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同意:“后撤点并校”时代的农村择校问题研究
——基于西部地区L镇的个案
2021-04-06单丽卿
单丽卿
(杭州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1121)
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中国的农村中小学经历了大规模的撤并,这一进程也被称作“撤点并校”。这是一项存在争议的政策,旨在通过学校撤并来实现办学的规模效益。[1]但是它也导致了一系列负面影响,比如导致儿童上学距离过远、削弱学校的文化传承功能等。(1)庞丽娟、韩小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问题、原因及对策》,《教育学报》,2005年第4期;安晓敏、田茂《学校布局调整对乡村社会的影响及相应对策》,《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1年第5期。2012年,国务院发布文件对撤点并校政策进行了调整,强调“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程序”、“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这份文件标志着政策的重要转向,很多学者也据此宣称农村教育步入了“后撤点并校”时代。(2)薛文俊《“后撤点并校时代”农村教育向何处去?》,《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3年第2期;赵亮《后撤点并校时代:重振农村小规模学校》,《中国教育学刊》,2015年第12期。
但是,“后撤点并校”是否意味着农村校点撤并的终结呢?从统计数据来看,2012年至2015年间,全国乡村教学点数量从62544个变为81818个,增加了19274个。这一变化似乎佐证了农村教育的复兴,然而乡村小学的数据却反映了另一种趋势,其总数从155008所下降到118381所,减少36627所。总的来看,乡村小学和教学点的总体数量呈现的是下降趋势,总量减少了17353所。[3]在乡村校点的撤并实践中,村级小学的撤并存在明显的阶段性,往往是先将高年级并入中心完小,把村小转变为教学点,然后才最终完成撤并。因此,乡村教学点的增加以及乡村小学数量的更大幅度下降,恰恰反映了“村小教学点化”的趋势。并且,根据2012年以来笔者在西部贵州省、云南省多个县市的田野调查情况来看,农村校点依然面临着严峻的生存危机。因此,从现实情况来看,农村的撤点并校实践并未终结。
有关农村教育走向的讨论,往往强调政府的行动,通过“中央-地方”关系的框架来解释地方实践与中央政策之间的偏离。但是,仅从教育供给的角度来进行政策解释,忽视了普通的社会行动者在教育结构生产中的作用,他们的“缺席”也使得一些经验现象缺乏有效的解释。根据田野观察,那些被撤并的校点大都面临在校生规模过小的问题。在时间序列上,农村校点的生源流失先于实际撤并的发生。从这个意义上看,农村家长对村小的“舍弃”,在客观上促成了撤并进程。农村的校点撤并似乎是一个得到家长“同意”的过程。“同意”实际上是教育决策者与农村家长互动的产物。因此只谈供给、不谈需求,则无法理解农村教育变迁的动力机制及其逻辑。并且,农村基础教育作为一项公共物品,它需要有效地回应社会层面的需求。本研究强调在政策讨论中引入社会的视角,关注农村家长的行动与表达,从而加强对经验现象的解释力,并促使教育政策更好地识别与回应需求。
本文主要讨论“后撤点并校”时代的农村择校问题,以西部地区的农村为基本背景,其最显著的特征是以外出打工为主的人口流动。农村家长的教育选择由此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送孩子去村小读书不再是一个自然选择,越来越多的农村家长选择把孩子送到乡镇中心完小、甚至县城的小学,也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儿童跟随家长到打工所在地就读。与此同时,村小的学生数量也在不断减少,很多村小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生存危机。[4]那么,农村家长对村小的“舍弃”是否表现为一种择校行为呢?现有有关择校的研究,普遍认为这种行为的核心在于追求优质教育资源[5],而行为的客观原因则在于教育发展的不均衡,即由教育差距所引发[6]。在城市的语境下讨论择校问题,实际上旨在解释家长为什么作出“舍近求远”的教育选择。而在西部农村地区,大规模的撤点并校进程导致农村学校地理可及性的下降,地理布局与教育质量共同成为影响家长教育选择的主要因素。除了学校教育本身的因素之外,还应该看到教育选择是嵌入在家庭的整体决策之中的,它还可能受到各种经济、社会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文也试图超越“就教育谈教育”的局限,而是将择校问题置于具体的政策以及社会语境之下,考察家长的决策机制。研究基于建构主义的视角,将需求视为一种社会建构的产物,强调理解需求的形成机制,而非仅仅“发现”需求。
