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视角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释读
2021-04-15陈婷
陈婷
(北京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1)
在马克思主义的视域中,制度是生产关系的存在方式,“现存制度只不过是个人之间迄今所存在的交往的产物”[1]。列宁认为,社会形态的性质和根本特征通过社会制度得以体现,可以将制度“概括为社会形态这个基本概念”[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形成的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成果,其性质和根本特征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现出来。在人民群众生动活泼的社会实践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赋予共产主义新的时代内涵,是合乎中国国情、顺乎社会发展规律的先进制度。
一、本质属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性
恩格斯指出,“社会主义自从成为科学以来,就要求人们把它当做科学来对待”[3]。共产主义的科学性就在于,它是立足唯物史观,运用辩证思维,以扬弃资本主义私有财产制度、建立生产资料社会占有制为目的,对人的自由劳动、全面发展的科学把握。马克思主义是科学性和革命性的有机统一,它“毫无顾忌”“大公无私”,是为无产阶级谋幸福、求解放的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制度性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和发展了共产主义的科学意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基于对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认识而形成。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生产力”作为唯物史观的核心内容,是未来社会得以建立的基本要素,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将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上,而且,只要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可以满足所有人需要的水平,只要资本还有生存和活动的空间,只要劳动者还必须用几乎全部的时间去劳动才能生存下去,那么,就一定会有阶级斗争,产生贫富分化。虽然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给予了生产力巨大的发展空间,但是,资本主义制度自身的内在矛盾却同时又形成了对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束缚。随着劳动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资本主义所有制已愈来愈无法驾驭日益增长的社会生产力,不断拉大的贫富差距以及周期性爆发的经济危机导致资本主义制度日益陷入失序状态。生产力的发展愈来愈要求建立符合其社会本性的所有制形式,即生产资料为社会共同占有的所有制形式。因此,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具有过渡到下一个历史环节的必然性。列宁灵活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方法,用革命手段首先达到了建立社会主义需要的生产力水平的前提,然后在先进制度的基础上发展生产力。这并没有违背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而是深刻体现了社会历史发展特殊性和普遍性的辩证统一。但是,即便社会制度可以选择,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阶段却不能跳跃,因此,在苏俄社会主义建立后,尤其是新经济政策实行后,列宁便将工作重心调整到“经济文化工作”上来,致力于将生产力水平提高到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相一致的水平。
中国的社会主义是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条件下建立起来的,但是,从本质上来看,中国的社会性质首先是社会主义,它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1978年后,在对过往社会主义建设经验进行总结反思时,邓小平认识到,过去走弯路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对“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没有认识清楚,教条式地理解了马克思主义,将社会主义的本质放在了生产关系层面上,对于发展和提高生产力水平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社会主义制度相较于资本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不仅应当体现在所有制关系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社会生产力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能发展得更高更快。先进的制度已经建立起来了,那么,提高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就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因此,邓小平结合中国实际情况作出重要判断,即中国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并指出了这一阶段的中心工作和根本任务就是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在这一正确认识的基础上,适应时代和实践的发展要求,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成为党和人民的必然选择。
马克思主义认为,无论在哪一个时代,社会经济结构都构成社会形态的现实基础,而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包括政治、法律、宗教、哲学以及一切观念形态的全部上层建筑,都由经济基础所决定和说明。换言之,作为政治上层建筑核心要素的社会制度要符合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符合中国经济发展实际、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目的来进行安排的,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层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兼顾各民族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保障人民更好行使民主权利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层次,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要制度层次,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层次,以及在这些制度基础上所建立的各项具体制度和运行机制层次。
虽然,经济基础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起决定作用,但对历史进程发生影响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4]。也就是说,良性的上层建筑可以反作用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历史进程产生有利的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充分发挥不同所有制和分配方式在发展生产力中的积极作用,以社会主义方向引领市场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制度作用,引领生产力发展的正确方向;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改革一切妨碍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发挥的因素,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和教训,并及时把成功的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从制度上为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根本保障。
二、重要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人民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5],而社会关系的重要表现形式就是社会制度。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人是“异化的人”,是带上“自由”面具的“非人”,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自由”“民主”不过是资本的“自由”和“民主”,不过是少数富人的“自由”和“民主”。正是在对资本主义制度的“伪善”与无法克服的内在矛盾的批判中,马克思揭示了历史环节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发展的客观趋势。在《国家与革命》中,列宁写道,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是代表大多数人利益的运动,将第一次实现大多数人享受的民主[6]。在共产主义制度条件下,剥削和奴役人的手段已被消灭,每个人都能获得全面发展的手段和环境,实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共产主义将使人从异化劳动的锁链中解放出来,建立以实现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制度形式。
