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莫太夫人家训》的儒学特色与传播*
2021-04-15□汤敏
□ 汤 敏
内容提要 《莫太夫人家训》作于南宋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作者是浙江余姚柏山胡氏家族的女性尊长莫太夫人。她治家有法,辅助夫君的事业,成就他的名节大义;课子有成,养育了一代台谏名臣。残生余年之际,更是手订万言家训,垂训子孙,产生了深远影响。《莫太夫人家训》以现实关怀为底色,力图用儒家礼法教化子弟,规范家族伦理秩序,以为世风薰化之补;娓娓道来、循循善诱,一百二十款,款款有至情。胡氏子孙视为拱璧,八百多年中,不断梓刻。先人遗泽,百世流播,宜扬弃其不适合现代社会的内容,汲取其精华,以资家庭教育与社会治理之助。
《莫太夫人家训》(以下简称《莫训》)是南宋初年浙江余姚柏山胡氏家族的女性尊长莫太夫人,以儒学为圭臬,指导胡氏家族的衣食住行、生产生活、为人处世,达到妥宗族、安人心的目的,而为家族子孙制定的训言。《说文》解释说:“训,说教也。”家训是植根于中国宗法社会的文化现象,它“言居家之道,以垂训子孙”①。家法、族规、家范等都可以归入家训范畴。母训是家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最为历代所推许的是班昭的《女诫》。然除此之外,母训成文者较少,大多是断章碎简,散落在各种文献之中。②而《莫训》则煌煌万余字、百二十条,字数之多,内容之详,不但在母训中鲜见,与其他宏篇巨著式的家训相比,也毫不逊色。凭借作者独特的人格风范,文本旗帜鲜明的儒学取向、晓切通达的哲理智慧、循循善诱的说理风格,它在历代家训中理应占一席之地。严佐之先生撰文《理学型家族·女性尊长·齐家之道——宋余姚柏山胡氏宗族〈莫太夫人家训〉解读》③(以下简称严文)对《莫训》的思想文化背景、文献性质、文本特色、内容概要都作了全面深入阐述。但以《莫训》内容之丰富、立意之深远,尚有申述的空间。如果我们细加解读,就会领悟它独特的魅力,不应因岁月流逝、时代变迁,也不应因识者不众,而掩其光芒。笔者希翼谨以此文,让更多的人认识这部家训的价值,从中汲取家庭教育与社会治理的文化资源。
一、女无外事与夫人立训
女性在中国传统社会总体来说身心深受禁锢,才华被严重抑制。宋代,是儒学复兴,理学开始占据思想主流的时期,相对于较为宽松的魏晋南北朝和唐代,宗族组织与纲常礼教的日趋严密使女性处境转深困重。司马光《书仪·居家杂仪》提倡:“凡为宫室,必辨内外。深宫固门,内外不共井,不共浴室,不共厕。男治外事,女治内事。男子昼无故不处私室,妇人无故不窥中门。”④为规范内外秩序,空间被严格区分,既实现身体上的授受不亲,在各行职责上也被判作截然两分的男治外事、女治内事。
然而现实生活世界不可能完全遵照宋儒设定的方式进行,男女边界未必无可逾越。正如邓小南所言“在宋代的士大夫看来,内之作用,无疑是辅助外的”,“正是这种‘辅助’带来了沟通与跨越的可能。‘辅助’本指分担家内事物;而进一步的积极‘辅助’,则势必逾越内外界限,过问乃至介入夫君子弟掌管的‘外事’。”⑤妇女跨出横亘在内闱与外室之间的铁槛,超越依附性的身份界定,以纲常法度主持整个家族的秩序格局,在“内、外”之间巧妙地维持着平衡,这样的事例在宋代名人故事中指不胜屈。“治家有常法”,“治家训子皆有法”,“既自治其家,举有法度”,“奉上率下,举动有法”,此类赞誉大都出自士大夫为官宦之母或妻所撰写的墓志铭,体现了他们对女性治家职责与成绩的认可与推重。
莫太夫人,是余姚柏山胡氏宗族六世祖、醇儒胡宗伋之妻、七世祖胡沂之母。生于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年),卒于宋高宗绍兴三十年(1160年),享寿八十六。生前获敕封安人、宜人,身后又在乾道间追赠令人、淑人。莫太夫人,在胡氏家族享有崇高的威望,能以女子之身遗教家族,并代代相传,这些都建立在莫氏其人“识趣不凡”的基础之上。
