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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视阈下乡村文化景观的价值及实现路径

2021-04-15孙彦斐唐晓岚

江苏社会科学 2021年4期
关键词:文化景观空间传统

孙彦斐 唐晓岚

内容提要 乡村文化景观作为传统乡村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存方式的体现,对其价值的衡量与重塑在现阶段显得尤为重要。十九大以来的乡村振兴战略,促使乡村文化景观被重新识别、讨论。价值论反映一切社会关系的核心,借助价值论,从关系价值、本体价值两个角度,分别研究社会关系对乡村文化景观的积极影响及其价值的核心属性要素,利用价值论指引乡村文化景观的发展,找到适合当代乡村文化景观可持续发展的路径,可以促进乡村文化的和谐发展,最终实现整个乡村文化的振兴。

引 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习近平总书记的“记得住乡愁”唤醒了人们对传统乡村文化的思考。乡村文化景观是人类进行社会、生产活动的产物,既是乡村时间、空间的表征,也是乡村文化诞生、延续背后社会关系、生产实践的体现。西方文明与中国的城市化、工业化对传统乡村社会结构不断冲击,造成了乡村文化景观发展的失范、失序,乡村文化凝聚力下降,传统文化景观日渐式微,文化价值的传承难以为继。文化景观是乡村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促使人们记住“乡愁”的审美空间,它们或以物态形式的文化遗迹、具有地域特征的地理空间单元(街巷道路、生活空间等)的形式存在,或以乡土人情、民风民俗、社会内生秩序等精神形式存在,它是乡村存续、发展的源动力,是乡村秩序运行的“灵魂”。乡村文化景观的研究也同诸多乡村研究热点一样,在新时代的乡村振兴战略之下应运而生、蓬勃发展,呈现跨学科、多领域、多理论融合的研究趋势。

一、乡村文化景观研究现状

纵观近十年来乡村文化景观的研究成果,发现研究的视角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从文化遗产保护的视角探讨文化景观。将乡村文化景观看作文化遗产,解析乡村文化景观的遗存、发展现状并预测未来的保护方向,提出相应的政策指引乡村文化景观的发展[1]孙华:《传统村落的性质与问题——我国乡村文化景观保护与利用刍议之一》,《中国文化遗产》2015年第4期。。或提出用基因图谱的研究范式分析文化景观的传承谱系,分析不同类型乡村的文化景观传承现状,提出了风貌原真型、产业发展型、文化重塑型等不同模式的乡村文化景观遗产的活化利用模式[2]姜彬、侯爱敏、包婷婷:《苏州美丽乡村建设中文化传承模式研究》,《现代城市研究》2016年第5期。。这类研究模式基于遗产保护学,并借鉴了生物学理论中的基因图谱理论,梳理了乡村文化景观的脉络,对乡村文化景观进行了追本溯源式的理论探讨,在实践指导层面具有积极的作用。

二是从景观资源的视角探讨乡村文化景观的综合应用。将乡村文化景观看作景观资源,从资源分类、评价的视角对文化景观进行自然景源(建筑、街巷、活动空间)与人文景源(民俗、节日等)的分类[3]熊星、唐晓岚、叶海跃、王军围、刘澜:《基于“源汇”格局的传统乡村景观保护与导控策略》,《地域研究与开发》2019年第6期。,并建立文化景观预警机制,侧重于景观可持续发展的研究,通过结合现阶段中央所提出的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等乡村振兴政策,进行合理的景观规划、旅游开发,保留乡村传统地域特色与风俗习惯,对于闲置空间、建筑、街巷空间等进行地域性的文化品味提升[4]肖振宇、张玉梅、肖立新、孙晓璐、赵一峰:《基于地域特色的苏南乡村文化景观营造研究》,《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15年第1期。,不断提升乡村旅游的品质和吸引力。坚持可持续开发文化价值、塑造文化价值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历史、忠于传统文化内涵的前提下对传统文化资源实施保护性开发[5]黄震方、黄睿:《城镇化与旅游发展背景下的乡村文化研究:学术争鸣与研究方向》,《地理研究》2018年第2期。。这类研究融合了风景园林学、城市规划学、建筑学等相关学科研究范式,从乡村文化景观遗存的肌理、景源分类评价、乡村规划等视角剖析了乡村文化景观的保护与发展前途,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

