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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经济的公平与效率
——以外卖骑手为例

2021-04-17郎唯群

社会科学动态 2021年4期
关键词:骑手网约劳动者

郎唯群

互联网自20 世纪90 年代进入商用以来,以其海量信息即时交互的公平性、去中心化、扁平化特征曾让人类社会为之雀跃。但21 世纪以来,移动通信技术、大数据和人工智能飞速发展,数字技术催生了多种新兴经济业态,跨时空配置资源的“互联网+服务业”平台经济应运而生,也出现了有别于传统工业社会的特殊垄断现象,并由此产生包括外卖骑手在内的劳动者公平与效率问题。

一、数据和技术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生产要素

“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①古典主义经济学把资本、劳动力和土地视为生产三要素,新古典主义将组织(管理) 列为一种生产要素,马克思认识到科学技术在生产力中的地位,邓小平则在1988 年正式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进入后工业时代,数据已成为最重要的资源。2020 年我国发布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给我国经济定义了五大要素,除了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新增了数据,扩大了生产要素的定义,非常准确地反映了当下的经济现实。

(一) 大数据资源化为牺牲公平的异化劳动提供了基础

数字经济时代的大数据是比工业时代的石油更重要的战略资源。大数据是以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应用价值高为主要特征的数据集合。根据2016 年OECD 的定义,大数据具有4V 特征:Volume(规模)、Velocity-generally in real time(高速并实时性)、Variety(多样性)、Value(价值大但密度低)。英国《经济学人》杂志在2017 年5 月发表了《世界上最有价值的资源不再是石油,而是数据》一文,将数字经济时代数据的重要性与工业时期的石油相提并论。但实际上与石油相比,大数据一方面具有再生能力,新数据不断产生,老数据可以反复利用;另一方面具有聚合效应,数据越新、越全面就越有价值。所以大数据是后工业时代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控制了大数据就控制了经济。大数据资源化的核心在于某些海量数据被同一主体使用,数据资源化的本质在于获得数据的成本与收益极不对称,几乎是零成本地获取数据这一生产要素。

众多困于系统的劳动者越是勤勉工作,大数据资源化的特征越是凸显,信息不对称程度在劳动者与平台所有者之间越是表现得淋漓尽致,劳动异化程度也越高。马克思曾经指出,工业革命带来的技术进步使效率提高,但是掌握先进技术的群体享受到了生产力发展的大部分收益,在生产关系中占据支配地位,没有掌握先进技术的“工人降低为商品,而且降低为最贱的商品”②。

(二) 天然有利于提升效率的数据和算法加剧资本无序扩张

基于大数据和算法的平台规模递增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也就是说,平台资本无序扩张是在几乎不追加成本的情况下完成。“竞争的必然结果是资本在少数人手中积累起来,也就是垄断的更可怕的恢复”③。数字经济与工业经济时代的规模内部不经济的表现形式及量级层次均有较大差异,更大的企业规模意味着更多的数据资源和利润空间。在数字经济之前,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等要素在超过盈亏平衡点后,出现规模经济现象,但是当生产扩张到一定规模以后,可能产生信息传递速度慢且造成信息失真、管理官僚化等弊端,企业若继续扩大生产规模,将导致经济效益下降,出现规模不经济状态。进入数字经济时代,当数据成为一种生产要素后,数据可以参与所有的生产环节,反复利用,并且在数据清洗、分类、汇总的生产过程中实现增值。企业前期需投入巨额成本,但随着掌握数据越多,边际成本迅速递减,到后来几乎无边际成本,只有边际收益。极端情况下,企业就等于行业。

数据的强渗透性和算法的易迁移性极大降低了企业跨行业经营的成本,且极易形成较大的协同效应,一旦资本无序扩张就极易形成封闭性的跨行业企业集团。工业经济时代,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独特的生产方式、供应链、客户群,对绝大多数企业而言,跨行业经营的风险大于收益,资本市场对综合性公司的估值也明显低于专业公司。数字经济时代,掌握数据的企业利用人工智能算法对数据清洗、分类、整合,形成用户(数据提供者) 画像,可以比用户本人更了解用户各个领域的需求,并针对其中有价值的需求进行跨行业(包括类金融行业) 经营,这使得跨行业经营的协同效应较大,极易产生基于客户大数据的超级企业集团。

