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阈下的祖先崇拜及其功能
——基于赣南农村的田野叙事
2021-04-17王秋月
王秋月,郭 亮
(华中科技大学 法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4)
一、问题的提出
在现代化和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中,乡村人口、资本等快速向城市流入,乡村呈现凋敝样态。为了激发乡村活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确定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的总方针。大多数学者认为,改变乡村的衰落和不足现状,需要依靠外生性资源,乡村振兴需要依靠自上而下的制度设计和制定规划、强化制度供给来实现[1]。但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伴随着大量行政资源自上而下的输入以及制度规范的供给和技术支持,不仅没能激发乡村活力,反而使乡村面临内卷化困境[2]。“最后一公里困境”仍然无法避免,难以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搭便车现象时有发生,集体性行动能力失效[3]。而且,经常出现与国家争利的“钉子户”行为[4]。国家主导的治理模式困境使部分学者意识到,国家需要重新嵌入乡村社会,实现“社会的国家化”和“国家的社会化”[5]。而“乡土本位”的内生性发展是关键,需要给予乡村足够的自主性,激发乡村活力,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的功能[6]。但以往研究大多停留在宏观应然层面,缺乏可操作且具有实效的研究。乡村自主性依靠乡村自治,需要结合乡村社会自身的规律和特点,依靠内生性资源的作用。
赣南地区农村在自组织的祭祖、修祠堂、集资等公共性事务中表现出强集体行动能力。鲜有“搭便车”和“钉子户”问题,并表现出参与这些公共性事务的高度积极性。这些集体行动能力来源于祖先崇拜这一民间信仰,对社会整合发挥着重要作用。社会改造并未完全消解赣南地区的宗族性力量,虽然这些力量在日常生活中给人的感知并不明显,但在祭祖、选举等具有社会高关联度的公共性事务上,这些力量又会凸显化,影响着村庄社会。因为村庄社会结构的相对完整和宗族力量尚存,祖先崇拜这一民间信仰仍然十分浓厚,围绕着祖先崇拜的一系列仪式和活动至今得以延续。对于赣南地区祖先崇拜的考察,有助于揭示集体行动能力和治理有效实现的原因,为乡村振兴提供可借鉴意义。
二、赣南农村祖先崇拜及其信仰行动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逐步放松了对民间信仰的控制乃至禁止,民间信仰因此复苏。祖先崇拜是赣南农村地区最重要的民间信仰之一,显现于日常生活之中,突出地表现于祭祖、修祠堂、修族谱、重视丧葬、维护风水气运等活动中,并表现出较强的积极性、主动性以及强集体行动能力。
本文的田野资料来源于赣南村庄,以D村庄为样本。D村距离乡镇12公里,共有680户、3180人,35个自然村,14个村民小组。乡镇有黄、温、宋、张四大姓氏。D村也是典型的宗族性地区[7],以温姓为主,大约2600人,分布在30多个自然村,血缘与地缘高度重合。黄姓200人左右,张姓、崔姓分别有200人和100人左右,而郭、李、宋、肖姓各一家。自然条件较差,且地少人多,年轻人外出务工比较普遍。除了以上学、参军、进入国家行政系统等方式脱离村庄的情况外,经商者多选择回县城或者乡镇买房,而农民工主要选择返乡,并在村庄建房。村庄社会结构相对完整。
(一)赣南村庄祖先崇拜行为