莫氏家世优渥,“通经学,晓音律,作诗论文如慧男子,女红之事,不学而能”⑥。兼有男子之慧与女子之巧,使她择婿的眼光尤显苛刻,不被流俗所左右。《宋故太宜人莫氏行状》(以下简称《行状》)说她“识趣不凡,年逾二十,择对不嫁,盖有孟光之风”⑦。二十九岁那年,才嫁给年已三十二,虽功名不显,却“慷慨负气节”⑧的胡宗伋。若按宋代“将近90%的女人和60%的男人22 岁以前就结了婚”⑨这一样本数据,胡、莫二人结婚时间相当晚了。然这一虽迟到却理想的婚姻,成为胡氏家族辉煌历史的新起点。首先,两人是一对志同道合的佳偶。“建炎之乱,士人避地明、越者,多以先生为归依”⑩,《莫氏墓志铭》的作者刘一止一家就曾经在流落中得到胡氏夫妇的接济,感念在心。莫氏是胡宗伋教化宗族乡里事业的贤内助。《行状》记载:胡宗伋“率宗族、乡里子弟有意于学者,为之馆舍饮食,教诲之,责以课,不问疏昵。慕前辈义学之风,而家资不继。太宜人捐首饰以供其乏,欣然无吝色。”两人的行持亦完全投合。胡宗伋“治居第首严祖庙,不以便燕私之适,堂室奥址,规模与世俗异。登其门者皆恍然自失。奉养俭薄,田庐所出仅足糊口,而遇人急难,极力拯救,焦首濡足不悔也。乡邻仰以丧葬婚嫁与病而医药者甚众,以是生理益落,君为之不少变,盖急义乐施出于天资”。⑪莫氏“平生勤俭,躬治丝枲,纫针补缀,浣濯之衣且百衲,食粝服劳,每自安之。通直公奉祭祀,宴宾客,必致其诚,太宜人助之,尽力无倦。至有急难告,或孤寡婚嫁不能自存者,悉周与之。虽晨炊不继,不恤也。轻财重义,缓己急人,盖天性然。”⑫夫妇俩都不汲汲于物质生活,却都天然地急人所难,轻财好义。在学问上和思想取向上他们也是琴瑟和鸣。胡宗伋号醇儒,世称博雅君子,莫氏亦通经史,日课经典,不以为倦,夫妇俩“诗书朝夕相摩,甚相乐”⑬。《行状》说她与丈夫“平居议论间有不合,则通夕不寐,引古今递相诘难”。其次,胡、莫是一对互补型的夫妻。在经济上,莫氏常以娘家之丰补夫家之乏。当她携子赴京求学之时,因“旅食既久,资囊告竭”,屡次驰书求助于娘家兄弟,莫氏兄弟则遥为周恤,胡宗伋合家在困境中能处之泰然,胡沂的学业亦得以延续,莫家接济之功不可没。在性格上,莫氏也能补胡氏之不足。《行状》说莫氏“性刚介,有男子操”,宋徽宗宣和七年(1125年),金人犯阙,京城失守。逃难之际,胡宗伋叹息到:“我岂与草木同腐耶! ”莫氏慷慨勉励夫君,谓之曰:“大丈夫当如是强志可也。”胡宗伋对儿子督责至严,“早晚常以简帖丁宁督责,及归又检点功课,稍有不到,则怒骂不已”,莫氏既觉察到夫君“性躁”⑭,当能从旁宽解。可见莫氏的品性除了刚毅的一面外,又不失宽和、沉着,对无论处于时代的惊涛骇浪之中还是蒸蒸日上期的家族都起到定盘星的作用。
莫氏“以母道而兼师道,课子有成”⑮。莫氏在怀胡沂之时,“夫妇俨然对坐,诵圣贤之书,以仿胎教”,一派将为人母的端严之貌。及其稍长,“所以教之,莫不依古贤母之训,《语》《孟》《诗》《易》,皆亲授之”⑯。为了让儿子开阔眼界,莫氏又仿孟母三迁故事,鬻产聚粮,携子北上京城求学。从胎教到启蒙读物,再到携子负笈京都,这一系列教育措施都遵循了儒家传统方式,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胡沂生而“颖异,六岁诵五经皆毕,不忘一字,绍兴五年进士甲科”⑰。从生而颖异到年少得志,都得益于莫氏之教。儒家重身教甚于言传。上文说莫氏性格介于刚和之间,从教子层面来说,对儿童的情感发展是很有利的。她又是一位注重立身操行的女性,教育儿子当然不仅限于学术方面,更注重儿子道德品行的养成化育。正如《莫训》第105 条所言:“如得富贵,视之如常。失富贵,亦视之如常。”莫氏于贫富看得超然淡泊。胡沂年方二十,就参与太学生伏阙上书之事,后成为孝宗朝台谏名臣,史传说他“资性恬淡,无所依附”⑱,可见他以国家利益为重,对自己的出处进退不以为念。《莫训》第34 条:“吾平素未尝有不可行之事,亦未尝有不可对人言之语。”所谓君子不欺暗室,她光明磊落的君子之风定然对儿子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胡沂“对上言无所缘饰,既有所启纳,未尝关白,即上有所言,沂亦不泄”⑲,隐约有莫氏的影子在。