(三) 互联网平台成为数字经济影响力最大的企业组织形式

平台经济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必然。当移动互联网技术发展到一种程度,互联网平台就产生了。它通过网络信息技术,使相互依赖的多变主体在特定载体提供的规则和撮合下交互,以此共同创造价值。而平台经济,就是指由互联网平台协调组织资源配置的一种经济形态。众多商家、消费者、劳动者通过平台连接起来,物资、资金、人员在平台上大规模快速流动,规模经济效应更为明显。

驱动平台协调资源配置的核心工具便是算法。算法让平台经济取得了超越传统组织形式的影响力,极大丰富了消费者的选择,提升了消费的便捷性,提供了新的时空体验感;平台大幅降低许多行业的准入门槛后,让小商家或小服务者获得直接面对消费者的机会,开店成本下降,经营活动更便利。平台在发展初期,为争取客户而开展的大幅补贴形成消费粘性,当平台经济出现一些问题时,大部分人因早期的好感、心理帐户幻觉、使用习惯、迁移成本、信息技术知识壁垒等原因仍选择宽容。即使有所不满,其负面问题也较多指向消费者的价格歧视、定向广告、消费诱导、隐私保护,以及平台经济利用垄断地位控制平台内经营者等方面,平台上网约劳动者的困境尚未引起社会足够重视,直到2020 年9 月一篇名为《外卖骑手,困在系统里》的文章通过自媒体广泛传播后,网约配送员在大数据算法掌控下的工作状态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许多读者甚至将自身职业代入“困在系统中”模式中,“打工人”成为2020 年的热词。

(四) 资本无序扩张加剧了资本回报与劳动收入的失衡

资本无序扩张的后果是资本长期回报提高,特别是经过资本市场的放大效应,资本的回报甚至呈现为几何级数增长,而相比之下劳动收入的绝对增长滞后,可能难以覆盖真实通胀率。法国经济学家托马斯·皮凯蒂对1700 年以来的西方国家工资水准做了详尽探究,并列出相关的大量收入分配数据④,在其2013 年出版的《21 世纪资本论》中指出,资本回报率总是倾向于超过经济增长率⑤(即r>g,详见图1),贫富差距是资本主义固有现象,如果没有政府力量介入,21 世纪贫富差距将可能更加严重。他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向全球富人征收财富税、提高最高档次所得税率,以此作为防止贫富差距继续扩大的政策建议。但如果没有全球协同,高所得税率国的富人会迁徙至低税率国。

图1 从古代到2100 年全球资本收益率和产出增长率的比较

图2 2020 年FAAG 股价走势

资本收益率(税前) 总是高于全世界产出增长率,但在20 世纪二者之间的差距缩小了,而在21世纪可能会再次扩大。

技术进步促使效率提高,但是技术红利分布的基尼系数却变大了。2020 年发生了全球性的新冠疫情,疫情之下贫富差距现象更加严重。以美国为例,科技巨头与普通劳动者的生存状况形成截然对比:社会经济活动减少,中小企业倒闭,员工失业,而四家最大的科技公司FAAG(Facebook、亚马逊、苹果公司和谷歌的母公司Alphabet) 却因利润暴增而股价大涨。(见图2)

二、“互联网+服务业”平台经济的公平效率分析

当平台达到垄断后,对聚集在平台上的小企业、消费者和劳动者产生了巨大且无法摆脱的影响,必然引起公平与效率问题。网约配送员是“互联网+服务业”中连接商品服务提供方和客户的关键环节,是物流配送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商品价值实现的“最后一公里”,但平台经济的现实情况却是配送员的收入没有反映配送服务创造的价值。近期,网约配送员工作状态引起社会对普通劳动者在新型商业模式中工作状态的关注。掌握先进技术的群体享受到了生产力发展的大部分收益,在生产关系中占据支配地位。

