够了)的名字。为口号的大规模抗议活动,而这个口号是从高加索地区借鉴来的,这就是受到了“颜色革命”启发的一个表现。虽然这次抗议失败了,但它锻炼了抗议者的组织能力和抗议技巧。③“曾向红:穆巴拉克倒台的三个疑问”, 观察者网, 2012 年7 月16 日,https://www. guancha.cn/guanchazhewang/2012_07_16_84763.shtml

(二)两种主要观点的研究基础与反思

第一种观点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不重视抗争政治类型的区分;二是模糊了地理界线,忽视了不同地区结构性因素的差异。④抗争政治分为四种类型:“情感导向型”“价值导向型”“利益导向型”和“政权导向型”。“颜色革命”与“阿拉伯之春”均属于“政权导向型”抗争政治。参见曾向红、陈亚州:“抗争政治影响社会变迁的途径、机制与能动性初探”,《社会学评论》,2016 年第4 卷第3 期,第21-36 页。因此,特别有必要将“颜色革命”所涉及的范围进行明确界定,这是将其与中东变局进行关联研究的前提。关于结构性条件,马克·贝辛格(Mark Beissinger)曾指出,“颜色革命”前,很少有学者认为民主化浪潮会在“后共产主义”地区扩散,因为学者们普遍认为这一地区实现民主化转型的结构性条件不成熟。⑤Mark R. Beissinger, “Structure and Example in Modular Political Phenomena: The Diffusion of Bulldozer/Rose/Orange/Tulip Revolutions”, Perspectives on Politics, 2007, Vol.5, No.2, p.260.然而在“颜色革命”发生后,学者们又转而强调该地区之所以出现政权更迭,同样是因为这些国家具有相似的结构性条件。学者们对于“颜色革命”的研究,是将其作为整个共产主义研究的一个子领域“苏联学”(Sovietology)的一部分来进行的,这些研究的显著特点,是强调“苏维埃地区”相对于“西方自由世界”的地理隔离性,重点关注后苏联空间国家在东欧剧变后的残留弊端。①Maksym Zherebkin, “In search of a theoretical analysis of the ‘colour revolution’: Transition studies and discourse theory”, Communist and Pos t-Communist S tudies, 2009, Vol.42, No.2, p.206.然而即便存在这种共识,对“颜色革命”涉及哪些国家仍然有较大的争议。

关于“颜色革命”涉及的地理界限主要有四种观点,指向的范围从小到大:第一种观点认为,“颜色革命”局限于2003-2005 年发生在独联体地区的“革命”,这也是国内学术界的主要共识。第二种观点认为,“颜色革命”从2000 年塞尔维亚“推土机革命”开始,止于2005 年吉尔吉斯斯坦“郁金香革命”。②参见Mark R. Beissinger, “Structure and Example in Modular Political Phenomena: The Diffusion of Bulldozer/Rose/Orange/Tulip Revolutions”, pp.259-276; Michael McFaul, “Transitions From Postcommunism”, Journal of Democracy, 2005, Vol.16, No.3, pp.5-19.第三种观点将范围扩大到东欧和东南欧国家发生的“选举革命”,将“颜色革命”视为1996 年至1998 年罗马尼亚、保加利亚、斯洛伐克新共产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政权崩溃的延续。③Steve Hess, “Sources of Authoritarian Resilience in Regional Protest Waves: The Post- Communist Colour Revolutions and 2011 Arab Uprisings”, Government and Opposition, 2016, Vol.51, No.1, pp.1-29; Theodor Tudoroiu, “Rose, Orange, and Tulip: The failed post-Soviet revolutions”, Communist and Post-Communist Studies, 2007, Vol.40, No.3, p.316.第四种观点认为,“颜色革命”并不局限于后共产主义地区,缅甸“藏红花革命”、伊拉克“紫色革命”与黎巴嫩“雪松革命”,都属于“颜色革命”的范畴。④Simon Tordjman, “‘Surfing the Wave’-Civil Society Development and Colour Revolutions”, Totalitarismus und Demokratie , 2008, Vol.5, No.1, pp.43-65; David Lane, “‘Coloured Revolution’ as a Political Phenomenon”, Communist S tudies an d T ransition Politics, 2009, Vol.25, No.2-3, pp.113-135.

艾贝尔·珀勒斯(Abel Polese)指出,“颜色革命”的定义应当具备严格的地理范围限制,即局限于“后苏联空间”国家,原因是这些国家一方面开始了至少表面上的民主转型,另一方面又存在大量原有体制残余。⑤Donnacha Ó Beacháin, Abel Polese, eds., The Colour Revolutions in th e Former Sovie t Republics: Successes and Failures, New York: Routledge Press, 2010, p.4.由于西方学者普遍将苏联视为某种“帝国”,因此他们往往不对原苏联势力范围即中东欧地区和苏联解体后出现的新国家加以明确区分,这造成了研究的混乱。由于2003-2005 年间“颜色革命”的烈度较高,传播速度较快,且塞尔维亚并非原苏联加盟共和国,因此本文将塞尔维亚的政权变更排除出分析框架,地理上限定为独联体地区国家,即不包括中东欧国家和亚洲国家。

针对第二种观点,需要对“颜色革命”研究中聚焦探讨公民社会的事实,进行梳理与反思。该视角的基本逻辑是,公民社会发展的成熟程度与“颜色革命”的成败,有着显著的因果关系。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概念源于早期现代的欧洲,因为现代欧洲创造了“政府”和公民社会之间的区分。①[英]约翰·基恩:《全球公民社会?》,李勇刚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3 页。这一概念没有公认的定义,一般认为,这是一个介于政府和民间的领域。“society”在这里翻译为“团体”比“社会”更容易理解,即公民为了特定的目的所组织的非营利性、非政府组织和团体。它是自愿的、自组织的社会生活领域,独立于国家,但受法律秩序或一套共有规则的约束。同时,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因为它涉及公民在公共领域中采取的集体行动,包括表达自己的兴趣、情感和想法,人们在为实现共同目标彼此交流信息的同时,对国家提出自己的需求,并要求国家的官员负责。②Anastasiia Kudlenko, “From Colour Revolution to the Arab Spring: The Role of Civil Society in Democracy Building and Transition Processes”, Journal of Contemp orary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 2015, Vol.23, No.2, p.168.就此而言,公民社会可以被看作私人领域与国家之间的中介。

西方学者认为,在冷战末期,公民社会的理念和行动在中东欧对抗共产主义政权的政治斗争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并因此将公民社会看作是一个新的民主秩序得以建立的基础。根据西方的自由主义传统,公民社会具有实现民主化的功能。这一功能通过培养公民意识的教育,以及鼓励不同的观点和利益之间进行协调来实现。有一点需要注意,公民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中立的概念,它的作用取决于行动者的立场和活动,这些行动者也可以包括对“民主”和“自由”价值有不同看法的团体。③Paul Kubicek, “Civil Society, Trade Unions and Post-Soviet Democratisation: Evidence from Russia and Ukraine”, Europe-Asia Studies, 2002, Vol.54, No.4, pp.603, 605.

一些学者使用“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这个概念进行进一步解释,这种观点反对仅仅关注政府、政体和领袖,认为单纯的政治性分析弱化了人民与组织的作用,如乌克兰的非政府组织在苏联时期就已逐渐发展,“橙色革命”的发生是乌克兰国内公民社会发展成熟的结果。①Abel Polese, “Ukraine 2004: Informal Networks, Transformation of Social Capital and Coloured Revolutions”, Communist Studies and Transition Politics, 2009, Vol.25, No.2, pp. 255-277.该视角趋于微观,弥补了对公民组织关注的不足,但将非政府组织作为衡量社会资本发展情况的标尺是否合理,存在疑问:其一,非政府组织能否等价于公民社会组织?其二,需要考察非政府组织的资金、人员在多大程度上是由外部提供的。第一个问题代表了很多西方学者的思维模式,但是公民社会还应包括那些非官方的、未经登记的广泛运动。第二个问题在于,如果非政府组织与外部援助关系密切,则很难断定“颜色革命”主要是由国内力量推动的。

有观点认为公民社会本身就具有提升社会资本的作用,在“颜色革命”取得成功的国家,政权对于公民社会的限制是有限的;与之相反,乌兹别克斯坦和缅甸相关行动失败的原因,是公民社会遭到了强有力的压制。②Simon Tordjman, “‘Surfing the Wave’-Civil Society Development and Colour Revolutions”, pp.43-65.这种观点具有一定的可信度,但不能解释为何一些公民社会发展程度相似的国家,却经历了不同的命运。

也有学者认为,相对于公民社会更加成熟的国家,格鲁吉亚、乌克兰、突尼斯和埃及都缺少公民社会的组织及文化,其中只有格鲁吉亚的公民社会组织相对较强。格鲁吉亚和乌克兰官方与公民社会联系较多,埃及和突尼斯较少。格鲁吉亚、乌克兰、突尼斯和埃及“革命”的共同特征,是青年积极参与,抗议者广泛使用信息技术并开展社会运动。③Anastasiia Kudlenko, “From Colour Revolutions to the Arab Spring: …”, pp.167-179.不过,在分析中东北非公民社会的情况时,该观点没有对具有浓厚宗教性质的伊斯兰主义团体和世俗的公民社会组织进行严格区分,而这种看似细微的差别并非无关紧要。

总而言之,从公民社会视角来研究“颜色革命”的成果,都秉持“国家-社会”的二分法,遵循“社会”为一方而政府(国家机器)为另一方的分析框架。然而关键的问题在于:公民社会并不总是反政府的。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没有发生“颜色革命”的国家,就存在着可观的亲政权公民社会。而学者们对此要么闭口不提,要么认为亲政权的公民社会是政府利用自身力量建立的,断然否认公民自发组成亲政权社会团体的可能性。