1.祭祖。祭祖是祖先崇拜最重要的追思、祈福的仪式活动之一。温姓在D村属于大姓,据说在唐朝天宝年间迁至江西宁都,育有四子,分为四个房头,每个房头之下又分为不同的房支。温姓总祠堂虎溪祠在邻村,四个房头分别有各自的祠堂,人数多的房支也会建造房支小祠堂。
每年清明节前后举行集体祭祖,以男丁为主,分层级进行(1)赣南的宗族年代久远,男丁人数众多,以宗族为单位难以实现事务管理。随着男丁人数的拓展,根据宗族-房头-房支划分为不同的层级,祠堂、祭祀体系与之保持一致,构成了层级体系。。最高层级的是祭拜温姓老祖宗。因同宗男丁过多,同时祭拜较难开展,采取代表制形式,由各房派5-6位代表出席参加。各代表早上聚集于虎溪祠堂,由长者讲述祖先历史,并教导在场人员缅怀先祖、尊敬祖先,再在祠堂中烧纸、行跪拜礼。祠堂祭祖仪式完毕后,参与祭祀的成员在祠堂吃午饭。事先由总理事会安排妥善,聚餐之后去祖坟坟头扫墓,需要带公鸡、纸炮和铁锹,用来供奉祖先、迎接祖先以及修整坟墓。扫墓时要烧掉提前准备好的祭文。各房头的祭祀同时进行,因男丁人数保持在100人左右,并不影响集体的祭拜活动,本房头男丁全部参与,形式相似。中午集体聚餐(2)中午聚餐一般采取轮流的方式进行,主要由房头内共同筹钱备餐。,再去坟头进行祭拜。祖先祭拜还包括与祖先进行荣耀分享,比如子女升学、新添男丁等。
集体祭祖涉及人员广、事物多,需要有能力的组织者事先精心筹划和安排以保证祭祖的有序展开。宗族理事会一般在清明节前一个月开会,商讨集体祭祖的相关事宜。首先,确定祭祖时间,由参会的宗族理事会成员将相关信息通知到本房头,层级进行,最终通知到在外工作的人,以保证他们能够提前做好回村祭祖的时间准备。其次,要确定集资金额及其方式,清明祭祖不单纯包括祭拜活动,还需要举行聚餐、祠堂修缮等事物,都需要资金支持,理事会成员需要事先统筹所需要进展的事项,预估大致金额,并根据宗族内部的男丁人数确定集资金额。最后,安排落实集资、祭祖等具体活动。
祭祖是每年规模最大,参与人数最多且最积极的集体行动事件,在组织者有力组织、宗族成员积极参与之下,有序展开。祭祖活动无需大力动员,就能够得到民众的积极响应和参与。祭祖不仅是单纯的祭祀活动,宗族内部很多公共性事务也可以在当天进行商讨。
2.修祠堂、修族谱。祠堂,是祖先灵魂得以安栖之地。民间信仰复苏后,不少有着客家文化传统的地区纷纷修建宗祠,赣南也不例外。D村温姓二房的祠堂为土木结构,比较破败,2015年清明节,大家提议重修祠堂,村民纷纷响应。修建祠堂需要解决资金、人力等多方面问题。资金主要由集资和捐款两部分组成。集资按照男丁进行,二房头共有90多男丁,人均5千元,共筹集45万。捐款采取自愿原则,主要是在外有稳定工作、做生意、当大官等出人头地的人,捐款共筹集十几万元。此次祠堂重建共集资60多万元。祠堂重建还要解决祠堂的设计、工人、后勤等所需的人力资源。二房理事会成员在收集本房头内成员意见之后,开会决定请风水先生看风水,请设计师对祠堂进行设计;并规划好工期以及请功事宜;再安排妇女轮流做饭,保障工人的生活问题。村庄中有不少木工、泥瓦匠,这些人都自愿义务劳动,其他民众也有自愿出劳力的。在理事会的安排下,祠堂的修建分工明确,并获得了房头内部成员的积极支持与响应。祠堂重建耗时两个多月,花费近50万元。
族谱是具有重要记忆的载体,既能追溯家族起源,也展现了血缘关系的传承。修谱是能产生深远影响的公共性事件。修族谱意味着宗族人丁兴旺发达,是强能力的象征,同时也被认为能够转运。修谱需要挑选吉日,办酒席,并在祠堂祭祖、念告文,请求祖先保佑。修谱同样按男丁人头捐款,并邀请本房头年长有学识、了解宗族历史、会书法等多名长者组成修谱小组,共同完成修谱之事。
不论是建祠堂,还是修族谱,不论是集资还是出力,都获得了宗族成员的积极支持和响应。即使在男丁人均5千元集资对有些家庭构成一定负担时,也未出现“钉子户”;在出力方面,也并未形成“搭便车”和公地困境的局面。因为村民认为这些事情不仅与自己息息相关,而且是具有荣耀感的事情,比如能够被邀请修族谱是对自己的认可,也对宗族事务有所贡献。所以,尽管完全是义务性的,村民仍对此有着很高的积极性和热情。