(一) 数字零工形态下的劳动者工作方式发生改变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发展而兴起的食品外卖、网约车、家政服务、同城快递、美容美甲、跑腿采购等新业态已发展为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部分。平台商品或服务价值实现的“最后一公里”正是由网约配送员们依托于平台开发的手机APP 实现的。网约配送员按完成平台发布的订单来收取计件报酬,成为典型的数字零工。零工经济(Gig E-conomy) 的兴起,客观上吸纳了大量农民工、城市下岗人员等中低端劳动者就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职业——网约配送员就业景气现状分析报告》,2019 年仅通过美团平台获得收入的网约配送员总数已达到398.7 万人,预计未来5 年我国网约配送员的需求量约为3000 万。

互联网跨时空配置资源的能力使得新型数字零工成为一种越来越常见的工作方式。不同于传统自然经济下的零工,劳动者不必集中在企业里,可以在任意地点任意时间通过网络接受任务,工作时间灵活。但是除了少数掌握核心能力的高阶层劳动者,其他中低端零工的工作并没有稳定性,不但失去了传统的社会福利,自我培训难度也大于企业组织的集体培训,零工之间如原子般共处的关系让他们在与资本的博弈中处于更加弱势的地位,容易产生劳动异化。

(二) 基于算法的平台对劳动者的支配更为隐蔽

聚焦于“互联网+服务业”这一领域,通过观察平台上网约配送员的劳动过程,探讨大数据和算法对社会公平效率的影响。平台经营者通过实时智能配送系统进行信息交流、交易撮合,算法便是平台处理大数据的大脑。算法(英语Algorithm) 之名来源于八世纪波斯伟大的数学家穆罕默德·本·穆萨·阿尔·花剌子模,他姓氏的拉丁文写法是Algoritmi。花剌子模的著作《代数学》在12 世纪被翻译为拉丁文,阿拉伯数字由此引入西方,给中世纪落后的欧洲带来了智慧之光,因此Algorithm 有着正面、智慧的隐喻。现代意义的算法与计算机技术发展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当人工智能技术被大量应用后,算法几乎等同于人工智能算法。

以送餐平台的实时智能配送系统为例,每个订单有取餐和送餐两个任务点,从顾客下单的那一秒起,平台算法便开始将骑手(网约配送员) 的顺路性、位置、方向等数据输入一个算法黑箱,再秒级时间内输出效率最高的配送方案,决定派哪一位骑手接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职业——网约配送员就业景气现状分析报告》,“以美团为例,在高峰期,每小时要支持29 亿次的路径规划算法,平均0.55 毫秒规划1 次路线。”

人工智能技术的算法模型本质上是一个优化的问题,有明确可度量的优化目标,不同的优化目标会导致不同倾向的结果⑥。当模型的优化目标是利益最大化,如每单送餐时间,就会导致送餐时间越来越快。数据显示,2019 年中国全行业外卖订单单均配送时长比3 年前减少了10 分钟⑦。为缩短送餐时间,系统输出的送餐路线规划有时会违反交通规则,如逆行、人行道行驶电动车等。平台对每一单外卖派送都限定了严格的时间限制,超时之下即使用户不投诉,平台也会给外卖骑手相应减分,外卖骑手为了不超时只能选择交通违规,这给他们自身和其他人员带来了极大的人身安全风险。“2017 年上半年,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数据显示,在上海,平均每2.5 天就有1 名外卖骑手伤亡。同年,深圳3 个月内外卖骑手伤亡12 人。2018 年,成都交警7 个月间查处骑手违法近万次,事故196 件,伤亡155 人次,平均每天就有1 个骑手因违法伤亡。”⑧“送啥都快”对平台经营者和消费者而言,是一个不断优化的技术体现和消费体验,但对于被算法管理的外卖骑手而言,快速奔跑的理由就是平台越来越严格的时间限制。特别是因天气异常出现爆单时,外卖骑手“送到最后,整个人都麻木了,全凭本能在跑,没有了人类的情绪反应”⑨,由此劳动被异化,根本无法实现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三) 算法已成为平台经营者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利器

算法依据规划的送餐距离和时间向外卖骑手支付配送费,路程缩短时间减少,意味着压缩了配送成本⑩,增加了利润。根据美团公布的财报,自2019 年第二季度首次实现盈利之后,仅2020 年第一季度受疫情影响出现亏损,2020 年第二和第三季度分别获得22.09 亿和20.55 亿元人民币的净利润,其中外卖业务贡献了美团盈利的最大部分。而饿了么也在2020 年第二季度实现每单盈利转正。好的盈利体现在资本市场上,美团自2018 年9 月H 股上市后股价一路走高,到2021 年1 月25 日,美团股价创出新高407.6 港元,比两年前的IPO 发行价69 港元上涨近五倍。