三是从文化地理的视角对乡村文化景观进行溯源。这种对文化景观的“溯源”,不仅是追本求源式的挖掘乡村文化产生的历史渊源,更重要的是通过对乡村人地关系的解读,找寻文化景观产生、存续甚至衰亡的地理因素、社会因素、权力因素等。文化地理空间视角所依据的理论基础主要为文化地理学,传统文化地理学看待乡村文化景观时,多通过文化地域分区、探讨文化景观空间演变的方式解读文化景观的产生、发展和消亡[6]马晓东、李全林、沈一:《江苏省乡村聚落的形态分异及地域类型》,《地理学报》2012年第4期。。新文化地理学看待乡村文化景观又多了一重新的视角,即探讨文化景观在乡村发展过程中背后的权力博弈以及文化景观所反映出的个人情感,主张个体的话语权代替简单的地域空间特征解析文化景观的形成。这类研究视角将乡村文化景观的研究提升了一个维度,深挖了乡村文化景观中隐匿其中的“乡村性”,以及这种“乡村性”背后的社会关系与秩序。

当前的研究在理论层面回答了乡村文化景观是什么、为何存在、其背后的推力何在等这些问题,在实践层面提出了文化景观保护、改造、活化的策略愿景。溯源式的研究方式仅能使人们意识到乡村文化景观的存在,但保护的意义、保护的必要性在哪里?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回答,在乡村文化振兴的过程中,文化景观保护、使用的主体积极性就很难调动,人地关系就很难走向平衡。当前的研究现状反映了一个问题,对于文化景观价值的研究多注重挖掘客体本身对于主体的价值,即文化景观有什么自身价值能够在实践当中为主体所用,并提出一系列的实践应用策略,但很少有学者关注社会关系对乡村文化景观的产生、存续有什么积极作用。在深入把握乡村文化景观的内在逻辑与核心要素的同时,于当前的研究基础之上,笔者拟从“文化景观价值”的视角来分析乡村文化景观产生以及转型的过程,以提供研究乡村文化问题的一个新的切入点。

二、乡村文化景观的价值

(一)社会关系的嵌入对乡村文化景观的积极影响——关系价值

1. 人地关系的平衡、融合强化乡村文化景观的外在表征。自乡村文化与文化景观的研究融合伊始,乡村中的人地关系就成为不可回避的话题,人地关系在乡村的起源与发展中一直作为一种反映物态的社会关系参与、主导甚至决定乡村文化的走向。人地关系中的“地”包含了生产空间与生活空间两个层面的含义。其中,生产空间即是土地。在中国传统乡村的演进过程中,土地长期以来作为村民主要甚至唯一的生产资料,在人地关系中扮演最重要的角色[1]姚亦锋:《中国乡村审美空间的形成》,《江苏社会科学》2018年第2期。。中国传统乡村是建立在农业生产基础之上的,土地决定乡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因此而产生的文化景观不是简单的风景表征,它诞生于人与土地紧密联系的生产关系活动之中。这种人与土地的互动,甚至能够影响乡村的整体山水风貌格局,对文化景观具有积极的塑造作用,形成具有延展性的文化景观界面。一般来说,地处山区的乡村地形变化丰富,其农业生产方式即会展现层次丰富的错落耕作界面,形成诸如梯田类的农业文化景观;地处江南水网地带的太湖周边村庄,形成了“堤内成田”的特殊生产景观,而这种水网密布、村河相依的土地形态,造就了独特的江南传统村落农业生产景观,也成为江南文化的核心要素。人与土地之间的关系互动,造就了中国乡村文化景观的独特性与生命力,对乡村文化的传承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与现实意义。