3.气运之选择与维护。祖先崇拜还体现在气运之维护。根据农民的观念,只有保护好祖先的气运才能够保护在世子孙的命运,风水是维护气运的重要方式。
首先,要占据风水宝地。好的风水能够趋利避害,使后代人丁兴旺,富贵荣耀。D村在人去世之后,一定要请风水先生看风水,选择一块风水宝地埋葬逝者。
其次,是对风水的维护。风水是根据气进行的地理位置的判断,风水宝地是有限的,风水宝地的稀有性和需求的无限性造成了风水宝地竞争的状况,其他家庭或者家族的行为可能破坏自家的风水,此时就要进行保护,防止他人破坏自家祖坟的风水,影响家族气运。如2015年,黄某1挖了温姓几百年的老坟,在清明祭祖时被温姓发现,温姓两千多人迅速聚集找黄姓讨说法,要求其恢复原状、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在巨大的压力之下,黄某1只能乖乖照做。
再次,是对风水的优化。风水作为一种超验的难以量化的存在,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可以调整和改变的。在家族遭遇变故或者意外事件频发时,族人们会为了改变本宗族的气运而优化风水。据一位接受访谈的老教师描述:“在自己房头里,温某1出车祸去世,温某1的堂哥温某2在58岁去世,自己大伯的儿子温某3,59岁还未退休去世,自己的侄子温某4在给人帮忙过程中被拖拉机碾死,另一个侄子温某5喝酒被摩托车撞死。虽然这些事都是意外事件,自己之前也觉得是因为他们自己不小心,但是宗族的人都觉得接连出了如此多事故一定是有原因的,是因为风水不好。自己本来不信风水,是无神论者,但家族之中出了这么多意外之事,总觉得还是有原因的,因此不得不信。于是找族人推荐的风水先生看风水,最后把祠堂的天井挖了。”在遭遇意外性事件后,如被认为是风水问题所致,一般在族人的提议和积极引导下,由理事会成员作为被委托人,找灵验的风水先生,对祠堂、坟墓的风水进行勘探,并对位置、朝向等进行调整和改变,再或者通过修族谱的方式来转运,以期能够保佑宗族内部人丁兴旺、诸事顺利。
集体行动的规模因利益关联度呈现出层级性。祖先年代越近,与现实子孙的利益关联度越高,涉及的群体范围越小,集体行动规模越小;反之,与现实子孙的关联度越低,涉及的群体范围越大,集体行动规模越大。以气运优化为例,如果某家庭内部接连遭遇变故或者不幸事件,如近几年出现车祸等意外死亡、早死(60岁之前)、重病等,则家庭会找风水先生,小范围内进行风水检测,如自家房屋、三代以内的坟墓,并通过重新选址、改变朝向等方式予以变化。如果是在房支内接连出现这类事件,则需要对本房支内的祖坟(相对多代)或者祠堂的风水进行检测并改变,这一集体行动涉及房支内部。如果这类事件遍及不同的房支,则需要在整个宗族寻找原因,需要对祖坟和总祠堂进行气运优化。祖先气运并非指向少数个体,而是荫蔽整个宗族成员的,而气运之重要性以及共同体之特征使得宗族成员都积极作为,将之视为公共性和集体性事物。集体行动的层级性并不影响集体行动的强度,也不影响整个宗族范围内的集体行动力。
(二)祖先崇拜的价值意义
围绕着祖先崇拜而展开的集体祭祖、修祠堂和修族谱、气运之选择和维护等一系列活动,通过一定程度的动员,便可快速形成强集体行动能力,且村民秉持着积极和主动参与的态度。这一自组织之下的集体行动有效的内在原因,在于祖先崇拜这一民间信仰背后的价值意义,在于命运共同体与利益相关性。
赣南地区人们的生命伦理造就了“祖先崇拜”这一民间信仰。“生命伦理”是文化体系中有关生命价值的界定,通过赋予生活和行为以终极意义,实现生命的超越性转化,获得生命价值体验[8]。赣南农民的“生命伦理”蕴含在“宗”的意识之中,传宗接代,延续香火,实现父系的世代相传。“宗”是包含“祖先-我-子孙”有机统一的连续性链条,自己在这一链条中被抚育,也需要在抚育后代的过程中完成纵向传承。