外卖骑手们并未分享到资本市场的盛宴,实际劳动时间却是超长。根据叶韦明和欧阳荣鑫的调查研究,“长时间工作是骑手们的常态——大部分外卖骑手每天工作时间长达9—14 个小时;骑手平均每天工作11.036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6.793 天。”⑪这个工作时间和美团自己统计的每日工作时间有较大的差别,原因是美团仅仅把外卖骑手送单的时间统计在内,这样95%的外卖骑手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 小时。但实际上,网约配送员的工作状态划分为送单和等单两个部分。由于网约配送员无法预测由算法派送的订单,为了让算法可以根据自己的位置优势把单子派给自己,同时尽快完成送餐,在送餐之间的间隙时间里,网约配送员聚集在外卖较多的餐厅门口等待,用熬时间来赚取配送费。这实际是一种紧张的在线等单状态,也是工作,不是休息,而且往往等单时间要远远超过送单时间。网络配送员高强度劳动并未增加相应收入,根据美团《2018 年外卖骑手就业报告》,能获得平台宣传的“万元”月收入的骑手仅占全部网约配送员的1%,有3%月收入在8000 元—10000 元,25%月收入在5000 元—8000 元,18%月收入在 4000 元—5000元,18%月收入在3000—4000 元,剩下35%网约配送员月收入不到3000 元,这与平台上市公司的天量市值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四) 大数据垄断加剧了劳资关系的不平等

在数字经济时代,掌握了大数据就掌握了巨大的权力。注册在平台上的外卖骑手,上线后每个动作都产生了数据,全部提供给平台智能系统,而算法模型的设计初衷也是为了吸收更多的数据,对所有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这个数据的全集就是大数据。由于其4V 特征,大数据极易形成垄断。平台经济上汇集了商家、消费者、网约配送员等众多市场主体,每个个体的每一次点击或位置移动都会产生数据,大量的信息流、资金流、产品流、人车流汇聚到平台经营者的超级系统中,让平台经营者成为大数据控制者,他们运用人工智能算法分析、提供信息、撮合交易,并不断挖掘数据以期形成平台生态圈闭环,对平台上的其它主体形成数据垄断和控制权力。可以说平台规模越大,数据越多,利润就越高。

精准量化的激励约束固然提高了劳动效率,但劳动的公平性却受到巨大挑战。平台利用大数据,将劳动异化推向极致。在大数据支持下,平台对网约配送员的工作状态实现全程监督,并对网约配送员实行游戏化管理和激励,送餐的工作过程被模拟成一个升级打怪的游戏,让年轻的外卖骑手沉浸在游戏的幻觉中。如某平台考核将外卖员称为“骑士”,从低到高分为七级,升级需满足相应的积分,积分则依据当月的完成订单数、总里程、工作时间、好评率、准时率、晚点率等。2019 年孙萍发现,大部分外卖员一般在半年左右,即可升级并稳定在第三或第四级骑士,“而进一步的升级非常困难,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和更长的工作时间。”⑫积分每月清零,业绩和客户都没有积累,网约配送员只能继续投入下个月的保级升级中。

极度的信息不对称不但让劳动者异化为劳动工具的一部分,更让劳动者劳动过程中的副产品——数据异化为他们被系统束缚、被全方位监督的手段。“商人所做的一切,只是逐渐把他们限制在这样一种劳动形式之内,这种劳动形式使他们依赖于出售,依赖于买者,依赖于商人,最终他们就只是为他而生产,并通过他而生产。”⑬平台利用大数据和算法巧妙地对网约配送员实现了心理控制,而配送员缺乏客户需求的具体信息,即使投入大量时间也无法建立与客户之间的稳定关系,完全依赖于平台算法临时性的分发派单,对工作的掌控力更弱,在与平台经营者的关系中更加不平等。

(五) 被平台算法和大数据支配的劳动者正远离“人的全面发展”