此外,这种分析框架还有两个前提:一是对“颜色革命”相关国家的身份进行界定,即“后共产主义国家”;二是将这些国家的“革命”与民主化进行联系。①这一特点可以从论文发表的刊物名称上观察,对“颜色革命”进行过研究的主要期刊有:Communist and Post-Communist Studies, Journal of Democracy, Communist Studies and Transition Poli tics, Post-Sovie t Democratization, Government a nd Opposition, Problems of post-Communism, Perspectives on Politics, Totalitarismus und Demokratie. 由于吉尔吉斯斯坦是中亚国家,对“郁金香革命”的单独分析一般刊印在Central Asian Survey 上。从这些期刊的名称可以看到一个隐含的思维:后共产主义地区最需要研究的问题就是民主。因此,尽管国内学者普遍不认为“颜色革命”与民主有多大的关系,但不可否认的是,上述的隐含思维或多或少影响了英文文献对该问题研究的大致走向。在涉及中东变局的分析时,现有成果普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中东变局所涉国家众多,而现有研究往往只关注突尼斯和埃及,对于陷入内战的国家和未实现政权更迭的国家予以忽视;二是在分析相关国家的公民社会时,对一些宗教色彩浓厚的组织和运动与世俗组织不加区分,这种区分的重要性实际上被低估了。

将“颜色革命”与中东变局一并纳入全球民主化进程的视角过于宏观,而聚焦公民社会的视角则过于微观。基于上述不足,本文试图将观察视角放在国家这个层次,即选择一个国家作为案例,借此辨析“颜色革命”与中东变局的关联与异同。选取吉尔吉斯斯坦作为观察对象,基于以下几个理由:第一,从时间序列来说,吉尔吉斯斯坦于2005 年发生“郁金香革命”,是“颜色革命”浪潮下发生政权更迭的最后一个国家。同时,该国于2010 年4 月再度发生政权更迭,时间上位于中东变局的起点“茉莉花革命”之前,这是本文尝试把该国纳入“颜色革命”与中东变局比较分析的事实依据。第二,吉尔吉斯斯坦的抗争政治具备特殊性。尽管乌克兰也在2004 年和2014 年发生过两次抗争政治,但其一,乌克兰的两次抗议对象都是亚努科维奇,且两次抗议都存在西方和俄罗斯的深度介入,大国博弈色彩明显。吉尔吉斯斯坦2010 年“革命”正是针对借“郁金香革命”上台的巴基耶夫,显然吉国案例在事实上大国因素的干扰更少,在分析和观察上也更容易简化。其二,2014年乌克兰危机已经在中东变局之后,难以与抗争浪潮建立联系。因此,如果认为乌克兰更像是抗争政治的典型案例,那么吉尔吉斯斯坦的抗争政治更具备非典型性,更值得对其国家特殊性进行观察。第三,吉尔吉斯斯坦位于中亚,远离经历剧变的东欧。现有研究的普遍思路是将“颜色革命”视作东欧剧变和“选举革命”的延续,对东欧和高加索地区“颜色革命”的分析常常与当地多年来持续的抗议活动联系在一起。但事实上,率先宣布脱离苏联的是波罗的海国家,而苏联解体的主要推动方是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三个加盟共和国,中亚地区脱离苏联的意愿始终低于东欧。因此,有关“郁金香革命”的分析应对吉尔吉斯斯坦国家本身投入更多关注,也就是应该对该国的特殊性予以考虑。第四,一些现有研究已经关注到了吉尔吉斯斯坦“郁金香革命”相比“玫瑰革命”和“橙色革命”的相似性与差异性。下文将对涉及这个问题的一些成果进行梳理并指出其不足之处。

二、吉尔吉斯斯坦被低估的研究价值

“郁金香革命”与“玫瑰革命”“橙色革命”同时存在明显的共性与差异。一些学者将“郁金香革命”视为“颜色革命”进行研究的原因,是他们聚焦于共性:以“选举舞弊”为导火索、提出了民主口号、造成政权更迭等。但总体来说,对“郁金香革命”的研究比较有限,这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其一,部分研究成果在2005 年发表,当时“郁金香革命”还未发生,因此当时的主要研究对象是塞尔维亚2000 年的政权更迭(“推土机革命”)及“玫瑰革命”与“橙色革命”。①例如迈克尔·麦克福尔提出的“民主突破的七个必要条件”,就是基于对塞尔维亚、格鲁吉亚和乌克兰“革命”特征的总结。而这个研究成果发表时吉尔吉斯斯坦还未发生“郁金香革命”,因此麦克福尔的研究中并没有包括吉尔吉斯斯坦。参见Michael McFaul, “Transitions From Postcommunism”, Journal of Democracy, 2005, Vol.16, No.3, pp.5-19.其二,西方研究中对中亚地区关注不够,也导致对吉尔吉斯斯坦“郁金香革命”的分析有限。其三,有关吉尔吉斯斯坦“革命”后国家政局的追踪研究,相比乌克兰和格鲁吉亚要少。因此,很少有学者对于“郁金香革命”在五年后的延续即2010 年“二次革命”投入足够的关注。换句话说,在西方学者眼中,“郁金香革命”能够得到一定的关注和研究,仅仅因为它属于“颜色革命”浪潮下的事件,而较少注意到“郁金香革命”的特殊性以及吉尔吉斯斯坦两次“革命”之间的关联。当然,少数学者注意到了“郁金香革命”与前两次“颜色革命”存在主要区别并对其特殊性进行了探讨。下文将对三个比较有代表性的视角进行整理和反思。

(一)引发抗议浪潮的导火索

埃米尔·库洛夫(Emir Kulov)从吉尔吉斯斯坦2005 年3 月的议会选举入手,界定了“被窃取的选举”与“被操纵的选举”这两个概念及其区别。他认为两个概念的差异在于,是选举过程存在舞弊还是篡改了选举结果。“被窃取的选举”是候选人对选举结果的夺取,如乌克兰的亚努科维奇选票事实上低于尤先科却宣布当选。“被操纵的选举”是选举过程受到操纵,吉尔吉斯斯坦就属于这种情况。他考察了“被操纵的选举”成为抗议运动导火索所需要的条件,探索议会选举与吉尔吉斯斯坦政权发生更迭的因果机制。①Emir Kulov, “March 2005: Parliamentary Elections as a Catalyst of Protests”, Central Asian Survey, 2008, Vol.27, No.3-4, pp.337-347.但是这种对于选举过程的分析存在三个问题:其一,研究主要是对“郁金香革命”前后的事实进行描述性分析,并未达到探究“被操纵的选举”与“郁金香革命”之间因果机制的目的。其二,乌克兰与格鲁吉亚的选举过程也可能存在舞弊行为。其三,从选举性质看,“橙色革命”的导火索是总统选举,而格鲁吉亚与吉尔吉斯斯坦抗议的导火索是议会选举。在抗议导火索方面,乌克兰才是不同于另外两国的。②Donnacha Ó Beacháin, “Roses and Tulips: Dynamics of Regime Change in Georgia and Kyrgyzstan”, Communist Studies and Transition Politics, 2009, Vol.25, No.2-3, pp.205-206.所以,这种聚焦于吉尔吉斯斯坦选举细节的分析,不能有效考察“郁金香革命”的特点。

(二)吉尔吉斯斯坦的南北矛盾

现有研究普遍认为,吉尔吉斯斯坦的南北矛盾是引发“郁金香革命”的重要原因之一。然而,地区冲突并不能作为吉尔吉斯斯坦区别于其他两国的独特符号。在乌克兰,亚努科维奇与尤先科所代表的“东西矛盾”同样强大。乌克兰东、西部经济发展失衡,东部要求与俄罗斯密切合作,而西部希望尽快融入欧洲。亚努科维奇被视为“顿涅茨克集团”寡头们的保护者,而尤先科则是乌克兰“西进”和复兴乌克兰民族性的倡导者。因此,地区矛盾并非“郁金香革命”的独特之处。

反而是“玫瑰革命”较少体现地区冲突。虽然马克·贝辛格认为“玫瑰革命”也存在地区因素,因为反对派的主要基地在格鲁吉亚西部的明格里拉地区,这一地区长期是格鲁吉亚首任总统兹维亚德·加姆萨胡尔季阿(Zviad Gamsakhurdia)①加姆萨胡尔季阿被认为是一个极端排外的民族主义者,他于1992 年12 月22 日被反对派罢免出逃。1993 年9 月后,大量消息显示他可能重返格鲁吉亚政坛。1993 年12 月31 日他被发现使用手枪自杀身亡,但其支持者认为他是死于对手策划的谋杀。的势力范围,谢瓦尔德纳泽在这里一直不受欢迎。②Mark R. Beissinger, “Structure and Example in Modular Political Phenomena: The Diffusion of Bulldozer/Rose/Orange/Tulip Revolutions”, p.271.但这夸大了明格里拉的重要性,格鲁吉亚的其他地区(除了格鲁吉亚的分离地区),包括该国南部和东部的亚美尼亚和阿塞拜疆居民区的民众,往往投票给了时任总统,因为格鲁吉亚的政治常常是个人而非地区因素主导。③Donnacha Ó Beacháin, “Roses and Tulips: Dynamics of Regime Change in Georgia and Kyrgyzstan”, Communist Studies and Transition Politics, p.214.

(三)地缘政治的视角

斯蒂芬妮·奥尔特曼(Stefanie Ortmann)指出,乌克兰与格鲁吉亚都在“革命”后建立了亲西方政权,但巴基耶夫并没有对俄罗斯采取敌对的态度,“郁金香革命”反而促进了俄罗斯地区目标的实现。④Stefanie Ortmann, “Diffusion as discourse of danger: Russian self-representations and the framing of the Tulip Revolution”, Central Asian Survey, 2008, Vol.27, No.3, pp.363-378.对于美国来说,“颜色革命”与“和平演变”的不同之处在于:“和平演变”意在将“共产主义”国家政权性质从社会主义演变成资本主义,而“颜色革命”则是面对苏东剧变后出现的资本主义政权,将其领导人更迭为“亲美”或比前任更加“亲美”的领导人,二者在是否需要变更政权性质方面存在明显的不同。有三点值得注意:其一,新领导人的外交倾向出现反复在国际政治中是常见的现象。其二,俄罗斯在“颜色革命”浪潮中最激烈的外交反应是在乌克兰大选中,率先承认亚努科维奇获胜并对尤先科表现出敌视,显明极力希望亚努科维奇成为乌克兰总统的偏好。而在吉尔吉斯斯坦事件中,俄罗斯既为阿卡耶夫提供避难,同时积极承认巴基耶夫的总统地位并且迅速与之建立联系。俄罗斯对“玫瑰革命”则反应冷淡,因为俄早就对“亲美”的谢瓦尔德纳泽心怀不满,对其失败的结果冷眼旁观。⑤Abel Polese, “American boots and Russian vodka: external factors in the colour revolutions of Georgia, Ukraine and Kyrgyzstan”, Totalitarismus und Demokratie, 2008, Vol.5, pp.87-113.从俄罗斯的反应来看,如同视角二,又是格鲁吉亚成为例外而非吉尔吉斯斯坦。其三,谢瓦尔德纳泽和阿卡耶夫政府并非反美政权,相反,在与美方的军事合作和接受美国援助方面,他们被视为在特定地区最为亲美的领导人。①Donnacha Ó Beacháin, “Roses and Tulips: Dynamics of Regime Change in Georgia and Kyrgyzstan”, pp.220-222.对美国来说,一方面对“友好的独裁政权”国内的非政府组织进行援助,另一方面长期容忍这些政权的存在,是一种屡见不鲜的政策。