“宗”不止单向度的向下传递,祖先同样构成“宗”的重要一环。人们相信肉体和生物学意义上的个体消失,会以另一种形式在另外的世界继续存在,成为祖先并庇佑后世子孙。这一链条解决了民间信仰中生从何来、死向何处的问题。祖先与在世子孙福祸相共,命运相连。对于祖先供奉的好坏程度直接关系到祖先的气运,并直接影响到现世子孙之命运,祖先与现世子孙构成了紧密相连的命运共同体。因此,人们既希望自己在去世之后,晋升为祖先之序列得到后代的祭拜,在世时又要积极供奉祖先以获得庇佑。
祖先崇拜既是神圣性的,又是高度功利世俗性的[9]。神圣性表现在其具有超越性,即人们相信祖先存在于不同于现实世界的来世世界之中,与在世的子孙保持着同样的命运和紧密的联系,这一超验的信仰赋予了农民自己的神秘价值与体验,是神圣的。与此同时,它也是高度世俗化的,因为祖先信仰与农民日常化的、功利性的需求联系在一起,并且认为通过一系列的信仰仪式和行为能够满足这些需求。所以,“宗”的理念也就是祖先信仰赋予了农民日常世俗生活以神圣价值,但是这种神圣价值通过现世努力予以实现,是积极的入世主义。
中国人的信仰来源于家庭伦理之中[10],蕴含于日常世俗化的生活之中,并围绕这一信仰展开了有序的信仰行动,由此构成了农民生活的本体性价值和意义体验。因为与祖先共命运,受祖先庇佑,所以具有崇拜祖先的动力和积极性。因为共属同一祖先,人们利益高度相关,形成了命运共同体,具有集体认同和集体行动的基础条件。随着时代的进步、科学的发展以及社会改造,祖先崇拜在一些地区极大弱化,个体理性占据主流。但是,赣南这种宗族结构尚存的农村地区仍然保持着祖先崇拜的价值意义体系。
三、权力文化网络再生产与社会整合
中国的民间信仰既具有超验感知,也具有现世意义,与个人、家庭的利益诉求密切相关,内化于日常的行为,物化于日常器物,兼具宗教性与现实功利性特征[11]。在当今内部分散和关系松动的乡村社会,赣南地区的农民能够自组织举办大型的祭祀和文化仪式活动,并参与公共性事物,源于利益高度相关并依赖内生性资源作用的发挥。赣南地区祖先崇拜不仅满足人们的精神诉求,更对生者秩序和社会整合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集体认同形塑集体行动,实现了横向的社会整合
祖先崇拜具有很强的横向社会整合的功能。不论是在祭祀中,还是在修祠堂修族谱以及气运的维护中,都可窥探出强集体行动能力,反过来实现了社会整合。
风水气运与现世子孙命运的关联在外人看来不具有科学性,却被当地民众集体信仰并表现出一系列的集体行动,这种能力源于“宗”之意义下的命运共同体。祖先崇拜形成了不同层级的祭祀体系,与宗族结构高度吻合,宗族成员根据需求来调整祭祀、风水维护、族谱修订、祠堂维护等集体行动的范围,这种层级性并不影响集体行动能力的强度。祖先气运整体性影响后辈,后辈以房、族整体的方式结成关系网络,通过大型的公共性事件将整个村庄社会相连接。祭祀是认祖归宗的过程,族谱是确认成员权,展现“自己人”的载体,气运维护是维护共同体的实践行为,正是通过这一系列的集体行动,强化了身份认同,将“自己人”范围凸显。
祖先崇拜需要依靠现世子孙对祖先气运的经营,通过祭祖、修祠堂、气运维护等公共性事务来实现。而正是公共性事务的存在,为宗族内部成员提供了交流和互动的平台与载体。共同气运的重要意义要求每个个体密切协作共同维护祖先气运,这些公共性事务与宗族整体密切相关,族人必须参与,而且需要彼此支持,共同应对。比如在祖坟遭破坏等极端情况出现时,不惜通过集体暴力的方式,相互支持共同解决问题。正是这些公共性事务成为链接社会成员互动的纽带,实现了社会成员的强整合。