本文基于西部地区L镇的个案,主要考察乡镇内部的择校问题,即农村家长如何在村小与乡镇中心完小之间做出选择。L镇是西部某贫困县的一个典型的农业乡镇(3)按照学术惯例和规范,本文涉及的地名、人名、学校名等均做了技术处理。,大量青壮年外出打工,由此导致全镇半数以上的学龄儿童成为留守儿童。并且,由于地方财政实力薄弱,农村教育发展始终面临着资源短缺的问题,教育投入高度依赖中央的转移支付。与大多数欠发达地区的情况类似,人口流动与资源约束决定了L镇教育发展的基本问题,我们试图通过个案的讨论去理解和把握西部地区农村教育的问题与困境,即采用“小地方”去透视“大社会”的逻辑。需要说明的是,西部农村社会以及教育问题的特殊性,使得本文的讨论与结论并不适用于东部地区。
一、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集中化趋势
我国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要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权利。然而,90年代末以来,大规模的“撤点并校”进程使得农村学校的地理可及性不断下降,导致“就近入学”和“教育质量”成为一种两难困境。其结果是,越来越多的农村家长开始舍弃村小和教学点,选择将孩子送入乡镇或者县城的学校,这样的择校行为在客观上强化了县镇学校的大班额问题,也使得村小和教学点面临着更为严峻的生存危机。事实上,2006年和2012年,中央两次出台文件专门对农村学校布局调整进程作出规范。比如,2006年教育部《关于切实解决农村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中小学生上学远问题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在保证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进行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也强调,“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上学的关系,努力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需求”。然而,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并未像有的学者预言的那样“走向终结”,其原有的政策逻辑仍然在延续。我们以L镇为例,具体考察学校布局与生源的变化趋势。
表1 L镇小学在校生数量统计
表1可见,自1991年以来,L镇的在校生总量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但是中心完小的在校生数量却在不断上升。本研究着重讨论2012年以来的变化趋势。具体来看(见表2),2012年,L镇共有7所小学,包括L镇中心完小和6所村级完小(联江小学、龙桥小学、大坝小学、大坪小学、新丰小学和白杨小学),其中中心完小的在校生数量大于6所村小的总和。而一所学校的运转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源数量,这就意味着L镇至少有一半的村小面临着生存危机。2012-2015年间,L镇撤并了5所村级小学,使得大坝小学成为L镇仅剩的村级小学,其在校生数量较2012年也下降了超过三分之一。上述趋势反映了2012年以来,L镇仍然在推进撤点并校的进程,并使总体教育格局朝“一镇一校”的方向转变。
表2 L镇小学在校生的分布情况统计
伴随着村小的持续撤并,中心完小的相对规模与绝对规模不断扩大。那么,L镇所呈现出的这种教育集中化趋势究竟意味着什么?它又在何种程度上表现为农村家长择校行为的结果?首先,村庄与学校的地理对应性被打破,学校布局进一步偏离了“就近入学”的原则。2012年,L镇基本维系了“一村一校”的教育格局。但是,L镇地处山区,2012年的6个行政村是由1996年时的13个行政村合并而来,这就意味着行政村地域范围较广,一所村小实际上也很难有效覆盖全村的地域范围。在传统上,学校的地理可及性是由“校点结合”的模式来保证的。其次,作为学校布局调整的直接结果,L镇的小学在校生进一步向乡镇中心完小集中。2015年,全镇90.1%(746人)的儿童在中心完小上学,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超过五分之三的寄宿率(其中校外寄宿212人,校内寄宿249人)。如此高的寄宿率说明,当前L镇的学校布局并非是根据学龄儿童的自然居住格局来安排的,农村基础教育发展已经在事实上舍弃了“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农村家长的策略选择:逃离或是据守?
