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意义感与网络利他行为:一个链式中介效应
2021-04-16谢园梅郑显亮
谢园梅 郑显亮
(1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学院,宜春330800;2 赣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赣州341000)
当代人的日常生活已经离不开网络,我们通过网络学习知识、完成工作、休闲娱乐、交友、购买商品等(吴鹏,张琪,徐碧波,2019)。而大学生是网络使用的主力军,大学生在网络使用中会表现出网络成瘾、网络欺凌、 网络犯罪等一系列网络消极行为 (绍云云,许晟,陈佳,2020)。然而,除了这些消极行为,大学生还存在着诸如网络利他行为这样的积极行为,并且这种积极行为更有可能对大学生产生正性的影响。网络利他行为是指个体借助网络表现出来的利于他人或社会,且不期望得到回报的自觉自愿行为(郑显亮,2010)。已有研究结果证实,网络利他行为对青少年个体的学业成绩、主观幸福感、希望品质等都有着正向的促进作用(Caprara et al.,2014;郑显亮,王亚芹,2017;郑显亮,赵薇,2015)。大学阶段是青少年向成人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过渡时期,他们的发展直接关系着个人的未来和国家的未来。为了提高大学生的网络利他行为,培养大学生的积极品质,有必要对大学生网络利他行为的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制进行相关研究。
生命意义感指个体感知自身存在的重要性,理解并追寻生命存在的目的与意义,以实现自我的生命价值(梁进龙,崔新玲,吴和堂等,2018)。意义寻求模型指出,意义取向应对能够显著提高个体的利他意识(王文超,伍新春,田雨馨等,2018)。另外,根据恐惧管理理论,为了追求生命意义,个体受文化世界观的影响更倾向于去从事亲社会行为(田间,2011)。有实证研究也发现,重视生命意义的人比一般人更愿意去照顾和帮助他人,会有更多的亲社会行为(Baumeister et al.,2013)。而网络利他行为是在网络环境中表现出来的亲社会行为,因此,本研究提出假设1: 生命意义感能正向预测个体的网络利他行为。
生命意义功能理论指出,生命意义是一种能给人以价值感和方向感的目标,具有提高个体自我价值感的重要功能 (郑亚楠,刘小珍,龚茜等,2017;Das,1998)。而核心自我评价是一种对自身能力和价值的基本评价,因此个体的生命意义感能有效地促进个体的核心自我评价。有研究发现,核心自我评价与网络利他行为呈显著正相关(陈露,2019)。核心自我评价是一种包含自尊、 一般自我效能感的心理机制(Judge et al.,2002)。而自尊和自我效能感都能正向预测网络利他行为 (郑显亮,张婷,袁浅香,2012;郑显亮,赵薇,2015),因此个体的核心自我评价能有效促进网络利他行为。基于此,本研究提出假设2: 核心自我评价在生命意义感与网络利他行为之间起中介作用。
有研究发现,生命意义感对正性情绪具有很强的预测作用(Pan et al.,2008),高生命意义感的个体具有更高的主观幸福感和更高的工作愉悦度(Bonebright,Clay,& Ankenmann,2000)。而正性情绪与个体的网络利他行为可能存在密切关系。积极情绪扩展理论指出,正性情绪能够促进个体的助人行为,密切人际联系及扩大人际资源(郭小艳,王振宏,2007)。实证研究也发现,正性情绪能够激活一般的行动倾向,对亲社会行为有正向的预测作用,并激发个体在亲社会行为上的时间投入 (武媛媛,王荣,李须等,2018;Rudd,Vohs,& Aaker,2012)。基于此,本研究提出假设3:正性情绪在生命意义感与网络利他行为之间起中介作用。
另外,正性情绪还会受到核心自我评价的影响。信息加工模型指出,个体对自身的良好感觉能促进其正性情绪(李洪玉,崔英文,何一栗等,2014)。高核心自我评价者更容易体验到自身的能力和价值,从而能体验到更多的正性情绪。而正性情绪能进一步激发个体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个体认知功能,促进人际关系,从而表现出更多的利他行为(李洪玉,崔英文,何一栗等,2014)。因此,本研究提出假设 4:“核心自我评价→正性情绪” 也是生命意义感影响网络利他行为的重要途径。