是接近还是远离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目标,反映了劳动过程的公平性。在马克思看来,人的全面发展被视为脱离异化了的人的劳动过程,也是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过程。未来社会,全面发展的劳动者联合起来创造的社会财富的效率也是畸形发展的劳动者所不能比拟的,劳动是人的第一需要,不再是手段,而是目的。马克思认为,人要成为“完整的人”,实现全面自由地发展,需要同时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首先必须使生产力的充分发展成为生产条件,使一定的生产条件不表现为生产力发展的界限”⑭,让物质财富得到极大丰富;二是通过历史发展,打破生产资料的私人垄断而让整个社会占有。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扬弃劳动的异化”,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正是马克思最核心的价值追求。

平台经营者用隐蔽的大数据和算法固化了对劳动者的支配地位。掌握权力的超级平台追求极致效率的逻辑,通过算法黑盒输出的一笔笔时间刻度要求越来越精细的派单,同“泰勒制”工厂里大量快速运转的流水线相比,虽然没有视觉震撼的画面,但对劳动者的控制却有增无减,而且手法更加隐蔽。如不加约束任其发展,平台经营者和股东极有可能出现“财富的基础是盗取他人的劳动时间”⑮那种状态,一线劳动者没有因生产力(算法) 的提高而更接近人的全面发展,反而束缚在了算法控制的系统之中。如果没有“大量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能够进行精神创造和精神享受的时间”,人的全面发展从何谈起?

三、平台已产生巨大的负外部性

“网约配送员”已于 2020 年2 月成为新职业,并纳入国家职业分类目录。对这种依托网络平台的新型工作关系,现有的法律法规尚未定性劳动者关系并设立相应的劳动者权益条款,所以平台经营者通常以第三方派遣、独立承包商等方式用工,无需为网络配送员承担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责任,也回避了送餐过程中的事故赔偿责任,成本大为降低。平台经济提供新型就业岗位,将企业和劳动者的关系从雇佣改为所谓的合作。许多平台与零工之间的劳动争议无法调节,只能诉诸于法院,结果却“出现自相矛盾的判断”⑯。

这种矛盾来自于我国《劳动法》对工作关系的两分法认定。如果认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关系,则雇主按照我国《劳动法》应为劳动者提供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如果认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劳务关系,则用人单位无须为劳动者提供上述社会保障,劳动者需要自我承担这些保障。一般认为,“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主要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地位是否平等,是否存在控制或从属关系等。”

从网约配送员在平台上的劳动过程分析,网约配送员与平台之间具备了一定的劳动关系特征。平台经济的日常业务范围(送餐) 包括了网约配送员的工作内容,平台利用大数据和算法向网约配送员频繁分派任务,对其日常服务和考核激励有明确的管理规范,包括服务期间穿着统一制服。网约配送员接受了平台考核和劳动纪律约束,并被算法控制。因此非此即彼的现有劳动法规定不能精确地定义网约配送员与平台之间的关系,尤其当网约配送员从事的是带有一定危险性的高速骑行,有较高的工伤和事故风险时,平台完全免除对网约配送员的福利保障,将使网约配送员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这对于中低端劳动者而言极为不利。

被系统驱使的网约配送员,其交通行为形成的负面影响并非局限于平台企业内部,还外溢到社会形成负外部性。网约配送员为了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订单,在马路上高速骑行,形成交通隐患。据交通部门统计,近十年来全国整体道路安全在稳步提升,交通事故死亡率逐步下降,但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的伤亡情况却在逆势增长,死伤率不断攀升。2012 年至2016 年全国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19.3 万起,且4 年内的电动自行车肇事数量、死亡人数均呈逐年上升趋势,尤其是死亡人数年均增长18.21%,远高于其他出行方式死亡人数的增长比例,是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上升速度最快的一个群体。⑰如2018 年2 月上海急诊泰斗李谋秋被一位饿了么骑手违章超速撞倒后不幸去世,饿了么平台经营者以肇事骑手是第三方机构的劳务派遣、不属于饿了么旗下的员工、双方不存在劳务关系为理由,将责任推给第三方公司,对被害人没有任何补偿和道歉。