生活空间是乡村所处的地理环境、地形地貌,是乡村社群在地理单元空间上的聚集方式,一般称之为聚落空间。中国传统村庄所依存的聚落空间相对封闭,但形式多样,无论是向心式、条带式、树枝发散式的聚落空间,都是人适应地理生态环境的结果。中国传统村庄的聚落选址向来讲求“天人合一”,尊重地域特征以及注重与环境的生态平衡关系,聚落选址随山就势,充分尊重气候变化与地形地貌条件,并通过与地理环境的互动对居住环境做出相应的改变,产生了多样化的聚落建筑样式,造就了独特的乡村空间肌理,呈现出丰富的层次感。如背山临水的乡村聚落空间往往是建筑沿水岸依次排开,方便临水而居的同时,充分利用水资源条件进行各种生活活动,形成了独特的邻水建筑民居样式,如乌镇、南浔等江南水乡村庄;而较为封闭的围合式聚落空间往往是因为在乡村的地理空间环境中具有统领空间的作用,使乡村聚落的建设自发形成向心式的围合布局。这种布局方式体现着人与生活空间的互动,通过集体文化活动、祭祀、婚丧嫁娶等传统乡村生活方式形成多样的文化生活空间节点。村民的社会活动、商业活动、节庆活动、规划活动等,构成了乡村文化景观的主体。经过几千年农耕文明的发展,这些都成为典型的乡村文化景观的物态形式。建筑与空间并非自发形成,其结果是村民长期在跟周边的生活环境产生互动关系过程中求得的生态平衡与环境和谐的呈现,所形成的文化景观也带有和谐统一的生态思想,蕴含着独特的地域特色[2]汪瑞霞:《传统村落的文化生态及其价值重塑——以江南传统村落为中心》,《江苏社会科学》2019年第4期。。这种长期的人与生活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印刻着乡村文化的延续,投射到物态的乡村文化景观之上,对乡村文化景观中文化传统、人文精神的保留具有重要的价值。

2. 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格局决定乡村文化景观的存续与发展。人地关系更多从属于人与空间层面上的社会关系,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格局更能反映出乡村文化景观形成背后的逻辑规律。人与人的社会关系首先体现为传统乡村内部的社会结构,正如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描述的那样:“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每个人的‘当前’,不但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1]费孝通:《乡土中国》,中华书局出版社2013年版,第21—22页。乡村文化反映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复杂的自然、社会协作通过乡村文化景观作为符号与表征,这类符号与表征不一定是受限于地理环境或地域特征,它的形成是凝结着人类劳动成果和生产生活等一系列社会行为、经济行为的结果,是一个社会协作系统的综合呈现,即无论是什么样的聚落类型、地理单元空间,乡村在社会关系中具有相似的共性驱动因素,是中国乡村所特有的、区别于西方社会的“乡土性”。乡村中的社会格局催生了差序格局、礼法、人治,并逐渐演化出耕读相济、互助友爱、乡贤文化、勤俭节约等文化蕴含。在文化与社会治理的良性互动中构建乡村文化景观的呈现方式[2]农淑英:《乡村传统文化现实境遇与发展机会——基于社会治理的视角》,《人民论坛》2015年第8期。。如宗法、宗族制度历来被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所看重,投射到文化景观上即可表现为祠堂建筑等。又如在乡村治理、风习教化中承担责任的乡绅的存在形成了乡贤文化,使得乡村中出现公共建筑、学堂等建筑类文化景观。可以看出,乡村特定文化背景、文化认同和社会结构基础成为乡村文化景观产生的驱动因素,并使乡村文化景观得以延续,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文化凝聚力。

除了传统乡村内部结构的关系,乡村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还体现在权力的博弈之上,其中蕴含着乡村治理过程中的政治博弈与经济博弈。首先,乡村社会当中存在着不同权力背景下的社会集团,如村民、乡村管理者、政府部门等。不同的权力主体的诉求不同,而文化的产生就是不同权力的斗争结果[3]曹海林:《乡村权力结构的演变与新农村建设的再组织化》,《社会科学》2008年第3期。。村民有自己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造就了传统乡村治理“皇权不下县”的乡村自治权时代。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政权开始逐步对中国乡村传统乡绅、宗族社会进行改造,对乡村文化产生了冲击,如人民公社的遗迹,一些农业生产设备、场所的遗存,都促成了带有年代记忆感的文化景观符号。改革开放之后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冲击了原有的乡村权力主体,使得权力集团逐渐多样化,既有以宗族亲情关系形成的乡村内部的权力主体,也存在以地域认同为主的地缘政治主体,如客家人的聚居现象及其独特的客家文化,还有行政色彩强烈的国家权力主体、地方权力主体,如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对乡村的治理。这种复杂的权力主体之间势必会相互博弈,带来乡村文化景观在不同时期中的转型,并促使其更迭、创新。

