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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民与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三重意涵
——基于关系实在论视角的分析

2021-04-17吴映雪

关键词:国民边界共同体

吴映雪,赵 超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 400041)

中华民族作为“民族”的衍生概念,是理解近代中国历史进程和未来国家发展的核心概念。在本体论意义上,中华民族作为一个客观实体的地位不容质疑,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中华民族已成为具有强大凝聚力的共同体。但在认识论意义上,“中华民族”一词在进入20世纪之后才逐渐流行开来也是不争的事实,中华民族概念所指称的对象应当如何准确理解,是近代以来持续争论的焦点话题。有学者认为,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突出自然属性的民族共同体,因而侧重从国内民族关系的角度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孜孜不倦地寻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客观基础[1],其背后隐含的是原生论的理论依据。另有学者主张从国家的角度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认为中华民族是在民族主义思潮作用下国家建构的产物,具有突出的政治内涵和国家属性[2],因而往往忽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族裔基础和历史根源,背后隐含的是建构论的理论依据。正如有学者总结的,“民族学侧重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构成要素与发展叙事,政治学侧重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政治属性与国民性建构”[3]。不同的研究进路为厘清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涵提供了厚实基础,但偏执一端容易遮蔽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丰富内涵。因此,本文从关系实在论的新视角重审中华民族共同体,揭示其丰富内涵。

一、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的复杂性

自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后,中华民族共同体一词成为实务界和学术界关注的热点,相关研究成果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然而,学界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知还存在分歧。有学者认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包含命运共同体、文化共同体、经济共同体和政治共同体多个维度[4];有学者只是强调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政治属性,认为它是取得国家形式的政治共同体[5];还有学者系统总结了当前学术界对中华民族概念的狭隘化、混乱化、他者化和虚无化四种错误倾向[6]。过多的分歧不利于凝聚共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分歧产生的原因既与主观上不同研究者的认知水平和理论差异有关,也与客观上中华民族共同体本体的复杂性紧密相关。我们不妨先从认识论的角度展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的复杂性。

1.政治话语中“中华民族”语义的复杂性。当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民族工作的主线,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已是全民共识,与此同时,“中华民族精神”“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华民族凝聚力”“中华民族认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等政治话语也发挥着凝心聚力的功能。在党和国家的政治话语中,“中华民族”既可以用在国内民族关系、民族-国家关系、国民-国家关系中,也可以用在国际关系的语境中。在不同的语境下中华民族概念内涵是复杂多变的,其中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如果我们仅仅从国家或者民族的单一视角来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无疑会遮蔽其丰富内涵,也会造成理解上的困难。比如用“两岸同属中华民族”的话语强调一个中国原则下的国家主权完整性,表达国家领土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以及两岸的历史关联,对此用56个民族与中华民族的“民族共同体”叙事框架显然难以准确理解。政治话语中“中华民族”语义的复杂性,促使人们不得不进一步思考作为衍生概念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涵是什么。

2.学术研究中“中华民族”概念的争议性。自梁启超使用“中华民族”这一概念以来,其逐渐成为中国人身份认同的符号和称谓,也是推动近代中国民族解放和国家独立的关键概念,无疑是理解近代中国历史进程的一把关键钥匙。但围绕中华民族的名与实、内涵与外延、单一体与复合体、结构与功能、历史与现实等问题的争论持续不断。造成争论的一个原因在于,中华民族作为“民族”的衍生词和下位词,其受到中文“民族”复杂内涵的影响。中文民族一词虽然在中国的古籍中早已出现,但现代意义上的民族概念是一个舶来品,民族概念的多义性、复杂性和混乱性学界已经讨论得很多,这个词的复杂程度和引起的争议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中文民族一词混杂了英文nation,nationality,race,ethnic group,ethnicity以及peoplehood等诸多单词的意义,包含种族、少数民族、国民、国族、国家等多个含义。不同主体理解和使用的民族概念有差别,这种差别无疑会“影响”到对中华民族的理解,这体现的是民族概念体系的复杂性以及跨语际传播造成的差异。学术研究中的这种争议性和歧义性不可避免也会影响到人们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准确理解。

