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财务舞弊波尔原子模型分析
2021-04-08曲京山王家璇刘雅琦
□文/曲京山 王家璇 刘雅琦
( 河北师范大学 河北·石家庄)
[ 提要]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屡禁不止,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资源配置造成严重损害,进而影响整个经济环境的健康平稳发展,因此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的研究意义重大。2020 年东方金钰财务造假问题浮出水面,本次财务造假是一次普通中透着特别的财务舞弊案,相比于其他公司动辄上百亿的虚增,可能微不足道,但是造假标物很特别,为翡翠原石。本文基于波尔原子模型,分析哪些因素促使财务舞弊的发生,并就如何预防和治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一、波尔原子理论概述及模型构建
( 一)波尔原子理论概述。 波尔理论是指一种基于原子结构的理论,于1913 年由波尔提出,基于三点基本假设:即定态轨道,核外电子在特定的圆形轨道上绕核运动;不同轨道上的电子能量也不同,离原子核越远,能量越高;电子在特定的轨道上运动时原子不发射也不吸收能量,只有电子在不同轨道跃迁时,原子会吸收或放出能量。( 图1、图2)
( 二)波尔原子模型构建。 将波尔原子理论应用到财务舞弊研究中,是在因素分析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舞弊动因进行整理。财务造假的动因并不像电子一样有实质存在,所以在财务舞弊中的应用,需要通过构建模型来实施,将财务安全视为原子核,将舞弊动因视为电子,所有会造成企业财务舞弊的因素会分布在财务安全核附近,并且根据舞弊动因对财务舞弊产生的驱动力分配到不同的层级。
将波尔原子模型应用于财务舞弊分析中,我们需要有以下假设:首先我们假设有三个层级,即A、B、C 三级。A 级最靠近原子核,依次是B、C 两级,换言之,A 级最稳定,其次是B 级,最后是C 级。越靠近原子核的电子越稳定,同样的,越靠近财务安全的因素,越有利于财务安全,也就是对财务舞弊产生较小的驱动力。在不同的经济状况下,同一个舞弊动因由于驱动力不同也会在不同等级进行分布,会对财务安全产生不同的影响。即A 级的因素是最稳定的,但是在企业控制力不足的情况下,也有可能跃迁到B 或C 级,由对企业产生影响最小的因素变成对企业财务舞弊产生最大驱动力的因素。( 图3)
一般情况下,A 级因素有:法律监管不完善、企业的负面影响、关联方交易复杂、外部审计机构审计职能缺失、内部控制力度小等;B 级因素有:占据市场份额、防止退市等;C 级因素有:巨大的利益诱惑、管理人员缺乏诚信、处罚力度小等。
图1 波尔原子模型平面图
图2 波尔原子模型立体图
图3 基于波尔原子模型的舞弊动因模型图
二、基于玻尔原子模型的东方金钰财务舞弊动因分析
( 一)A级因素
1、事务所审计职能缺失。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需要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之后才可以对外界的信息使用者进行披露,并且注册会计师需要对其所审的财务报表和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那么,为什么在东方金钰财务造假被曝光之前,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从证监会的反馈结果来看,审计师肯定存在相关责任,但是审计师所回复的内容中表明,根据充分且适当的审计材料,未发现东方金钰存在财务舞弊的情形。言外之意,审计师只要按照合规程序没有发现问题,那么审计师就不存在责任。无论从哪方面来看,无论东方金钰造假手段多么高明,仅凭注册会计师的常识就可以判断翡翠原石、翡翠成品在企业资产中占的比重有多不靠谱,如果实在没有证据可以出具保留提示风险,也可以要求收入暂时不予确认,轻描淡写地一句审计过程完全合规就想免责,显然无法令人信服。正是这一环节出现纰漏才使得东方金钰有了可乘之机。
2、法律监管不完善。 关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处罚,我国已在《刑法》《公司法》以及《证券法》中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但是和美国的《萨班斯》法案相比仍然缺乏震慑力。正是因为法律的监管不完善,才使得东方金钰的财务造假肆意妄为。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相关法律的内容略显落后,使得某些上市公司钻了空子,且相关法律并没有对投资者的补偿,东方金钰披露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的判断,尽管说股票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但是这是建立在企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的基础上。但是,东方金钰公司财务造假,提供“好看”的财务报表,存在主观恶意诱导投资者进行投资。
3、内部控制不完善。 目前,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丑闻频出,与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有很大关系,东方金钰法定代表人为赵宁,同时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作为东方金钰的第一大股东,实际法人也为赵宁,其持有东方金钰47.250%的股权,能够对公司形成重大影响。
东方金钰的股权结构非常不合理,存在一股独大的问题。大股东拥有绝对话语权,更容易产生财务舞弊的状况。同时,经营权和所有权都把握在同一个人手里,旁人无法对其产生监督和制约,严重破坏了公司治理的结构。另外,独立董事会的存在是为了对公司能够科学决策,但是在东方金钰内部,董事会无法独立开展工作,制约了公司的战略发展。
( 二)B 级因素
1、维持行业龙头地位。 随着经济的增长,翡翠这种有市无价的稀缺保值品也吸引了很多投资者的目光,虽然东方金钰被称为翡翠第一股,但是越来越多的企业想要从翡翠市场中获取更多的利益。因为市场竞争的加剧,东方金钰为保持行业地位,维持股价的稳定,需要不断的扩大市场规模。但是,翡翠原石以及翡翠成品价格高昂,资金回流不会很快,以至于目前财务状况不足以支撑其扩张的目的,财务造假就成了不二选择。
2、防止退市。 如果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或者利润出现异常,该公司的股票名称前会加上“ST”两个字母,就是为了提醒投资者,这支股票是有风险的。这是许多公司不愿意看到的现象,企业筹资、企业信誉、现金流都会受到重大影响。此时,为了避免被特殊处理或面临退市警告,东方金钰不得不进行虚假交易以虚增收入和利润。
3、融资需求。 从目前东方金钰公司的状况以及公布的财务数据来看,截至2018 年7 月25 日,公司仍有9.16 亿元需要到期偿还的债务,实际上公司的现金流以及现金流存在问题,但是为了给投资者显示公司良好的财务运营状况,促进公司有新的资金注入,铤而走险对财务报表以及经营状况进行“美化”。