卓越地履行了妻职、母职的莫氏,也享受了悠长的人世光阴,胡宗伋去世后,她又存世二十年之久,膝下有二子、八孙、五孙女,是家族中不折不扣的“老祖宗”级别的人物。她在胡家享有决断家务的尊贵地位。《行状》记载:“内外族人,或以家事就订可否,与之区处无留难,人以为疑,皆曰:‘太宜人已如是议,决矣。’其见推重如此。”
莫氏“德言容工以外,兼优儒教”⑳,“以母道而兼师道”,如果说“德言容工”“母道”是赞美妇女传统美德的陈词,那么“兼优儒教”“师道”则说明她超越女性单一的形象,拥有亦母亦师的双重身份。她饱读诗书、行识过人、经历丰富、地位尊崇、服膺儒学,且胸怀坦荡、光风霁月,她能突破传统女性的身份限定,以儒教为指导思想,为一个世祚绵长的浙东家族作训立则,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
二、不托空言与吾儒风味
《莫训》开篇有小序一则,其中说到:“吐常语百余款,以俾子孙常诵之,常习之……庶使吾不托诸空言,而于风教也,亦未必无小补云。”《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中,有“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之句。然而去圣日遥,儒家经典言教或成为晦涩繁冗的经院哲学,或成为求取功名利禄的敲门砖,而与普通人日用一天天隔绝起来。正像《颜氏家训》开首第一篇所说:“夫圣贤之书,教人诚孝,慎言检迹,立身扬名,亦已备矣。魏、晋以来,所著诸子,理重事复,递相模仿,犹屋下架屋,床上施床耳。”家训的写作目的是为了将修齐之理传授给子孙后代,可明应明、可行应行,无关宏旨,与其托之空言,不如“极力使经典易晓易知,有如傅婢、寡妻诲谕子弟的言语,能够达到便于理解记忆、自觉实行这样的效果”。尤其到宋代,宋儒更加热衷于在民间传播礼法、立法度、正伦理,他们为自己家族写的家法族规,多带有劝世训俗的作用,“多取材于生活中所见所闻,多运用类比思维,以物喻理,以事喻理”,力求通俗,明白切要。
《莫训》作于莫太夫人辞世前一年,小序中言:“缅想此身不能长存于世,与子孙面诰面戒;子孙亦不能同具此心,而皆蹈规循矩。苟不垂戒,恐子孙视为深远,不肯注意”,因此“吐常语百余款,以俾子孙常诵之,常习之”,殷勤付嘱、婆心甚切。蔡沈对此评价道:“余姚柏山胡母莫淑人家规,既条陈己意于前,又多引时人俗语证诸后。盖非惟欲人之信之笃、行之易,亦孔子亟称左丘明,而举周任、南人之言之意也。夫人可鉴戒者,不必皆出乎古,言可师法者,不必尽见诸经。胡氏子孙,慎毋轻视之。”可谓深知莫氏用心者。
通篇来看,《莫训》 以儒家伦理道德标准轨范家庭生活、子孙言行,悬鹄的甚高,但字字句句落在实处,且其行文风格温厚委曲,蕴涵的感情真切动人。
一方面,莫氏饱读经史,“至老不倦经史,暇日常摘经传词中有可为鉴戒者,揭之座右”。据严文统计,“《莫训》训语凡引经据典且具书名者,有《尚书》《诗经》《礼记》《左传》《论语》《孟子》《曾子》《国语》《战国策》等。引用历史人物典故者更是多多”。另一方面又“多引时人俗语”,据严文统计,《莫训》凡引“快记性不如烂笔头”之类的时人俗语近四十条。它能将经典之谈、俚俗之语与日常生活糅合起来,使人读来倍觉亲切有味。如第28 条:“农事切不可缓,一失之,合家抱终岁之饥。当因地之宜,种莳五谷。又当预备旱潦,及时耕获。古人‘昼尔于茅,宵尔索绹’,为此故也。且古人‘百物不嫌早’之言,尤宜记之。”劝勉子孙勿失农时,既征引《诗经》中描述农事的《七月》,又引乡间经验之谈,读来既雅致又别具家常风味。《莫训》也擅长用故事说理。