3.“nation”概念的多义性。学界不管从什么角度来界定中华民族,其争论性都难以避免,但将中华民族翻译为“Chinese nation”不难达成共识,官方文本如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中华民族”的英文翻译对应的就是这一词汇。也就是说,中华民族中的“民族”与英文对应的应是“nation”,二者含义最为接近。因此,对中华民族的理解需要结合“nation”概念内涵的变迁来加以审视。实际上,nation一词的语义本身也是比较复杂的,其内涵并非一成不变。nation的词源为natio、nations,意为“被生出”“种属”“族部”,所以nation的原初意义指的是基于血缘关系而形成的共同体。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随着现代共和政体和公民意识崛起后,nation指的是不分等级团结起来与君主对抗的人民集合体,具有“国民”的意涵。从法国大革命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欧洲的政治家和外交家常常将nation指称享有主权的民族国家,nation与state同义[7]。也就是说,欧洲的“nation”概念大致经历了从历史文化共同体的“族类”到公民身份为基础的“国民”,再到“国家”的发展历程。如此可见,作为现代民族概念和民族主义思潮“原发地”的欧洲,其nation概念内涵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变迁,不同时期的内涵有所区别,且不同含义之间并非简单的前后取代关系,而是交织在一起。

其实,早在清末西学东渐初期,人们就发现nation语义的复杂性。1866年前后出版的《英华字典》将nation翻译为“民”“国”“邦”“邦国”,而现在的许多英汉字典中nation依然有“民族”“国家”“国民”等译词。1924年,孙中山在《民族主义》的演讲中指出nation具有民族和国家的语义:“英文中‘民族’的名词是哪逊(nation——引者),哪逊这个字有两种解释:一是民族,一是国家。”[8]1936年,潘光旦进一步揭示nation的国族语义:“‘国家’容易和‘民族’相混,例如西文的nation一字便有人译作国家,民族,或国族。”[9]1942年,芮逸夫发现孙中山所使用的民族、国族、国家含义基本相同,都对应英文的nation[10]。nation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语境凸显不同的语义,因而在传入中国的跨语际传播过程中,不同学者有可能只关注到其中的一种语义,学界梳理其内涵时自然存在不同的理解。

二、关系实在论:重审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论基础

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的争议性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不过根本的原因是作为概念指称对象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本身是复杂的。中华民族作为几千年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人们共同体,从历时性的角度来说,中华民族共同体一直处于变动之中,不同历史时期的规模、边界、凝聚力等是不同的;从共时性的角度来说,全球化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成员分散在世界各地,既有新成员的加入也有旧成员的分离,而且单个成员也会同时具备多种共同体身份。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复杂性和流动性无疑增加了人们对其准确认知的难度。不同理论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知和解释是有所区别的,其中以客观实体论和主观实体论为典型。在与客观实体论和主观实体论对话的基础上,本文从关系实在论的视角重审中华民族共同体。

1.关系实在论视角的民族观。在客观实体论者看来,实体先于主观意识而存在,是独立于主观意识和符号系统的一种纯粹自主的、给定的实在,因而将社会现象视为和自然现象类似的“物理性”实体[11]。这种观点以原生论者为典型,他们往往从静态的视角将民族视为具有内生的、给定的特质,强调民族的客观属性,甚至从生物学(遗传学)的角度寻找民族作为实体的客观标准。客观实体论强调民族具有不变的基本内核以及民族间差别的天然性和客观性,试图为人们认知民族提供客观的符号和标识,但忽略了民族的主观属性以及他者对自我的塑造作用。在客观实体论的视野里,中华民族是一个稳定不变而独立自存的共同体,中华民族是给定的、内生的、自在自为的客观实体。主观实体论则否认民族的内生性和客观性,强调民族的社会建构性,认为民族是民族主义塑造的观念性实体。其中以安德森的“民族是一个想象的共同体”和霍布斯鲍姆的“民族主义创造了民族”的观点为典型代表,主观实体论无疑放大了民族的主观属性。在主观实体论者的视野里,中华民族是近代民族主义思潮影响下国家建构的产物,强调中华民族的现代性和建构性。不难发现,客观实体论容易陷入夸大民族客观属性的困境,而主观实体论经常陷入民族主义与民族谁先谁后或者谁决定谁的争论之中。

