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开放创新助力科技自立自强的路径选择
2021-04-15周丽群陈超凡
周丽群,陈超凡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70;2.福建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7)
我国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了新发展阶段,这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一大跨越。新发展阶段是注重高质量发展的阶段,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科技自立自强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新发展阶段必须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准确把握开放创新的丰富内涵、内在联系和实践要求,以更高水平开放创新助力科技自立自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一、开放与创新的内涵及相互关系
(一)开放是必由之路
历史和实践反复表明,开放则兴、封闭则衰,人类命运因开放合作而更加紧密。马克思认为,由于生产力水平和科技水平不断提高,一个国家、民族的历史最终会转变为整个世界历史。一部人类文明史是一部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历史,不管是早期的大河流域文明,还是后来的古典文明和中世纪文明,不同文明间相互开放、交流融合是普遍规律,近代大国的崛起无不通过主动对外开放而融入世界发展潮流。清朝实行闭关锁国政策,严格限制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对外交流,使中国与世界脱轨,逐渐落后世界发展步伐,导致落后挨打的局面。随着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深入发展,世界各国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成为你中我有、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开放更是成为一个国家和民族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顺应世界范围内生产力发展的时代潮流,实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打开国门搞建设,取得了“当惊世界殊”的辉煌成就,推动中国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制造业第一大国、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商品消费第二大国、外资流入第二大国,外汇储备连续多年居世界第一位。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使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严重冲击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加上贸易保护主义、逆全球化思潮暗流涌动,世界经济复苏乏力,但“经济全球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科技进步的必然结果”[1],中国始终坚定支持经济全球化,坚定不移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正如习近平所强调的,“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2],“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3]。
(二)创新是第一动力
创新是一种创造性行为,“以现有的思维模式提出有别于常规或常人思路的见解为导向,利用现有的知识和物质,在特定的环境中,本着理想化需要或为满足社会需求,而改进或创造新的事物、方法、元素、路径、环境,并能获得一定有益效果的行为”[4]。世界是由矛盾组成的,每时每刻都在发展变化,新陈代谢是普遍存在的自然规律,创新的实质就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从而推动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纵观人类文明发展史,一切文明成果都是创新的果实,创新始终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重要力量,科技创新能力是影响世界经济周期最主要的变量之一。历史上世界经济中心数次迁移,都是科技创新在发生支撑和引领作用,并决定着世界各国的发展走向。一些大国的衰弱和退出世界历史舞台,其创新特别是科技创新能力不足是重要原因。创新是中华民族最深沉的民族禀赋,古代中国科技曾走在世界前列,“四大发明”直接推动了世界文明发展进程。近代中国虽然落后挨打、饱经沧桑,但创新自强的追求从未停歇。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自力更生、自主创新、开放创新,从向科学进军到建设科技强国,取得一批又一批重大发现发明创造,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有力支撑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两大奇迹”,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更充分显现了中国速度、中国力量和中国效率。经济发展规律表明,一个国家只有取得创新优势特别是科学技术优势,才能保障经济发展安全和优势。习近平深刻把握中国5000多年文明历史和人类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精辟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强调“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把创新列为新发展理念的首位,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创新的思想。新发展阶段是高质量发展阶段,要从依靠传统要素驱动转向依靠科技创新驱动,迫切需要以创新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高质量发展,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能变革。
(三)开放与创新相辅相成
开放与创新是一个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其一,开放是创新的法宝。创新关键在于突破,创造新的事物。开放的思维、开放的方式和开放的环境,有助于打破自我设限、路径依赖和空间限制,能够自由畅想、大胆探索,向更多可能性保持一种不受限制的开放状态。从某种意义上说,创新的“亮度”,有赖于开放的“程度”。改革开放40多来,我国以开放促改革、促创新、促发展,兴办经济特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立自贸区(港)、建设“一带一路”、举办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对外开放范围、领域、层次不断拓展,不仅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举世瞩目的发展奇迹,还极大解放了中国人民的思想、提升了创新创业创造能力。当前我国构建的新发展格局,是开放的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此背景下,“创新也决不是封闭的国内创新,而是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开放创新”[5]。其二,创新是开放的生命。开放以创新为魂、因创新而成,开放本身就是一个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等领域全面创新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其重要因素就是各领域全面创新的引领和支撑。新发展阶段推进对外开放进程中,必须把创新摆在更加显要的位置,在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对标国际、找准差距,以创新的思维和改革的办法,着力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藩篱和体制机制障碍,更有效地汇聚全球创新要素为我所用,使创新成为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鲜明亮色,更有效地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在高度融合的经济全球化时代,随着开放的不断深入,开放的风险也越来越大,迫切需要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为对外开放顺利推进提供保障。其三,开放和创新融为一体。开放必然要求创新,创新也必然要求开放。开放和创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互为促进力。新发展阶段开放和创新之间的相互依赖性更强,相互支撑作用更大,只有在开放中创新、在创新中开放,才能有效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新引擎。
