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性,刚性,碳减排的一个关键词
2021-04-10
碳减排是刚性要求,强化降碳需要刚性举措。要实现刚性目标,必须有刚性的法律来约束和规范。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新阶段,应对气候变化将逐步融入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依法降碳、依法治理、依法协同,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以及长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保障,也是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的必然需要。刚性,已经成为碳减排的一个关键词。
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协调推动有关法律法规制修订,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的重点领域,加快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立法,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出台与实施。
现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所针对的减排和管控目标,主要是常规污染物,基本没有包括二氧化碳。今后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将不再只针对常规污染物,而要增加碳减排和管控的具体规定。污染物减排与碳减排之间的关系,将从并行变为一体。今后,在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能源利用、国土空间开发、城乡规划建设等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过程中,将推动增加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内容,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制定地方性法规。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就会陆续出现“融碳版”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税法、核安全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废法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出现“融碳版”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出现“融碳版”的企业排放信息公开、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监管、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成效监测评估等相应的法规制度。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应对气候变化融入法律法规体系,就将依法严格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强调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当然包括了温室气体减排。
依法监管意味着强化责任追究。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要推动将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碳达峰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等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紧盯督察问题整改。强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制,作为生态环境相关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考核力度。按规定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压紧压实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责任。
应对气候变化融入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将不仅给温室气体减排等工作带来更加充分的法律保障,也将使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发生深刻变化。从法律上推动保护与发展的深度融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将成为新阶段生态环境法制体系建设的一大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