4、来自股东和政府压力。 东方金钰作为上市公司,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作为国内翡翠行业第一家上市企业,股东和政府对此抱有极高的期望,为使其满意,东方金钰进行第一次财务造假,而后期不得不用更多的财务造假行为去掩盖第一次造假。
( 三)C级因素
1、舞弊成本低。 我国对上市公司以及财务造假相关责任人的处罚为,监禁不得高于3 年,罚款不超过60 万元人民币。但是,美国对此类案件的处罚力度较中国更为严格,责任人面临的将是最高20 年的监禁以及500 万美元的巨额处罚,所以在中国的证券市场中,舞弊成本相比较造假金额几乎可以忽略。
东方金钰在虚增收入5.6 亿元,虚增利润3.6 亿元的情况下,收到证监会的处罚中,当事人最高罚款30 万元,最低3 万元,处罚金额相比造假金额完全不值一提,并且处罚方式对于当事人没有实质上的影响,只是钱财的处罚,故而相比较巨大的利益,完全可以铤而走险,进行财务造假。
2、企业管理者缺乏诚信。 东方金钰的债务危机不是一夕之间形成的,不仅董事长赵宁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父赵兴龙同样为失信被执行人,但是在他们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资产,综合分析,这是为了躲避被执行的一种手段。公司的最高管理人员缺乏基本的职业道德和信用,为了一己私利,损害投资者的利益,扰乱证券市场的秩序。且东方金钰管理权集中,存在子承父业的情况,更为财务造假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基于波尔原子模型防范公司财务舞弊的对策
( 一)A级因素
1、加强事务所的审计监督。 本来注册会计师审计和法律监管应该是强有力防止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屏障,然而还是使财务造假有了可乘之机。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审计工作是外部审计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并且直接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东方金钰有固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实质上会影响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独立性,成为财务造假的帮凶。因此应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行业监督。首先,应该避免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的长期审计方面的合作,可以执行定期轮换制度。其次,应该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惩处力度,使审计人员出具不实审计报告所承担的风险远高于利得。最后,加大对注册会计师道德监督,定期考核。
2、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建立投资者索赔机制,从证监会针对东方金钰的处罚来看,仅对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做出了惩罚,但是对于投资者的损失并没有相关的索赔机制,这无疑使投资者失去对证券市场的信心。我国应建立起由于这些上市公司舞弊而使投资者损失的法律法规,使投资者有最基本的保障。还应该建立起保护投资者的协会,保护他们的权益,维护其利益。
3、健全企业内部控制监督
( 1)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发现自身问题并采取解决措施,以保障企业正常运转。上市公司要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在企业内部控制方面建立起规范的制度,形成公司内部控制方面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 2)健全公司治理机制。 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要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形成有效的监督,防止管理人员有财务舞弊的条件。一方面应该发挥公司中审计委员会的作用,通过增加具备财务专业知识的审计委员会人员数量、提高其独立性等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另一方面需要强化监事会的职能,严格把控监事会的人员构成,避免公司实际控制人对监事会人选的干涉,制定监事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资格。
( 二)B 级因素
1、设置科学发展目标。 改变公司只看业绩或者只看利润的考核指标,从多个维度对公司的人员进行考核,在完成企业战略目标的同时使企业良好运营,防止公司维持行业地位走上财务舞弊的道路。同时,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以及经济运行状况制定科学的战略发展规划,对企业未来的发展制定目标。
2、进一步完善退市制度。 退市一直被视为证券市场中的“禁区”。很多公司的股票在达到退市标准后,由于多重阻力的影响,行政部门依然无法对这些公司实施强制退市。证监会在审查东方金钰时用时8个月,耗时较长,难免受到各方阻力,应该增大证监会的职权,对存在财务舞弊的公司要求更为严格,并且加强对“ST”股票的要求。
3、扩大信息透明度。 投资者只是基于往期财务报表以及公司所披露出的信息进行投资预测,得到的信息不具有时效性。应该加大对企业经营状况的审查,增大信息透明化的程度,使投资者了解到及时准确的信息,扼杀财务舞弊的可能。
4、健全政府监督职能。 对于千方百计期望守住业绩的政府来说,上市公司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本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同时会促进人员就业、社会稳定,故而会对上市企业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和宽松条件,以至于上市企业的管理者会有恃无恐,认为政府会为其买单,因此政府应该摆正位置,行使好监督职能。
(三)C 级因素
1、加大对上市公司惩治力度。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在公司发生财务舞弊行为时的惩处力度相对比较小,其中《证券法》对其处罚金额的限度为最高60 万元,造假的收益远高于造假的成本,因此提高财务造假的经济处罚金额,只有在造假成本远高于收益的时候,此类行为才会减少。
2、提高管理层道德意识。 公司管理层的道德意识对整个公司的发展有着重大影响,且财务舞弊的最终受益人为管理人员。东方金钰发生的财务造假事件一定程度上与实际管理者对道德和法律的认识有关,所以加强上市公司管理层道德素质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对上市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