实际上,实体并不是坚不可摧、牢不可破的封闭性单元,而是开放性的体系。从社会关系角度来说,不管是阶级、民族、国家、家族、宗教团体、职业群体等共同体实际上都是依据不同的标准和目的进行群体划分的结果,它们的边界并不是清晰可见,而是相互重叠不易区分的。为什么原生论的民族观总是争论不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民族不是生活在真空之中,某个民族与其他民族、民族与其他群体的边界并不是清晰可见和稳定不变的。实体总是处在特定的关系网络之中,其内核在很大程度上被所处的关系结构塑造。因此,对民族的界定和认识不应停留在内生视角,还需要将民族置于自我与他者的关系网络中,将民族视为动态进程中被关系所建构、制约的实体,是在流动的自我与他者的关系结构中生成和变动的[12],因而对民族的界定离不开对“民族他者”的界定。

巴斯主编的《族群与族群边界》一书提出了民族的边界论,这一理论看重民族自我的边缘,关注民族的外生因素,强调民族自我与他者的互动。王明珂的《华夏边缘: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一书受到这种边界论的影响,从历史上变化的华夏边缘来分析和界定“谁是中国人”。杜赞奇对先验的、原始的身份认同提出质疑,主张将自我置于与他者的互动网络中进行理解,“自我不是原初的或单一的建构,而是在许多变化的、常常相互冲突的表述网络中构建的”[13]。杜赞奇鉴于民族观的多样性和身份认同的不确定性,主张民族“自我”是一种关系性的实体,在任何时候都是相对于他者而定义的,将民族看作相对性的身份。王军在吸收边界论的基础上提出关系实在论的民族观,认为民族是在流动的自我与他者的关系网络中塑造生成并不断变化的,民族“自我”是过程性、动态性与稳定性的综合体[14]。在关系实在论的视野中,作为实体的民族不是不存在,只是民族实体被关系化了。关系实在论既避免了客观实体论对主观属性以及他者对民族的塑造作用的忽视,也能克服主观实体论放大主观属性的“解构主义”色彩。简而言之,关系实在论的民族观立足于主体间关系来理解民族,强调他者对自我的建构和塑造,将自我与他者的主体间关系确立为民族的核心尺度和根据。

2.关系实在论视角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本文借助关系实在论的民族观来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强调他者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多重建构。正如费孝通所言:“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15]中华民族自觉的关键变量就是西方列强这个绝对化他者的出现,西方列强的外力入侵为中国境内的人群提供了凝聚为一个共同体的边界和压力,中华民族借助“他者”这一镜像实现自我觉醒。梁启超可谓这方面的时代先驱,他很早就关注到他者在塑造中华民族共同体中的重要作用:“何谓民族意识?谓对他而自觉为我,‘彼,日本人;我,中国人。’凡遇一他族而立刻有‘我中国人’之观念浮于脑际者,此人即中华民族之一员也。”[16]梁启超的观点与关系实在论所强调他者的重要性如出一辙,不同的他者可以塑造出不同面向的自我。

如果将中华民族共同体视为一成不变的、封闭的、自在自为的客观实体,就忽视了他者对中华民族的建构。从历时性的角度看,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里,中华民族经过不断的分化与融合,经历一次次排斥和吸纳特定人群后,直到近代国家疆域固定后才形成边界相对稳固的共同体。民族成员明确意识到中华民族是一个共同体是在中华民族概念产生之后。中华民族概念之所以产生,与近代以来中国面临亡国灭种危机以及西方民族主义思潮的传入密切相关。清末,中国与西方民族国家的碰撞以及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使得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领土边界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与西方国家竞争的过程中逐渐产生了“我们”不同于他们的共同体意识。可见,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自觉是外部他者刺激和影响的产物。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他者”实际上是多元的,从外部来说主要包括其他国家、民族,从内部来说包括阶级共同体、家族共同体、地域共同体、族裔共同体等。在不同的语境面对不同的他者,中华民族共同体凸显不同的属性。比如,“中华民族独立”“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类语境下,中华民族的语义偏向于国家,是针对外部他者的自我具有独立主权的政治组织和政治制度;“十四亿人口的中华民族”“两岸同属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儿女”这类语境下,中华民族的语义偏向于国民;“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这类语境下,中华民族的语义偏向于民族。