(二)乡村文化景观价值的核心属性——本体价值

以往研究的角度侧重于乡村文化景观的保护与传承,但在其文化景观价值的识别上,较为粗糙,对于不同理论角度、历史时期、地理环境、文化氛围下的乡村文化景观缺乏广度上的认知,对文化景观本体所具有的价值属性认知层次不够,这导致一些规划、管理、保护的政策较为简单,往往出现“一刀切”现象。如有些北方村庄为营造乡村特色空间,不惜损毁村内颇有年代的古树,这种做法没有回到乡村文化的本源解决问题,忽略了对本体价值的正确认识,因此文化景观在很多乡村难以得到长久的发展。

价值是一个复杂的经济学现象,也是一个显而易见的社会哲学问题,通过对本体价值的剖析,是对文化景观的进一步深层次的认知,从综合层面探讨其能对乡村的发展产生什么样的积极作用。乡村文化景观的价值区别于经济学上的单纯的商品价值,其特殊的社会关系造就了文化景观的空间属性、时间属性、人本属性。

空间属性是指乡村文化景观的产生、发展、变迁、衰落是基于特定的文化地理空间,大多数乡村文化景观是带有独特的地理空间属性的。乡村文化景观的不同表征特点源于地理空间尺度的不同,即在不同尺度的地理空间上,乡村文化在产生过程、体量大小、保护层级、传达意境上都不尽相同。乡村文化景观的地理空间尺度主要有三个层级:区域尺度、乡镇尺度、聚落尺度。在区域尺度层级上,大尺度地理空间的历史变迁与发展形成了传统乡村的文化基因。中国古代民间传说与风水观念里,对山水格局的重视,对“风水”意念的坚持,成为乡村文化一直传承至今不可撼动的朴素生态观,山脉走向、地貌格局、河流湖泊的肌理,成为充满意境的、原生的文化景观,是传统乡村不可或缺的审美单元,是乡村文化的底色。乡镇空间是中型的地理尺度,主要指包含土地在内的农业生产空间、公共事务空间等。这些空间分布于区域山水尺度内,聚落空间之外,也是跟村民生活休戚相关的空间。农业生产空间催生乡村特有的农业文化景观,如稻田景观、油菜花景观等,还有一些天然林地,由于特殊的空间位置以及特殊的形态形成具有文化意义的景观,尤其是历史悠久的古树名木。公共视域空间体现乡村传统礼法与社会秩序,是乡村中人与人之间传统的信息传递载体,是文化景观重要的传承,如祠堂、学校等,其空间特色是当地乡村文化的典型印记。聚落尺度不仅是指乡村民居庭院空间,也包含建筑与建筑之间形成的空间结构与街巷肌理,是乡村文化景观的核心部件,也是最具符号化的乡村文化记忆,是最显而易见也是最容易得到继承的乡村文化。不同层级上的地理空间,文化景观的表现形式不同,从山脉水系的格局保护到建筑庭院空间中的文化性体现,乡村文化景观对文化的传承与可持续发展具有本质意义。

乡村文化景观本身是带有时间性的,一是体现在不同文化景观都代表一个特定的时间节点,带有此时间节点的印记;二是所有文化景观又是以时间为其演进发展流程的,其产生价值的过程具有独一无二的历史感和脉络性。文化景观的时间属性主要体现在空间的变迁轨迹与情感认知的历史流变之上。在空间变迁轨迹上,文化景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随着空间的转变而呈现截然不同但又一脉相承的传承。数千年的中国乡村在乡村文化景观上保持着“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基本理念,但每个时代的文化景观又有各自的特色。如先秦时期的乡村聚落体现着《周易》占卜等思想,村落中出现一些带有自然崇拜等图腾符号的公共空间。而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对传统乡村的文化空间产生了“虹吸效应”,加剧了空心村的出现,使乡村传统建筑直面城镇化建筑审美倾向的冲击。可以看到很多传统乡村建筑的改造既保留了原有建筑空间形态,但在外观上又追捧现代、欧式建筑样式。

