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
2021-04-11
2020年7月13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家《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举措,对新时代国家高新区的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
科技部副部长徐南平:国家高新区要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国家《意见》最大的亮点就是:国家对高新区在新的时代赋予了新的使命和新的定位,要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这是给高新区一个新时代的新定位,也是高新区未来的历史性责任,要承担起为国家创新发展探路、高质量发展探路的重大责任。今后高新区发展得好不好,就看两个指标,创新驱动是否能够做示范,在高质量发展上是不是走在前列,这是判断高新区做得好与不好的根本性指标。
国家《意见》中的具体举措都是围绕这个发展定位制定的,比如,突出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突出科技型企业培育,突出产业迈向中高端,突出改革开放创新,突出绿色发展,突出分类管理,等等。
科技部火炬中心主任贾敬敦:助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国家高新区30多年发展的一个重要成效,就是培育了一大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而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也成为了高新区一个重要的职责。国家《意见》提出,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着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那么接下来,我们要具体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做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以及所得税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复制在自由贸易区和自创区成功试点的政策。二是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服务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服务链条,通过众创空间、孵化器和加速器建设,为中小企业的孵化、成长和成熟壮大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专业化的服务。四是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要把有为的政府和有效的市场紧密结合起来。
2019年3月1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广东《意见》”)正式发布。针对我省高新区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障碍及其在新时期面临的挑战,广东《意见》重点提出要明确发展思路与目标,优化全省高新区布局,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开展体制机制创新,优化高新区资源配置和加强组织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