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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西宁县维吾尔人社会生活研究
——以《皇清职贡图》为中心的讨论

2021-04-06尹伟先陈芳园

关键词:多巴维吾尔西宁

尹伟先,陈芳园

(1.西北民族大学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 ,甘肃 兰州 730030;2. 西北民族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甘肃 兰州 730030)

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9月27日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1]清乾隆时期成书的《皇清职贡图》中记载的维吾尔族在甘青地区的活动,很好地佐证了中华各民族自古以来就存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密切联系。古代不同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得以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动力。

《皇清职贡图》是描绘向清王朝朝贡的“藩属”政权、民族的人物画传,内有少量相关民族基本状况的文字介绍,内容涉及民族的族源、分布、土司制度、生计方式、服饰、向清政府贡赋数额等。在《皇清职贡图》中,维吾尔族被称为“缠头民”“回人”“回民”,其中《卷二》描绘的有“伊犁塔勒奇、察罕乌苏等处回人”“乌什、库车、阿克苏等城回人”“肃州金塔寺鲁古庆等族回民”“安西厅哈密回民”等 ,《卷五》描绘了“西宁县缠头民”。学术界对活动于清代西宁县的这部分维吾尔人的活动未曾涉及。本文结合《西宁府新志》《清高宗实录》《秦边纪略》《西域图志》《塞外杂识》等文献,对《皇清职贡图》中描绘的“西宁县缠头民”的来源、生计方式、居所及饮食风俗进行探讨,并对其融入当地民族的情况进行研究。

一、 西宁县维吾尔族的来源

清代西宁县维吾尔族在《皇清职贡图》中被称为“西宁县缠头民”,其《卷五》载:“西宁县缠头民:缠头本西域人,明洪武初至西宁贸易,遂家焉。居县属新增堡,距城四十里[2]291”。

此“缠头民”在清代典籍中又常被称为“缠头”“缠头回”“缠回”“回部”[3],即今维吾尔族。西宁县,即今湟中县。很显然,“西宁县缠头民”[2]291是从西域迁徙而来,具体来说,是在明洪武初年因贸易活动迁到西宁定居的,其居所位于距离西宁县城40里的新增堡。

清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成书的《西域图志》载:

西域在古为西戎……其地在肃州嘉峪关外,东南接肃州,东北直喀尔喀,西接葱岭,北抵俄罗斯,南界番藏,轮广二万余里。……天山以南,回部居之,风气柔弱,有城郭,土田良沃,人习耕种。利矢猛炮,其力足以战。重冈叠嶂,其险足以守,此天地之奥区。累代以来,番夷迭居。[4]61

清代冯一鹏撰《塞外杂识》载:

缠头回子国……郭以铜砖叠之,城以玻璃砌之,郭外行四十八日,而始一周,其宫阙之巍峨,衣冠之美丽,珍宝玩器之多,与马、仆从之盛,实为西南第一区……其买卖交易至西宁多坝口而止。[5]15

“好贾趋利”[6]是维吾尔族的传统。在《清高宗实录》里也记载了从西域来西宁等地进行贸易活动的维吾尔人。

西宁等处住居之喀什噶尔各处回民,于康熙五十四年以前陆续来西宁贸易者,共有百十余人。自五十四年大兵驻扎阻住,不能各回本处,俱留居内地。数十年来,除病故,并往西藏贸易未回外,现在尚有三十人。臣在陕时,见其流离失所,竟有沿途求乞者,曾奏请每人给土房二间、耕具一副,并籽种口粮,共需银五十两,统计三十户,需银一千五百两,于公项内动给,嗣臣离任,未竟其事等语。此系鄂弥达任内之事,今已隔数年,不知该督抚如何安插办理,现在所存者尚有几户,尔等可传谕询问庆复,令其查明具奏。[7]

这里所说的西宁维吾尔人是在康熙五十四年前陆续来西宁从事商业贸易的。康熙五十四年(1715),康熙帝命富宁安前往西陲,参加平定策妄阿拉布坦之乱,清兵驻扎在巴里坤,阻隔了这批维吾尔人返回西域,因此他们滞留在了西宁一带。《清史稿》载:

鄂弥达,鄂济氏,满洲正白旗人。初授户部笔帖式。雍正元年,授吏部主事。累迁郎中……乾隆元年,高宗命近盐场贫民贩盐毋禁。四年,调川陕总督五年,两广总督马尔泰劾知府袁安煜放债病民,并及鄂弥达纵仆占煤山事。上解鄂弥达任,召诣京师。寻授兵部侍郎……十一年,上以鄂弥达不称封疆,召诣京师。[8]

鄂弥达于乾隆四年调任川陕总督,乾隆五年调离。因此可以推断《清高宗实录》中记载的“西宁等处住居的回民”流离失所是乾隆四年之前发生的,当时这部分维吾尔人生活贫困、流离失所,鄂弥达奏请给予土房、耕具、口粮,以便帮助他们在西宁县安居生活,但由于鄂弥达被调离,给予土房、耕具、口粮的计划并未完成。《皇清职贡图》成书时间为乾隆十六年至乾隆二十六年(1751—1761年),所记载的“西宁县缠头民”的社会生活应该也是这一时期。

至于这部分“缠头民”前往西藏贸易活动的情况,在清代文献《西藏纪游》中也有记载:

缠头即回回种类,由辟展一路远涉万里至藏地。其俗不戴帽,用白布一匹缠头,故称缠头。凹面虬须,狰狞可畏。人多饶于赀珠贝错,陈列肆间……[9]5

考虑清代新疆维吾尔人到西藏辗转贸易者绝大多数走的是从西宁往拉萨的道路[10],这里提到的从辟展(在今鄯善县)“远涉万里至藏地”[9]5的维吾尔人,与前述《清高宗实录》里记载的“并往西藏贸易”者应该是同一些人。前往西藏贸易的“缠头民”从事的商贸活动可能同“西宁县缠头民”一样,也以贩卖珠宝为生。《西宁府新志》亦载:“西藏:商有本地及西洋、缠头、鄂罗厄勒素、回回各色目人。货物辐辏,交易街市,妇人充牙侩经纪其间。”[11]371

综上所述,“西宁县缠头民”原是聚居在辟展、喀什噶尔一带的西域人,他们于明洪武初期开始直到康熙五十四年,陆续前往西宁县从事商业贸易活动,往返于两地,有的维吾尔人还在西宁一带娶妻生子。清兵于1715年因参加平定策妄阿拉布坦之乱屯兵于巴里坤,阻隔了“缠头民”返回西域,从而也结束了他们往返两地的状况,逐渐定居。

二、西宁县维吾尔族的生计

《皇清职贡图》载:“西宁县缠头民:以贩卖珠宝、藏香、氆氇等物为生”[2]291。《西藏纪游》记载的“缠头”从事的贸易物品是“赀珠贝错”[9]5。《皇清职贡图》中所绘制的“西宁县缠头民”画像中,男子身上斜挎绘有黄花纹的红色扁盒子,手拿“干”形的两排竹竿货架,货架上挂满了红、黄、蓝、白等多种颜色的串珠,可以看出这些维吾尔人是从事商业贸易活动的。扁盒子的盖子是合上的,而且文字记载中也没有直接描述扁盒子中有什么物品,根据“贩卖珠宝、藏香”[2]291可以推知,男子随身斜挎的扁盒子里可能装有藏香、珠宝等物。男子手持的货架上挂的各色串珠可能就是藏族、土族人喜欢的各种珠宝饰品,蓝色的串珠可能是绿松石、红色是红玛瑙、黄色是蜜蜡、白色是砗磲,其贸易对象主要是居住在西宁县的“番民”“土民”,也就是今天的藏族和土族,其贸易物品应该是珠宝首饰、藏香等。

清初在青海兴起两个商业城镇,一为多巴,一为白塔儿[12]。《西宁府新志》载:“新增堡,城西五十里,旧名多巴。”[11]191也就是说,西宁县维吾尔人居住地和从事贸易活动的地点是在多巴,即新增堡。根据《皇清职贡图》《西宁府新志》的成书时间可以知道,新增堡是在乾隆年间由多巴改名而来。《塞外杂识》载:“西宁之西五十里曰多坝,有大市焉。细而东珠玛瑙,粗而氆氇藏香,中外商贾咸集。一种缠头回子,万里西来,独富于诸国,又能精鉴宝物,年年交易,以千百万计。”[5]3在白塔儿,“四方之夷,往来如织,以旧市于北川,今近于多巴,惟白塔儿为东道也”[13]98。

《秦边纪略》中也记载了多巴和白塔儿:

多巴,或作多坝,今之夷厂也。在湟河之西,其地名不著于昔,盖新创也。居然大市,土屋比连,其廛居逐末,则黑番也。出而贸易,则西宁习番语之人也。驮载往来,则极西之回与夷也。居货为贾,则大通河、西海之部落也。司市持平则宰僧也,至于那颜独无之。多巴岂非内地,而顾为夷之垄断哉![13]84

多巴,在西宁西五十里,今互市地也。黑番、回回筑土室成衢,为逆旅主人。凡九曲、青海、大通河之夷,为居垄断。远而西域回夷,为行贾者,皆于是乎在。世以西宁市口在镇海北川,恶知所谓多巴耶。[13]97

白塔儿,在西宁西北,北川营之口外也。山环地衍,其土沃润,其道西夷错杂。厥革:貂鼠、白狼、艾叶豹、猞猁狲、元狐、沙狐、牛皮、鹿、糜、羊羔。厥货:镔铁、金钢钻、球琳、琅玕、琐幅、五花毯、撒黑剌、阿魏、哈剌、苦术、绿葡萄、琐琐葡萄。厥牧:马、骆驼、犏牛、牦牛、羊、羊。厥居:土屋、平房、木几榻。厥人:则汉、回错杂,各为村落,弓矢佩刀,未尝去身。厥贡:则输之于夷,夷亦莅以宰僧,董麦、粟、力役之征,如民牧焉。四方之夷,往来如织。以旧市于北川,今近于多巴。惟白塔儿为道主也。[13]98

多巴这一地名也是清朝初期新增的。“世所传西宁市口,皆谓镇海北川,即律例亦不载及多巴,岂为市口未久乎?”[13]97当时很多人只知道西宁市口在镇海北川,不知道多巴,说明市口从镇海北川移至多巴不久。在多巴这个贸易集中地,不仅有“缠头民”,还有“番民”“回民”等进行贸易活动。“今皆番、回居住。主市者,夷人达赖下宰僧一,麦力干部宰僧一,中国反不设官焉。”[13]97“达赖所部宰僧一,麦力干之所部宰僧一,皆居多巴。主事者那颜,番人称汉之长官也。”[13]84在多巴设置维护市场的长官都不是汉人,说明在多巴“回回”与“西番”的贸易较为频繁,“缠头民”的贸易对象多数是“西番”。多巴同白塔儿一样,作为“番夷”的商业贸易重要之地,从事贸易的维吾尔人有的甚至因为贸易而在当地娶妻生子。

多巴贸易物品与白塔儿相似,既有当地物产,也有西域物品。这部分西域物品应该是“缠头民”从西域运输而来,“其地之皮及货,皆至自西域,非白塔儿所产,但聚于斯耳,多巴亦然”[13]98。其皮货颇多,有貂鼠、白狼、艾叶豹、猞猁狲、元狐、沙狐、鹿、糜等,其中西域而来的皮货质地相对较好,“银鼠白如雪,其毛似貂,但微短浅而细腻过之。狼皮以白为贵。艾叶豹其毛青而白,其斑微黑,不似金钱豹之甚。猞猁狲即土豹。沙狐之皮,聚而分之,可为四种:其腹天马,其颔乌云豹,其腋金边,其背则沙狐皮也。狐皮以玄色为最贵”[13]98。而且种类较多,“塞外产兽颇多,不能尽载”[13]98。在销售的货物中有西域的服饰材料,“琐幅、撒黑剌、五花毯皆羊线织成,产于失剌思安、各鲁、撒马儿罕诸国”[13]98,中药“阿魏物之最臭者,西域诸国皆产”[13]98,也有本地的香牛皮。“牛皮即香牛皮也,本牛皮,夷以香物制之,加紫红色茜之,夷以为靴,则蛇虺不敢近;以为褥,可避诸虫,其香虽久不散。”[13]98这些物品被“缠头民”带至西宁,促进“缠头民”与“西番”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三、西宁县维吾尔族的居处及饮食