据严文统计,涉及地区,计有钱塘、山阴、萧山、古虞、金华、东阳、明州、慈水、鄞城、新安、维扬、东吴、西蜀、饶州、闽城、荆襄、青州等近二十处,当然还包括“里中”所见所闻。这些见闻大都有故事情节。如第59 条:“凡事虽在人为,功名实由天定。子孙倘为官吏,切不可欺君枉法,逾阶越分,徼利贪禄,妄求富贵。昔饶州有一彭姓者,由乡荐,授余杭县尉,贿通执政,将图升县尹职,事露,反黜原位。昔萧山有一祁姓者,充邑椽,贿买当道,图佥都督邮,事露,反失原役,又发为防边戍。不惟官吏,为民者亦然。昔邑有一夏姓者,世为农家,后子孙妄求富贵,百端奔趋,家废身亡。大抵事顺理行将去,凭天降下来可也,若为非妄想,必有祸随。俗云:‘妄为天所恶,灾祸莫能逃。’”一条连引三则故事,分别发生在江西饶州、浙江萧山、本邑,有官宦有平民,用来说明凡事虽在人为,功名实由天定,子孙不可妄求富贵的道理。《莫训》中取材于生活中所见所闻,以事喻理,有情有理地训诫子孙的例子俯拾即是。浅显易懂、宛若家常对坐面谈的说理方式,其教育效果显然远胜过板起脸孔的说教、僵硬的教条化家规。
莫太夫人在行将辞世的前一年,为子孙留下万言家训,并要求子孙熟读熟背,“常诵之,常行之。倘有一语不熟,一言有梗者,家长以不孝罪之,不许他与燕饮,入家庙;有熟而行之者,共加奖劝,生则尊崇之,燕享之,没则书于谱,以为劝惩。”(《莫训》序)通过强制性的奖惩手段,哪怕斯人已逝,也能达到面诰面戒的效果,其塑造、维护家风的目的性十分强烈。“家风也叫门风,是一个家庭在世代繁衍过程中逐步形成的较为稳定的生活作风、传统习惯和道德风尚。家风的形成离不开父祖的提倡和身体力行,也离不开后辈子弟的继承和发扬。良好家风一旦形成,就能使子弟家人耳濡目染,潜移默化,成为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约束和激励子弟在家庭生活中继承父祖的优良品德和传统。”《莫训》所希望塑造、维护的胡氏家风以儒家为内核,体现了鲜明的儒学取向。《莫训》屡屡强调胡家的儒之本色:“或茶饭,或菜蔬,自是吾儒风味”(第25 条),“交皆才子,衣皆儒衣”(第37 条),“但时一祭而已,丰俭随其家。不然,非惟无益于死者,抑亦有玷吾儒门”(第43 条),“吾家素业儒,不可务外业”(第36 条)。连衣食用度等细微之处都标榜儒家风味,何况其余。因之,《莫训》对佛道、神巫等也采取了贬抑、排斥的态度:“不可修建异端祠宇,装塑土木佛像”(第31 条),“鬼神虽曰有之,诚不能为人之祸福”(第40 条),“凡疾病自有天命,不可信师巫邪说”(第41 条),“凡有丧事……尤不可僧道作功果”(第43 条),都要求子孙崇儒排他。
宋代社会结构变动激烈,唐宋之际的长期战乱和社会关系的变革,使门阀宗族制度受到彻底的冲击。宋儒适应时代变革,呼吁“管摄天下人心,收宗族,厚风俗,使人不忘本”,通过祠堂、族田、族长、族谱、族学、族规等形式将分散的小农整合起来,实现宗族制度的普及化、平民化。为了引导和巩固宗族制度,朱熹撰写了《家礼》等书,指定了一整套为宗法社会服务的家族礼法。《朱子家礼》的开篇就是《祠堂》,对“先立祠堂”“出入必告”“正朔必参”,置祭田,以及冠、婚、丧、祭礼都做了具体的规定。胡氏家族自五代末期,为避兵燹,徙居浙江余姚柏山,至胡宗伋已是柏山胡家第六代。为管摄人心、凝聚族众,莫太夫人着力以儒家观念和纲常名教形塑胡氏家风,尤其重视家礼的建设:“大抵人家古礼与纲常,不论贫富,俱不可废,此乃人之命脉而,苟一废之,亡将接踵”(第18 条)。《莫训》虽早于朱熹《家礼》,但其开篇亦首倡祠堂,“祠堂所以报本者,视居室尤宜先……后世子孙当严洒扫,毋有亵渎,岁时祭奠,礼物不拘,出入启觐,衣冠必饬。祭田五顷有奇,收税租足以供宗庙之需,子孙当世守之,或散处他方者,万世亦不可忘,盖此报本之地也。旦夕启觐虽不同,四时奠祭必须统会。不然,人心何以妥,不孝何以劝”(第1 条)。以祠堂为本展开的一系列家礼,都是按照当时士大夫知识阶层所极力鼓吹的儒家礼乐教化进行。