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指出:民主就是“人民当权”[7]。“人民当权”用中国化的语言表述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主体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秉持的重要原则,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维护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创造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和环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阶级本质。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就明确写道:“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各级人民政府。”[8]1956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生人民政权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1978年以来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仅使得人民主权原则不断地得到丰富和完善,而且得到进一步具体地贯彻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为人民表达各种利益诉求提供了多种便捷的途径和方式,使得人民的主体地位能够得到很好的体现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通过一系列体制安排,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最大限度地将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发挥出来,为向自由王国的飞跃奠定制度基础。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民主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民主存在本质区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民主具有真实性、广泛性和有效性,根本不同于资本主义制度下受资本操控的虚假民主和为富人享有的少数民主。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就从经济基础上保障了这一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重要组织表现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组织的最高表现,“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9]。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亦没有自己的特殊诉求,中国共产党的一切理论、方针、政策都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因为“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10]。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就在于“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11]。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设计者,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其各项政策的立脚点就是维护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使得全体人民能够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一系列根本制度、基本制度以及具体体制的安排下,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监督权等各项权利,人民群众的经济权利包括生存权、教育权、发展权等各项权利,人民群众的文化权利包括提高文化素质、参与文化管理等各项权利,人民群众的社会权利包括就业、养老、医疗保障等各项权利获得了广泛的实现渠道和基本保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一方面有利于保障人民主体地位的实现,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凝聚社会共识,增强制度活力和制度自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以党章为基本依据,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声音,采纳不同群体的建设性意见,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以及各方面体制建设的有效手段,也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人民性原则充分体现出来。
三、显著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公正性
恩格斯曾说过:“我们应当认真地和公正地处理社会问题,就应当尽一切努力使现代的奴隶得到与人相称的地位。”[12]这一结论的得出离不开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资本主义制度是“一个人受奴役是使另一个人获得充分发展的手段”[13]的制度模式,是一部分人“靠牺牲另一部分人来强制和垄断社会发展”的制度模式,这种制度模式在本质上与公平正义原则背道而驰。马克思主义认为,公正性是共产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自古以来人类社会孜孜以求的公正只有在共产主义制度下才可能实现。根据社会发展进程的一般规律,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社会将会分成两个发展阶段,即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列宁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称之为社会主义社会,在社会主义阶段,由于还未完全摆脱旧社会的痕迹,还会带有一定的资本主义法权的痕迹,因此,还不可能实现完全的公正,这一阶段,“生产者的权利是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比例的,平等就在于以同一尺度——劳动——来计量”[14],即实行向共产主义高级阶段过渡的按劳分配原则。而只有到了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将不复存在,社会财富的源泉得以充分涌流,才会实行按需分配原则,实现真正的公正。
极度强调“效率”的资本主义制度,虽然创造了比过去一切世代还要多还要大的生产力,但是资本主义制度以“资”为本而不是以“人”为本的内在局限性从根本上决定了公正原则无法真正有效地贯彻落实。因此,不管资本主义制度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没有做到社会公正,就必定会丧失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不同于资本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促进和保证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目标,因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还显著体现在,“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腐败和不公正现象”[15]。
公正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行一系列制度体制安排的重要价值取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显著特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强调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为推进社会公正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强调多种分配方式的并存统一,正确处理好公平、效率、均衡的关系;强调部分地区率先发展与区域协调发展的统一,努力缩小地区发展差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强调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和先富带动后富的统一,健全和完善养老体制、就业体制、医疗体制等,努力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强调绿水青山理念与发展生产力的统一,以绿水青山理念保护生产力,以金山银山理念发展生产力,爱护生态环境,保护好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家园;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多党合作的统一,互相监督,荣辱与共,发挥中国共产党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中流砥柱”作用;强调中央统一领导和民族区域自治的统一,坚持民族平等,尊重民族差异,促进民族共同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民族关系。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16],而共同致富本身正是社会公正意义上的目标追求。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人民书写的历史是最公正的。70多年来,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成长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蛋糕不仅要做大,而且必须要分好,正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保障下,民生工作得以顺利向前推进,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质的提高,向共同致富的目标更迈进一步,不仅实现了从贫困到温饱再到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而且使得全体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愈来愈有保障。