上述三种观点都有一定的可取之处,但这些分析主要从“郁金香革命”的背景、过程和影响切入,并未触及吉尔吉斯斯坦的国家特性。本文认为,吉尔吉斯斯坦的独特性在于存在两种国家身份,这也是能够将其视为在“颜色革命”与中东变局间的中介国家的基础。

三、吉尔吉斯斯坦作为中介国家的基础

根据亚历山大·温特(Alexander Wendt)对国家身份的论述,个体身份、角色身份和类属身份是国家的三种主要身份类型。国家的个体身份是其他身份生成的基点,它的生成基础是文化、语言、历史、成就等方面的特性。不同国家往往在上述方面表现出较为显著的异质性,因而国家在个体身份上的差异被行为体视为区分自我和他者的重要因素。②转引自汪金国、陈亚州:“国家身份视角下蒙古国与上海合作组织的关系”,《俄罗斯研究》,2019 年第5 期,第174 页。国家的角色身份存在于与他者的关系中,是行为体在社会结构中占据某一位置、并且以符合行为规范的方式与具有反向身份的行为体互动所形成的。国家的类属身份是由“具有社会内容或意义的相同特征”的多个行为体共同构建而成,因此类属身份一般具有外在的社会向度与内在的文化向度。在国家体系里,类属身份的对应物是政权类型(民主国家、“集权国家”)和国家形式(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当国家身份在一定时期内基本成型后,在与国际社会的互动过程中,国家往往追求国际社会行为体对自身国家身份予以必要的承认。国家也会积极采取有助于强化身份认同的措施,以提高国家身份的稳定性。③[美]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秦亚青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 年,第221-222 页。

社会身份理论中描述的社会,由各个相互区别的群体组成,个体所感知到的共有特征是区分这些群体的标准。行为体所感知到的共同特征,是区分自我与他者的基础,也就是温特所强调的具有社会意义的类属身份。①季玲:“重新思考体系建构主义身份理论的概念与逻辑”,《世界经济与政治》,2012年第6 期,第84 页。现有对吉尔吉斯斯坦“郁金香革命”的研究,普遍聚焦于类属身份,具体来说是政体,这种政体被称为“竞争性威权”。此类分析认为,威权政府对于公民社会的压制,是阻碍民主化的障碍;而公民社会的发展和成熟,则是推进民主化的内生动力。

凯瑟琳·柯林斯(Kathleen Collins)对吉尔吉斯斯坦作如此评价:“一个贫穷的、后共产主义的、穆斯林占主导地位的、远离民主世界的国家。”②Kathleen Collins, “Kyrgyzstan’s Latest Revolution”, Journal of Democracy, 2011, Vol.22, No.3, p.150.这段描述至少揭示了吉尔吉斯斯坦的两个主要国家身份:“后共产主义”国家与伊斯兰国家。前者为遗留的身份,后者是新发展出来的类属身份。本文所指的伊斯兰国家并非政教合一的伊斯兰政权,而是指以伊斯兰教为国教或国民大部分为穆斯林的国家。世界上共有57 个国家(地区)为伊斯兰国家,其主要标志是加入了伊斯兰合作组织。这一定义是遵循文明圈的视角界定的,即伊斯兰文明圈内的国家。这些国家对自身身份的认同,可以从它们与国际组织的互动中发现,因为国家对国际组织的认同程度,与国家最为珍视的类属身份同该组织特征的契合程度息息相关。③汪金国、陈亚州:“国家身份视角下蒙古国与上海合作组织的关系”,第175 页。中亚五国独立后陆续加入伊斯兰国家中最大的国际组织——伊斯兰合作组织(OIC),而当这些国家属于苏联时,并不具备以主权国家加入该组织的条件。④该组织于1969 年成立,原名为伊斯兰会议组织。苏联解体后,吉尔吉斯斯坦(1992年)、塔吉克斯坦(1992 年)、土库曼斯坦(1992 年)、哈萨克斯坦(1995 年)、乌兹别克斯坦(1995 年)先后加入该组织。

之所以认为吉尔吉斯斯坦在独立后拥有伊斯兰国家这一新发展出来的国家身份,存在历史基础和现实基础。

一方面,伊斯兰教在中亚地区的发展过程,为该国提供了发展新国家身份的历史基础。阿拉伯人征服了布哈拉、花剌子模、撒马尔罕等中亚名城后,于公元713 年到715 年之间进入费尔干纳盆地。从屈底波担任呼罗珊总督开始,伊斯兰教在该地区的发展愈发兴旺。历史上中亚地区出现过的伊斯兰王朝主要有萨曼王朝、伽色尼王朝、塞尔柱王朝等,喀拉汗王朝更是在公元960 年宣布伊斯兰教为国教。这些政权都实行世俗统治,并未出现强大的政教合一王朝。从这一角度来说,中亚地区的政教关系传统具有历史延续性。除政权外,中亚地区伊斯兰教传播的有力推手是苏菲派传教士。在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对自然、天神的多神崇拜,贯穿于游牧民族的生产活动和精神生活之中,因此中亚穆斯林容易受到逊尼派中具有神秘主义特质的苏菲教派影响。①包毅:《中亚国家的政治转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 年,第189 页。苏菲传教团经由著名的费尔干纳盆地,进入奥什和贾拉拉巴德,目前在吉尔吉斯斯坦境内,这两个地区的伊斯兰教氛围最为浓厚。

另一方面,苏联解体是中亚国家发展新国家身份的现实基础。19 世纪中亚的居民被问起“你是谁”这类问题时,他们会首先说“我是穆斯林”,之后他们会用“布哈拉人”“撒马尔罕人”来自称,再之后依次是部族认同和乡土认同。②侯艾君:“奥什事件:吉尔吉斯-乌兹别克族际冲突探析”,《世界民族》,2017 年第6期,第54 页。在中亚民众的认同排序中,宗教认同居于首位。在民族国家的建构过程中,以宗教为特征的国家身份也在逐步建立。社会中的宗教体系反映了该群体的“集体表征”,它的作用是产生和巩固社会共同体团结的情感。在新兴民族国家的政治语境中,宗教获得了一种基本文化标记的地位,并成为在个体、地区和国家等不同尺度上锚定身份的概念。宗教所起的作用不仅体现在精神层面,也体现在社会层面,长期、持续的地域联想或者与某些神话相联系的既定历史存在,都是宗教传统在身份认同中发挥作用的开始。③Reuel R. Hanks, “Dynamics of Islam, Identity, and Institutional Rule in Uzbekistan: Constructing a Paradigm for Conflict Resolution”, Communist and Post-Communist S tudies, 2007, Vol.40, No.2, p.210.然而,俄国方面从未把伊斯兰文明视作同东正教文明相当的力量来看待,对穆斯林群体持一种忽视、蔑视的心理态度。④孔源:“俄罗斯人认知中穆斯林概念的缺失”,《俄罗斯研究》,2005 年第2 期,第95页。中亚国家独立后,地下的宗教活动转为公开,伊斯兰教呈现出“有抑制的复兴”。

吉尔吉斯斯坦85%的居民是穆斯林,南部农业区相比北部游牧区受到了更多的伊斯兰教传统的影响,该国60%的清真寺都集中在南部的奥什和贾拉拉巴德地区。①石岚:《中亚费尔干纳:伊斯兰与现代民族国家》,北京:民族出版社,2008 年,第83、87 页。苏联时期划归吉尔吉斯斯坦的奥什州和贾拉拉巴德州,因在经济与文化方面同乌兹别克斯坦的联系较紧密,当地的伊斯兰化程度也较高。相比之下,伊塞克湖和塔拉斯地区居民的伊斯兰化程度明显偏低。由于地理上的阻隔,吉尔吉斯斯坦南北之间在文化上处于彼此孤立的状态,南北文化差异主要表现在对伊斯兰教的认同程度上。②常玢:“苏联解体前后的中亚国家伊斯兰教状况”,《东欧中亚研究》,2001 年第5 期,第66 页;包毅:《中亚国家的政治转型》,第207 页。南方农耕区最早接受伊斯兰教,民众宗教意识远远浓厚于北方草原文化区,为此南方人常常抱怨北方人不是虔诚的穆斯林。显然,宗教因素是导致吉尔吉斯斯坦南北居民出现心理排斥与对抗的深层次问题。③焦一强:《从“民主岛”到“郁金香革命”:吉尔吉斯斯坦政治转型研究》,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2010 年,第157 页。杨心宇指出:“南方部族是最伊斯兰化的部族,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在南部以及后来的比什凯克,‘解放党’的活动都更加频繁。”④杨心宇:“吉尔吉斯‘郁金香革命’的若干问题”,《俄罗斯研究》,2006 年第4 期,第52 页。阿卡耶夫的倒台,也与伊斯兰极端势力有关。20 世纪90 年代初,一些反对派领袖就开始与极端组织的领导人商讨,利用伊斯兰极端分子作为反对阿卡耶夫政权的“冲锤”。⑤焦一强:《从“民主岛”到“郁金香革命”:吉尔吉斯斯坦政治转型研究》,第220 页。

