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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哲学视域下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探析

2021-04-15

广西社会科学 2021年2期
关键词:命运共同体主体

(岭南师范学院 法政学院,广东 湛江 524048)

与20世纪相比,当今世界无疑正处于物质结构的急剧变动之中。在这样一个宏大的物质结构变迁的历史进程中,必然伴随着观念结构的创新与变革,甚至从一定意义上说,观念结构的变迁往往发生在物质结构变迁的前面。2017年1月,习近平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演讲时,系统阐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内涵。2017年11月,党的十九大明确了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新时代中国外交中的核心地位。作为全球治理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习近平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回应了时代需求和世界关切,是对人类社会结构转型中所面临的诸多挑战的积极思考和正面回应。本文以价值哲学为视角,从价值主体、价值目标和价值标准三个方面分析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期更好地把握习近平外交思想。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主体

价值就是事物(物质的和精神的现象)对人的需要而言的某种有用性,对个人、社会集团和整个社会的生活与活动所具有的积极意义[1]。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社会规定性使人存在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从而使人或主体具有不同的社会形态,主体的社会存在形态可分为个体形态、群体形态(家庭、党派、阶级、民族、国家等)和人类形态[2],因此,作为价值的评价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主体是多元的,应包括个人主体、民族国家主体和人类主体。

(一)个人主体

1.人民群众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创造主体。历史上,马克思、恩格斯建构的唯物史观第一次正确指出了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创造主体地位,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毛泽东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3]。在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进程中,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世界人民将发挥重要作用。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各国人民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4]。同样,作为安全共同体的基础和前提,构建新型国际关系也离不开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世界人民的支持和努力,“各国应该共同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各国人民应该一起来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5]。

2.人民群众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享受主体。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及其实践所产生的和平、合作、和谐等价值成果为人民所享有。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世界人民组成了反法西斯统一战线,对人类历史进程产生了深远影响,其胜利代表着世界人民对和平的价值认知,反映了合作在应对人类生存和发展危机中的价值所在,也更折射出和谐是人类的价值追求。冷战结束,国际安全有了结构性缓解,和平与发展已然成为时代潮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世界人民描绘出一个美好愿景,“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要建立平等相待、互商互谅的伙伴关系,营造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系统”[6],这个美好愿景的实现,需要全世界人民的共同努力,其成果也应由世界人民所共享。

3.人民群众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评价主体。价值评价是主体把自身需要的内在尺度运用于客体,对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判断[7]。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特质是“以人民为中心”,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同样具有人民主体导向,主要表现为“维护世界人民的政治权利、扩展世界人民的安全发展、发挥世界人民的主体创造性、丰富世界人民的精神需求以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8]。因此,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评价主体只能是人民群众。

(二)民族国家主体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拓展,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事务中所能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是,民族国家作为最重要的国际行为主体的地位是不可代替和撼动的,原因在于:一是民族国家所具有的主权属性,使其能够平等、自主参与国际体系;二是民族国家具有其他非国家行为体不可比拟的行为能力,这种行为能力是以国家实力为基础的,通常表现为对其他国际行为主体的强制力。因此,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所描绘的宏伟蓝图,民族国家所能发挥、所应发挥的作用是巨大的,民族国家主体是最重要的价值主体。

在所有的民族国家主体中,大国特别是新兴大国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所能发挥的影响和作用相对较大。人类命运共同体既是中国人民关于国际新秩序的基本构想,也是构建新型大国关系、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中国方案。对国际体系主导国而言,它是现有国际秩序的缔造者、维护者,已经从现存的国际秩序中获益良多,因此,它在国际秩序的变革上会具有一定的保守性。而新兴大国则不同,实现国家发展的目标要求它提升自身实力以改变权力分配格局,提高制度创设能力以改变利益分配格局。同时,大国兴起不仅是物质层面的力量聚积,也是它所代表的一种价值观念的兴起,因此,新兴大国在推动国际秩序变革中能够发挥积极的、建设性的作用。中国作为新兴大国,在国际体系大变革的时代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议,必将在此进程中作出巨大贡献。