制度的公正性不仅应体现在民生问题得到持续改善,还应体现在社会稳定团结得到有效维护。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因此,在处理民族关系的过程中,正确贯彻好公正性原则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尤其关键。在解决民族问题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比西方的制度好得多,它更利于团结人民,因为“中国采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国联邦的制度,而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17]。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中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到各个民族的特殊性,为构建民族平等团结、和谐稳定的民族关系提供了制度平台,切实保障各少数民族的人民真正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并致力于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实现各民族的共同进步和共同繁荣,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充分彰显出来。
四、鲜明品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开放性
经典马克思主义者早就说过,“共产主义不是教义,而是运动。它不是从原则出发, 而是从事实出发”[18]。不能对共产主义进行教条化的解释,应该以科学的态度来对待,共产主义社会是什么样子也只能由将来的实际情况决定。任何一种社会制度,只有在时代和实践的发展中不断地丰富和完善,才能保持持久的生命力。社会主义作为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必经阶段,是一种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的社会形态。社会主义制度也不会是某种固定不变的模式,“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19],是不断发展和改革的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种开放的制度,善于汲取其他各种社会制度的优点和长处。虽然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长期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形成的具有独特优势的制度,相较于资本主义制度而言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但它还没有成熟定型,还在继续发展。从时间维度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还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制度。资本主义制度尽管暴露出种种缺陷和不足,有其内在无法克服的矛盾,但不可否认的是,资本主义制度经历了几百年的发展,在市场经济、政党建设、社会福利、公共服务等具体制度体制上积累了不少经验,各方面制度体制已相对完善。而作为一个年轻的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制度体制建构方面尚缺乏经验,因此,对于资本主义制度建设中的积极因素,应该持一种开放的态度去学习和发展。
马克思主义指出,按照历史发展的一般道路,社会主义制度是对资本主义制度的积极扬弃,建立在对资本主义制度既有成就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制度应该吸收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积极的文明的成果。然而,历史的发展既然已造就了相对落后国家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可能性,创造了社会主义制度学习和借鉴资本主义制度的良好条件,使得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并存成为现实,那么,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学习和吸收资本主义制度下产生的先进成果。在具体建设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与制度建设的价值目标还存在一定的距离。比如,在经济领域中,公有制所占比重有所下降,非公有制占比逐渐增加;在政治领域中,保障人民主体地位的各项体制机制还并不完善,人民主权原则的落实也还存在一些障碍,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也还存在不少缺陷,有待进一步改善;在文化领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要进一步深入推进,促使广大人民群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社会、生态以及党的建设等领域的具体机制上也面临着不少挑战和问题。因此,对于年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来说,既要坚持共产主义的基本原则,坚定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决不能照抄照搬西方资本主义的制度模式,又要虚心借鉴和学习一切有利于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因素,立足中国实际,将这些有益因素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建设中。
开放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品格,其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命力更具韧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关乎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关乎人民福祉和社会和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调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强调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建立更加完备规范、科学有效、成熟定型的制度体系。然而,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会面临各种问题和挑战,因此制度的建构与完善也将永无止境,必须不断推进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项制度体制的发展与完善。应完善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调配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也要发挥好政府的服务和管理社会职能;完善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完善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核心的文化体制,抵制各种思想糟粕,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完善和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公正,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更广的地区,加快形成让人民满意的社会治理体制;完善和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健全资源节约利用、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完善和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不断提高党执政的先进性、科学性。
实践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程度,决定了经济社会健康、有序、良性运行的程度,制度愈完善,经济发展就会更好更快,人民当家作主就愈有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就越能够得到切实的维护和贯彻,从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也就越能够鲜明地体现出来。以长补短、择善而从,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日益完善、发展与成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一定会越走越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