三、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三重意涵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涵和外延为什么容易引起争议,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中华民族在不同的语境下面对不同的他者体现出不同的属性和维度。基于此,笔者主张从国家、国民与民族三个维度来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剖析不同语境下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具体意涵。

1.领土和主权边界框定的国家共同体。任何一个共同体都不可能无限延伸,而是具有特定的边界,边界之外则是其他共同体。一个民族无论规模有多大,其范围都是有限的,国族身份止于领土边界。安德森明确指出民族的有限性和主权性,他认为民族“是一种想象的政治共同体——并且,它是被想象为本质上有限的(limited),同时也享有主权的共同体”[17]。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莫能外,其边界以中国的领土边界和主权边界为基础,此为国家定义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尺度范围。离开国家谈论中华民族共同体,既不可能全面理解其丰富内涵,也难以准确把握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重大意义。中华民族只有在一个确定的地理空间中才能获得发展立足的条件,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华民族首先是具有排他性的领土共同体。疆域和主权是讨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现代政治前提,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础和政治保障,中华民族共同体以国家主权为核心凝聚而成。因此,界定中华民族共同体必须首先面对既成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给定的客观处境[18]。在法理层面,中国国家主权的承载者只能是中华民族,而不是国外的其他民族,这体现对外部他者的排斥性。中华民族共同体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具有自身独特的演进逻辑,但又深受现代世界体系的影响,尤其在领土和主权维度上深受外部他者的影响。也就是说,中华民族共同体首先是基于领土型国家的大空间尺度来定义的政治概念,是有确定领土边界和主权边界的国家共同体。

现代国家是在特定领土范围内具有独立主权以组织国民的政治共同体,在组成现代国家的要素中,“人”无疑是关键性的要素,国家认同的概念正是基于人的维度建构起来的。一国之中人的集合体实际上就是国家意义上的民族,所以说国家是民族的载体,民族是国家的人格表征。民族是生命体,国家是组织者,二者相互塑造。只不过国家侧重领土、主权和政府等因素,民族侧重人的因素。在当代中国的语境中,中华民族共同体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格表征和生命体。不过,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这种对应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近代与西方列强等“外部他者”竞争的过程中逐步确立的。换言之,作为一个有自觉意识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在西方列强这个外部他者施加的巨大压力下,为了构建独立自主的民族国家才确立的。清末,面对帝国主义带来的亡国灭种的危机,有识之士逐渐意识到唯有建立具有超强凝聚力的民族国家才能在激烈的国家竞争中胜出。民族国家构建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创造”新的政治身份以凝聚国家力量,“中华民族”契合了这一需要。因此,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与中国的现代国家建构紧密关联。

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处于自在状态,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中华民族长期生活在相对封闭的地理空间之中,缺乏绝对化的他者。近代以前,中国没有固定不变的地理边界,疆域随王朝兴衰而变迁。“天下”并非一个可以用准确的地图和丈量工具加以厘定的空间概念,边界是相对模糊和主观的。古代中国“有边陲而无边界”,国家疆域游移不定。边界的模糊和疆域的变动也就难以产生稳固的共同体意识。近代以后,西方国家创设以民族国家为首要认同对象的政治制度,使其国家力量得以高度聚合,而天下体系缺乏将国家成员凝聚成为整体人格的有效机制,导致近代中国在与西方殖民主义者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在被迫一次次与西方列强签订的条约中,中国的国家边界逐渐固定下来,可以说,近代中国的国界变动与堪定主要体现在作为战争产物的条约中。近代中国疆域的基础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奠定的,但国家确定的边界主要源自一系列国际条约的明确规定。这使中国的领土具有了明确的分界线,并且受到国际法的保护,区别于传统国家变动性的“疆域”。伴随民族国家时代边界的清晰化和固定化,领土之上结成的人群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边界也随之确定。边界确定后,对外排斥与对内亲和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建构的两个方向相反的力量。近代中国,对外主要是反对外部帝国主义的压迫,求得国家独立,争取与列强平等的地位,重构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对内主要是重新组织社会,重点是在打破传统的宗族结构、阶级关系、族群关系,即革新社会关系。