从欧盟对“颜色革命”所涉国家的吸引力来看,以吉尔吉斯斯坦为代表的中亚国家没有加入欧盟和北约的诉求。苏联解体后,波罗的海三国没有参加独联体反而于2004 年进入了欧盟。在这些国家眼中,加入欧盟不仅是为了经济利益,更是其获得“欧洲身份”、并摆脱所谓“原苏联国家”历史的关键渠道。加入欧盟的吸引力是东欧进行民主化的动力,欧盟成员国身份的前景及严格的民主条件对于发展或维持“专制统治”是巨大的障碍。⑥Michael McFaul, “Transitions From Postcommunism”, p.5; Lucan Way, “The Real of the Color Revolutions”, Journal of Democracy, 2008, Vol.19, No.3, pp.60-61.乌克兰距离西方最近并受其影响最大,而吉尔吉斯斯坦距离西方最远同时受其影响最小。吉尔吉斯斯坦并不存在被西方直接军事干预的危险,亦不存在俄罗斯对其领土的威胁,它所面临的主要安全问题是“三股势力”。①Steve Hess, “Protests, Parties, and presidential Succession: Competing Theories of Color Revolutions in Armenia and Kyrgyzstan”, Problems of post-Communism, 2010, Vol.57, No.1, pp.29-30.对于伊斯兰世界国家来说,塔利班政权的倒台以及伊拉克战争,在该地区起到了类似1999 年科索沃战争的效果。在中亚国家看来,穆斯林的身份与他们继续发展同俄罗斯传统的紧密关系是可以和谐共存的。中亚五国都加入了独联体,吉尔吉斯斯坦更是加入了包括集安组织、欧亚经济联盟等由俄罗斯主导的国际机构,而且中亚国家也先后加入了伊斯兰合作组织。

下文将以吉尔吉斯斯坦的双重国家身份为线索,考察其能够在两个地区的政权变更中,作为中介国家的相关特征。

四、吉尔吉斯斯坦两次“革命”的承前性

基于上文所述吉尔吉斯斯坦的特殊性,这一部分将对与该国相关事件的主要特征和现有研究进行回顾和反思。首先是吉尔吉斯斯坦“郁金香革命”与格鲁吉亚“玫瑰革命”、乌克兰“橙色革命”的主要差异,其次是“郁金香革命”在中亚地区的有限扩散结果——乌兹别克斯坦“安集延事件”,第三是“郁金香革命”五年后的延续,即吉尔吉斯斯坦2010 年的“二次革命”。

(一)“郁金香革命”与“玫瑰革命”“橙色革命”的差异

“郁金香革命”与“橙色革命”“玫瑰革命”的主要区别,在于使用公民社会来考察“郁金香革命”,存在话语的困境和事实的反常。

1. 话语的困境

首先,公民社会作为一种“话语”的复兴,始于“布拉格之春”被镇压后,并随着“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的兴起,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这一话语的流行范围,实际上仍然局限于中东欧地区而非亚洲地区。第二,在早期现代关于公民社会的观念中,这一概念被视为一种得到良好治理、具有合法秩序的整体生活方式。其概念常常被用来与“亚洲”进行对比,言外之意,即亚洲并没有培育出符合原初意义的公民社会。由于欧洲以外的地区对于“市场”“社区”“权威”等概念的理解与欧洲不同,这些地区以自己的方式理解所谓的公民社会,甚至出现曲解、偏离原初概念的现象。第三,公民社会在欧洲的政治和哲学话语中兴起时带有基督教色彩,上天的权威赋予了地上公民社会存在的合法性,而亚洲不存在大范围、深入民心的基督教哲学概念。在伊斯兰社会中,公民社会难以出现。西方学者认为,要在伊斯兰世界建立现代公民社会,需要双层政治秩序,即,伊斯兰国家的精英阶层要以基督教哲学思想为基础,但作为伊斯兰教国家,其基层人民要生活在古兰经训之下。①[英]约翰·基恩:《全球公民社会?》,第40 页。

2. 事实的反常

不仅公民社会的话语难以适用于中亚地区,公民社会在“郁金香革命”中发挥的作用也值得质疑。“郁金香革命”前的吉尔吉斯斯坦是否存在足够强大的公民社会,就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吉尔吉斯斯坦国内不存在强大的中产阶级与良好的市场经济,因此该国并没有培养出妥协、诚实、信任、守法等公民社会必需的美德,国家与公民社会之间良性沟通和互动的渠道被阻塞。②焦一强:《从“民主岛”到“郁金香革命”:吉尔吉斯斯坦政治转型研究》,第200 页。非政府组织是公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吉尔吉斯斯坦相比其他中亚国家确实存在更多的非政府组织,但与乌克兰、格鲁吉亚等国家相比,这些非政府组织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活跃程度上都比较有限。在吉尔吉斯斯坦国内9000 个登记在册的非政府组织中,足够活跃的仅2200 个。③Theodor Tudoroiu, “Rose, Orange, and Tulip: The failed post-Soviet revolutions”, Communist and Post-Communist Studies, 2007, Vol.40, No.3, p.337.

“郁金香革命”发生后,各方都为了自己的利益夸大西方组织的作用。俄罗斯等国家认为“郁金香革命”是西方援助的非政府组织精心策划的事件,而一些国际组织也确实强调它们在阿卡耶夫的倒台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④David Lewis, “Kyrgyzstan”, in Donnacha Ó Beacháin and Abel Polese, eds., The Colour Revolutions in the Former Soviet Republics: Successes and Failures, p.58.然而,非政府组织并不是这次“革命”中动员大量抗议的关键机构,比什凯克的非政府组织仅仅集合了少量抗议者,多数抗议是由地区政治精英指挥的。大部分的示威者并非来自城市非政府组织或青年组织,他们主要来自城市之外,并且是特定反对派领导人的追随者,这些领导人往往是南部地区的权威人物。①David Lewis, “Kyrgyzstan”, p.57.这次抗议在初期仅仅局限于南部地区,且局限于那些在议会选举中失败的候选人的亲朋好友,局限于老年人和农村人,青年组织则游离于抗议活动的边缘。②Paul Kubicek, “Are Central Asian Leaders Learning from Upheavals in Kyrgyzstan?” Eurasian Studies, 2011, Vol.2, No.2, p.116.例如,吉尔吉斯斯坦的青年组织“站起来,走”(KelKel)只在首都比什凯克活动,期间仅动员了50-200 名学生参加了3月24 日的抗议活动。③Theodor Tudoroiu, “Rose, Orange, and Tulip: The failed post-Soviet revolutions”, p.333.至于曾被认为在格鲁吉亚“玫瑰革命”中发挥过巨大作用的索罗斯基金会,并没有介入吉尔吉斯斯坦的竞选活动中。外部提供给非政府组织的基金被用于各种各样的项目,难以保障足够的资金支持抗议活动,国际基金更大的作用体现在保护媒体的独立性上。④David Lewis, “Kyrgyzstan”, p.58.

亨利·黑尔指出,只有当精英的分裂提供了足够的空间时,公民社会才得以发挥作用。如果将公民社会作为“颜色革命”成功的一个先决条件,那么按照“自由之家”对公民社会发展情况的评级排列,亚美尼亚应该在此次“革命”浪潮中遥遥领先,然而该国没有发生成功的“颜色革命”。事实上,公民社会的主要作用,在于政权更迭后实现和平交接,以及避免混乱与暴力的出现。⑤Henry E. Hale, “Democracy or autocracy on the march? The colored revolutions as normal dynamics of patronal presidentialism”, Communist and Post-Communist Studies, 2006, Vol.39, No.3, p.321.马克·贝辛格甚至认为“郁金香革命”的成功只因为它是暴力的,因为吉尔吉斯斯坦缺乏足够的结构性条件来支持成功的非暴力行动。⑥Mark R. Beissinger, “Structure and Example in Modular Political Phenomena: The Diffusion of Bulldozer/Rose/Orange/Tulip Revolutions”, p.272.公民社会动员“成功”的“颜色革命”往往具有较强的组织性,这种组织性的实现,是基于选举周期内大量人员被政权调动起来进行投票的情况。反之,如果不在选举周期内进行动员则容易失败,亚美尼亚和摩尔多瓦就是例子。“颜色革命”如火如荼之时,阿尔巴尼亚、埃及和津巴布韦国内也建立了24 个模仿“反抗”的青年组织,然而并没有收到相似的“效果”。2005 年将“颜色革命”模式推广到多哥、津巴布韦和埃及的努力基本上都失败了,这引发出一个疑问:该模式能否在“后共产主义”地区之外产生更大的反响?⑦Ibid, pp.262-264.

(二)有限扩散:“安集延事件”

虽然对“安集延事件”的定性存在争议,但普遍共识是它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颜色革命”。其一,此次事件具有暴力与恐怖主义成分,明显不符合非暴力抗争特点。其二,“安集延事件”发生前并未经历任何选举活动,在发生后也未导致总统卡里莫夫(Islam Karimov)下台。但是,“安集延事件”向来被视为“颜色革命”浪潮下的事件,而不是一起孤立的行动。在美国与俄罗斯对“安集延事件”的解读中,均把该事件的性质看作是“颜色革命”的延续,即这一事件同样是抗议者在体制外冲击政府权威的活动。①曾向红:“欧亚秩序的套娃模式:地区分化及其影响”,《世界经济与政治》,2019 年第5 期,第49 页。

“安集延事件”之所以如此特殊,有以下几点原因。第一,其发生时间距离“郁金香革命”较近,当时存在认为“颜色革命”有可能在中亚遍地开花的国际舆论。第二,从国际反应看,“安集延事件”发生后美国对于卡里莫夫强硬止暴制乱的做法表现出诸多不满,而俄罗斯却借机加强了与卡里莫夫政府的关系。如果将“颜色革命”的成败纳入美俄博弈的地缘政治框架,则可以推测美国乐见卡里莫夫倒台。然而,美国并未采取更为激进的行动来推翻卡里莫夫。这或许是由于乌兹别克斯坦的反对派与宗教极端势力关系密切,美国在乌兹别克斯坦推动“民主进程”的同时,必须考虑到这个世俗政权一旦被推翻,中亚地区可能出现一个政教合一的伊斯兰政权的结果。②赵常庆主编:《“颜色革命”在中亚:兼论与执政能力的关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年,第85 页。

马特奥·富马加利和西蒙·托德曼在关于该事件的研究中认为,“安集延事件”并不是一次哪怕失败的“颜色革命”,而是一次夹杂了恐怖主义色彩的普通抗议活动。自独立以来,乌兹别克斯坦的抗议活动时有发生,而这些抗议活动体现了一种典型的“经济本质”。抗议内容包括反对政府提高税收、转移集市或在市场上引入电子支付等等,明确的政治要求几乎不存在。他们同时指出,乌兹别克斯坦是一个弥漫着挫折与不安感的国家,该国的危险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费尔干纳盆地宗教运动的复兴,并对政治权威发起了强力挑战。