二、以开放创新助力科技自立自强的价值意蕴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自立自强是一个国家强盛之本。科技自立指国家依靠自己的力量能够独立发明创造,满足自身发展需求,不为外力所控所限;科技自强指能够独立研发关键核心技术,强调创新的质量和水平,实现科技安全自主可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并将创新驱动发展作为“十四五”规划首要任务进行专章部署,这意味着科技自立自强已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战略。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既需要创新引领,也需要开放合作,应准确把握开放创新对科技自立自强的价值意蕴和现实意义。
(一)创新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根本前提
当今世界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如何在日趋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中赢得主动,科技是一个关键变量。虽然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世界的时代主题,但国际环境仍然复杂多变,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保护主义、单边主义、霸权主义对世界范围内的科技交流和合作产生不利影响,关键核心技术是国之重器、国际竞争的硬核力量,必须依靠科技自立自强。历史发展反复表明,每一次科技革命,都深刻地改变世界发展格局,对每一个国家都是一个十分难得的跨越发展历史机遇。21世纪以来,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正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世界竞争格局,谁能够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优势,谁就能够赢得未来发展的主动权。“十三五”时期,我国科技事业取得了一系列新成就,部分领域实现从“跟跑”到“并跑”甚至“领跑”的转变,数字经济等领域显现明显优势,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在全球131个经济体创新能力排名中升至第14位,为科技自立自强打下了良好基础。但我国仍只是科技大国而不是科技强国,自主创新、原始创新能力不强,不能很好地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一些关键领域核心技术产品仍高度依赖进口,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卡脖子”现象仍未消除。近年来,随着逆全球化趋势加剧,个别国家大搞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甚至对我国高科技进行封锁打压,严重危及国家发展安全。如果一个国家没有强大的创新能力,科技自立自强就无从谈起,受制于人的局面就不可能改变。为此,科技自立自强必须把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原始创新能力作为重点,以强大的创新能力作为支撑,这样才能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实现“变轨超车”,加快实现新旧增长动力转换,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牢牢掌握国家发展和安全的主动权。
(二)开放是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选择
科技无国界,科技自立自强并不意味着闭关锁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已深度融入国际分工,日益走向世界舞台的中央,从国际体系的旁观者变为重要的参与者、建设者、贡献者和引领者,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科技自立自强亦然。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6],积极融入全球科技创新体系,推动科技事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有力支撑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世界科技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但尽管如此,我国科技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科技创新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迫切要求以开放深化改革、推动创新。经济全球化时代,创新资源在世界范围内加快流动,任何一个创新体系都不可能置身事外,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单靠自己的力量解决所有科技难题,只有坚持开放合作,创新之路才能越走越宽广。科技自立自强需要自主创新,但与开放合作不是对立关系,而是辩证统一关系。科技自立自强不是要逆全球化,也不是要单打独斗,更不是一切科技成果都需要“从头再来”。毋庸置疑,国际科技交流合作不可能一帆风顺。近年来,我国科技领域面临各种封锁和打压,但越是这个时候越不能搞自我封闭,越要正确处理好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的关系,主动顺应开放合作历史大势,在开放合作中把握世界科技前沿,充分吸收国内外一切先进科学知识和技术,汇聚全球创新要素,注重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努力实现重大理论和关键核心技术新突破。
(三)科技自立自强需要促进开放创新
随着全球价值链分工日益深化,科技创新越来越明显突破区域和国家的局限,越来越需要各个国家之间的协同联动,“世界正进入以创新要素全球流动为特征的开放创新时代,创新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开放与合作创新日益普遍”[7]。可以说,开放和创新是科技自立自强的“双轮驱动”、一体两翼,其中创新是内在动力,开放是外在支撑,两者不可偏废,我们既不能因强调自主创新而盲目排外,也不能因开放合作而忽视自主创新。只有把开放和创新融为一体,才能更好地适应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更好地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8],对推进开放创新作出了部署。在创新中扩大开放、深化合作,有助于突破疆域局限和人为藩篱,在更高起点上加速提升创新能力,有效解决科技领域中的“卡脖子”问题,摆脱科技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不断增强科技自立自强的志气、骨气、底气。在开放中推进创新、兼收并蓄,有助于增强平等进行开放合作的能力,推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互利共赢,有效应对各自和共同的发展风险挑战。应该看到,“我国国际科技合作与自主创新缺乏协调,国际科技合作对国内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带动效益还不够大”[9]。为此,经济全球化时代背景下实现科技自立自强,需要加强开放和创新的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统筹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使开放和创新融为一体、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三、以开放创新助力科技自立自强的实践路径