“吾子孙有子年壮,当加其冠,须重其事,筮日择宾,告庙以行之……俱有古礼可稽”(第18 条),“诞日及嫁娶,不得僭用非礼之乐”(第44 条),“凡有丧事,当从宗长会宗族中贤能者,裁议处置,务使各有条理”(第43 条),“坟墓制度,各有成式,不可有僭”(第66 条),“寒食拜扫之礼,亦不可缺”(第67 条),“宗族冠婚丧祭之燕,尤不宜丰,但聚情而已”(第89 条),“亲戚往来,礼物既不可缺,又不可丰,直表忱而已”(第24 条),“凡有宾客,当尽迎送奉承之礼”(第25 条),冠婚丧祭、迎来送往既不可缺了礼数,也不能僭越,做到有礼有节,凸显了用礼法治家的儒学理念。
伦理生活方面,《莫训》要求做到尊卑有序,男女有别,严内外之际,以符契儒家纲常伦理,整齐家风:“父母尊长在前,当敛容恭肃起敬”(第108条),“家庭最宜严肃,男女不可混淆”(第26 条),“厨灶坑厕,当分内外男女,不可混同,如仆隶下人,尤宜远绝”(第111 条)。在遵从礼式的前提下,家人各安其位、各守其职,哪怕奴仆也有各自的尊严和地位,要爱敬、亲和,不失亲情、人情。“为父母者,分析贵得其公”(第92 条),即使对痴儿呆孙,也不可有偏心。子侄对叔伯,当事之如父,为叔伯者,亦当爱之如子(第5 条),“宗族亲戚乡党之名分当正,不可恃富而称谓之不明,不可面后而呼唤之不敬,亦不可欺贫而有尊卑之无别”(第80 条),对师长当诚心事之,但“为人师,亦当行止端庄,严立功课,不可有尸素之心,亦不可有厚薄之分”(第9 条),“妯娌以和为贵,奉公姑,主中馈,当争先趋之,不可有尔汝之推”(第13 条),“提携负戴固男子事也,亲操井臼亦女子之可行也,虽富贵不可以此为耻”(第15 条),“奴仆亦人子也,用善驭之,但不可不严内外之法。工价饮食,不可有亏”(第14条),“谨门户,宽租税,不跳礼法之外”(第27 条),“户役当加勤谨,争先趋之,不可互推,以辱家门”(第98 条),“宗族有不平者,先从家长申理,如不服,然后呈官治罪……如是,非惟免其两不废家,抑使官府永不劳力”(第35 条),“后子孙倘有出仕者,当委质事君,尽心行政,虔公如私,爱民如子”(第58 条)。以上诸条,或涉及个人在家庭、社会的角色定位,或涉及个人与家族对国家、官府的义务,或涉及家庭、宗族成员的名分与职责,《莫训》都做了安排与规诫,若明乎“亲亲尊尊”之理,则人人都能敦睦尽份,宗族整肃,形成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
三、提厮子孙与乡里楷式
“提厮子孙”出自南朝颜之推《颜氏家训》:“吾今所以复为此者,非敢轨物范世也,业以整齐门内,提厮子孙。”当时,政权更替,战乱频仍,社会动荡。颜之推生于乱世、为宦四朝,见多了乱纷纷的朝局中,多少世家子弟或封侯拜相,或一朝败亡。他撰写了这部经典家训之作,“对后代进行思想训导与心灵化育,以期实现前代尊长与后辈子孙之间家族文化遗产的自觉传递,使子孙后代上可‘绍家世之业’,下可安身立命”。
《莫训》自称胡家世叨爵禄,意味着其家族在世代享受朝廷俸禄时,也从未远离过复杂的社会风浪。处在“贫富无定势,田宅无定主”的唐宋变革期,宗族内部成员也在不断分化,升沉荣衰交替。为了维持家庭内部的和谐稳定、维护家族命运长盛不衰,须得“以义方训其子,以礼法其齐家”。前文已略述《莫训》注重以儒家礼法来形塑家风,而子弟个人的道德修养更是家族各项事业日益增上的前提。宋儒对士人的道德要求趋向严格化,《莫训》也以儒家君子的标准来规范子孙言行。作为一个阅尽人世沧桑的智慧老人,莫太夫人对世态人情之变幻莫测又有足够的警觉,所以她力图把实际的生活经验教付于子孙后代,以葆家族永续。
《莫训》 在教育子孙操行履践方面最是用心,相关条款也最多。第一,孝悌是为人之根本,是士人道德修养的一个重要方面。《莫训》要求子孙对父母“不可有丝毫之违,亦不可有毫发之犯”(第3条),“兄弟一体所分者,不可有彼此之间。彼贫犹己贫,彼病犹己病,彼辱犹己辱,必扶持赒恤为上”(第4 条)。由父母兄弟推及宗族成员,无论贫富贵贱,都应一视同仁,视为根本,“宗族今虽异支,其先一本。不可有富贵之别,亦不可有强弱之分”(第6 条),“亲旧老契,切不可慢之,乃根本之亲契也”(第10 条)。再推而广之,“朋友以义合者也,不可有忿争,又不可有矜欺”(第11 条),“邻里乡党,以和为上,不可有欺骗嫉妒之心”(第12 条)。此即所谓理想型的乡土社会差序格局。
