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服务保障机制 激发代表履职动力
2021-04-14高明
☉高明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本届以来,仪征市人大常委会狠抓基础性工作,不断完善服务保障机制,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推动了全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推进履职平台建设,拓宽联系渠道。本届以来,按照“提档升级、规范标准、注重实效”总体思路,我们外出取经,调研思考,形成共识,分层级打造新型代表履职平台。目前,全市建成13个“人大代表之家”、148个“人大代表联络室”和23个“人大代表联系点”。“家”的建设重在高质量。在原有代表之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建设,健全功能,不仅经常性开展代表学习活动、接待选民群众、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等,还具备较好的办公、学习、接待、展示等功能,不仅成为代表活动的平台,还成为展示人大工作、代表履职风采的窗口。“室”的建设重在广覆盖。原来各村和社区所设立的人大代表工作站,统一更名为“人大代表工作室”,更加突出“联络”功能,是代表之家的延伸,侧重点在代表联系接待选民,收集问题、意见和建议,工作室每月至少安排代表接待选民1次。“点”的建设重在实效性。“人大代表联络点”是新的平台设置,让代表可以在自己的岗位上结合日常工作联系接待选民群众、收集民情民意。“家”“室”“点”这样的布局,既突出了工作侧重,也实现了代表与选民联系的全覆盖,方便代表联系选民,收集民情民意。与此同时,我们依托代表与选民的微信群,在扬州率先开展“选民有约”活动,鼓励选民通过微信群邀约代表到工作室见面或察看现场或直接提出意见建议。疫情期间,在无法面对面接待选民的时期,微信群发挥了切实有效的作用。
完善活动管理机制,提升履职实效。一是增强代表活动的计划性。每年年初,印发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指导市人大代表小组结合市委中心工作和政府重点工作,科学安排活动计划,丰富代表活动形式,增强活动的吸引力。二是提高代表活动的实效性。我们先后组织扬州市代表围绕公园体系建设、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外资利用、“两园”建设等专题开展代表活动,通过代表视察、听取汇报、代表评议等环节,力求每次活动能够聚焦一个重点工作,不断汇聚代表力量,有效推进政府工作的开展。三是突出代表活动的创新性。2020年,我们针对疫情影响,在全市范围内首次开展了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联动走访企业的“帮一企、建一言、献一策”主题实践活动。据初步统计,全市840名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共走访联系各类企业152家,征集意见问题228条,反映的突出问题有8大类。走访收集的意见问题经汇总整理后,交由政府办研究发文交办,要求承办单位一个月之内分别答复代表和企业,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健全建议办理机制,推动问题解决。本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不断规范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督办、评价等环节,出台《仪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明确了建议办理中职责分工、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推进办理工作更加规范有效。一是把好入口关。大会议案组和各代表小组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预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超出本地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的,与领衔代表进行沟通,劝其修改或撤回;对内容不详的建议,要求代表进一步完善,提高代表建议的质量。二是把好督办关。每年选择4-5 件事关经济发展和民生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分管市长领办,选择10件左右的建议由专职委员跟踪办理,各委办负责对口建议的督办跟踪,一大批建议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代表履职获得了成就感。三级督查机制在省人大年度会议上进行了交流。三是把好评价关。一方面,在全国首创了重复建议评估暂行办法,对每年的重复建议进行第三方评估,促进“老案”“难题”得到较好解决。另一方面,为了较好地了解代表对建议办理的真实满意度情况,每年10 月上旬开展“背靠背”评价。代表接到通知后,不受任何承办单位或熟人干扰影响,自行登录履职服务平台,点击勾画选项评价,完成满意度测评。对第一次评价不满意的答复件,要求承办单位二次办理答复,年底还将满意度情况向人代会代表通报。四是把好监督关。每年的11月常委会都会专题听取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专题视察建议办理工作,接受全体委员的监督,为办好建议收集良策。每年人代会上,上一年的代表建议办理报告连同办理结果向全体代表通报,接受代表监督。
加强履职保障机制,畅通代表行权。建设代表网上服务平台。本届以来,我们不断完善仪征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和手机App 建设,2017 年建成使用,2018 年将平台服务扩大到镇级代表,实现两级代表全覆盖。代表可依托平台查看代表信息、提交议案建议、记录履职档案、学习代表业务等,履职更加高效便捷。推进代表履职评价制度。出台《仪征市人大代表履职评价暂行办法》,实行项目化、清单式管理,建立网上履职档案,年底进行评价打分,评选优秀代表。本届已评选出优秀代表67 人次,发放证书和奖金,激励代表勤勉履职。该做法获得扬州市人大充分肯定并引入对扬州市人大代表的管理体系中。出台代表活动经费制度。提高市代表活动经费标准,由原先每人600元/年提高到2000元/年,专款专用。保护代表行权不受干扰。司法机关对代表采取强制措施前来市人大常委会请示,我们都对照宪法和代表法规定,认真进行审核,非经常委会许可,不可对代表采取强制措施,以保障代表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