情感认知的历史流变主要是指中国人置于乡村之中的审美倾向的产生、发展、变化。人类社会的发展、文化的发展,造就了中国人对于乡村的特殊情感认知,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乡愁”“记忆”文化景观对于个人的情感冲击。这从古代描写田园乡村的诗词中就可见一斑,如“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田园意境,或“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乡村景象。随着时代的变迁,也造就了具有时代烙印的乡村文化景观,如乡村的人民公社建筑等。乡村的文化景观充分体现着时间的流逝在文化上的刻印,通过时间属性凸显出具有中国传统特色的历史价值、文化形象价值以及文化审美价值。

人本属性强调的是乡村文化景观的价值是由人创造的,最终是要服务于人的,且价值的发掘与发扬是以人为本的。村民是乡村存在、延续的主体,乡村文化景观的产生、塑造、保存、发扬的主体也是村民,最终受益者也是村民。人本属性是乡村文化景观价值最为核心的属性。中国传统乡村文化传承的主体——村民,不仅是是乡村共同体存在的基础要素,也是文化的传统价值观的创造者。乡村文化景观通常与乡村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经济效益的提升有显著关系。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农业大国,传统乡村是中华族群的发源与传承繁衍之地,乡村文化也一直是社会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乡村文化景观形成的基础是村民从事的农业生产活动。在多样的,以家庭、宗族为生产单位的传统农耕活动中,不仅产生出了乡村赖以生存的物质财富,也催生出多样的乡村文化景观,如农耕文化景观、农田景观等。

三、乡村文化景观价值振兴的当代实践

党的十九大以来,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地,从各个方面对新时代的乡村建设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多重属性特征的乡村文化景观有望在新的历史契机下被重新认知,形成乡村文化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最终实现整个乡村文化的振兴[1]孙彦斐、唐晓岚、刘思源:《乡村振兴背景下的乡村文化景观研究范式更新》,《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3期。。在乡村建设积极、稳步推进的过程中,乡村文化景观建设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产生了失忆、失范、失序、失衡等问题,传统村落的文化“物种”正在迅速消亡,乡村稳定而均质的生存状态不复存在。景观可持续性是一种致力于平衡自然和人类活动矛盾并以保护景观为首要原则的理念,用来维系人类聚落长期且有序的发展。乡村文化景观作为传统乡村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存方式的体现,对其价值的衡量与重塑在现阶段显得尤为重要。从景观可持续性角度找到适合当代乡村文化景观可持续发展的路径,可以维系乡村文化的传承和延续,提升其价值内涵,实现乡村文化的全面振兴[2]唐晓岚、刘思源:《乡村振兴战略下文化景观的研究进路与治理框架》,《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3期。。

(一)建立人与土地间的良性互动,重塑农业生产景观空间

重塑乡村文化景观,要树立“人地关系和谐”观念,建立人与土地良性互动。从保护的角度出发,在进行农业生产活动的同时,注重对农业生产景观的保护,如麦田、稻田等典型农作物景观的保护,维护乡村传统地理风貌格局;从发挥农业生产空间的价值出发,充分激活乡土产业,活化乡村产业空间,促进特色农业生产模式的建立,形成产业+设计+体验的融合发展模式。在尊重原有传统生产方式的基础之上,构建特色产业孵化机制,有效利用乡土产业资源,形成独具特色的生产空间与文化记忆载体,如中国江南的某些村庄,通过特色小镇的打造,利用当地的工艺、材料、特色农产品,形成了“产、学、研、营”四位一体的优质农业产业模式。在这个良性的产业模式运转机制中,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不再依赖“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单向劳动力产出,而形成了人与生产空间良性合作的良好局面,使农业生产空间变为既具有经济效益又兼顾社会效益、游憩效益的特色乡村文化景观。又如国家现阶段所倡导的“田园综合体”,其核心要义就是倡导当地村民积极参与产业改造,以特色产业为基础、其他相关产业为辅助,以基础种植业为核心,分区域打造兼具经济效益与游憩效益的综合农业产业模式,通过田园式乡村的打造,将乡村及乡村农业生产空间赋予文化意蕴,成为具有经济产出的特色景观空间。