第二,慎交游,待人处事谦恭和顺,谨言慎行,不勾引是非,不尚气角力。“凡为事须仔细斟酌,凡出入须依附良伴。平素不知其行止,不识其善恶,切莫抛心”(第33 条),“子孙凡接人,凡处事,或经营,或仕宦,皆要小心谦恭为上”(第29 条),“争讼,子孙切不可好,废事败家,敝精劳思,最在于此。俗云‘尚可待他人欺吾,不可我欺他人’,凡事能一忍之,无穷受用,不然,苦不胜记也”(第45条),“尚气角力,亦切不可……吾宗若有鬻一拳、操寸梃者,非吾子孙”(第46 条),“邻里亲戚之家,子孙往来,当守口如瓶,防意如城。切不可传说人之是非,私窃人之财物,又不可窥觇人之女色。”(第69 条)。以上诸条都教育子孙要善于为人处世,既可以存身远祸,不危及宗族,也是儒家十分重视的修身理念。
第三,勤学力耕,节约用度。胡氏家族耕读传家,《莫训》要求子孙在此二事上都要勤勉力行,惜时惜机,毋迁延岁月。“子孙不论寒暑,日日要起早,夜夜要眠迟”(第88 条),“六经子史,固当遍穷熟读,人之佳章杰句、新闻异见,亦当熟记,以资学问。大抵学者要充满,要实得,不可口耳以幸科举。如有学问无科举者,亦无愧所生,虽获科举无学问者,亦有愧于心焉”(第86 条),“子孙当勤紧,毋怠荒。且世间甚事不因勤紧而成,甚事不因怠荒而废。向学勤,功易成;力耕勤,食不缺”(第51 条)。勤紧问学治生的另一面,则要求子孙节约衣食用度,量入为出,留有余地,以朴素为美。“财有限而用无穷,子孙当量入以为出……如今年所收若干,用若干,用比所收止半方可,若对则不可也”(第54 条),“居室蔽风日而已,不必高大华丽,但朴素浑坚、精致洁净为佳”(第70 条),“齑盐椒水、藜羹粝饭,滋味悠长,子孙切不可厌之”(第57 条),“凡用须节俭,凡事须谨慎,毋奢暴淫佚而倾覆家业、毁宗辱祖”(第120 条)。在物质生产不发达的古代,家业往往成于勤毁于奢,莫太夫人对此有切身体会,要求子孙勤勉节俭,既是传统美德,也是防止家族败落的关键所在。
第四,以德修身,注重内在修养。儒家讲“君子慎独”,莫太夫人亦要求子孙防意如防城,存心忠厚,本真纯实。“子孙一语一言,不可有妄诈,暗室屋漏,不可有欺心”(第83 条),“子孙当存忠厚,无学浇薄。贤者亲之,奸者远之,恶者避之,弱者莫欺之”(第50 条)。自古无不希翼子孙发达、光宗耀祖,但《莫训》认为德行才是子孙安身立命之本,富贵自有定数,表现了儒家通达而又现实主义的天命观。“富贵自有定数,得之不足以为喜,失之不足以为忧,失马塞翁可见”(第105 条),“富贵当自挣,不可见人之富贵而叹羡;贫贱当自去,不可因己之贫贱而怨尤”(第62 条)。子孙当追求内在道德的自我完善,不尚外饰:“子孙有此衣著此衣,有此器用此器,切不可借移美新,以为妆饰,君子要本真纯实”(第115 条),“破衣破袜破巾帽,不足以为耻,德行一破,其耻曷当? ”(第56 条)
第五,居家无小事,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莫训》在居家细行方面的规定也有多条。《莫训》认为“门庭当日加洒扫,总无钱,觉心中宽豁。古人所谓‘大丈夫当扫除天下,安事一室’之语,予恐未然。大抵为治之道,由家而国,由国而天下,未闻欲扫除天下而舍其家”(第107 条)。因此《莫训》对借人钱物、附人密信、修补房舍、防火防盗、出行事项等细节都不厌其烦加以规诫,有如开了一个日常居家指南清单。“借人器物,当为爱护,不可损匿”(第106 条),“他人之马切不可骑,他人之车切不可驾”(第109 条),“子孙或出路,当欲整行装,三四日前将合用者检点一处,开单目以备有失”(第110 条),“妇人女子至夜,切不可暗行暗坐,必须秉烛而呼人为伴”(第112 条),“家具器用等物,如有朽坏,当即修补,如有散亡,当即追寻,切不可落魄”(第73 条),“屋下不可藏薪,露天不可留物”(第77 条),“凡附人密音,不可是人便托,用审行止端庄,而且平素至亲至契者方可”(第118 条)。这些话,就是一位历尽人世沧桑的老奶奶将自己漫长人生的生活经验作了总结,反反复复絮絮叨叨地交代于儿孙,琐碎而温暖,然一句“未闻欲扫除天下而舍其家”,则显示了莫太夫人远超一般女流的识趣不凡之处。
