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打造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2021-04-16李冠宇吴圣寒
□ 李冠宇 吴圣寒
作者单位:浙江省地方统计调查队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十八大以来,浙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扛起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的使命担当,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统筹推进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面貌发生翻天覆地变化,成为农业现代化进程最快、乡村经济发展最活、乡村环境最美、农民生活最优、城乡融合度最高、区域协调发展最好的省份之一,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浙江特色的“三农”发展之路。
|发展历程
在中国共产党100 年艰苦卓绝、前赴后继的奋斗史诗中,始终把农民作为革命和建设的主体,始终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始终把乡村振兴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百年之前,随着满清王朝的土崩瓦解,民国政府曾经尝试摒弃乡绅自治转向乡村治理,但以失败告终。中国共产党自1921 年成立之初就把农民作为革命的主体,“要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同年,萧山衙前农民运动爆发,9 月,成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个农民协会。1926 年,毛泽东在《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一文开宗明义“农民问题是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经过革命斗争的实践检验,中国共产党创建了科学的农民理论,实行了正确的农民政策,把农民组织起来,“打土豪、分田地”,创建了一支党领导下的以农民为主体的武装力量,走出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
在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时期(1949-1978 年),走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道路。1949 年新中国成立后,继续推进土地改革,1953 年基本完成,开始农业社会主义改造,1958 年开始人民公社运动,1962 年9 月通过《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人民公社制度大体稳定下来。这一时期,采取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城市发展较快,农村发展相对落后,浙江处在海防前线更是如此,但总体上从根本改变了几千年来的封建土地私有制。
改革开放时期(1978—2012 年),推动农民工人化、市民化。1956 年,温州永嘉县开创了全国最早“包产到户”的探索,1982 年,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在浙江全面推行。2002年,浙江率先停征农业特产税,同时废除村提留、乡统筹等税费。2003年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造就万千美丽乡村。2005 年,全面免征农业税,延续二千多年的“皇粮国税”历史宣告终结;同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拉开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序幕。2012 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这一时期,农民成为工业化、城市化的主力军,浙江农村得到极大发展,但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制约着城乡协调均衡发展。
新时代(2012 年至今),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开启乡村振兴新征程。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完善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政策体系,为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制度基础。2017 年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2018 年2 月4 日,党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开始实施。
|辉煌成就
(一)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农业生产能力跃上新台阶。浙江坚持把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三农”工作头等大事,千方百计稳产保供、稳价提质。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力保障粮食安全,严格保护810 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2020 年,全省粮食种植面积993 千公顷,单产433公斤/亩,总产量606 万吨。“菜篮子”工程提质增效,果蔬生产精细化、集约化发展,产品产量倍增。2020 年,全省油料、茶叶、蔬菜(含食用菌)和水果总产量分别为32.1 万、17.7万、1945.5 万和755.3 万吨。坚持实施渔场振兴修复行动,积极创建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重现“海上粮仓”的盛景。2020 年,水产品产量615 万吨,其中,海水产品477 万吨,淡水产品138 万吨。推广“一亩山万元钱”林业科技富民模式143.6 万亩,建成“一村万树”示范村786 个、推进村6847 个。积极创建全国首个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省,累计建成1209 个美丽牧场,年出栏500 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化水平达85%;畜禽养殖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96.0%,居全国首位。
高效绿色现代农业发展良好。农业生产结构不断优化,全面建成省级现代农业园区69 个,省级主导产业示范区41 个,省级特色农业精品园122 个。品质发展打响品牌,累计创建农产品地理标志138 个,建设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5个,累计建成省级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25 个。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有机肥、生物农药、绿色防控等技术应用。2020 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为69.6 万和3.7万吨,比上年分别下降4.0%和5.2%,连续12 年实现农药使用量下降,比全国提早7年实现“零增长”。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931 个,规模主体合格证规范使用率超90%,省级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主要食用农产品中“三品”比率55.6%。
科技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实施科技兴农战略,跨界配置农业与现代产业要素,稳步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扎实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打好数字田园、农村电商、乡村治理数字化等数字乡村建设组合拳。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总体水平68.8%,居全国第一,德清县等20 个县(市、区)入选2020 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先进县。落实“三农六方”科技项目31 项、产业技术项目163 项、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项目75 项,累计创建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353 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9 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42 家。省级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县26 个,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98%,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82.5%,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65%。加快推进“互联网+农业”,实施农村电子商务增效行动。2020 年,全省农村电子商务专业村1970 个,电商专业镇316 个,拥有活跃的涉农网店近2.4 万家,农产品网络零售1121 亿元,银行卡助农服务点1.9万个,数量均居全国前列。
农村产业融合加快发展。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效生态高质为导向,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创建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10 个,农村美丽经济蓬勃发展,产业集聚平台加快建设,区域特色块状经济发展迅速,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提档升级。全省农家乐经营户总数2.12 万户,累计创建高星级(四、五星级)农家乐经营户(点)944 家,乡村休闲农业总产值442.7 亿元,接待游客2.5 亿人次。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渐成体系,建成省级农村放心农贸市场440 家,乡村星级农贸市场覆盖率75%,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842.9 亿元,电子商务配送站点村占47.3%。
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不断壮大。推进农业集聚发展,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打造农业集聚区和特色农业强镇,农业产业基础不断增强。2020 年,累计培育省级农业龙头企业505 家(含65 家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4.2 万家,其中县级以上示范性农民合作社5367 家;录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10.03 万家,家庭农场经营面积771.8 万亩,其中示范性家庭农场总数5095 家,省级示范1709 家。建成单条产值10 亿元以上的示范性农业全产业链80 条,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77.5%。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3.86 万元/人。2019 年,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收官,6920 个省定集体经济薄弱村全面清零,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超过10 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均超过5 万元。