相比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的公民社会缺乏足够的生存空间。其一,卡里莫夫政府对非政府组织实行了强有力的管理和压制,因此许多组织决定限制自身活动的范围并缓和对政权的批评以自保。其二,尽管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国际社会对新生的乌兹别克斯坦公民社会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支持,但公民社会组织既没能填补政治边缘的空白,也没能显著改变民众需求与政治回应之间的互动模式。西方对该国公民社会的援助与当地的实际诉求不相匹配,因为这些外来援助将宗教和部族成分排除在自己的业务之外。富马加利和托德曼敏锐地注意到了公民社会在中亚的窘境,但他们的分析仍然局限于“国家-社会”的二分法路径。他们认为在“安集延事件”之后,乌兹别克斯坦国家和社会日益相互孤立,前者倾向于把后者看作是对其生存迫在眉睫的威胁,而后者已经出现了对国家的明显不信任和恐惧。抗议的反复出现以及日益频繁的暴力反抗,表明这个国家越来越与民众脱节。①Matteo Fumagalli, Simon Tordjman, “Uzbekistan”, in Donnacha Ó Beacháin and Abel Polese, eds., The Colour Revolutions in the Former Soviet Republics: Successes and Failures, pp.157-176.这种分析淡化了“安集延事件”中存在的恐怖主义与宗教因素。将“安集延事件”仅仅定义为抗议活动的观点,体现了西方学者对这一事件的习惯性片面解读。另外,他们虽然认为费尔干纳是该国重要的不稳定源头,却将“安集延事件”与吉尔吉斯斯坦的“郁金香革命”割裂开来。事实上,在中亚地区,“革命”已经与恐怖主义产生了联系,吉尔吉斯斯坦的一些极端反对派借助地理便利逃窜到了安集延。②Stefanie Ortmann, “Diffusion as discourse of danger: Russian self-representations and the framing of the Tulip Revolution”, pp.363-378.对于“安集延事件”来说,没有在选举周期内抗议以及宗教因素浓厚,是其区别于“颜色革命”的标志性特点。

(三)延续:2010 年“二次革命”

吉尔吉斯斯坦2010 年4 月巴基耶夫政权的倒台事件,在过往研究中并未得到足够的关注,该事件至今没有一个得到广泛认可的称呼。“二次革命”“无色革命”③参见赵伟明:“吉尔吉斯斯坦无色革命的原因与政治前景”,《国际观察》,2010 年第5期,第23-28 页。“血色革命”④2010 年4 月发生在吉尔吉斯斯坦的骚乱造成80 多人死亡,千余人受伤,俄罗斯《独立报》称这次事件为“血色革命”。之类的命名,都远不及“郁金香革命”的使用频率,足以见得这一事件与“郁金香革命”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理清。由于学术界对于2010 年“革命”的追踪和研究极其有限,本文试图在有限的资料前提下,简要梳理发展轨迹并对其特征进行说明。

吉尔吉斯斯坦2010 年4 月的“革命”可以追溯到同年3 月。3 月10 日,纳伦州爆发了大规模群众集会,要求政府取消提价以及将一些大型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决定。3 月17 日,反对派召开大会,宣布将在全国各地举行集会,要求政府推行经济和政治改革。濒临政治危机的巴基耶夫政府没有理会反对派的行动,并于4 月初对“阿塔-梅肯”(祖国)党副主席谢尔尼亚佐夫实施拘捕。从6 日起,塔拉斯发生骚乱,至少1500 名示威者参与抗议。6 日晚在塔拉斯有5 辆“卡玛斯”大货车向反对派示威者运送鹅卵石,还有2 辆车运送纵火用的汽油。大部分示威者手持钢管和棍棒,在骚乱中,85 名警察受伤,15 名警察失踪。时任总理乌谢诺夫7 日称骚乱是破坏分子精心策划的。7 日傍晚,吉国防部和总检察院大楼着火,市中心枪声不断。①以上为新华社当时对本次事件的报道。随后,大批反对派支持者冲进议会大楼,砸毁大楼内的设施。巴基耶夫逃亡到故乡贾拉拉巴德,在那里,他的支持者开始集结。8 日,吉军方宣布站在临时政府一边,巴基耶夫则威胁进行内战。南部地区的乌兹别克人坚决反对巴基耶夫,巴基耶夫及其支持者通过挑动族群冲突,来给临时政府施加压力。同年6 月,吉尔吉斯斯坦南部地区发生大规模族群冲突,数十万人背井离乡。

本次事件的起因与“郁金香革命”的不同之处,是抗议与“选举舞弊”无关,进一步说,最大的不同在于和“民主诉求”无关。国有资本问题以及当年的电力短缺和价格问题体现了“经济本质”,这种抗议最明显的指向是“暴政”而不是“独裁”,尽管巴基耶夫比阿卡耶夫更加“专制”。

这一次事件的特点与“颜色革命”不同。其一,从导火索来看,此次事件与“颜色革命”的起因不同,反而与中东变局的抗议模式较为接近。②Alanna C. Van Antwerp, Nathan J. Brown, “The Electoral Model Without Elections? The Arab Uprisings of 2011 and The Color Revolutions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Post-Soviet Democratization, 2018, Vol.26, No.2, p.200.其二,从动员模式来看,“郁金香革命”的动员有落选的反对派议员及其亲友网络、非政府组织的参与,而2010 年的抗议动员则是传媒发挥了重要作用,媒体对巴基耶夫政府牵涉谋杀案的报道激发了人们的怒火。尽管抗议最早期由反对派的支持者发起,但后续的动员没有组织,这是心怀不满的民众一次自发的集体行动。①Azamat Temirkulov, “Kyrgyz ‘revolutions’ in 2005 and 2010: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Mass Mobilization”, Nationalities Papers, 2010, Vol.38, No.5, p.600.抗议人群没有领导人,他们不做演讲也没有派发传单,这种模式也更接近于中东变局的动员模式即跨阶层动员,此种动员不再需要特定的组织者。其三,2010 年吉尔吉斯斯坦政权更迭后存在内战风险。巴基耶夫下台后逃到南方的家乡,并与当地的支持者进行串联,煽动了一些骚乱并威胁进行内战。2010 年的吉尔吉斯斯坦确实滑向了内战边缘,但新成立的临时政府尽力阻止了局势的进一步恶化。然而,当年10 月该国南部依然发生了吉尔吉斯族与乌兹别克族的大规模冲突,这与同年4 月的政权更迭不无关系。这次冲突是在政权处于混乱无力之际发生的,此时的吉尔吉斯斯坦南部地区成为政治真空地带。有学者认为,南部族群冲突是“二次革命”的一个“副产品”。②侯艾君:“奥什事件:吉尔吉斯-乌兹别克族际冲突探析”,第60 页。

凯瑟琳·柯林斯是对这一事件投入较多关注的一位学者。她认为,2010年“革命”的意义要高于“郁金香革命”,因为“郁金香革命”仅仅是一位独裁者的倒台和另一位独裁者的崛起,而2010 年“革命”则是一个脆弱但真实的建立民主制度的尝试。在2010 年“革命”中,反对派吸取了“郁金香革命”的教训,避免了组织的松散并讨论了旨在限制总统权力的宪法修改方案。③Kathleen Collins, “Kyrgyzstan’s Latest Revolution”, p.151.2010 年的“革命”可以被看作是“郁金香革命”的后续,奥通巴耶娃(Roza Otunbayeva)等巴基耶夫的反对者,同样是2005 年阿卡耶夫的反对者。巴基耶夫在2005 年以超过89%的选票当选总统之初,“自由之家”就对选举结果提出了质疑。④Alanna C. Van Antwerp, Nathan J. Brown, “The Electoral Model Without Elections? The Arab Uprisings of 2011 and The Color Revolutions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p.203.巴基耶夫执政的五年里,在府院关系上因与库洛夫(Feliks Kulov)之间个人权力的争夺,导致制度建设困难;在南北关系上,巴基耶夫未能或不愿对南北双方的权力分配进行平衡。巴基耶夫还与阿卡耶夫一样,大量安排自己的亲属担任国家要职。在2010 年“革命”前夕,吉国民众对其子马克西姆(Maxim Bakiyev)接任的担忧,与当年担心阿卡耶夫女儿继承阿卡耶夫的权力如出一辙。巴基耶夫对媒体的控制相比其前任更为严格,阿卡耶夫时期少数的独立媒体在巴基耶夫执政时期也被禁言。巴基耶夫还执行某种民族主义政策,对南部地区的乌兹别克族居民进行压制,他将乌兹别克族人与宗教极端主义联系在一起。①Kathleen Collins, “After the Kyrgyz Spring: Challenges to Democratic Deepening”, World Affairs, 2012, Vol.19, No.1, p.40.

这次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亨利·黑尔的观点,他认为将公民社会视为政权的主要威胁反而会导致政权更快崩溃。因为如果这些政权大力削弱本国存在的非政府组织,公民社会便不能作为抗议的组织力量,在这种情况下,抗议并非不会出现而是会以其他形式出现。抗议出现时会呈现出更多的激进和暴力。这是因为由其他力量组织起来的抗议,没有系统学习过吉恩·夏普(Gene Sharp)的非暴力抵抗方法,或许他们根本不认同这个理念。②Henry E. Hale, “Democracy or autocracy on the march? The colored revolutions as normal dynamics of patronal presidentialism”, p.322.吉尔吉斯斯坦2010 年的骚乱导致大量人员死亡,这与过去流行于东欧高加索地区“天鹅绒”般顺滑的抗议截然不同。另外,吉尔吉斯斯坦民主进程坎坷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对“民主”的认识。在穆斯林群体中,民主究竟是什么,一直是个难题,世俗意义上的民主与伊斯兰民主有着巨大差别。在2010 年“革命”后对于宪法的修改中,苏联时期就确定的国家世俗原则被继续保持下去,使得许多人担心这将为国家对宗教进行潜在压制留出空间。伊斯兰团体认为,这个国家需要“公正”,而这一诉求不等同于世俗民主。③Kathleen Collins, “After the Kyrgyz Spring: Challenges to Democratic Deepening”, p.41.