2.整合多重社会关系的国民共同体。国民语义的中华民族侧重国民共同体的含义,这个语义下的中华民族与中国人同义。“国民”是现代国家最基本的公民身份,是个体多重身份中的一种,个体主观上对何种身份更具有认同感是变动的,随着环境、认知、利益关系等的变化而变化。近代中国塑造国民意识的核心是将民众从一盘散沙的社会结构中整合为具有强大凝聚力的共同体。在西方列强这一“他者”强行闯入后,人们不禁要问“他们是谁”“我们是谁”,开始反思自我的身份。如何将民众长久以来对家族、宗族、阶级、地域的认同,转移到代表国家的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便成为一项关乎近代中国生死存亡的时代课题。从这个意义讲,中华民族共同体就是超越家族、宗族、阶级、地域等共同体,锻造同质化的国民身份,彻底将民众从传统的政治、社会组织与伦理规范的藩篱中解放出来,将其直接纳入国民这个更大的共同体之中。身份认同的多重性和优先顺序原本是个体自然选择的结果,难以进行孰优孰劣的价值判断,但在外部压力高度紧张的特殊时期,身份认同排序成为关乎国家存亡的重大现实问题。

超越宗族这个“他者”以塑造同质化的国民身份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对内的第一个面向。对于农耕时代的传统中国来说,人们对基于血缘关系凝结而成的家族、宗族等共同体的认同感很强,这种血缘认同在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中契合家国一体的需要,构建了相对有效的社会秩序。然而,在具有竞争性和排斥性的民族家国体系冲击下,家族认同难以有效聚合国民,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孙中山感叹当时的中国人只有家族意识没有国族意识,社会宛如一盘散沙。1903年,有人认为家族主义是导致中国人缺乏国家意识的根源,因而提出“欲革政治命,先革家族命”[19]。这种思想对后来新文化运动对家的批判有直接影响,使以血缘为纽带结成的共同体转向以个人为本位、建立在契约关系之上的国民共同体,重新安放了个人在国家的位置。

作为国民共同体的中华民族,第二个面向是反对臣民这个“他者”。国民是现代国家的主体和基本组成单元,是建基在民主、权利、法治框架下的人格主体,构成现代民主政治的基础。梁启超将国民视为国家的主体:“国民者,以国为人民公产之称也。国者,积民而成,舍民之外,则无有国。”[20]国民概念的生成建立在解构臣民的基础之上。近代以来,中国国家建构的目标之一就是推进大众从臣民到国民身份的转变。国家已经不是一家之姓的私产,而是建基于主权在民的原则之上,国民取代君主而成为主权者,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基础从君权神授转变为人民主权。近代中国通过把各种具有差异性的个人抽象化为“作为主权参与者的国民”而形成同质化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成员不再是历史上依附于君主的臣民,而是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国民,伴随现代国家建构而获得政治主体地位。

作为国民共同体的中华民族,第三个面向是超越狭隘的地域共同体。在交通和通讯比较落后的时代,普通大众生活在相对狭小的地理空间中,很难跨越生活空间的障碍生成国家层面的共同体。如何超越狭隘地域共同体,构建基于国家层面的大空间共同体是现代民族国家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中国而言,一些偏狭的地域共同体意识的存在无疑会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形成了挑战。比如,一些所谓的“台独”“港独”分子基于被殖民的历史经验,发展出某种地域优越感和价值优越感,试图构建具有政治意义的地域共同体身份,甚至鼓动独立。这实际上不仅违背“一个中国”原则,而且也是被国际社会谴责的。在这样的语境下,中华民族共同体主要是超越狭隘的地域共同体。如1990年2月27日《人民日报》从地域的角度阐述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构成——“海峡两岸都属于一个中华民族共同体”[21]。1990年4月7日《人民日报》社论阐述“一个中国”原则时也是从地域的角度阐述中华民族共同体:“香港同胞和内地同胞,本是同根生,同属于一个中华民族共同体。”[22]