大规模的农村校点撤并导致了一系列社会后果,比如上学安全隐患增加、农村家庭教育负担加重等问题。[7]在已有研究中,农村家长呈现出一种消极、被动的形象,主要讨论撤点并校政策对他们的影响,却忽视了家长的主体性和能动性。事实上,农村家长的择校行为同样是形塑教育结构的重要力量。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指出,“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程序”,强调了“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师生、村民自治组织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农村家长参与决策的权利。但是,在基层的学校撤并实践中,强调撤并程序以及农村家长的知情同意往往难以阻碍撤并进程。因此,有必要进一步讨论:农村家长究竟在撤并过程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我们强调农村家长的在场,通过其择校行为去揭示、理解他们在行动中所遭遇的外部结构性限制条件,并考察择校行为的客观结果。我们将结合一个村小撤并的案例,来勾勒农村家长教育选择的基本取向。
新丰小学的撤并案例(4)根据访谈资料整理。
撤并过程:2011年,新丰小学的六年级被并入中心完小,它因此开启了从村小向教学点转变的过程。2012年秋,按计划,新丰小学的四五年级也要撤并,结果由于部分家长的反对,得以保留。2013年秋,随着中心完小寄宿楼建成,新丰小学整体并入中心完小。
在校生规模变化:根据访谈和L镇教育志的数据来看,1991-2005年间,新丰小学的在校生规模一直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1991年普六验收时,共有学生148人;2000年普六复查时,学生为144人;直到2005年两基验收时,学生数量略微下降到124人。此后,在校生人数逐年下降,2010年春季学期共有84 名学生,2011年六年级并入中心完小之后,学生数量下降到70人。到2012年秋季学期,学生仅剩48人。
从新丰小学的撤并案例可以看出,农村家长并不是一个同质的群体,他们实际上采取了不同的行动策略来对外部结构做出回应,最主要的两个策略是:逃离或者据守。在新丰小学实际遭遇撤并之前,它的在校生规模就已经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主要原因是家长选择“用脚投票”的方式逃离村小。在访谈中,新丰小学一位教师描述了2009年至2012年间他所任教班级的变化:
这个班在二年级的时候成绩是相当好的,当时班上有22个学生。升到三年级成了17个人,四年级14个人,五年级就只剩下8个了。四年级到五年级走的这6个当中,3个转到中心完小,1个到县城,还有2个到Z镇(更靠近W县县城的乡镇)去了。三年级到五年级,从17个到8个,学生走掉了一半多。这9个当中至少有7个人在我们这儿算是比较好的。(W县L镇新丰小学教师访谈,20121225WLXZ)
中途转学是新丰小学在校生减少的主要原因,其中大部分去了中心完小,小部分直接转学到了县城,也有个别随父母去打工地就读。并且,新丰小学的另一位老师也指出,中途转学的大部分都是班上成绩比较靠前的学生。优质生源的流失对村小的教育生态产生了直接的影响:一方面在校生规模下降导致学校的公用经费减少,使得学校的日常运转愈发困难;另一方面,教师日常教学的积极性也受到打击,因为随着好学生的转走,班级的平均水平不断下降,同时也使得仍在村小就读的学生产生了诸多消极的情绪。更重要的是,生源流失与村小危机之间是一个相互强化的过程。当一所村小处于不断下滑的轨道时,越来越多的农村家长会选择让孩子转学进入中心完小,这又会反过来强化村小的困境。从这个意义上看,农村家长“用脚投票”的行为产生了悖论性的结果,就个体来说,他们通过自身的选择改善了个体的处境,但就群体来说,个体的理性行为背后是整体处境的恶化,进一步削弱了村小的生存根基。