集体认同是达成集体行动的基础,而利益关联度的高低是影响集体认同程度强弱的重要因素[12]。现代社会以“原子化”为主要表征,集体认同极大弱化,即使在社会关联度高的公共性事务上,因为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也会产生“搭便车“的现象,集体行动容易陷入困境,合作性缺失[13]。祖先崇拜这一共同信仰形塑了集体认同,形成了一整套规范和秩序体系,这些规范和秩序与个体、家庭、家族乃至宗族高度吻合,激发了集体行动能力,通过集体公共性事务,社会成员被整合起来,强化了内部的规则和秩序。
(二)生产长老权力,维持了德治秩序
祖先崇拜是对逝者的尊崇,同时也赋予老年人重要的社会性地位,形塑长幼有序的秩序并生产长者权力,有利于德治秩序的维持。
祖先崇拜具有宗教性的超验感受,不容易被现代性所侵蚀。信仰与仪式是无法分割的,通过仪轨将现实世界与信仰世界相勾连[14]。信仰是神圣的,与命运强关联,各项仪式活动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范,以防止意外后果。这些规范,涉及诸多传统知识与仪式体系,不仅繁杂而且精细,包括诸多禁忌。无法通过现代学校教学或者现代性知识授予而习得。作为一种地方性规范,只能够在传统习俗的实践中获得。随着年岁的增长,耳濡目染越多,经验越丰富,对这类知识的领悟越深,知识积累越高,因此,老年人在这套知识体系中处于优势地位。而精通这类知识的长者,在葬礼主事、祭祖的组织与安排抑或风水的维护等方面,都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这类知识的排他性形塑了长者的权威地位和长老权力[15],被大家尊敬和认可。
长老权力不在于个人身份及其权力,而在于公共性身份与公共权力,主要体现于祖先祭拜等公共性事务上。但由此形成的社会性权威延及于日常生活,构成了权力文化网络[16]。长者权力的发挥不限于祖先崇拜的公共性事务,在村庄治理及日常纠纷解决等方面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长老可以通过自己的权威在兄弟之间、家庭之间、房头之间乃至宗族内部进行说服教导,获得农民的认可与服从,将人们凝聚在一起,形成合力。长老还具有教化能力,长老权力意味着权威等级化,长幼有序在一系列的仪式(比如出殡、祭祖按照长幼顺序进行)和长者的教化中得到了强化。长老在日常做工作和参与公共性事务的处理过程中,给村民灌输地方性伦理道德和地方秩序。
祖先崇拜信仰产生和强化了长老权力,强调了当地文化传统和地方规范的正当性,教化了个人的敬畏之心,使得地方规范、孝道等传统文化发挥着作用,维护了德治秩序。使人们服从于这种传统礼序,这种服从是积极主动的,并在长老权威的教化之下被遵守。村庄社会在社会性权威的统筹下,实现了地方性秩序,并实现了村庄社会强整合。
(三)意义共享文化弥合了社会分化
现世与祖先的命运共同体形塑了荣辱与共的价值意义共享文化体系。在这套共享文化体系中,个人的成就和荣耀并不单纯是个人努力的结果,而是与祖先的庇佑和整个宗族的努力密切相关、无法割裂的,所有的喜事,诸如新添男丁、子女考上大学、儿子娶妻,等等,都需要与祖先分享。个人成就的取得,如考上公务员、当了大老板等,同样如此。与祖先分享喜事的同时,需要通过祭祀来回馈祖先,感激祖先和整个宗族的保佑和庇护。
正是在荣辱与共的价值意义共享体系文化之中,个体之间的差异被重新解释,缩小了个体间的地位和差距。一方面,所有的荣誉都是共享的,个人成绩既是个人努力的结果,也是宗族共同努力和祖先庇佑的结果,这种观念抑制了个人英雄主义,但并未抹掉个体性的功绩。精英在村庄中更加受人尊敬,但并非高人一等,普通大众也不会因此心生嫉妒。另一方面,个人成就需要回馈祖先和宗族,这种回馈以公共性事务作为表达,并具有相应的规则。当地在很大程度上还保持着相对传统的观念,遵循着政治、文化、经济的排序。在祭祖、修建祠堂等公共性事件的集资捐款中,表面上秉持自愿原则,实质上具有一定的规范。政治能人以公务员为代表,在声誉和认可度上高于经济精英,经济能人不能随心所欲进行捐款。所以在温姓二房修建祠堂捐款时,温某6作为本房头内曾任官职最大者,捐款三万元,而最富有的温某7只捐款一万元,他不能够超过温某6,否则会被认为没规矩。在祭祖或者其他公共事务的排序上,人们也是按照长幼秩序进行,经济因素的作用被压缩,没有出现像浙江等地以经济指标衡量社会地位的现象,进而出现激烈的社会竞争和社会分化。