(三)人类社会主体

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如此,由诸多个人所组成的人类社会,作为包含各种社会关系的联合体,不仅具有共同的利益诉求,同时也应具有共同的价值观念,否则就无法形成一个社会。一个民族国家的内部如此,整个人类社会亦然。

人类主体改造和利用自然客体的能力,随着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不断跃升而不断提高。我们不得不承认,随着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的不断跃升,人类社会所面临的问题却逐步增多和复杂化了。目前人类社会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生态环境危机、能源危机、粮食危机、水资源危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危机等。而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更是把人类社会的整体安全需求推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为应对危机,人类社会正变成一个联系更为紧密的整体,这个整体有着共同的的价值诉求和价值评价标准,是一个“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因而也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主体之一。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目标

(一)人的安全

冷战结束后,大国之间爆发全面战争的可能性已经大大减小,但是,两极结构的瓦解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也给国际社会带来许多新的安全挑战,非传统安全、民族矛盾和局部武装冲突凸显,在这些安全挑战中,人的安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其中,由发展落后和暴力冲突所导致的人的安全开始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1994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布的《人类发展报告》首次提出“人的安全”概念。此后,“人的安全”问题逐渐成为各国安全理论与实践的重要内容。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传统安全观念进行重新审视与反思,从单纯重视国家安全转变为把人的安全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秉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的新观念,把人的安全当作人类的首要目标,在解决全球问题的同时,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倡导人的价值。倡导人的安全与维护国家安全并行不悖,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互补关系,“人的安全议程的多数议题都发挥了国家的作用,增强了国家的能力,而提高人的安全则可以增强国家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并加强国家安全”[9]。

(二)人的平等

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大国的兴起,正在改变大国之间的力量对比状态,西方国家长期以来占据主导地位的不平等不合理的“中心—外围”的发展模式结构正逐步被打破。作为合作共赢的全球发展理念,“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全球化道路的历史性超越,是对全球治理体系霸权化道路的系统性超越,是对西方文化中心主义的辩证性超越”[10]。

1.人类命运共同体强调主权平等。主权平等是人的平等的基本前提之一。自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合约》确立国家主权原则以来,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就成为规范国际关系最重要的尺度之一,也成为诸多国家行为主体共同遵循的首要原则。但是,即便是在“后冷战”时代,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仍然活跃在国际政治舞台上,西方大国粗暴干涉他国内政的事件仍然时有发生。因此,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明确强调主权平等,认为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主权和尊严必须得到尊重,内政不容干涉,都有权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在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机构内平等参与决策[11]。

2.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坚持贸易平等。中国坚持认为,国际经济旧秩序是国际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南北差距持续扩大的根本原因,只有打破旧的贸易规则,改变发展中国家原料产地和初级产品加工地的不利地位,才能改变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依附关系,实现贸易平等。习近平强调,要维护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支持开放、透明、包容、非歧视性的多边贸易体制,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建设一个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经济全球化,着力解决公平公正问题[12],“推进各国经济全方位互联互通和良性互动,完善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减少全球发展不平等、不平衡现象,使各国人民公平享有世界经济增长带来的利益”[13],“不能把世界长期发展建立在一批国家越来越富裕而另一批国家却长期贫穷落后的基础之上”[14]。

3.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追求文明平等。任何一种文明都是人类在历史长河中积淀下来的财富的总和,不同文明间的交流是促进世界文明进步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是,在文明交往中,如不能平等相待,把某一种文明或某一个国家的价值观当成全人类的文明典范和普世价值,那终将铸成“文明悲歌”,印第安文明的没落就是典型的例子。习近平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演讲时明确指出,“文明是平等的,人类文明因平等才有交流互鉴的前提。各种人类文明在价值上是平等的,都各有千秋,也各有不足。世界上不存在十全十美的文明,也不存在一无是处的文明,文明没有高低、优劣之分”[15]。

