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好意同乘”可减轻赔偿

2021-04-12

实践·党的教育版 2021年3期
关键词:交通规则李某货车

案例小故事:

于某驾驶车辆出行,搭载了朋友李某。车辆行驶到一路口时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导致于某以及李某受伤。交警认定货车驾驶员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于某未确保安全驾驶,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事发后,李某在医院住院治疗花费12万余元。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李某将于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于某的行为应属于“好意同乘”。鉴于于某在驾车中未履行保障乘客安全的义务,亦存在过错,故法院酌定减轻其10%赔偿责任。

专家说法: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非营运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本案中,于某无偿搭载李某,事故发生后也在第一时间施与救助,并垫付了部分医药费,属于“好意同乘”,因此应当减轻赔偿责任。

“好意同乘”作为一种助人为乐的行为,值得倡导。虽然民法典明确部分情况下应减轻供乘人的赔偿责任,但对于供乘人而言,始终要将遵守交通规则放在首位,对于搭乘人来说,也要有足够的安全意识,搭乘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尽可能做到谨慎注意。■

猜你喜欢

交通规则李某货车
货车
交通规则
同居男友去世, 女友能否继承遗产
为了讨还债务而绑架、扣押债务人,构成什么犯罪
10年被抓8次的惯偷又栽了
太空也需要“交通规则”
货车也便捷之ETC新时代!——看高速公路货车ETC如何实现
推货车里的爱
杀鸡焉用牛刀
治超新规实施在即 深究货车非法改装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