综上所述,“郁金香革命”与前两次“颜色革命”最大的不同,在于公民社会的作用有限,而“郁金香革命”的有限扩散结果——“安集延事件”,继承了这一特征。同时,“安集延事件”存在抗议发生在选举周期之外、暴力程度升级以及出现宗教色彩的新特征。“郁金香革命”在2010 年的延续即“二次革命”,继承了公民社会动员力量有限以及抗议发生在选举周期之外的特征,同时出现了内战风险这一新特征。另外,在这些主要特征背后,始终潜伏着世俗力量与伊斯兰力量的对抗。上述特征已经逐渐脱离“颜色革命”的模式,开始向中东变局的情境接近。下文将主要讨论中东变局对上述特征的继承与变异。

五、吉尔吉斯斯坦两次“革命”的启后性

这一部分就中东变局相对“颜色革命”出现的新特征进行梳理。这些特征既涉及“郁金香革命”后伊斯兰世界对相关“革命”模式的继承,也涉及因中东地区与中亚地区存在差异而导致“革命”模式出现的进一步变化。

中东变局涉及国家的情况,可以大体上分为三类:一是以突尼斯和埃及为代表,通过民众抗议实现政权更迭,但没有出现内战;二是以利比亚、叙利亚、也门为代表,无论政权是否发生更迭,都陷入了内战;三是以巴林、摩洛哥、约旦为代表,抗议被镇压或因当局妥协而平息,既没有发生政权更迭,也没有陷入内战。明确上述区分的意义,在于审视一些既有研究的不足。这些研究仅关注突尼斯和埃及,而对没有发生政权更迭的国家和陷入内战的国家,忽视或者回避进行深入讨论。只关注突尼斯和埃及,不利于将中东变局与“颜色革命”作关联比较研究。因此,下文有关中东变局的内容,将涵盖上述三类国家。中东变局相比“颜色革命”出现的新特征包括:(1)抗议起因摆脱“选举模型”①也称为“选举模式”,两词无区别,可以混用。有关论述参见Valerie J. Bunce, Sharon L. Wolchik, “Modes of Popular Mobilizations against Authoritarian Rulers: A Comparison of 1989, the Color Revolutions, and the MENA Uprisings”, The Journal of Post-So viet Democratization, 2018, Vol.26, No.2, pp.149-172.;(2)伊斯兰运动与公民社会动员的区别;(3)伊斯兰主义的作用;(4)教派冲突的影响。

(一)抗议起因摆脱“选举模型”

“颜色革命”是以选举舞弊为起因,而中东变局则以多国发生在公共场所的自焚这种悲情事件为肇始。“选举模型”之所以被应用到原苏联国家,是因为这些国家在政治转型中,重视维护形式上的民主。对于原苏联国家来说,不允许存在王室(如沙特),也不允许有不担任任何职务的“领袖”(如利比亚)。亨利·黑尔称库奇马、谢瓦尔德纳泽和阿卡耶夫为“跛足鸭”,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明确宣布了自己的任期限制,并宣称不做终身总统。②Henry E. Hale, “Democracy or autocracy on the march? The colored revolutions as normal dynamics of patronal presidentialism”, pp.305-329.但中东不同:叙利亚父子世袭,海湾遍布君主,卡扎菲“没有职务”。显然,“选举模型”能够运用的条件,是该国存在至少形式上正常的选举,否则无法复制“选举模型”。因此,导火索不同的背后,是“颜色革命”与中东变局所涉国家政治现实的深刻区别。

(二)伊斯兰运动与公民社会动员的区别

中东地区很多所谓的公民社会与欧洲的情况不同,它们带有宗教性质和目的,对此不应该忽视。伊斯兰运动的主要场所,是在“边缘”和“半边缘”的政治区域,如宗教机构、学校、地方社区、青年活动中心、工会、律师协会、学生会等。①曾向红等:《社会运动理论视角下的中东变局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第10 页。这些部门大多是西方研究中普遍提到的公民社会。然而,伊斯兰国家在社会领域与基督教、东正教世界存在较大不同。历史上,四大哈里发时期的伊斯兰社会组织,表现为一种高度理想化的共同体——乌玛(Umma),这种共同体以共同的宗教信仰为基础。穆斯林兄弟会的理论家哈桑·班纳(Hasan al-Banna)认为:“伊斯兰是信仰和崇拜,是祖国和民族。所有的穆斯林是一个民族,伊斯兰祖国是一个国家。”②金宜久主编:《伊斯兰教与世界政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 年,第209页。

这种完全不同于西方民族国家体系下的社会结构,具有两个特征:一是在一个伊斯兰国家发生的社会运动,无论其是否由宗教力量发动或是否带有宗教目标,都容易在相邻的伊斯兰国家引起共鸣。在相近的语言条件和共同的宗教信仰下,“穆斯林兄弟”这一集体身份容易被唤醒,进而产生更多的共情。二是将复杂的社会政治诉求模糊成抽象的宗教目标。世俗的社会运动容易成为宗教运动的工具和挡箭牌,与“颜色革命”所涉国家不同,中东地区“独裁者”倒台后由谁掌权并不确定。③Laura K. Landolt, Paul Kubicek, “Opportunities and constraints: comparing Tunisia and Egypt to the coloured revolutions”, Democratization, 2014, Vol.21, No.6, pp.984-1006.同时,跨国宗教运动同公民社会有相似的功能,即,足以动员起来大量的年轻人和中产阶层;不同之处在于,公民社会是在市场经济充分发展的条件下产生了足够多的中产阶级群体后,以诚信、契约、法治等公民精神为纽带而形成的一种相对独立于政府的社会力量,而伊斯兰的动员则是以共同的宗教信仰和生活方式为基础。

(三)伊斯兰主义的作用

存在一种作为政治意识形态的“伊斯兰主义”,但并不存在“佛教主义”“基督教主义”或“东正教主义”,因为伊斯兰主义作为一种政治意识形态形成的基础,并不是宗教特征而是国际政治因素。苏联对阿富汗的入侵、美国对以色列的偏袒、伊拉克战争的爆发等政治事件,使穆斯林认为外部势力占领自己的领土,掠夺自己的资源,伤害自己的同胞,从而引发他们强烈的羞辱感。①曾向红、陈科睿:“理解恐怖分子的行为激进化:一个整合性分析框架”,《国际安全研究》,2019 年第4 期,第15 页。这种羞辱感为伊斯兰主义的复兴提供了土壤。与此同时,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将伊斯兰世界作为“新文明标准”的治理与改造对象,在伊斯兰世界实施“大中东民主计划”,并试图在该地区复制“颜色革命”的模式。②曾向红、陈科睿:“国际反恐话语双重标准的形成基础与机制研究”,《社会科学》,2017年第9 期,第3-15 页。这些事态综合作用的结果,就是伊斯兰主义的三种呈现方式:抗争政治、政治伊斯兰势力和恐怖主义。③政治伊斯兰的定义宽泛且争议较大,参见钱雪梅“政治伊斯兰意识形态与伊斯兰教的政治化”,《西亚非洲》,2009 年第2 期,第24-30 页。本文未将政治伊斯兰与伊斯兰主义混用,因此本文提到的政治伊斯兰势力所涉对象有限,主要指宗教政党或伊斯兰政治反对派,它们以参加选举为标志,而恐怖组织的作用本文将与其并列单独阐述。关于政治伊斯兰在中东变局中究竟发挥了多大作用,学者们存在不同的讨论,参见曾向红:“试析政治伊斯兰力量未在中东剧变中发挥突出作用的原因”,《世界宗教研究》,2013 年第4期,第128-139 页;王林聪:“伊斯兰力量的崛起与中东的政治转型”,《当代世界》,2012年第10 期,第32-34 页;林海虹、田文林:“中东转型中的政治伊斯兰运动评析”,《现代国际关系》,2013 年第8 期,第35-41 页;田文林:“中东政治转型:反思与重构”,《西亚非洲》,2018 年第1 期,第48-67 页。由于本节的探讨重点是中东变局相对“颜色革命”的新特点,因此对政治伊斯兰在中东变局中发挥作用的具体程度,不做详细辨析。

1. 以抗争政治呈现

中东地区与原苏联集团国家民众在心理层面上拥有不同的体验,这使得二者的抗争政治出现了相异的特点。对于中欧和东南欧国家来说,东欧剧变后高压政治的丧失,让公民社会得以快速成长,并成为这些国家推动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与苏东剧变后相关国家充斥着追求“民主”“自由”的心态相对应的是,伊斯兰世界的“相对剥夺感”(relative deprivation)、“本体不安全感”(ontological insecurity)以及羞辱感等情绪与日俱增。④关于伊斯兰世界“相对剥夺感”“本体不安全感”“羞辱感”的形成,参见曾向红、陈科睿:“理解恐怖分子的行为激进化:一个整合性分析框架”,第13-15 页。

大规模的社会政治动荡和集体行动,往往受到某种社会文化心理的推动,而这种社会文化心理的形成受到社会政治经济现实的影响。面对伊斯兰文明衰落的现实,以及阿拉伯国家现代化进程中遭遇的诸多挫败,阿拉伯世界内部弥漫着愈益浓厚的消极情绪。①Hamed El-Said, Jane Harrigan, “Economic Reform, Social Welfare, and Instability: Jordan, Egypt, Morocco, and Tunisia, 1983-2004”, The Middle East Journal, 2014, Vol.68, No.1, pp. 99-121.面对这些情绪,伊斯兰主义成为一个有力的替代选项。面对混乱和不确定,宗教提供了关于存在本身、外部世界和人类终极问题的答案。宗教激进主义与作为文化经验上的宗教之间,有着明显差别,后者可能与政治权力存在移情关系,也更愿意容纳世俗思想。然而,这两种形式的宗教之间又存在一定的流动性,解释其边界并不容易。②Catarina Kinnvall, “Globalization and Religious Nationalism: Self, Identity, and the Search for Ontological Security”, Political Psychology, 2004, Vol.25, No.5, p.759.从伊斯兰寻找力量源泉和认同感,正是伊斯兰社会在危机和失序状态下常有的集体冲动。③James A. Bill, Rebecca Bill Chavez, “The Politics of Incoherence: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Middle East”, The Middle East Journal, 2002, Vol.56, No.4, pp.562-575.