平台经济是用职业自由来吸引零工的,“自由接单、灵活结算”。但实际上网约配送员并没有那么自由,他们在追求利润和效率的算法驱动和控制下高速骑行,没有社保和医疗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也没有工伤保险,是一个低学历、低技能、高工时、高风险的中低收入户外工作者,工作状态远不是平台招聘广告描写的那么光鲜优渥。个体自主性自由度增强的表象掩盖了劳动异化程度上升的本质。

信息技术进步促使平台效率提高,但技术红利分布的基尼系数却变大。掌握先进技术的群体享受到了生产力发展的大部分收益,在生产关系中占据支配地位,当平台达到垄断后,对聚集在平台上的小企业、消费者和劳动者产生了巨大且无法摆脱的影响。

四、促进社会公平,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人的全面发展既是马克思对畸形发展的旧社会分工的否定,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劳动关系的重构取向。数字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经济最有活力的部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2019 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为35.8 万亿元,占GDP 比重达36.2%。政府在互联网发展早期对互联网VIE 结构⑱采取了宽容扶持态度,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平台等新业态依托14 亿人口的巨大市场,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消费者也带来了福利,并提供了新型就业途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平台企业在巨额融资后跑马圈地,彼此间展开激烈的价格战,通过收购兼并形成了行业内一家或两三家垄断的平台,然后再利用控制的大数据向其他行业与领域扩张,形成产业闭环,其负面效应也开始逐渐浮出水面。

公平与效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弥补市场失灵,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⑲当平台垄断后出现严重损害经济正义和极度不公平现象,需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笔者仅从劳动法规、优化算法、反垄断和媒体引导四个方面提出建议,目标是在数字经济中持续促进公平,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一) 通过立法给予新型用工模式下的网约配送员基础保障

我国网约配送员总数已近千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预计未来5 年我国网约配送员的需求量约为3000 万,亟待突破我国对于劳动关系认定的“全有”或“全无”的法律体系框架⑳。立法机关应将新型工作关系纳入劳动法,针对网约配送员等新型用工模式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用法律的形式来促进企业的经营效率和劳动者权益保护之间的平衡,维护零工特别是低技能零工的社会保障、工伤保险和培训等劳动者权益,从立法上确认外卖配送员的劳动者地位。

全球共享平台的鼻祖——优步Uber 平台与网约司机(配送员) 之间的博弈对我国平台监管也具有一定的政策借鉴意义。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是全球平台经济的发源地,优步Uber 自2010 年从加州起步提供网约服务以来,一直将旗下的网约司机定义为独立承包商。其广告往往用衣着光鲜、工作轻松的年轻人形象来暗示网约司机较高的社会地位以及利用闲散时间就可以赚取较高收入等信号。但网约司机的工作状态,却是超长的工作时间和实际低于每小时最低工资的收入。在多起优步司机的诉讼下,加州劳工委员会(California Labor Commission)在2015 年6 月裁定,优步司机应属于员工,而不是独立的承包商。之后又经过冗长的过程,加州2020 年1 月正式实施新法,提高了平台经济将劳动者归类为独立承包商的难度,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才可以将劳动者确定为独立承包商:(1) 无论是按照合同,还是事实上,该人士在工作表现方面不受雇佣组织的控制和支配。(2)该人士所从事的工作不属于雇佣组织的常规业务。(3) 该人士通常从事独立的交易、职业和业务,而其性质与其所从事工作的性质相同。显然,按照加州新法令,优步等平台的网约司机(配送员) 是雇员而不是独立承包商,这意味着平台需要为网约司机(配送员) 支付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和最低工资,增加相应成本,减少利润,进而影响资本市场股票估值。

从各方妥协的判例可见劳动者权益保护之难,优步等平台经营者拒不执行上述新法令并提起诉讼。加州法院2020 年8 月下达最后通牒,要求平台必须遵守新的劳动法令。但是优步等平台立即宣布在加州无限期停业并威胁搬出加州,结果加州只能做出让步,暂停执行此项法令。同时,优步等几家平台还发起一项全州公投,共投入2.05 亿多美元进行游说和广告宣传,终于在2020 年11 月举行的公投中,过半加州居民投票支持优步等“互联网+服务业”平台,将平台司机和网约配送员定义为独立承包商而不是全职雇员,但同时也要求平台应提供给司机最低工资、健康保险和事故保险。长达五年的争论终于尘埃落定,目前暂时获得平衡,网约司机(配送员) 的劳动者权益得到了一些最基础的保障,平台经营者仍然拥有相对低廉的经营成本。