那么,农村家长是否有可能通过自身的行动去守卫村小?与逃离相对应的策略选择是:据守,即阻止村小的撤并。在新丰小学的案例中,2012年秋季学期,在部分学生家长的坚决反对下,学校得以暂时保留。2012年9月2日,L镇中心校的领导与乡镇分管教育的干部组织家长召开了撤并会议,试图说服家长同意将四五年级并入中心完小。但是,与会家长表达了三点意见:一是孩子太小,到中心完小上学路途过远,往返也存在安全问题;二是让孩子到镇上租房读书的话,增加了家庭负担,并且租房也存在困难;三是家长反对四五年级撤并(新丰小学撤并会议记录,2012年9月2日)。从表面的结果来看,村小家长取得了胜利,因为他们成功阻止了四五年级的撤并,但是究其实质,家长并没能真正改变地方政府的教育发展逻辑。W县教育局局长的一番话为此做了最好的注解:
我们在撤的时候就充分征求家长的意见,家长同意我们才撤。比如我们去年要撤一个学校,那里有二十几个学生,部分家长是不愿意撤的。所以我们就保留,也派老师去那里上课。但是时间久了,家长也意识到这样不能保证教学的质量,他们也主动要求转学到中心完小去。我们就是让它自生自灭吧,我们也不能强行去做,我们也怕引发社会矛盾。(W县教育局局长访谈,20130506WJYJ)
村小家长所面临的真正困境在于教育的改善,相对于中心完小,村小无论是在办学条件还是师资配置方面都存在差距,因而只有通过向村小倾斜的发展战略才有可能推动农村教育朝向均衡的方向发展。然而,与新丰小学相类似的村小,一旦走上“自生自灭”的轨道,就丧失了教育改善的可能性。按照L镇实际的学校布局调整进程,2012年秋季的撤并风波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2013年,随着L镇中心完小寄宿楼的完工,新丰小学暂时得以保留的理由也被消解了。因为一旦中心完小具备了寄宿条件,学生就不必在镇上租房,也规避了每天长途往返可能引发的安全问题。
三、制造同意的过程:教育观念与行动资源
在一村一校的时代,农村家长的教育选择相对单一,多数家长会让孩子就近去村小上学。然而,在人口流动背景下,教育选择日益多样化,可能的选项包括:村小、乡镇中心完小、县城的小学以及城市的小学。对于L镇这样一个西部贫困县的农业乡镇来说,上述学校实际上构成了一个层级化的序列,村小位于底端,城市的小学则处于顶端,不同层级的学校之间存在着客观的教育差距。教育选择是一个复杂的议题,以儿童的“流动”和“留守”问题为例,它不限于上学地点的决策,更涉及家庭层面的一系列安排。有关择校行为的研究,大体上认为择校行为的本质在于追求相对优质的教育资源,将它视为一种教育投资行为。[8]这一框架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很多农村家长努力做出逃离村小的努力。但是,随着近年来县域义务教育均衡政策的推进,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教育投入,从总体上看,中心完小和村小之间的教育差距实际上在不断缩小。那么,为什么村小的生源流失甚至在不断加速?L镇仅剩的大坝小学,呈现的就是教育设施设备的快速改善与生源持续流失并存的趋势。
必须看到,近年来各级政府在努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它在事实上对各级政府的教育投入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标准化学校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等的新要求,县级政府需要承担更重的教育投入责任。尤其是在一些财政相对匮乏的贫困县,教育支出压力也强化了基层政府对于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办学规模效益等方面的考量。因此,在中央不断强调“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的背景下,基层教育主管部门仍有动力持续推动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在L镇的案例中,越来越多农村家长被迫放弃“据守”策略,他们在事实上“同意”了村小的撤并。