过去,阿拉伯国家的抗议主要是由较为具体的经济议题所引发,这种抗议往往并不寻求政治的变革。中东的领导人们因此高估了民众对政权的忠诚程度,忽视了他们对于政治和社会改革的期望,认为自由化改革后经济上的繁荣,足以抵御本国民众对政权的不忠诚。④Hamed El-Said, Jane Harrigan, “Economic Reform, Social Welfare, and Instability: Jordan, Egypt, Morocco, and Tunisia, 1983-2004”, p.99.另外,美国维护和巩固该地区亲美政权的稳定,导致了伊斯兰主义和萨拉菲主义的兴起。⑤Nicholas Kitchen, “After the Arab Spring: Power Shift in the Middle East?” LSE Special Report, 2012, p.54.而伊斯兰主义正是对不义、暴政和民族屈辱的抗议。⑥Alan Richards, “Long-Term Sources of Instability in the Middle East”, in James A. Russell, ed., Critical Issues Facing th e Middle Ea st: Security, Politics, and Economics,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06, p.16.中东民众一方面反对美国和以色列,另一方面将矛头直指本国的统治者。

2. 以政治伊斯兰势力呈现

美国等西方国家多年来对伊斯兰世界同时使用“硬实力”和“软实力”的一个后果,刺激了伊斯兰的政治化倾向。伊斯兰的政治化,是指通过揭示经训中的政治含义,阐释教义主张与政治的关系,进而利用伊斯兰教的政治特性,强调它的超地域、超国家、超民族的普遍性,极力推动宗教向政治领域转变。①金宜久:《当代伊斯兰问题》,北京:民族出版社,2008 年,第67 页。其主要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宗教政党参选、夺取国家政权,二是发展宗教激进主义运动建立政教合一的国家。②梁丽萍:“宗教的政治参与及其影响——以伊斯兰教为例”,《西亚非洲》,2007 年第1期,第50-53 页。“9·11”事件后,大部分伊斯兰主义政党采取更加务实的态度,并更多地通过民主选举参政议政,另有部分激进派别则蜕变为更加极端的暴力恐怖组织。在这样的背景下,温和伊斯兰主义政党组织的民意基础和政治影响力得到了提升。③刘中民:《当代中东国际关系中的伊斯兰因素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第291 页。在埃及变局前,政治伊斯兰力量就在伺机掌权。如在穆巴拉克执政时期,穆斯林兄弟会作为一个整体被排除在政权之外,但穆巴拉克允许穆斯林兄弟会成员以个人身份参政。④Laura K. Landolt, Paul Kubicek, “Opportunities and constraints: comparing Tunisia and Egypt to the coloured revolutions”, Democratization, 2014, Vol.21, No.6, pp.984-1006.在中东地区,相比世俗派和自由派,伊斯兰政治势力具备深厚的民意基础,穆斯林兄弟会给予草根阶层穆斯林很大的帮助。⑤有关穆斯林兄弟会的论述,参见苏畅:“中亚与中东国家政治风险量化对比分析”,《战略决策研究》,2016 年第4 期,第45 页。不过,关于穆斯林兄弟会的动员能力存在争议,有学者认为穆斯林兄弟会主要服务于中产阶级而非草根阶层,参见曾向红:“试析政治伊斯兰力量未在中东剧变中发挥突出作用的原因”,第128-139 页。有学者认为,政治伊斯兰能够取得优势的关键,并不是提供社会服务、强大的组织能力和意识形态领导直接作用的结果,而是这些因素单独或共同促成了政治伊斯兰“善治”的良好声誉。⑥参见Melani Cammett, Pauline Jones Luong, “Is there an Islamist Political Advantage?” Review of Political Science, 2014, Vol.17, No.1, pp.187-206. 在该文中,政治伊斯兰与伊斯兰主义两个名词是混用的。中东变局后,伊斯兰势力在这些国家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复兴。“阿拉伯之春”变成了“伊斯兰之春”,这种现象被视为对政教分离和世俗主义政策的修正。⑦田文林:“中东政治转型:反思与重构”,《西亚非洲》,2018 年第1 期,第57 页。

3. 以恐怖主义呈现

仅仅观察突尼斯和埃及的变局,会忽视恐怖主义的作用,但如果将视野放大,则会发现陷入内战的国家受到了恐怖主义的较多影响。许多国家之所以陷入多年内战,除了军队的分裂是一个主要因素,恐怖分子的存在也十分关键。①有关军队分裂是内战主要成因的研究,参见曾向红、楼千舟:“从社会运动到内战的演变机制——基于中东变局的考察”,《国际安全研究》,2014 年第3 期,第52-74 页。“利比亚伊斯兰战斗团”在卡扎菲政权倒台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借乱局之机得以发展壮大。叙利亚内战爆发以来,大量人员从世界各地前往该国进行“圣战”。恐怖分子的大量存在,是中东变局相对“颜色革命”的重要差异,而这一特征早在吉尔吉斯斯坦“郁金香革命”时就初露苗头,在乌兹别克斯坦“安集延事件”中体现得更为明显。

(四)教派冲突的影响

教派冲突加剧有两个主要动力:其一,殖民地时期遗留的矛盾,构成现代中东国家教派对立的国内基础。如法国在统治叙利亚的过程中,故意扶植占人口不到15%的阿拉维派作为他们统治的代理人,而排斥了占据人口大多数的逊尼派。②余建华主编:《中东变局研究》(上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 年,第87页。其二,伊朗与沙特加速争夺中东地区主导地位的现实,是加剧教派冲突的地区动力。萨达姆政权倒台后,伊朗趁势构建包括伊拉克、叙利亚、黎巴嫩真主党的“什叶派新月地带”,并借由巴林的什叶派人口和也门的胡塞武装对沙特进行围堵。而沙特在继续输出“瓦哈比主义”的同时,凭着美国和“海合会”国家的支持对伊朗实施反围堵。例如,巴林抗议之初有口号“没有逊尼派,没有什叶派,只有巴林人”,但教派矛盾很快就导致反对派分化,为巴林王室的镇压提供了机会。③刘中民:《当代中东国际关系中的伊斯兰因素研究》,第307 页。在叙利亚,2011 年3 至4 月,巴尼阿斯(Banias)的示威者高喊“基督徒去贝鲁特,阿拉维去坟墓”,霍姆斯的口号从“叙利亚人是一个整体”变为“逊尼派流着同样的血”。④A. Tabler, In the Lion’s Den: An Eyewitness Account of Washington’s Battle with Syria, Chicago, IL: Lawrence Hill Books, 2011, p.233.叙利亚政府后期接受了“真主党”和伊朗什叶派民兵的帮助,而阿拉伯多国则抨击阿萨德家族的统治是少数的阿拉维派对多数逊尼派的暴政。也门是教派博弈的又一竞技场。先是什叶派的萨利赫被南方“瓦哈比派”的代表人物曼苏尔·哈迪(Mansur Hadi)取代,后来是属于什叶派中“宰德派”的胡塞武装将哈迪赶往南方。沙特动用大规模军事力量并集结十国联军对胡塞武装发动空袭,其重要的现实考虑之一,是担心什叶派在也门掌权将进一步扩大伊朗的地区影响。①包澄章、刘中民:“对中东变局以来中东教派主义的多维透视”,《西亚非洲》,2015年第5 期,第41 页。

综上,“郁金香革命”在中亚的有限扩散结果与延续,体现出一些接近中东变局却不同于“颜色革命”的特点,如不遵循“选举模型”、暴力程度升高、公民社会组织力有限、恐怖主义参与和内战风险等。同时,中东变局也有自身的独特之处。下文将整理吉尔吉斯斯坦所在的中亚地区作为“过渡地带”的条件,并阐明本文提出寻找中介国家进行观察这一视角的意义。

六、中亚:“颜色革命”与中东变局之间的过渡地带

比较区域研究(comparative area studies,简称CAS)在国内外都是一项新兴的区域研究路径,主要有区域内比较和跨区域比较两种类型。区域内比较,要么通过对两个相邻国家进行考察而展开,要么对单个国家进行深入调查。在区域环境总体不变的大前提下,区域内比较能够分离出导致国家相似性与差异性的关键因素。而跨区域比较以区域内同质化和区域间异质化为基本出发点,进行语境化比较,跨区域比较强调语言、地点、历史和其他语境特征的重要性。相对于区域内研究集中在特定区域内部的同质性而对每个区域内的例外情况较少予以注意,跨区域比较则倡导超越区域界线,将案例置于一个互动的世界系统中进行比较分析。这种研究尝试把重点放在个别国家的案例上,对这种国家的选择往往能够与分析区域内事件扩散的界限和阈值联系起来。换句话说,跨区域方法通过关注位于边缘的案例,来测试扩散的极限。国外的跨区域比较研究也处于摸索和尝试阶段,这种研究目前展示出的是一种潜力而不是最终成果。②关于CAS 的相关研究成果,参见Ariel I. Ahram, Patrick Köllner, Rudra Sil, Comparative Area Studies: Methodological Rationales and Cross-Regional Application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8.

本文的研究倾向于接近卢肯•韦(Lucan Way)的观点。卢肯•韦在对“颜色革命”等抗争政治的研究中,反对高估扩散的作用,认为应该更加重视特定地区的结构性条件,他比喻道:“汽车去加油站的原因,是它们本身需要加油,而不是跟随了其他司机的方向。”①Lucan Way, “The Real of the Color Revolutions”, Journal of Democracy, 2008, Vol.19, No.3, pp.55-69.