3.多元一体的民族共同体。如果说国民侧重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当下取得中国国籍的国民聚合体,那么民族则侧重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形成过程、情感纽带与当下的民族结构。自近代中华民族一词产生以来,其概念内涵是变动不居的,既有侧重种族观念的中华民族,也有侧重文化观念的中华民族,还有侧重血缘家族观念的中华民族,不一而足。中华民族是一个血缘性的、生物性的共同体,还是基于历史文化特性结成的共同体,抑或纯粹国民意义上的共同体,中华民族是否具有一般民族共同体的民族属性?梁启超最初认为中华民族是一个以汉族或汉化的民族为基础的共同体,少数民族被选择性地忽视,这种观念随后被主张种族革命的孙中山、章太炎和汪精卫等革命派继承。辛亥革命后,革命派逐渐放弃了狭隘的种族主义观念,转向更具有包容性的中华民族观念。随后,梁启超开始认识到中华民族是多民族融合而成,转而提倡“大民族主义”。抗战时期,在日本侵略者的大举进攻之下,顾颉刚呼吁“中华民族是一个”“在中华民族之内我们绝不该再析出什么民族”,蒋介石也基于民族同化的视角提出中华民族宗族论。民族同化基调的中华民族观未能正确认知中华民族与各民族的关系,实质上是华夏中心主义的延续和变体,将少数民族他者化。

1988年,费孝通提出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逐渐成为主导性的理论和话语。在民族语义下,中华民族共同体主要涉及“多元”与“一体”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里少数民族文明跟汉族文明之间,存在着共生性、互化性和内在的有机性,共同构成一个互动互化的动力学的系统。”[23]此处主要论述中华民族共同体多元之间的关系以及多元走向一体的动力机制。“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一部各族人民筚路蓝缕、顽强奋斗的开拓史,就是一部各族人民交流交融、共建文明的创造史。在这一伟大进程中,超出单一民族范围而涵盖中国境内所有民族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得以形成。”[24]这实际上涉及对内而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边界如何设定的问题,是将血缘、地缘还是文化作为边界的问题,不同的边界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影响是巨大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内部是由56个民族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经过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56个民族凝聚成一个大一统的多民族国家[25]。这种独特的多元一体关系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带来活力。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结构作出了精辟总结:“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26]

情感是维系共同体不可或缺的纽带,如滕尼斯所说的共同体特指那种凭传统的自然感情而紧密联系的交往有机体,共同体才是真正的和持久的共同生活[27]。鲍曼也指出:“共同体是一个温馨的地方,一个温暖而又舒适的场所。它就像一个家,在它的下面,可以遮风避雨;它又像一个壁炉,在严寒的日子里,靠近它,可以暖和我们的手。”[28]国民共同体侧重于当下的共时性群体,缺乏历史纵深感和延续性。因此,作为民族共同体的中华民族需要注重对共同历史记忆的挖掘和再建构,寻找根源性的纽带元素,强化共同体的客观基础。“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一家亲”等话语就是通过家的隐喻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血缘纽带。除此之外,追寻共同祖先、寻找共同的记忆等也都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必要之举。民族共同体的历史越是充实和丰富,就越容易拨动民族成员的心弦,提升民族的集体自信心。因此,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强化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使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起源获得原生性的解释,唤起民众的情感共鸣。

结语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国家统一之基和民族团结之本。但不管是从政治话语中“中华民族”语义的复杂性,还是从学术研究中“中华民族”概念的争议性以及“nation”概念的多义性来看,中华民族共同体具有复杂多变的内涵。本文借助关系实在论的民族观来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强调他者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多重建构。从外部他者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构来说,中华民族首先是一个被国家领土和主权边界框定的国家共同体,凸显的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对外的排他性。领土和主权是讨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现代政治前提,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础和政治保障。因此,领土的完整性和主权的不可分割性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对外而言的关键因素。从内部他者的角度来说,中华民族是一个超越宗族、臣民、狭隘地域、阶级等多重社会关系的国民共同体,因而塑造同质化的国民身份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方面。除此之外,中华民族还是一个在几千年历史发展过程中由多元组成一体的民族共同体,这涉及如何处理好多元与一体的关系。因此,如何处理好内外不同他者的关系是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本维度。具体而言,对外主要涉及处理好中华民族共同体与国外民族、国家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系;对内则须处理好中华民族共同体与少数民族、地域共同体、阶级共同体等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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