在意义共享的文化价值体系中,形塑了一定的规则和秩序,个体性的成就被限缩解释,私人化行为受到了当地规范的限制,抑制了个人权威。各类精英都在既有的文化规范和秩序下施行个体行为,实现了精英整合,弥合了社会分化。
祖先崇拜这一民间信仰加强了扁平化结构中个体原本原子化、疏离化的社会关联。同时,通过纵向权威的等级分布、横向关联性创造以及社会分化差异的弥合,实现了内部的高度整合,构建和维系了村庄社会的内部秩序。
四、内生性资源作用于乡村振兴
通过对祖先崇拜这一民间信仰的考察,窥探乡村社会有机团结的一面。民间信仰有利于实现乡村社会整合并维持内部秩序。这种整合得益于内生性资源作用的发挥。乡村社会仍然具有被组织起来的社会基础和条件,乡村振兴需要充分挖掘和利用内生性资源。内生性资源不仅能够以人们易于接受的方式实现传统文化的振兴,而且能够将农民组织起来,激活村庄自治,实现有效治理。
(一)内生性文化资源有利于促进乡风文明和文化振兴
文化是社会成员共享的价值规范系统,也是个人行为取向、沟通互动机制和社会运行方式的深层内因[17],是实现社会再生产的重要因素。民间信仰有益于社会整合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其背后文化价值的支撑。
在现代化和市场化的冲击下,守望相助的传统逐渐淡薄,乡村孝道文化和诚信文化有所衰弱,乡村伦理价值体系面临解体,出现“现代性困境”[18],但乡村文化并未完全被更替。传统文化既来源于民众的生产生活,又融入民众的生产生活,承载着民间的记忆,内化于人们的头脑观念之中,乡村社会仍然保持有传统文化资源。
以民间信仰为视角,可以窥探文化资源的存在及其作用。赣南地区的祖先崇拜这一信仰本身就包含浓厚的孝道文化,教育后人尊先敬祖,尊敬长者。在祭祖等一系列仪式活动中,长幼有序、尊老爱幼、诚信互助、互通有无等伦理价值的灌输,强化了人们传统的道德观念。而地方性的礼仪文化和规范,在教化过程中被赋予正当性,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
共享的文化模式是社会整合的核心要素,并为个人的行为规范提供了准则和尺度,有助于减少个人与社会以及个人间的冲突[19]。虽然体现于民间信仰等活动中的传统文化,蕴含一定的非科学成分乃至迷信的色彩,但其中不乏良好的、积极的伦理道德规范和价值体系,尊天敬祖、崇尚贤德、激励善行等价值观念深刻蕴含于地方性规范和文化传统之中。相对于法律、行政力量等外在规范而言,蕴含于民间的内生性文化资源和规范更容易为乡民所接受、牢记和遵循。这些文化传统,在村民的日常社会交往中,在以民间信仰为载体的公共性祭拜和规模化的艺术表演活动中,在情境化和集体性的表演氛围下,通过仪式活动进行普遍的价值伦理宣传,寓教于乐,既是集体性情感的一种升华,也有助于教化民众,提高民众的道德水平,充分发挥乡村的社会德治作用。
(二)乡村内生性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有利于实现乡村的有效治理
乡村振兴依赖于有效的治理方式,行政主导的治理模式因与乡村社会脱嵌,导致乡村社会原子化困境,自治不足,行政治理内卷化,基层治理失效。乡村社会的发展本质是农民的发展,农民作为乡村治理的主体,具有个体性和分散性的特征,需要被组织起来[20]。治理有效首先要解决内生能力不足和农民组织化问题[21]。治理效果与组织化程度的高低和农民参与公共事务治理的意愿及其集体行动达成的程度密切相关[13]。乡村又是集各种个体性、差异性问题于一体的复杂社会,乡村的有效治理需要依靠真正了解其问题和症结并具有组织动员能力的治理主体,人力资本是关键因素。