选取吉尔吉斯斯坦作为案例的原因,是以吉尔吉斯斯坦为代表的中亚国家具有特殊的身份。一方面,作为原苏联加盟国,它们与其他加盟国一样实施了较长时期的苏维埃体制,这也是学术界常常将中亚与俄罗斯、东欧并列研究的主要依据。另一方面,中亚国家从文明角度上属于伊斯兰世界,这一新的类属身份,是在中亚国家独立之后发展起来的。

吉尔吉斯斯坦作为原苏联加盟国,与乌克兰、格鲁吉亚等国拥有明显相似的结构性特点,这些都是其发生“颜色革命”的背景。

其一,原苏联国家长期存在的苏维埃体制有着诸多弊端。国家机器的强大力量压抑了民间社会的发展,政权对社会强有力的渗透和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具备全能主义的特点。许多西方学者认为“民主化”的载体和推动力就是公民社会,“民主化”不会因为苏联解体而自动实现,因而“颜色革命”是这种斗争的继续。苏维埃体制的另一个问题在于经济结构,格鲁吉亚和吉尔吉斯斯坦由于资源的缺乏,难以摆脱与俄罗斯的经济联系,这一点自然也影响着美国等西方国家对相关国家发生“颜色革命”的态度。

其二,“颜色革命”的性质是世俗的。由于意识形态的原因,苏联对加盟共和国实行了长期世俗化的教育,而吉尔吉斯斯坦在中亚国家中宗教氛围相对不那么浓厚。虽然“郁金香革命”的起始地奥什和贾拉拉巴德宗教氛围较浓,但“郁金香革命”仍然是世俗的,在整个事件中看不到过多的(并非完全没有)宗教痕迹。

不过,吉尔吉斯斯坦与乌克兰和格鲁吉亚的不同也非常明显,一是其社会传统严重依赖部族政治,公民社会不足以成为“郁金香革命”的主要组织力量。同时,与乌克兰和格鲁吉亚的事件不同,“郁金香革命”有恐怖分子和宗教极端人员的参与,这与“安集延事件”具有相似性且对后者有着影响。

吉尔吉斯斯坦等中亚五国作为原苏联成员,固然可以将它们与独联体国家甚至东欧国家相提并论,但也有着把它们同中东地区联系起来进行考察的合理性和必要性。①参见曾向红:“比较区域研究视域下的中亚研究”,《国际政治研究》,2020 年第5 期,第9-37 页。如果以伊斯兰文明圈的视角来看待这两个地区,有两个显著特点是中亚与中东共有,但却区别于原苏联地区的:

其一,中亚国家与中东国家普遍不符合西方的民主标准。“自由之家”对全球穆斯林占多数的47 个国家进行评估的结果是,有38 个不是民主国家,民选政府在伊斯兰世界的国家中只占19%,而在非伊斯兰世界中占77%,中东除以色列和土耳其外均为威权或半威权国家。②Nora Bensahel, “Political Reform in the Middle East”, in Nora Bensahel and Daniel Byman eds., The Fu ture Securi ty Environment in th e M iddle E ast: Confli ct, S tability, and Political Change, RAND Corporation, 2004, p.15.换言之,中亚与中东在很大程度上都依赖“强人政治”的统治;而发生在东欧和高加索地区的政权更迭既没有推翻强人,也没有导致强人上台,周期性动荡是那里的政治现实。

其二,中亚国家与中东国家都面临着民族国家建构的问题。杨光斌指出,同质化(包括共同的国家认同、政治信仰和平等的社会结构等)是西式民主运行的重要前提。③杨光斌:“民主与世界政治冲突”,《学术界》,2014 年第8 期,第23 页。但中亚存在着民族的广泛跨国分布,在这里,主权国家观念始终未能彻底取代部族观念。中东、北非同样有着部族、部落认同凌驾于主权国家认同的现象。阿拉伯地区存在民族国家身份和伊斯兰身份的竞争,东欧和高加索地区的国家认同感则明显强于伊斯兰文明圈国家。④Steve Hess, “Sources of Authoritarian Resilience in Regional Protest Waves: The Post- Communist Colour Revolutions and 2011 Arab Uprisings”, Government and Opposition, 2016, Vol.51, No.1, p.26.重要的区别在于,在乌玛世界,神权至上仍然是最高的价值理性。⑤姜鹏:“伊斯兰世界U 型认同与恐怖组织类型关联性研究”,《国际安全研究》,2018年第1 期,第135-136 页。因此,许多思想都很容易穿透国家的边界壁垒得以传播。

同时,吉尔吉斯斯坦与中东国家也至少有三方面明显的不同。其一,中亚的政治伊斯兰力量明显弱于中东。⑥参见苏畅:“中亚与中东国家政治风险量化对比分析”,《战略决策研究》,2016 年第4期,第40-52 页。此种现实决定了吉尔吉斯斯坦的政权变更并不是政治伊斯兰主导的结果,而中东的政治伊斯兰力量无论是在政治变局的过程中,还是在一些国家的政治重建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二,吉尔吉斯斯坦资源匮乏,这使得该国既不能像沙特阿拉伯那样以“让利”方式维持政权,也不会像利比亚那样值得外部力量进行武力干涉。因此,该国的政权变更及后续的民主建设,都主要依靠国内力量进行。其三,作为伊斯兰文明的边缘地区,中亚的民族国家认同高于伊斯兰核心地区。①参见姜鹏:“伊斯兰世界U 型认同与恐怖组织类型关联性研究”。然而,姜鹏认为伊斯兰边缘地区完全消解了部族这一政治单元的观点值得商榷。事实上,中亚国家的部族政治依然十分强劲,其民族国家认同较强是相对于伊斯兰核心地区国家而言的。但在中亚国家内部,民族国家认同相对于部族认同并不呈现压倒性优势。因此这一地区的认同结构,是否如姜鹏所认为的呈神权认同和民族国家认同居于两端、部族认同居于低谷的U 型结构,值得进一步讨论。

不仅仅是吉尔吉斯斯坦一国,甚至整个中亚地区均以一种天然中介的方式存在于欧亚空间。过往研究对吉尔吉斯斯坦等中亚国家伊斯兰身份的忽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视角的偏狭。即便“颜色革命”已经在中亚地区出现了变异扩散的苗头,学者们并未前瞻性地思考伊斯兰国家发生政权变更的可能性。西方民主研究中固有的“中东例外论”,导致中亚与中东两个地区存在重要关联这一现象,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此外,国外学术中存在一种区域研究分隔现象,即有关“颜色革命”的探讨大多由研究后共产主义转型的学者引领,而对中东变局的思考则主要由研究中东问题的专家进行。双方交集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对“颜色革命”与中东变局之间关联性的研究成果相当稀少。本文的研究价值在于,认为吉尔吉斯斯坦在21 世纪以来的两次国际抗议浪潮中,扮演了一种天然中介角色:该国特殊的抗争政治特征及其自身变化,“承前”了“颜色革命”浪潮,“启后”着中东变局乱象。

七、总结与启发

本文将“颜色革命”与中东变局关联起来进行探讨,目的是通过对已有研究的总结和反思,尝试寻找一种新的观察方式,来考察21 世纪初这两次政权变更浪潮的联系与异同。当前针对“颜色革命”与中东变局之间关联与比较的研究有两种主要观点,一是将二者同时纳入全球民主化进程,二是聚焦分析公民社会的作用。第一种观点较为宏观,主要不足在于忽视了不同地区的结构性条件。第二种观点比较微观,主要不足在于夸大了公民社会视角的适用性。本文提出一种新的观察方式,即从国家这一层次入手进行分析。鉴于现有成果低估了“郁金香革命”的研究价值,本文基于吉尔吉斯斯坦有着两种国家身份的独特性,考察了该国两次“革命”的特征在“颜色革命”与中东变局中承前启后的中介意义。

吉尔吉斯斯坦的独特性在于存在两种类属身份:后苏联国家和伊斯兰国家。前一个身份是现有研究将“郁金香革命”纳入“颜色革命”浪潮进行分析的主要依据,伊斯兰国家身份则是吉尔吉斯斯坦独立后发展出来的新类属身份。一方面,“郁金香革命”与之前的“颜色革命”有诸多共性,另一方面存在无法使用公民社会视角对其进行有效考察的问题。同时,“郁金香革命”在中亚地区的有限扩散结果——“安集延事件”,则出现了抗议在选举周期外发生、暴力程度升级等新特征。“郁金香革命”的延续,即2010 年的“二次革命”,同样出现了抗议在选举周期外、公民社会动员作用有限、暴力升级等特征,并有了内战风险。这些现象的出现,意味着特定地区的“革命”开始偏离“颜色革命”的模式,并逐渐接近中东变局的样式。中东变局对上述特征既有继承又有变异,中东变局相比“颜色革命”出现了四个新特征:抗议摆脱“选举模型”、伊斯兰运动与公民社会动员的差异、伊斯兰主义的作用以及教派冲突的影响。中亚地区在地理上处于原苏联空间和伊斯兰文明圈的相交处,同后苏联国家和伊斯兰国家都存在一定的共性和差异,因此吉尔吉斯斯坦爆发的抗争政治兼有两次国际抗争浪潮的特征。

本文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在案例选取上,借鉴温特有关国家身份的论述,认为吉尔吉斯斯坦有着后苏联国家和伊斯兰国家两种类属身份。这种观察方式将视角放在国家层面,既摆脱了全球民主化浪潮视角的目的论色彩,又不同于聚焦非政府行为体联系的固有习惯,为分析不同区域国家政权更迭和社会运动的模式,提供了一种启发性思路。关注处于区域边缘的国家拥有的多种国家身份,能够对未来进行跨区域比较研究提供启发。例如,北非国家存在阿拉伯国家身份和非洲国家的身份,类似思路可以被用于研究中东变局对非洲政局的影响。第二,本文纠正了一些研究夸大公民社会作用的问题,并认为有关公民社会的分析,对于不同身份类型的国家具有不同意义。就伊斯兰国家来说,公民社会面临两个困境,一是动员能力有限,二是西方语境下的公民社会与伊斯兰团体容易产生混淆。明确区分二者,对于考察抗议的动员模式以及抗议演变为武装冲突的原因具有重要意义。第三,过往研究在讨论“颜色革命”与中东变局之间的关联与比较时,主要关注突尼斯和埃及这两个与“颜色革命”接近程度较高的国家,对于陷入内战和并未实现政权更迭的国家往往疏于考察。本文将中东变局涉及国家的情况分为三种类型,并概括出中东变局相对“颜色革命”的新特点,尝试从更大的范围对中东变局与“颜色革命”进行比较。一些国家之所以偏离“颜色革命”的模式,与其伊斯兰国家的身份有重要关联,持续的教派冲突和恐怖主义,是一些国家陷入内战的原因。第四,本文初步涉及了不同文明圈国家抗争政治的异同,重视当事国文明特征的观点,有助于为今后观察世界上其他地区出现的政治抗争和政权更迭提供启发。

2020 年新冠疫情期间,美国、白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等多国出现骚乱,虽迄今尚未构成国际性的抗议浪潮,但形势的变化不能排除新一轮跨国抗议浪潮的出现。回顾21 世纪以来两次抗议浪潮——“颜色革命”与中东变局——之间的关联,对把握在当前国际政治、经济、社会不稳定的背景下,是否会形成新的全球抗议浪潮有所裨益。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能力所限,本文并未构建出一种解释性的框架。因此本文无法解释为什么与吉尔吉斯斯坦同样具有双重身份的国家,如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没有发生“颜色革命”,也无法预测吉尔吉斯斯坦2020 年政权更迭后的抗争政治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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