(三)人的全面发展

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组成部分。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依据作为主体的人的生存发展状况,把人类社会历史划分为人类的依赖关系、物的依赖性、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三个阶段,以马克思对共同体三个发展阶段的历史性划分和对人的本质的科学认识为前提,人的全面发展可以理解为:个人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不断表现、实现其需要、能力、社会关系和个性的,这一过程主要呈现为由“人的依赖”到“物的依赖”再到“自由个性”三种形态[16]。

1.人的全面发展是个人的生活与能力的全面发展。生活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个人的发展所能达到的程度。因为人的发展是以生存为基础的,只有基本需求得到满足之后,个人才能有更高的发展需要和愿望,才有可能全面地发展。而个人生活的全面发展和个人能力的全面发展是互为存在前提、互为发展动力的。个人生活的全面发展是个人能力全面发展的表现,又是个人能力全面发展的动力。没有个人生活的全面发展也就不会有个人能力的全面发展。同样,没有个人能力的全面发展就没有个人生活的全面发展。因而马克思指出,“全面发展的个人……也就是能够适应极其不同的劳动需求并且在交替变换的职能中……使自己先天的和后天的各种能力得到自由发展的个人”[17]。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的设立,目的在于有效增加亚洲地区基础设施投资,推动区域互联互通和经济一体化进程,改善亚洲发展中国家的投资环境,创造就业机会,满足人的劳动需求,使人的先天和后天的能力得到自由发展。

2.人的全面发展是个人需要的全面发展。满足自己的生存需要是个人从事一切生产活动的原初动因,正是通过生产实践活动,个人的需要才得以满足和实现,需要的无限递增和不断再生性形成了人类对社会发展的永恒追求,也不断推动个人自身的发展。个人需要的全面发展具体表征为:一是需要的内容和类型不断丰富;二是低层面需要的比重不断减少,高层面需要的比重不断加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进入新时代,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迁中可见,人的需求是从低级向高级演进的,需求内容和类型不断拓展。

3.人的全面发展是个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马克思认为,每一个人能发展到什么程度,最终是由其所处的社会关系决定的,“只有当单个人……摆脱种种民族局限和地域局限而同整个世界的生产发生实际联系,才能获得利用全球的这种全面的生产的能力”[18]。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原则之一,就是维护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即使是在美国对中国发起贸易战时,习近平在许多国际正式场合仍然强调中国依然秉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如在2018年4月召开的博鳌亚洲论坛上,习近平强调:中国人民将继续扩大开放、加强合作,坚定不移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19]。同样,“一带一路”的核心之一是互联互通,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文交流,打破地域局限和民族局限,促成更为普遍的、丰富的社会关系,进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标准

在价值活动中,价值标准是价值主体进行价值评价的依据,它是由主体的价值取向决定的。本文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标准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和平发展

冷战结束,国际社会从世界大战的阴霾中走了出来,但是,原来蛰伏在两极格局之下的民族矛盾、地区领土争端、宗教矛盾却凸显出来,局部战争发生的次数明显增加。进入21世纪,人类社会所面临的挑战愈加复杂。经济全球化不仅脱离主权国家的控制,而且加剧了各个国家间力量对比的失衡。在国家的内部,包括就业、税收和社会公平等也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难,这成为不少国家发生颜色革命的直接导火线。恐怖主义组织的兴起、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难民、气候变迁等非传统安全问题愈发突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是中国领导人对构建国际新秩序和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最新诉求,同时也是人类社会对全球化风险的自我价值反思。

中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后,积极参与国际体系的建设,针对现有国际秩序中诸如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等不公正、不合理的现实,中国的态度是以和平方式融入西方主导的国际体系,以自身发展逐步推动国际体系向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实现这一历史进程的最重要的前提条件一是和平,二是发展,二者相辅相成。同样,和平与发展也是整个国际社会的基本需求。人类历史上两次世界大战的惨痛教训告诉我们,和平弥足珍贵,而且目前人类面临的一切问题最终还是要靠发展来解决。“没有和平,中国和世界都不可能顺利发展;没有发展,中国和世界也不可能有持久和平。中国将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并且希望世界各国共同走和平发展道路,共同构建和平、发展、繁荣的人类命运共同体”[20]。