乡村社会仍然具有这些熟悉环境、规则,且具有组织动员能力的社会性权威。以祖先崇拜为载体的民间信仰活动形塑了长老权力,这一权力及于乡村日常生活,并在纠纷解决、公共事件乃至治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种内生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具有弥补行政力量之不足,组织和动员村民参与公共性事务并达成集体行动的能力和优势。
一方面,长老等内生性社会性权威更加倾向于农民的利益和诉求,能够激发村民参与公共性事务的积极性。村干部这种体制精英[22],因权威的外部性和“国家代表性”而无法天然取得村民普遍的信任[23]。长老等社会性权威内生于乡土社会,受人尊敬。其社会性权威给予他们解决事务的能力,反过来,他们在日常生活和公共性事务中的行为能力又强化了其权威地位。他们致力于最妥善解决问题的方式及满足农民的利益诉求,以获得村民的认可,而非仅仅基于任务完成的逻辑。他们因具备丰富的乡土知识,更强的把握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加清楚村民的实际需求,更偏向于与民众利益相关的公共性事件,动员的方式更容易被接受,更容易激发村民参与公共性事务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社会性权威具有更强的组织和动员能力。具备排他性知识或者更强能力的人被赋予社会性权威,受人尊敬。这一权威及于日常生活,村民要听从他们的教化,给予他们面子,否则,会受到“乡土性惩罚”[24]。红白喜事遍及每家每户,且是家庭大事,其中的一系列仪式活动及其规范,统筹安排相关事宜,都需要邀请具备这些能力的人。如果不听从他们的教化或者在组织活动和做工作中不给面子,他们会拒绝主持或出席这些村民家的红白喜事,使其在当地颜面尽失。基于血缘关系的社会具有相对完整且清晰的关系网络,对长老等内生性权威认同强。他们通过人情、面子以及与群众的密切接触,具有更强更好的组织和动员效果,并以点带面,实现乡村社会的整体动员,具有组织成本低且高效的特点。
丰富的社会资本有助于实现乡村社会的有机团结。赣南农村具有低度分化的特征,伦理传统和地方规范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经济因素并未瓦解主导话语权,成为衡量价值的主要因素。各类精英在共享的文化价值系统中实现了整合。精英带动,民众参与,形成紧密且相互关联的有机团结体。而且,血缘关系构成了强大的关系网络,成为村庄社会巨大的社会资本。社会资本是实现资源流动和社会整合的重要资源。D村的理事会掌握十万男丁信息,遍布全国各地,包括港澳台,并覆盖海外。即使不相识,也可以在村庄公共性事件中联系他们并获得支持,比如捐款等,而且往往能够得以实现。这种强大的社会资本,既有助于村庄社会的团结与整合,也有助于村庄的发展。
(三)内生性资源的合理利用
在行政主导的治理模式面临挑战的情况下,有必要吸纳乡村内生性资源发挥其自治功效。但在此之前,需要对内生性资源进行审视,以保证合理有度地吸纳和利用。
首先,需要对内生性资源进行吸纳。不论是文化资本还是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乡村内生性资源都具有自然发展的先天优势特征。地方文化中包含着大量与人友善、团结和睦、尊老爱幼、互帮互助等优秀传统,这些都是振兴乡村文化,实现良好乡风文明的重要资源。社会性权威是乡村治理的重要主体力量,是乡村振兴重要的人力资本。国家可以对内生性资源予以吸纳。可以通过修订或重申乡规民约,弘扬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教化民众。也可以通过制度性规范赋予内生性权威非制度性身份,比如赣南地区下达了制度性文件,要求各村建立理事会,服务于村庄治理。还可以充分利用村民代表大会这一制度,选举出真正具有社会性权威的人担任村民代表,讨论与村民密切相关的利益诉求。对于内生性社会权威的吸纳,有利于构建其对国家和基层政权的认同感,通过他们既能够了解民众的真实利益诉求,又可以避免过度行政化的工作方式,发挥他们在组织动员村民、激发村庄活力中的优势。