加州网约司机(配送员) 的劳动者身份之争的一个启示是,面对数字时代新型的商业和工作模式,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丝毫不亚于机器工业时代,目前最为紧迫的是平台应给网约配送员提供工伤保险和基本的医疗保险,让算法驱动下从事高风险工作的网约配送员获得最基本的保障。

(二) 通过政府干预引导平台增加算法中的公平性参数

公平并非市场内生的,有效市场“看不见的手”不在乎公平,有为政府需要“伸出看得见的手”加以干预。可考虑设立交通安全基金,引导平台平衡效率与社会交通安全。外卖平台追求“送啥都快”,外卖骑手送餐时中小事故不断,重大事故也时有发生,对交通秩序的负面影响极大,严重影响了劳动者和其它人的人身安全。平台经营者拥有对网约配送员的支配地位,在没有外部监管的情况下,其追求利润的目标必然使算法派单时间越来越快,对配送员的考核要求也越来越高,使得许多网约配送员置自身安全和公共交通秩序于不顾,拼命抢时间。可以说,每一例送餐交通事故的背后,平台算法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指望平台自律是不现实的,必须由政府出面监督建立一种保障机制,设立交通安全基金,在平台的网约服务发生交通事故时,由基金直接向交通事故受害人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缴纳交通违规罚款,向因事故伤亡的网约配送员支付部分或全部医疗费用和丧葬费用(若有)。交通安全基金的资金来源是按照平台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具体征收比例与平台上一季度的交通安全纪录挂钩,事故率高则征收比例高,事故率低则征收比例低,其基本原则是权利和义务匹配。交通安全基金可以有效地引导平台经营者将交通规则严格纳入算法的优化目标,充分考虑路况的复杂度来计算送餐时间和规划送餐路径,限制技术被滥用于加深劳动的异化或损害公共利益。

在数据和算法驱动的平台环境中,持续性、前瞻性监管是十分必要的,绝不能等到公共舆论聚焦之后再进行事后监管。应要求平台将输出的规划路径同步上传监管部门,用于交通事故后查证。算法的优化目标是可控的,应使它更具多样性,包括符合社会正义的主流价值观。但算法又是不透明的,非创建者不了解其具体逻辑。算法规划的送餐路径包含逆行、电动自行车上人行道的交通违规行为,根源在于模型创建者(平台经营者) 选择的目标是效率和盈利的最大化,而不是顾及劳动者与公众的利益,并且由于这种目标隐藏在和数学挂钩的算法之内,对劳动者的伤害更为隐蔽。建议将平台下达给网约配送员的规划路径同步上传交通监管部门,若发生交通事故则回溯查验规划送餐路径,发现其有违规可以对平台罚款并提高其赔偿责任,引导平台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同时加强对平台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将其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参考游戏防沉迷系统,对外卖骑手在平台APP 的上线时间进行限制,杜绝疲劳行驶。

(三) 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打破平台对生产要素的垄断

数据资源的所有权虽然有争议,但并不完全属于平台这一点是肯定的。数据资源具有较大公共属性,即使被私人收集,也不意味着属于私人。赵燕菁2020 年12 月在观察者网上发文认为,大数据是全民创造的,平台企业作为数据价值的发现者虽拥有数据,却并不意味着这些数据给平台企业带来的价值也应当归平台企业的私人所有者所有。建议抓紧数据确权,防止垄断企业影响规则制定。应尽快出台数字经济时代的反垄断新规,控制大数据垄断叠加不透明算法的负面影响。

2020 年11 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涉及关于经营者集中的救济措施,规定对不予禁止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要求经营者“开放网络或平台等基础设施、许可关键技术、终止排他性协议、修改平台规则或者算法等行为性条件”。科技巨头在前期投入巨量资本,“烧钱”吸引用户和网约配送员,一旦形成市场支配地位后便排挤其他经营者,对消费者价格歧视,对劳动者加强控制,同时利用垄断的数据不断向其他领域扩张,最终形成闭环的超级平台生态。监管部门把网络和平台定义为基础设施,则垄断性的网络或平台理应带有公益性,成为人全面发展的不可缺少的条件。尽管相关反垄断指南能够较快出台并得以严格执行,但优步Uber 与旗下司机关系几经变换的历程也提醒我们,政府、平台与消费者的博弈不会一帆风顺。