(二)美丽乡村步入新时代
美丽诗画山水河湖。浙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绿色发展为引领,以“千村精品、万村景区”工程为龙头,推动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全面提升生态宜居环境,积极探索乡村未来社区图景,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串村成线、连线成片,乡村振兴示范带连线成片。沿海岸线、钱塘江、瓯江和浙北平原、金衢盆地,系统勾勒海洋风情、钱江山水、生态绿谷、江南水乡、和美金衢“5 朵金花”美丽乡村组团。美丽山水生动呈现,省级以上公益林4549 万亩,森林覆盖率61.2%,率先在全国实现省级森林城市县(市、区)全覆盖,认定国家森林乡村447 个。
打造生态宜居城镇村庄。按照全省大花园建设部署,浙江率先发布《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规范》(DB33/T 912—2019)省级地方标准,启动创建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11290个。2012 年以来,全省有58 个县(市、区)成为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居全国第一;创建美丽乡村示范县45个、示范乡镇500 个,特色精品村1500 个。一体化实施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所有行政村实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6675 个村开展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试点,85%的行政村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92.5%,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99.5%。深入实施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同步推进农村生活、生态环境整治。2020年,全省在建省级历史文化(传统)村落重点村132 个、一般村617 个,累计建设省级以上传统村落1042 个,其中国家级传统村落636 个,数量位居全国第四。
塑造淳朴文明乡风民风。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以农村文化礼堂为主阵地,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发挥精神文明建设的引领力、凝聚力和推动力作用,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建成农村文化礼堂1.78 万家、农家书屋25335 个、文化广场26109 个,实现村级文化活动室全覆盖。有序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创建,建设试点54 个,实现实践中心全覆盖,实践所、站覆盖率70%。文明创建持续深化,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建成率77%。移风易俗巩固深化,“千村万户亮家风”活动广泛开展,每季度选树发布50户最美家庭。“四信联建”全面推开,累计1182 万户建立信用档案,评定信用户1010 万户。
(三)乡村治理现代化先行
乡村组织振兴全面推进。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加快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村(社)网格治理工作,大力推行“党建+网格”模式,全省共划分农村网格5.2 万个、建成网格党组织4.2万余个、党员网格员13 万余人。启动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提升行动,每年建设提升1000 个村,2017 年党群服务中心达标村占比已超七成。创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10 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6个、示范村61 个,建设省级善治示范村2005 个。嘉兴桐乡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宁波宁海小微权力清单36条、宁波象山村民说事入选首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
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实施。累计创建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9 万个、省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2147 个。全面加强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编制发布10 大类66 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查办涉黑涉恶人员。“雪亮工程”精准定位,农村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联网率均为100%。探索推行“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率先创建五级“之江法云”微信塔群,直接向30 余万村干部和村民开展法治宣传。
农村改革全面深化。浙江以改革试验区为平台,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较好进展。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机制,累计建成善治(示范)村6036 个。率先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工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率99.5%。2017 年,全省林权证换发率99.7%,符合条件的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率95%。深入实施“三权到人(户)、权随人(户)走”,协同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和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农业转移人口加快由外出就业向安居乐业转变。“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稳步推进,形成由省农合联、11 个市农合联、84 个县级农合联、961 个乡级农合联组成的和6.6万个会员参加的农合联组织体系。
(四)全面创造农民美好生活
乡村基础建设扎实推进。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交通网、供水网、供电网、信息网、流通网等建设,多数公共产品和服务在乡村实现全覆盖,服务质量正提档升级。据初步统计,2020 年末,全省通公路的村占比超99.9%,实现建制村客车“村村通”,村内主要道路为水泥和柏油路面的比重为99.0%;所有村实现通电、通电话,有线电视和宽带通村比重为99.2%和98.6%;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比重达99.6%,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比重达99.5%。
加快城乡公共服务同标同质。构建配置合理、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着力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2012年,全省完成环境整治村3600 个,启动培育建设中心村377 个,受益农户120 万户;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93%,农户家庭卫生改厕率达78%;六成以上村庄开展生活污水治理,近九成村庄环境得到有效整治。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加快建立,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实现全覆盖,农村标准化学校达标率98.61%,在全国率先基本普及学前三年到高中段的十五年教育,率先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所有县(市)都已建成至少一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组建成县域医共体161家,村卫生室规范化率74.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政策对象扩展到全体持证残疾人、低保边缘户,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实现全覆盖;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建成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83 家。
农村居民收入持续领先。始终把发展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有机结合,大力实施助农增收行动,加快转变农民增收方式,让农民融入财富创造和分配的全过程,努力促进农民收入多元化,农民收入实现持续较快增长,农村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得到明显增强。2020 年,浙江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930 元,连续36年居省区第1 位。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为1.96 ∶1,连续8年呈缩小态势,自1993 年以来首次降至2 以内。
扶贫惠农强农成效明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战略,不断创新精准扶贫方式,先后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山海协作、百亿帮扶致富建设等扶贫工程,有效地促进了低收入群体增收致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政策对象扩展到全体持证残疾人、低保边缘户,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实现全覆盖。2015 年,浙江率先消除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4600 元以下贫困现象,2016 年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万元大关。建立健全城乡低收入居民收入增长长效机制,逐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2020 年,城乡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879 元,低收入农户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4365 元,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8000 元以下农户全面清零,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
百年大党风华正茂,千秋伟业再启辉煌。征衣未解又跨鞍,浙江将以“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的高度认识,开启第二个一百年乡村振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