(二)倡导村民积极参与乡村改造,焕活乡村生活景观空间

除了建立人与生产空间——土地的丰富联系外,乡村文化景观更需要人与生活空间之间关系的和谐。乡村生活空间是反映乡村伦理、秩序、历史的集中场所,是承载乡村主要文化活动的公共空间。留存乡村的物质载体,通过强化、鼓励村民在其中参与乡村集体活动的策划实施,焕活带有乡村特色文化印记的公共空间,如将老旧的民居改造成特色博物馆、公共文化活动中心、乡村图书馆、阅读室等等。乡村振兴政策的实施从根本上是从乡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入手。土地的规模化流转,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三权分置”的格局,有助于灵活利用农村土地、发展特色农业[1]戚晓明:《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环境治理的主体变迁与机制创新》,《江苏社会科学》2018年第5期。。如空置宅基地的合理使用,活化了乡村传统建筑的用途,退出的宅基地可作为乡村旅游开发的支撑,重塑传统废旧建筑,再造乡村文化记忆点,展现乡村传统优秀文化的价值。乡村特色建筑风貌的保存需要村民达成共识,即培养村民认识传统民居建筑的价值,认同聚落空间中的历史文化肌理,探寻延续生活景观文化的核心部件,在对其修缮、修建的过程中,尽量延续传统民居的建筑肌理,使用当地材料与建造技艺,在保留原有建筑风貌的基础上合理地进行改造与修缮。新建的民居建筑应尽量与周围建筑风貌保持一致,使乡村文化特色一直传承延续下去。如江南的传统民居建筑外观清淡素雅,青砖、粉墙之中之中蕴涵着对恬淡生活的追求。对这类传统村庄建筑的改造不仅要沿用传统江南民居文化中的建筑材料,还应研究其特殊的空间肌理,推敲当地乡村建筑组群的尺度,形成错落有致的建筑空间构图布局。

(三)推动乡村社会结构良性发展,强化村民文化管理意识

乡村内部社会结构的和谐对推动乡村文化景观的发展具有关键作用,并使得传统乡村优秀的价值观得以延续。传统乡村社会的乡贤文化、礼法作用虽然有所削弱,但作为乡村的社会规范指导形式,仍然发挥着约束村民日常生活行为的作用。通过对传统伦理观念进行重塑,重新构建乡村中人与人之间的良性关系,并形成具有集体约束力与集体认同感的乡村规范,以社会契约的方式对村民之间的关系做进一步的引导。通过加强村民在社会生活中的公众参与,强化个人参与乡村治理的意识,融入集体生活,实现乡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通过在乡村社区中组建相应的文化组织,促进乡村文化景观成为文化发展的公共性载体。给予基层社会组织一定的调配文化资源的权限,使村民充分表达自身的经济需求与社会、文化需求,在政府占据乡村发展话语主导权的前提下,使乡村文化景观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其社会生活中的自觉追求。充分尊重作为乡村主体的村民的诉求,通过对乡村文化景观的管理、评定,文化景观产业的运作、经营,使乡村文化景观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良性碰撞中,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价值创造。

(四)提升乡村人居环境景观质量,注重乡村文化特色发挥

乡村文化景观多属性价值要素要求在乡村文化景观保护与开发过程中不仅关注其物质空间形态的价值呈现,也应充分解读文化景观的历史信息,发掘文化景观背后的形成、发展甚至衰落的原因,找寻在时空两个维度上文化景观生生不息的驱动力。从文化景观的本体价值入手,摸清乡村自然资源情况,政府层面通过制定合理的政策,从基础建设、政策扶持等方面提升乡村文景观资源质量,既要着眼于乡村人居环境的提升,又注重文化特色的发挥。通过合适的产业、经营开发渠道,营造文化景观附加值,规划村庄文化景观布局,提升产业品牌化效应。城乡二元结构导致乡村传统价值观受到冲击,村民对于传统文化景观的保护意识不强,有些乡村人居环境尚处落后阶段。文化景观的保护与文化传承在不同时期应有不同的政策导向。在人居环境相对较差的时期,应先以改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为主,以乡村的生活宜居建设、美化建设为主,而后应更注重调整内部治理结构、产业结构,立足于乡村内部社会结构的调整,挖掘乡村文化景观价值的核心与灵魂,鼓励村民参与乡村建设,重塑新形势下乡村文化价值观,建立文化自信,最终通过村民的生产劳作与生活活动,使乡村文化景观成为新时代乡村文化价值的外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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