(一)作为分化策略的观念建构
在L镇调研期间,无论是乡镇主管教育的官员还是中心完小的校长都反复强调了教育观念的重要性,认为中心完小和村小之间的选择本质上取决于家长是否重视教育。对此中心完小的校长是这么表述的:
现在家长有两种,重视教育的和不重视教育的。重视教育的,家长有一点文化素质的,他就对教育非常重视。他就希望孩子受到好一点的教育,享受优质资源,他就会把孩子送到中心完小来。还有一种,他自身读书也不好,他有时候到外面打工赚点钱,他就不注重教育,哪怕只有几个学生,他也要求学校继续办。(W县L镇中心完小校长访谈,20121224WLZZ)
镇上中心完小三年级开英语课,其他学校没法开,这是师资力量的问题,没办法。再说这边条件也确实好一点,让他们过来,但是不同意。他们就想反正把孩子养大了就算我们尽责,上学他能上就上,上不了就算了。有的家长还是那样的。有的家长理念不一样,他不用你说,他自己就不在那边上了,要么在这边(指中心完小),要么想办法到县城里面读了。这个就是家长理念的问题。(L镇分管教育的镇领导,20121224WLJZ)
考虑到教育决策者意图推动村小的撤并,这种说法实际上带有“污名化”的效果,即通过对村小家长的贬抑来实现自身的政策目标。如前所述,择校问题的根源在于客观存在的教育差距。但是,对教育差距的不同认知可能导致农村家长采取不同的行动策略。在访谈中,我们发现,中心完小和村小的家长大都表达了相似的愿望,希望尽量为子女提供更好的教育选择。但是,他们对教育差距问题存在不同的理解。具体来说,那些对教育差距具有明确感知的家长越有可能送孩子去中心完小上学,对学校教育重要性的认知也会影响家长的教育选择。此外,从L镇的现实趋势来看,越来越多的家长舍弃了村小,把孩子送到中心完小或者更高层级的学校就读,这也从侧面说明了村小所提供的教育与家长需求之间的矛盾。
(二)话语的功能:形塑预期
官方政策话语对农村家长教育观念的影响和塑造,降低了家长对于村小教育改善的预期,强化了既有的社会趋势。教育差距是导致择校问题的根源,并且L镇中心完小的家长也普遍认为中心完小和村小之间存在不小的教育差距。在访谈中问及为何把孩子送到中心完小读书,多数家长的回答是,“这边的教育更好“。实际上,农村家长对于实际的教育过程并不了解,也很少参与学校事务。比如笔者访谈过的20多位家长中,半数以上不知道孩子班主任的姓氏,也只在涉及缴费或者孩子生病等问题时才与学校老师联系。并且,由于近年来对于学校安全的不断强调,无论中心完小还是村小在正常教学时间都大门紧锁。再加上中心完小三分之一左右的老师并不住在乡镇,而是每天往返于县城与学校之间,从而客观上减少了家长与老师之间的交往频率。虽然农村家长普遍更加重视学校教育的作用,但是相比于传统的一村一校时代, 家长与老师之间的联系纽带实际上减弱了,并且考虑到家长外出打工和留守儿童等问题,农村家长对教育的重视更多地表现在择校行为本身,而不是教育过程的实质参与。
问题是,如果L镇的家长缺乏与学校的直接互动与联系,那么他们是如何感知教育差距的呢?中心完小和村小之间的主要差距在于是否开设英语课,这一点是教育决策者、教师和家长的共识。事实上,农村家长不断强调的教育差距是一种相对抽象的认知或者感受,在被要求对教育差距进行描述的时候,他们大都只提及开设英语课的问题。现实情况是,中心完小从三年级开始上英语课,但是由于师资问题,L镇的村小均不开设英语课。英语课使中心完小和村小教育之间的差别变得更为可见。并且,从村小到中心完小的中途转学现象也进一步说明了英语课的重要性,三四年级是转学多发的时点。新丰小学的秦老师对此的解释是:“我们这里也没有开英语课。他们以前可能是年纪小,觉得这边比较近,大一点了就到中心完小去了。”(20121225WLXQ)也就是说,一部分家长只是把村小当作一个过渡性的选择,一旦孩子稍大能够适应较远路途的往返或者住校生活,就会将他们送到中心完小去上学。英语课的问题引发了村小家长的普遍担忧,就连在村小就读的学生也因此而焦虑。在访谈中,一位村小的家长谈到转学的要求来自孩子时说:“我女儿上学的时候就跟我说,妈妈我想去街上读书,她说街上三年级就教英语,这边不上,那我以后不是跟不上了。她说这里小学不教英语,以后怎么办?”(20130427WLZXM)