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系统观念推进开放创新,从组织领导、基础研究、开放合作、人才建设、综合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以高水平开放创新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一)发挥我国制度优势
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势性,在开放创新中可以转化为显著的科技治理效能,助力科技自立自强。第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推进开放创新的最大政治优势,更是建设科技强国的根本保证。以开放创新助力科技自立自强,首先要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科技工作和开放创新的重要论述,完善党对科技工作领导制度,推动政府职能聚焦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充分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党的领导要求落实到科技政策制定、部署推进、落实督促等各环节和全过程,推动科技工作在开放创新中做到“乱云飞渡仍从容”,始终站稳政治立场、把好政治方向,使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开放创新的科技治理效能,“不仅要引领我们跟随世界科技强国的科技发展的步伐和方向,更要发挥自己的科技强项和优势,反过来去引领世界的科技发展方向”[10]。第二,集中力量办大事。我国公有制占主体,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够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11]。科技创新涉及面广、工程量大、资源消耗多、工作周期较长,在国际环境日趋复杂的时代背景下,如果没有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一法宝,就不可能实现科技自立自强。要坚定科技发展自信,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坚持全国一盘棋,立足长远规划,明确阶段重点目标,统筹各方人、财、物等资源,优先向服务党和国家重大需求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配置,科技、发展改革、教育、商贸、外事等部门密切协作,注重调动国内外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开放创新的系统性和有效性,使开放创新更好地助力科技自立自强。
(二)提升基础研究水平
基础研究是创新之源、自立自强之本。随着科学研究范式深刻变革,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科学技术周期越来越短,基础研究在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地位越来越凸显。以开放创新助力科技自立自强,应把基础研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升基础研究质量和水平,夯实科技自立自强的基础。一是完善基础研究顶层设计。加快发展新型研究型大学,大力建设高水平科研院所,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学科布局,加强国家实验室和重点创新平台建设,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从源头上提升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能力。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基础研究,鼓励科研人员敢于探索创新“无人区”,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二是加大基础研究投入。近年来,“我国研发投入和研发强度持续提升,但与发达国家研发投入水平仍存在一定差距”[12]。要进一步优化国家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对社会力量、企业等投入较少但又十分重要的基础研究领域予以倾斜支持,对冷门学科、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给予长期稳定支持,加大支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和创新实验室建设。各级政府应根据本地发展需要加大对基础研究相关领域的持续投入力度,形成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协调发展的局面。拓宽社会投入渠道,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赠形式支持开展基础研究;设立专项基金或奖金,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潜心基础研究。三是促进产学研用融合。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应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鼓励和引导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重视并加大基础研究投入,促进企业提质增效、产业转型升级。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所协同,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建研发机构和实验室,促进各类创新主体资源优化配置和共建共享,共同加强行业关键共性问题研究,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形成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融合贯通的创新生态,解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基础理论和技术瓶颈问题。
(三)深化开放创新合作
国际科技合作是促进科技高质量发展、增进国际友谊、解决科学难题的有效途径,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也是科技大国,应以更开放的思维和方式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实施更加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一是拓展国际科技合作。针对不同国家和地区,分别制定精准化的科技国际合作政策,“一国一策”推进科技合作。克服新冠肺炎疫情、逆全球化思潮等不利影响,积极搭建国际科技合作机制和平台,深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砖”国家、二十国集团(G20)等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大力发展平等互惠的国际科技合作关系。支持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等在华设立国际科技组织或科技创新基地,支持国内创新主体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等平台,完善面向全球技术转移服务中介平台,对标国际规则和惯例打造科技合作高地,吸引国外高水平科研人员来华工作或参与研究。二是开辟多元合作渠道。除了国家层面组织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外,各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根据本地科技、产业发展需要,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提升区域创新体系国际化水平。