(二)共同利益

自1500年前后的地理大发现开始全球化进程以来,世界各民族、各国家或主动或被动地融入了世界历史的进程,将自身的前途命运与世界其他民族、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紧密地联结在一起,从而锻造了超越单个国家利益的世界整体利益[21]。

世界整体利益亦即人类共同利益,对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有着重要意义。首先,人类共同利益是国际社会(共同体)形成的基本前提。“如果一群国家意识到它们具有共同利益和价值观念,从而组成一个社会,也就是说,这些国家认为它们之间的关系受到一套共同规则的制约,而且它们一起构建共同的制度,那么国家社会(或国际社会)就出现了”[22]。其次,人类共同利益也是国际合作的基础和前提。虽然以肯尼思·沃尔兹为主要代表的新现实主义和以罗伯特·基欧汉为代表的新自由制度主义在国际合作发生的条件和可靠性上存在着分歧,但二者都认可共同利益是国际合作的基本条件。最后,人类共同利益更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动力之源。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的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的同时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建立更加平等均衡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同舟共济,权责共担,增进人类共同利益[23]。

在实践中,“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一带一路”倡议增进了中国周边乃至整个亚洲的共有利益。习近平在2013年9月和10月分别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合作倡议,经过多年的实践,已经极大促进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提高了亚洲区域一体化水平。“2014年至2016年,中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总额超过3万亿美元。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累计超过500亿美元。中国企业已经在20多个国家建设56个经贸合作区,为有关国家创造近11亿美元税收和18万个就业岗位。”[24]就中国和东盟而言,在经历了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的冲击考验之后,双方关系又有了长足发展,其原因就在于“一带一路”促进了双方共有利益。“‘一带一路’倡议与《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是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利益汇合点,是支撑双方互利双赢合作的长期因素,为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关系进一步重构提供了基础支撑”[25]。在东北亚,“一带一路”倡议提供的生产力外溢不仅为当地生产力发展提供了支撑,也为通过经济合作打开当地安全困境死结提供了出路[26]。

(三)和谐共生

1.国际关系的和谐共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考量。和谐是中国文化的价值目标,其理念来自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和合”思想。“和合”思想是“中华文化精神之元”,是中华文明关于社会行为体相互关系的基本思想和观念之一,也是以天下情怀和道德理性为主要特征的中国传统战略文化的深层来源。和谐思想对新中国外交战略有着重要影响,从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和谐世界理念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新中国的外交理念发展进程中,和谐思想始终贯穿其中。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新中国适时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该原则“集中体现了主权、正义、民主、法治的价值观”[27],已然成为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成为国际关系和谐的重要前提。2005年12月22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和平发展道路》白皮书,详细阐述了和谐世界理念的基本内涵,认为和谐世界应该是民主的世界、和睦的世界、公正的世界、包容的世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同样蕴藏着丰富的和谐思想,“胡锦涛的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的思想,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产生的最直接来源”[28]。习近平强调,中国将继续抱着谦虚的态度,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理念和发展经验,包容并蓄,走同其他国家和谐共生的发展道路[29]。

2.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考量。唯物史观认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是个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30]。伴随着人类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类所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压力,环境安全开始成为国家、国际组织关注的重要议题。中国还积极加强与周边国家在环境安全方面的合作,从1999年中、日、韩三国召开第一次环境部长会议开始,会议每年一次,截至2019年11月已经召开21次,三国在防治沙尘暴、酸雨、水土流失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习近平指出,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以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为目标,解决好工业文明带来的矛盾,实现世界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31]。这显示了中国对气候变迁导致人类生存环境恶化的忧患意识,也表达了中国愿做负责任大国,做国际秩序的维护者、贡献者的意愿和决心。

不断加快的经济全球化给人类社会带来诸多益处的同时,也带来诸多的不确定性。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作为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解决全球问题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显示了中国在参与全球治理过程中所秉持的价值诉求。以价值哲学为视角探讨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对习近平外交思想的哲学诠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价值主体、价值目标和价值标准涵盖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平与发展时代主题、和谐世界、亚洲安全观、新型大国关系等国际关系的基本理念和规范,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外交领域的创造性运用和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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