值得注意的是,乡镇分管教育的官员和中心完小的校长都不避讳英语课的问题,他们不但承认了中心完小和村小之间的教育差距,甚至在政策话语中不断对此作出强调。在新丰小学的撤并案例中,教育决策者就试图用英语课说服家长同意村小的撤并。既有的教育差距被当作一种撤并策略,地方决策者通过诉诸家长自身利益的方式对农村家长这一群体进行了分化,瓦解了据守村小的力量。其实,相比于现实的教育差距,更应该重视政策话语本身的作用与功能。通过对既有差距的强调,地方教育决策者不仅在观念层面建构了农村家长对教育差距的认知,同时还传递了一种明确的政策信号:政府无力改善村小的教育。正如L镇中心完小校长解释的那样:“现在像我们中心完小,人都还是缺的嘛,像我们英语学科也都属于紧缺学科,更不可能给一个村小开英语课。”(20121221WLZZ)官方的政策话语成功地实现了教育责任的转嫁,即淡化政府推动义务教育均衡的责任,反而强调家长应该主动为孩子做出更好的教育选择——去中心完小上学,并通过“污名化”村小家长的方式来强化农村的择校趋势。在这个意义上,从村小到中心完小的择校行为,反映的是农村家长对教育结构不平等的“顺从”。
(三)观念分化的现实基础
外出打工的经历是塑造和改变家长教育观念的重要因素,它拓宽了家长的比较视野,让他们更加明确地感知到教育差距的存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L镇开启了大规模的打工潮,通过外出就业当地人的经济状况得到了改善,更重要的则是打通了乡村与外部世界的联系。在新的时代,学校教育的作用和功能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它更多地承载了与外部世界联系、助力社会流动的功能。正如中心完小的SHW母亲所表述的那样:
我们读书不多,就认得一个字,希望他(指孩子)比我们有出息。不知道他们以后是如何了。反正尽力创造条件,以后就靠他自己了。(20121222WLSHW)
外出打工一方面改善了农村家庭的经济条件,使他们更有可能为子女的教育进行投资;另一方面,个人的打工经历也使他们进一步认识到教育与未来职业之间的关系,从而更加重视学校教育的作用。其结果是,农村家长不再满足于纵向比较意义上的进步,而是更加关注村小、中心完小在整体教育结构中的位置。在访谈中,L镇中心完小的很多家长认为虽然中心完小相比于村小来说,条件要好些,但也只能算是一个勉强“还算过得去”的选择,因为跟县城乃至城市的学校相比,差距仍然是非常显著的。中心完小六年级LL的母亲指出,“我们镇的教育相对于其他乡镇,还是可以的。但是镇上和县城总还是有区别的”。而曾经在浙江打工的ZRT父亲认为:“在浙江那边学校基础都会好一点,因为他们整体教育质量都要好一点。这个都要差一个档次的。浙江始终是发达地区。”外出打工最直接的影响在于,改变了农村家长的参照系,他们对城乡和区域间的教育差距有着更加清醒的认识,这也导致他们对于子女教育有了更高的要求和预期。
相对而言,那些没有打工经历的家长则更有可能满足于现状。以新丰小学ZB的母亲为例,她从未外出打工,平时主要在家务农,丈夫也只是在附近打零工。她对孩子所寄托的期望是,“就想他能够识点字,将来就不用干农活,农活太累了”。与所有的家长一样,她也希望孩子能够超越父母,并因此尽量为孩子创造好的学习条件,比如不让他干农活,也积极敦促他好好学习。但是,在她看来,读书主要靠个人,“要行的话到哪里都行,不行的话哪里都不行”。由于缺乏对外部世界的真实感知,她相对认可村小的教育,对她来说,新丰小学高大的教学楼和平坦的运动场本身已经是教育进步的标志,因而也不认为村小和中心完小之间存在很大的教育差距。
当然,总体来看,外出打工已经是一个普遍的趋势,这也意味着大多数的农村家长已经对学校教育寄予了更多的期望,也因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且,新的教育观念也具有传递性,从而强化了逃离村小的趋势。在访谈中,也有不少中心完小的家长解释说,之所以不把孩子送去村小是因为周围很多家长都不这么做。我们将这种现象概括为“模仿效应”,它也能为教育选择趋同提供部分解释。通过观念层面的阐释,我们可以发现个体经历与观念的变化如何对实际行动产生影响,并进而构建一种社会趋势。