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也是有效市场的前提。应防止平台无序扩张,形成闭环,剥夺劳动者自由选择机会。当企业膨胀到整个行业时,劳动者失去了到行业内其他企业就业的机会,企业可以利用其支配地位,压低劳动定价,以获得更多的利润。

(四) 营造对平台的舆论监督环境

在资本平台的无序扩张中,舆论的推波助澜客观上也强化了大众对商业利润的过度崇拜心理。应营造对平台的舆论监督环境,促进所有人的全面发展。特别是在资本市场逐步重视ESG 责任投资(即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责任Social Responsibility、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 的投资环境下,媒体报道可以凸显企业过度追求效率的负面效应,监管、投资者、舆论的压力将促使当事公司去做符合核心价值观的事情。如果这些公司未能充分纠正错误,媒体应反复揭露这些问题直到改变发生,用资本最为关心的股价压力来迫使平台经营者平衡效率和社会责任。

五、结语

平台经济下企业和劳动者的新型关系出现新的不公平。由于平台掌握了大数据,利用算法支配劳动者,同时又运用游戏式考核或“自由职业”概念予以包装,中低端劳动者困在其中却无能为力,政府必须加以监管。要让技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不是在增进效率的同时产生新的不公平。技术应被政府科学、合理地约束,而不是被平台滥用。被政府合理约束的技术可以为劳动者创造更多的自由时间。“社会发展、社会享用和社会活动的全面性,都取决于时间的节省。”㉑,“节约劳动时间等于增加自由时间,即增加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时间,而个人的充分发展又作为最大的生产力反作用于劳动生产力”㉒。

注释: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23 卷,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第 204 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42 卷,人民出版社1979 年版,第 89 页。

③ 马克思:《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18 年版,第46 页。

④⑤ [法]托马斯·皮凯蒂:《21 世纪资本论》,巴曙松等译,中信出版社2014 年版,第200、364 页。

⑥陈璐:《算法是如何造成偏见的?——专访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肖仰华》,《三联生活周刊》 2020 年第 36 期。

⑦⑧⑨⑩ 赖祐萱:《外卖骑手,困在系统里》,《人物》 2020 年第 9 期。

⑪ 叶韦明、欧阳荣鑫:《重塑时空:算法中介的网约劳动研究》,《浙江学刊》2020 年第2 期。

⑫ 孙萍:《“算法逻辑”下的数字劳动:一项对平台经济下外卖送餐员的研究》, 《思想战线》 2019 年第6期。

⑬㉑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 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 年版,第514、120 页。

⑭⑮㉒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 46 卷 (下册),人民出版社1980 年版,第36、218、225 页

⑯⑳ 丁晓东:《平台革命、零工经济与劳动法的新思维》,《环球法律评论》2018 年第4 期。

⑰ 朱建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特征与安全改善对策》,《城市交通》2018 年第3 期。

⑱ VIE 结构,是Variable Interest Entity 的简称,直译为“可变利益实体”,国内普遍称呼为“协议控制”。通常是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通过其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外商独资企业WFOE) 以协议控制的方式控制一家境内运营实体公司,从而实现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对境内运营实体公司的并表,进而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得以在境外融资或上市的运作模式。从新浪开始,我国海外上市的阿里巴巴、腾迅、京东、美团、小米都采用了VIE 结构。VIE 结构产生有其特殊背景:一方面互联网产生于美国,第一批国内互联网企业的经营模式几乎都是拷贝美国同类企业,吸引了国际投资者,国际投资者首选在海外市场退出,同时互联网企业也达不到在境内交易所上市的盈利要求,所以许多公司只能谋求海外上市;另一方面电信、科技等行业对外资设定了一定的限制,外资不能直接投资于国内相关行业,境外公司并购国内关联公司或中国公司赴境外上市也必须得到国家部委的审批同意,审批程序较长,在这样的情况下,VIE 模式应运而生。中国政府对新兴互联网企业的宽容扶持,带动了互联网产业高速发展。

⑲ 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学习出版社2018 年版,第14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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