莫太夫人以燕翼子孙的深心,垂训一百二十条,章章明备,启佑后人。《莫训》小序言道:“若然,庶使吾不托之空言,而于风教也亦未必无小补也。”此处的风教,应隐然有化导社会风气的志向,而不仅仅限于一家一姓的门风。理由如下:
首先,莫氏其人不同凡响,胸襟格局阔大。光绪《余姚县志·列女传一》记载:“遭金兵犯阙……报其弟侄书谓:定翁父子,自恨儒生,无可报国,死生非所论。其颠沛引义慷慨如此。”莫氏心怀天下,站在家国同构的立场上,当以垂训后世,有补于社会人心为己任。莫太夫人去世后,后人为其作传与赞,都说她言行足为世人轨范:“令誉著闻,闺门是式”、“其一事一行,皆足为乡里楷式”、“州里是式”。如果说前一句赞扬莫氏不愧是闺秀的榜样,那么后两句无疑是肯定她的影响力广及乡人里众,王带河亦嘉许“是训之有补于世教”。
其次,胡宗伋热心地方的教育事业,他教授的对象不限于宗族子弟。金人进犯汴京后,他南归奔里,在家乡开义学,“四方乡邑士子来就学者不间疏昵,咸饮食之。而夫人悉为之区处也”。莫氏对夫君教育事业鼎力相助,“捐首饰以供其乏,欣然无吝色”。胡宗伋门生孙介,也是《莫训》的编纂者,世居余姚烛溪湖,与其兄长自幼师从胡宗伋,出入胡家,视胡氏夫妇恩如父母,就是一个明证。胡宗伋以讲学的形式传播儒家思想,《莫训》 则以家训的形式将圣人言教渗透到家庭和社会领域,落实于百姓日用之中,对向上一路与向下一路并行不悖的儒家传播路径而言,两者可谓相得益彰。
再次,从当时社会背景看,宋代家训广泛出现,一个重要原因是“宋儒着力将以往的门阀礼教融合到士庶之家的家训中,并对之作了符合时代特征的改变。这使礼教文化向社会普及,成为士庶之家效法的规范,使承载着儒家伦理教化文化的家训思想大众化、社会化,进而使家训成为重建社会秩序的有力武器”,训俗与训家成为一体。门人孙介将《莫训》付诸剞劂,不唯是为了纪念恩师与师母,也有使其普及化、社会化的意图在其中。
胡、孙两族关系亲厚,互有师承关系,又结为亲姻,南宋以后都蔚为望族,阀阅递传,科甲之载不可胜数,到明代及于鼎盛,在众多领域都涌现出杰出人才,《莫训》对子孙的提厮作用功不可没。南宋绍兴三十年(1160年),孙介将莫氏翰札、诗文、家训辑为《贤训编类》付印。南宋嘉定十六年(1223年),曾孙胡卫又增入行状、传记、铭赞及恩命、诰敕等,重为刊行。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梅川乡天香桥后裔胡镐重刻《莫训》,并附莫氏行状。嘉庆十八年(1813年),云柯乡潭河沿后裔胡聚奎重刊。次年,梅川天香桥后裔胡南曜又重刊。可惜,以上这些版本都没有流传下来。传世的除了柏山、梅川、烛溪、宏桥胡氏宗谱和孙境宗谱、《三祠传辑》收录之外,单行本仅有光绪年间余姚兰风敦厚堂胡氏木活字本、梅川胡惇裕堂新祭据兰风板重印本,以及民国24年(1935年)梅川惇裕堂老祭重刷本。逮及当代,胡氏、孙氏族人聚居的慈溪市横河镇,在编纂镇志时,全文收录了 《莫太夫人家训》,编者按言:“《家训》 涉及为人处世之方方面面,也体现了盛行的程朱伊洛理学思想 ‘为国尽忠,为子尽孝’的封建道德观。《家训》中不少条款已不符时宜,读者应‘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梅川天香桥族人胡洪军的点校本,“后记” 中写道:“这是八百多年前一位睿智老人对胡姓后人(他姓人亦不妨姑妄听之)的谆谆告勉,对修身治家、待人接物均有广泛涉及和精辟议论,可供汲取和鉴诫。