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和创新型企业是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的重要力量,可通过合作研究、共建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技术转移转化合作等形式,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国际跨国公司等开展科技合作,形成高层次、多形式、宽领域的科技合作新格局。三是参与全球创新治理。正确处理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稳妥推进科技计划和项目对外开放,重视引进先进技术的吸收、消化和再创新,用足用好科技合作成果,牵引国内科技创新。“双边和多边参与的国际大科学研究计划成为科学界和政府广泛采取的一种科学研究组织方式”[13],可通过主动设置科技创新议题,加强与相关国家、国际组织的对话和沟通,积极在世界科技创新舞台上提供中国方案。设立面向全球的科技基金项目,围绕解决气候变化、能源资源、公共卫生等全球性问题,牵头发起或组织国际重大科技规划、工程,有效汇聚全球创新要素,联合各国科学家开展科研攻关,以科技开放合作应对全球性挑战,为世界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多科技创新公共产品。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是第一资源,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第一要素就是人才。坚持把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强化培育和引进并重,不断壮大科技队伍力量。一方面,加强创新人才培养。把培养具有国际水平的科技战略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放在优先发展地位,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和科研活动自身规律,引导科研人员涵养“十年磨一剑”的研究专注和定力,静心研究、潜心创新,真正担当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时代重任。注重在重大创新实践中锻炼人才,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平台,引导科研人员把论文写在中国大地上、把技术应用到经济社会发展中,进一步锻炼提升科研人员创新能力。在加强战略科技人才培养的同时,还应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自立自强对人才的需求,深化人力资源供给侧改革,动态调整高校学科专业结构,优化人才培养的层次和类型,加快发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探索基础学科本硕博连读培养模式,构建更高水平的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体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和模式,加强创新创业创造教育,吸引优秀学生参与教师重大项目研究,增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研究生教育肩负培养创新人才、推动科研创新的重要使命。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大力推动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创新发展,加强国家急需和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为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源源不断的后备军。另一方面,汇聚全球创新人才。人才交流和引进是教育科技领域开放合作的重要方式,应按照“为我所用”的原则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的科技人才交流和引进机制,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海外引才政策体系,对海外优秀科技人才放宽入境、移民、工作等限制,大力吸引外籍高层次人才、外籍华人等海外优秀科技人才来华工作,支持鼓励国内用人单位聘用优秀留学生,积极为海外科技人才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提供支持,让其“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融得入”。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理念,创新人才引进模式,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力量,建设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科研创新平台,通过联合组建研究团队和特聘教授、聘请外国专家等灵活方式,凝聚一批国内外高水平科学家和研究团队。发挥海外华人、华侨等团体的独特优势,吸引海外科技人才来华工作或实质性参与我国相关科研活动。
(五)优化科技创新生态
以开放创新助力科技自立自强,不仅需要数量充足的科技人才支撑,还需要从科研管理体制、人才评价机制等领域改革入手,营造有利于促进开放创新、激发人才活力的生态环境。一是深化科研管理体制改革。适应和把握我国“科技实力正在从量的积累迈向质的飞跃,从点的突破迈向系统能力提升”[14]这个阶段性特征,深化科研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转变优化政府职能,创新科技决策部署、组织管理、人才激励、资源配置等体制机制,打破央地、军民、部门、学科等不同主体之间的体制机制壁垒,提高科技创新力量布局、要素配置、队伍建设的体系化和协同化水平,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协同创新的科技治理体系。完善科技计划体系,优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项目体系,科学合理遴选重大项目,做好重要方向基础研究的组织和引导,抓创新不问“出身”,落实好攻关任务“揭榜挂帅”等机制。二是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分类完善横向、纵向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扩大高校和科研机构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自主权,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加快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着力破除对科研人员的束缚。完善科研人员收入分配机制,加大对承担重大科技任务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合理分配政策,优化项目间接费用管理,让科研人员既有荣誉感又有获得感。三是深化评价制度改革。协调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人员职称制度、科研评价制度、人才评价制度等改革,扩大高校和科研机构职称评审、科研评价等自主权,强化以质量、贡献、绩效为核心的分类评价导向,推行代表作制度,基础和应用研究注重同行影响力,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注重实际效益,科学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坚持教育、激励和监督、惩戒相结合,加强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建设,推动学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对科研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加大严肃查处和公开曝光力度,营造崇尚创新的浓厚氛围,促使科研人员恪守学术道德、勇攀科学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