(四)资源:择校的现实可能性
如前所述,教育观念反映了家长对于什么是更好的学校教育的认知,它直接决定了行动的目标。但是,家长是否能够为子女提供更好的教育选择,还受到资源条件的限制。具体的表现为:有的村小家长想让孩子去中心完小上学,却未必有相应的资源来实现他们的意图。我们将结合新丰小学的访谈来理解,在乡村生源持续流失的背景下,为什么还有家长让子女在村小读书。
城市家长的教育选择往往与家庭经济条件或者社会关系存在紧密的联系,比如在学区制度之下,学区房是通往名校的必要条件,经济条件为教育选择设立了门槛。类似地,在L镇,家长想要把孩子送去县城学校上学,往往需要在县城买房。然而,中心完小和村小之间的教育选择相对来说就没有那么严格的门槛。现实情况是,家长可以自由地在两所学校之间进行选择,并且乡镇的教育决策者也在积极鼓励村里的孩子去镇上读书。那么,家庭经济条件是否成为决定孩子能否去中心完小上学的重要条件呢?实际上,仅从现金支出的角度来看,村小和中心完小之间并没有显著差别。国家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以来,家长不再需要支付学杂费和书本费,并且家庭困难的寄宿生每年还能拿到1000元左右的补助。并且,2011年国家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心完小和村小的学生每天都能享受一顿免费的营养餐,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学生的生活开支。但是,考虑到低龄寄宿所伴生的陪读需要,教育选择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庭的条件:“我们这个地方如果家庭条件好就要送到中心完小去,如果条件不好的就还是在这个地方。”(大坪村村主任访谈,20121226WLXFX)此外,L镇的另一个村小联江小学的老师也证实了上述判断:
我们学校的学生很多家里都是单亲家庭。我上的是五年级,我们班上现在有24个学生,有18个就是留守儿童,其中有4个母亲死了,只要母亲死了一般父亲就基本上不管了,要么就是公公婆婆来管了。其中两个纯粹就是孤儿了。如果我这种学校撤了,这些孩子就失学了嘛。(联江小学邹老师访谈,20121223WLLJZ)
事实上,是否“有条件”送孩子去中心完小上学,除了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之外,也受到非经济层面因素的影响。新丰小学在校生呈现出与联江小学五年级类似的特征,即较高比例的留守儿童。2012年秋季学期,新丰小学总共有48名学生,其中留守儿童25名,占总数的52.1%。另一个更加突出的结构特征是,共有22名纯留守儿童(占留守儿童比例的88%)。根据L镇中心完小的统计口径,纯留守指的是父母双方都外出打工的农村儿童,这就意味着村小有近半数的孩子是由祖父母辈或者其他亲属监护的。在访谈中,新丰小学的多位家长都强调,家庭状况不允许他们送孩子去中心完小就读,最突出的困境在于:家长因各种原因无法去镇上陪读。尤其是低年级的孩子,即便中心完小具备寄宿条件,父母仍然很难放心让不到10岁的孩子独自去镇上读书。新丰小学二年级ZHC的家长谈到,不送孩子去中心完小的主要原因在于,“家里有负担,老人卧病在床需要人照顾”。四年级的WHL则是父母均在广东打工,家里还有一个患病的弟弟,爷爷奶奶还需要从事一些农业劳动,也无法陪她去镇上。
四、简要的政策讨论
本文围绕“制造同意”的过程,讨论了基层政府如何通过策略化的行动来推动村小撤并、农村家长又为何选择“同意”而非“抗争”。农村家长的择校行为一方面反映了客观的结构性限制条件,另一方面又展现了社会行动者的主体性和能动性。我们看到,“逃离”村小成为一个不断增强的社会趋势。在个体层面,择校反映了农村家长对学校教育的重视,他们试图为子女获得更好的教育条件。但是,个体层面的理性选择却未必会带来总体福利的改进。农村家长对村小的“舍弃”在客观上强化了村小的生存危机,并为其撤并创造了条件。其结果是,加剧了农村社会的分化,也进一步削弱了农村教育的根基。通过建立个体行动与宏观结构之间的关联,我们指出了农村教育结构或者学校布局并不只是政府政策实践的产物,它实际上是由国家与社会共同建构而成的,这也意味着相关的政策讨论应该强调社会行动者的“在场”。本文引入了社会行动者的视角,能够为现有的政策讨论带来以下启示:
首先,有关农村教育发展的讨论必须超越“撤存之争”,将焦点转向村小的改善与振兴。2016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其基本立场是“办好必要的小规模学校”。然而现实情况是,即便是那些得到保留的村小也面临着生源流失、运转困难等问题。在L镇的案例中,农村家长对村小的“舍弃”也成为撤并的诱因,这种“用脚投票”的择校行为反映了农村家长对于学校教育的期待与诉求。因此,政策的焦点并不在于是否保留村小,更为关键的问题是:村小尤其是农村小规模学校的政策定位以及教育改善的前景。在人口流动背景下,农村家长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并且对既有的教育差距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村小如果不能有效回应他们的需求,那么即便政府不再推动它的撤并,村小也很难获得现实的生存土壤。其政策意涵是,必须以更积极的方式去推动村小的改善,将政策取向由“保留”调整为“发展”。我们也强调重新认识村小在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与功能问题。村小不仅关系到教育公平的实现,它也对稳定教育结构具有关键的作用。当前县域层面的“城挤”和“乡弱”问题反映的是整体教育结构的失衡,只有强化了作为体系末端的村小,才能够促进整体结构的稳定与均衡。
其次,“后撤点并校”时代,农村教育的核心问题仍然是缩小教育差距,但是需要重新审视政策路径。择校现象的根源在于教育差距问题,具体表现在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校际差距。因此,必须引入“均衡发展”的策略。事实上,2012年中央明确提出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强调缩小校际差距。但是,当前的政策主要从资源配置的角度去认识教育差距问题,并试图通过增加教育投入的方式来促进教育改善。但是,本文关于农村择校问题的讨论,揭示了观念对行动的影响,强调对学校未来发展趋势以及政策走向的判断也构成了择校的基本动因。这就意味着村小生存状况的改善,不仅取决于实际的资源投入,更需要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传递明确的政策信号,使得农村家长对于村小的未来发展建立积极的预期。并且,将社会主体纳入到政策框架中,也有助于纠正农村教育发展“投入导向”的误区,从而更好地回应农村家长的需求。
最后,需要为农村教育政策调整引入新的动力机制,强调社会参与的面向。在中央文件的表述中,将撤点并校政策所产生的问题归结为“规划方案不完善,操作程序不规范,保障措施不到位”,即中央规定与地方实践之间的偏差。2012年之后,中央试图加强自上而下的管控,以此来进行政策调整。但是,全国层面的数据以及L镇的案例至少说明政策文本与实践之间的偏差仍然持续存在。事实上,中央-地方之间呈现出一种“控制与反控制”的动态过程,政策实践中往往会出现一系列的意外结果,这也是“政策完善-强化控制”解决方案的内在局限。本文将政策讨论的框架从“中央-地方”关系,拓宽为“中央-地方-社会”的框架,强调发掘自下而上的改革动力。农村家长“用脚投票”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消极的政策反馈方式,原因在于他们缺乏实质性的政策参与渠道,无法以积极的方式去推动农村教育的改善。因此,需要为社会主体提供制度化的政策参与渠道,从而为政策调整引入自下而上的动力:一方面通过需求的反馈促使教育政策作出更有效的回应,另一方面社会主体的政策参与也能够对地方政府进行监督和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