因年代久远,许多内容已经大大不合时宜,但我们毕竟不能苛求于古人,权将它作为一件陈年老古董,鉴赏它‘有容德乃大,无欺心自安’(正己之身)、‘桃李一时艳,风波随时起’(认识世情险恶)等制作精美部分,摘掉它霉朽败坏部分,从而提高自己的认识论和时代观。”以上两则,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今人对这部家训的认识。当代,宗族文化复兴,宗祠活动渐趋活跃。胡、孙后裔以宗祠为依托,不断刊刻、传播《莫训》,或单行,或收入新修家谱。胡氏后人胡镇仕还将《莫训》全本翻译成白话文以资传播使用。兹引两条以飨读者。第36 条:“不能读书,就做农民,家中子嗣多,不一定都要读书,都要做农民,可以做其他行业。不能游手好闲。”第86条:“六经子史,应该遍读,好的文章佳句,新闻奇异的见识,也应该读一读,增加学问。学习的时候要脚踏实地,无益之书,不必阅览,徒耗神智。”译笔明白晓畅,适合当代读者的阅读习惯。也从中可见《莫训》生生不息的生命力。
《莫训》百二十条内容丰富、立意深远,难以尽述。概言之,“阅其文,玩其辞,于修身齐家之要,莫不该而切,精而当。”它是莫氏人生经验的结晶,也是儒家思想在浙东传播的具体化、在地化。难能可贵的是,它绝无空洞的道理、刻板的说教,而是持说公允、慈严有度,彰显了母道之慈怀、师道之慧心。朱熹亦赞叹其“立家规百余款,皆有至情,虽吕氏《童蒙训》、颜氏《家范》、李庄简之《家训》,未若此之明且尽、切且易也。人能熟而诵之,便是圣贤”。
距莫太夫人手订遗训已过去八百多年了,虽然整部家训并非字字珠玑,且一些内容特别是对妇女的规训束缚已经不适应当代社会,但是那些亲切的嘱咐、琐碎的叮咛,对子孙念兹在兹的深情,对世风教化的关切,使其能穿越时间和空间,散发着温暖的光泽。它所倡导的纯真朴素却滋味悠长的家风族风,如涓涓细流滋养后代子孙的生活世界,成为浙东地域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
注释:
①《辞源》,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1151 页。
②夏家善主编的 《历代母训》(天津古籍出版社2017年版),共收录母训34 篇,大多篇幅不长。其中,最著名的是汉班昭的《女诫》,篇幅较长的还有唐郑氏《女孝经》、明刘氏《女范捷录》,都是以女性为对象的训诫。
④司马光:《书仪》 卷四 “居家杂仪”,《文渊阁四库全书·经部四·礼类六》。
⑤宋小南:《“内外”之际与“秩序”格局——兼谈宋代士大夫对于〈周易·家人〉的阐发》,载《唐宋女性与社会》,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版,第100 页。
⑥《定翁公配莫淑人传》,《余姚柏山胡氏宗谱》卷首下,惇裕堂民国重修本。
⑨尹沛霞:《内闱——宋代妇女的婚姻和生活》,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35 页。
⑩黄宗羲:《宋元学案》卷三十五“陈邹诸儒学案”,《黄宗羲全集》 第六册,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1378页。
⑪李光:《庄简集》卷一八《胡府君墓志铭》,《文渊阁四库全书·集部·别集类》。
⑬《胡宗伋妻莫氏传》,光绪《余姚县志·列女传一》。
⑭莫氏:《寄弟侄书》,《余姚柏山胡氏宗谱》卷首上,惇裕堂民国重修本。
⑰⑱脱脱:《宋史》卷三百八十八“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⑲《献肃公传》,《余姚柏山胡氏重修宗谱》卷首下《列传》。
⑳孙介:《莫氏夫人贤训编类跋》,《宏桥胡氏宗谱》卷末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