综上,本研究拟建构一个链式中介模型探讨生命意义感对网络利他行为的影响机制,以期为引导和提高大学生网络利他行为提供实证支持与参考依据。
1 研究方法
1.1 对象
本研究基于方便取样的原则,利用网上问卷发放及校内课堂发放的方式,进行问卷施测。回收问卷共981 份,有效问卷768 份,有效问卷率为78%。其中男生 339 名(44.1%),女生 429 名(55.9%);大一270 名(35.2%),大二 183 名(23.8%),大三 198 名(25.8% ),大 四 117 名 (15.2%); 文 科 361 名(47.0%),理科 407 名(53.0%)。
1.2 研究工具
1.2.1 网络利他行为量表
采用郑显亮(2010)编制的大学生网络利他行为量表,共26 个项目,4 个维度:网络支持、网络指导、网络分享和网络提醒,采用1“从不”到4“总是”4 点评分。该量表在本研究中的 Cronbach α 系数是0.943。
1.2.2 生命意义感量表
采用宋秋蓉(高原,2012)修订的生命意义感量表,此量表包含20 个项目,4 个维度:生活态度、生活目标、生命价值、生活自主。采用Likert7 点计分,其中 2、5、7、11、14、17、18、19 题为反向计分。该量表总分数介于20~140 分之间,总分越高表示生命意义感越高。得分低于92 分,表示个体具有较低的生命意义感;92~112 分表示个体生活目标及意义尚不明确;得分高于122 分,表示被试生活有明确的意义和目标。该量表在本研究中的Cronbach α 系数是0.895。
1.2.3 核心自我评价量表
采用杜建政,张翔和赵燕(2012)修订的核心自我评价量表 (Core Sslf-evaluations Scale,简称CSES)。该量表为自评量表,只有总分,没有分量表,分数的高低就代表核心自我评价水平的高低。该量表在本研究中的Cronbach α 系数是0.899。
1.2.4 正性负性情绪量表 (positive affect and negative Affect Scale,PANAS)
该量表由Watson 等编制,本研究采用黄丽等的中文修订版量表(黄丽,杨廷忠,季忠民,2003),包括正性情感词和负性情感词各10 个,采用1“完全没有”到5“非常强”5 点评分。本文用正性情感词表的得分作为被试的积极心境水平测度值,得分越高表明积极心境水平越高。该量表在本研究中的Cronbach α 系数是 0.846。
1.3 统计学处理
本研究采用SPSS26.0 软件以及插件PROCESS V3.3 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与分析
2.1 共同方法偏差检验
由于本研究中测量工具均为自评量表,所以共同方法效应可能会对研究产生重大影响,即可能存在共同方法偏差,故采用Harman 单因子检验共同方法偏差(周浩,龙立荣,2004)。将生命意义感、网络利他行为、核心自我评价、正性情绪4 个变量的所有项目做探索性因子分析。结果表明特征值大于1 的因子有24 个,第一个因子所解释的变异量为25.279%,小于40%的临界标准,说明本研究不存在共同方法偏差问题。
2.2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和相关分析
对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及相关分析结果见表1。生命意义感、核心自我评价、正性情绪和网络利他行为各变量之间均呈显著正相关。
2.3 核心自我评价和正性情绪的中介效应检验
采用 Hayes(2012)编制的SPSS 插件对核心自我评价及正向情绪在生命意义感对网络利他行为影响中的中介效应的95%置信区间进行评估计算(Bootstrap 样本为 5000)。
表1 描述统计、相关分析结果
结果显示,生命意义感对网络利他行为的总效应显著(β=0.32,p<0.01)。纳入中介变量后,生命意义感不仅能正向预测核心自我评价 (β=0.63,p<0.01),且能正向预测正性情绪(β=0.48,p<0.01),且生命意义感对网络利他行为的直接效应显著 (β=0.10,p<0.05),核心自我评价对网络利他行为没有显著的预测作用(β=0.02,p=0.67),但能显著预测正性情绪(β=0.27,p<0.01),正性情绪能够正向预测网络利他行为(β=0.32,p<0.01)(见表2)。
