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危化品安全执法监管4点建议
2021-04-09厦门市海沧区应急管理局康业岭
厦门市海沧区应急管理局 康业岭|文
目前,我国化工行业的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大而弱,小而散”的特点依然存在,加之安全环境日趋复杂,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废弃处理等各个环节出现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依然很高。对此,危化品安全执法监管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新发展理念,科学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积极加强危化品领域执法监管工作,从源头上精准遏制危化品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笔者结合工作实践,从明确责任追究、提高执法监管水平、加强外部合作、提升事故预防与救援能力等方面探讨危化品安全执法监管部门如何更好地开展执法监管工作。
第一,明确责任追究。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往往通过安全评价过程控制、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安全风险评估、重大危险源备案检测、应急预案制定、安全技能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对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生产起着规范引导作用。对此,笔者认为,虽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企业,但不能因此就完全无视中介服务机构的责任。在实践中,当中介服务机构存在过错时,危化品执法监管部门也须追究其相应责任。比如,当发现企业安全评价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重大疏漏时,危化品安全执法监管部门应依法对中介服务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等处罚;如果查明中介服务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或者虚假评价报告,应依法依规吊销其相应评价资质。同时,危化品安全执法监管部门应对发现的典型问题予以公开曝光,通过实行包括危化品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在内的“黑名单”制度,倒逼相关单位提高工作质量。
第二,提高执法监管水平。具体来说,一是危化品安全执法监管部门应创新发展“执法+专家”方式,建立危化品领域安全专家库,以发挥相关专家学者在参与政策制定、监督检查和技术咨询中的作用。二是应建立健全执法及监管人员培训制度。除了常规入职培训以及每年定期定时复训外,还可通过定期召开执法分析会、案例研讨会、监管交流会以及业务评比等形式,促进危化品安全执法监管人员知识结构的更新,并提升其执法监管水平。三是应充分运用物联网、智能化等手段对危化品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和监控,同时积极推动地理信息系统、大数据、车路协同、智能风险监测预警等技术应用,做到执法监管部门与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等各单位之间数据互通、业务协同,进而提高执法监管工作水平。
第三,加强外部合作。危化品安全执法监管部门应会同住建部门等有关单位加强企业“煤改气”“油改气”建设项目以及天然气储存、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会同生态环保部门加强对企业含易燃、易爆、易中毒物质的废气、污水、固体废物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企业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安全检测监控仪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装卸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第四,提升事故预防与救援能力。危化品安全执法监管部门应深入企业单位做好调研工作,摸清底数,在强化风险管控、全链接管理、基础支撑保障、安全监管能力等方面深入分析研究,建立健全对于应急预案的审核机制,同时积极会同企业采取相应的演练活动,以检验各职能部门和企业应急处置方案和应急救援能力的针对性、实用性、拓展性。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