其次,需要对内生性资源进行有效地规制与引导。内生性资源与乡村社会具有天然的亲和性,完全遵循内生性规范可能与现代国家意志和理念相违背,任由自发性的组织和地方力量发展,可能会增加乡村内耗,成为乡村振兴的阻碍因素,需要警惕对内生性资源的过度利用。
乡村振兴大力提倡“新乡贤”返乡。“新乡贤”实质上是乡村精英的新说法。全国大多数乡村社会受市场化和现代化影响较大,经济精英成为乡村社会的治理主体并主导话语权。无可否认部分具有公心的经济精英致力于服务乡村建设,但大量经济精英不乏对利益的考量。话语权垄断的背后仍然无法激发村庄治理的活力,因此,要警惕经济精英在乡村治理中的负效应[25]。差异性类型的村庄,受现代性冲击程度具有差异,传统力量在乡村社会发挥的作用也具有差异,或者说现代性力量在乡村社会的贯彻和作用具有差异。赣南D村这种宗族性村庄,村庄治理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宗族文化和资源,虽然宗族退而成为一种边缘组织,成为一种传统文化和历史记忆,但仍是影响村庄治理的可能性力量,如果利用不当可能成为乡村治理的对抗性力量。
因此,需要对内生性资源予以规制,防止其起消极作用。不论是内生性的文化资本,还是人力资本,都需要进行一定的筛选,非文明的、野蛮落后的、具有封建性的文化传统需要进行改造或者摒弃。也需要对其社会结构和基础进行一定的规制与改造。农村社会的变迁以及人们生活上的原子化,使得乡村社会结构和社会基础发生变化,即使宗族也不再铁板一块,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改造以及现代化的发展,使得宗族出现了“裂缝”,国家力量具有进入宗族并对其进行引导的可能。在对其进行吸纳的基础上,也需要进行有效引导,如果这些力量具有分化社会的可能,政府部门必须对其进行警示和限制。
五、结论与反思
基层治理行政主导的模式,使国家与社会的脱嵌造就了“悬浮化”的基层治理,国家与基层社会二分、行政与自治二分陷入恶性循环。国家越是无法调动乡村社会的主动性,越是依靠国家资源的输入和技术性支持的加强,“最后一公里”困境越是明显,内卷化状态越是无法改变。自上而下的制度设计和资源输入无法规避依靠乡村社会作为承接主体,乡村振兴不仅需要外部制度和资源供给,更需要自主性的发挥。这一目标的实现依赖于乡村社会主体性作用发挥以及内生性资源的挖掘和利用。
赣南农村地区以祭祖、修祠堂和修族谱、气运维护等公共性事件为主要表现形式的祖先崇拜,具有强集体行动能力。集体行动能力来源于祖先崇拜这一共同的民间信仰下的集体认同,因为命运共同体的高度利益相关性,形成了族人认同以及高度关联性,实现了社会整合。长老权力发挥着教化功能并在组织中发挥重要作用。地方性知识和规范、共享文化意义体系弥合了社会分化。族人认同以及高度的利益相关,形塑了集体行动能力,约束了“搭便车”的行为。
乡村振兴急需将农民组织起来,激发乡村的自主性与活力。行政主导的治理模式与乡村社会割裂,产生“公私对立”的局面,无法抑制“钉子户”以及“搭便车”行为。乡村振兴需要借鉴民间信仰下集体行动的逻辑,改变“公私对立”的局面。因此,在国家资源的输入过程中,要改变行政包办的治理方式,国家资源下乡之后,需要给予乡村社会足够的自主性,自主决定资源的使用。将国家资源与乡村社会以及农民构建利益关联,激发农民参与积极性。同时,也要充分利用内生性资源来促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