表2 链式中介模型分析
中介效应分析显示(见图1 和表3):核心自我评价的中介效应的Bootstrap95%置信区间包含0,表明核心自我评价在生命意义感和网络利他行为之间的中介效应不显著; 正性情绪的中介效应的Bootstrap95%置信区间不包含0,表明正性情绪是生命意义感影响网络利他行为的中介变量,总的中介效应值为0.16。具体来看,核心自我评价和正性情绪的中介效应主要是通过以下两条路径实现的:(1)间接效应 2(0.11):生命意义感→正性情绪→网络利他行为;(2)间接效应 3(0.04):生命意义感→核心自我评价→正性情绪→网络利他行为;间接效应 2、 间接效应 3 占总效应的百分比分别为68.75%、25%。
图1 链式中介作用示意图
表3 中介效应检验
3 讨论
网络利他行为能够帮助大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和提升适应社会的能力(郑显亮,王亚芹,2017)。引导大学生做出更多网络利他行为有助于发挥互联网的积极作用和构建文明和谐网络社会 (赵倩,2018),因此对网络利他行为的影响机制进行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本研究结果验证了意义寻求模型,并与以往的研究结果一致 (Baumeister et al.,2013)。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对生命意义具有深刻认知和体验的大学生 (即高生命意义感的大学生)能体验到更多的自我价值和人生目标,倾向于与外界建立亲近友善的关系,并且通过与周围建立亲近关系可能获得更多社会资源的支持。这种社会资源的支持可能产生两种效应:一方面,在行为过程中获得的社会资源支持能有效促进大学生的行为效率,大学生对行为中自我的控制感和价值感得到进一步增强;另一方面,在行为中获得的资源支持可能会激发大学生的偿还回报心理,大学生愿意通过帮助别人来回报感知到的积极氛围。因此,生命意义感可以促进大学生表现出更多网络利他行为。
正性情绪能够促进人际联结,提高个体的心理社会适应能力(牛更枫,鲍娜,周宗奎等,2015)。本研究结果表明,正性情绪在生命意义感与网络利他行为之间起单独的中介作用。首先生命意义感能正向预测正性情绪,这与以往的研究结果一致(Bonebright,Clay,& Ankenmann,2000;苗淼,朱菡,甘怡群,2018) 并验证了生命意义功能理论 (Pan et al.,2008)。即高生命意义感的个体更能够体验到自身的能力与价值,从而有更多的正性情绪体验。其次正性情绪对网络利他行为有显著的正向预测作用。这一结果也得到了以往研究的支持 (柳之啸,乔玉玲,吴任刚,2018)并验证了积极情绪建设与拓展理论(郭小艳,王振宏,2007)。积极情绪能够拓展人们即时的知-行能力,激发个体的亲社会行为。因此正性情绪是生命意义感影响大学生网络利他行为的重要原因,即一方面生命意义感直接影响网络利他行为,另一方面生命意义感还通过正性情绪影响大学生的网络利他行为。
另外,本研究还发现 “核心自我评价→正性情绪” 构成的链式中介也是生命意义感影响网络利他行为的重要途径。一方面这一研究结果验证了信息加工理论的观点,核心自我评价可以潜意识地影响个体对自我的评价和估计(李洪玉,崔英文,何一栗等,2014)。由于核心自我评价高的个体更容易选择具有挑战性的任务,并且认为自己所从事的活动是有价值的,所以更容易体验到完成活动的成就感和满意感,即更容易在活动中产生正性情绪体验。该结果也与以往的研究结果相一致 (周浩,龙立荣,2004)。另一方面,该结果也与积极情绪建设与拓展理论的观点相一致(郭小艳,王振宏,2007),在积极情绪的影响下,更能够促进个体形成积极的认知,并帮助个体增加积极的心理资源。当个体拥有更多的积极心理资源时,更容易做出利他行为。因此,“核心自我评价→正性情绪” 构成的链式中介也是生命意义感影响网络利他行为的重要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