(一)居处

《皇清职贡图》所载西宁县维吾尔族“居县属新增堡,距城四十里……所居皆瓦屋。”[2]291然而,在《西宁府新志》记载的距城四十里的堡寨中,并没有找到类似的新增堡寨,但有“新增堡,城西五十里,旧名多巴”[11]191的记载,说明多巴应该就是新增堡。“多巴,或作多坝,今之夷厂也。”[13]84“多巴……黑番、回回筑土室成衢,为逆旅主人。”[13]97“多巴西二十里,始出柞内为草地,今夷厂在内二十里。东南至镇海五里,东至西宁五十里。”[13]84多巴在湟水、黄河的西边。多巴镇作为“夷厂”,是“番”“夷”进行贸易所新创制的名称,是少数民族陈肆、沽贩及住宿所设场所[13]84。多巴在镇海西北五里,在西宁县西五十里,曾经的多巴镇已改名为新增堡,也就是今天西宁市湟中县多巴镇。

“西宁县缠头民”居住的新增堡,还居住着“黑番”“回回”“夷人”等。《清高宗实录》记载,乾隆五十四年“缠头民”尚余30户。在西宁县居住的还有“土指挥祁宪邦等所辖东沟等八族番民”[2]288,“土指挥同知李承唐、佥事纳彩、吉应魁所管癿迭等十二族番民”[2]294,“西宁县哆吧番民”[2]293和“西宁县土指挥佥事汪于昆所辖土民”[2]295等。《秦边纪略》载:“今皆番、回居住。”[13]97“回汉两族居城关及一二三四各区,番族居二三四各区,土族居一二六各区。”[14]

《秦边纪略》载:“多巴及此地之屋,皆高堂大厦,且有仓廒。”[13]98可知,其居所应该是高大的瓦顶土屋,且配有存储粮食的仓库。这样的房子在清朝通常是土木结构,分上下两层,既要满足“缠头民”商业活动的需求,又要满足其日常生活的居住需求。今天在湟源县的“丹噶尔古城”还有这种木质结构的房屋,楼下作为商业贸易活动的场所,楼上为日常活动场所。

(二)饮食风俗

《皇清职贡图》所载西宁县维吾尔族饮食风俗与“西番”相同。由于西宁县“缠头民”来自西域喀什噶尔一带,明初喀什噶尔一带“缠头回”已经信仰伊斯兰教。在这种情况下,其饮食与“西番”同,可能是“缠头民”与“西番”共同生活在多巴,在长期的贸易往来中逐渐融入当地“西番”社会生活。李克郁先生曾研究《明实录》《甘肃新通志》中的相关记载得出结论,“现今的土族是一个以达勒达为主体,融合有西域缠头族(色目人)、撒里畏兀儿(西拉裕固)、汉、藏等民族成分的多民族共同体”[15],是很有道理的。

《西藏纪游》记载:“唐古忒之女亦有与缠头作媵婢者”[9]5,这是维吾尔族与藏族之间通婚的典型案例。不仅如此,这些维吾尔人在与“西番”的长期贸易往来中,还学习番语(藏语)、饮番食,长此以往这些维吾尔族融入当地人口占绝大多数的藏族中是必然的。

四、西宁县维吾尔族服饰

《皇清职贡图》载“西宁县缠头民”的服饰为:“男子戴青缎小帽,缠以白布,故名缠头。衣绫绢山茧,长领齐袖衣,靴用香牛皮。妇人披发,戴红缎锐顶帽,缀以珊瑚、玛瑙。衣长袄,外披红敞衣。”[2]291服饰如图1所绘。

图1 西宁县缠头民/妇 图2 伊犁塔勒奇、察罕乌苏等处回人/妇

从文字记载看,服饰材质有布、绫、绢、皮等,款式有长领齐袖衣、长袄等,服装颜色有红、青、白等。

表1 《皇清职贡图》中“西宁县缠头民”服饰

研究发现,《西域图志》中所记载的西域维吾尔人的服饰与《皇清职贡图》中描述的西宁县维吾尔人的服饰有差别。《西域图志》载:

特勒帕克,即暖帽也。顶高五寸,以毡罽属为之,边宽,前后独锐,各五寸。饰以海龙水獭,帽顶红色,织花绣纹,均不缀缨。妇人帽顶尖圆,中腰稍细。形若芦葫之半,辫发双垂,名萨特巴额,束以红帛,上下两匝,不用珠缀。……

托恩,即袍也。制略同于内地,领无扣,袖平不镶,四围连纫。贵者用锦绣,冬用貂,余服缎,罽、绸褐不等。冬用羊皮。又一种,旁无衽,当胸扣五行,行必以二,常时服之。若见尊长则以托恩为重。[4]539

(一)西宁县维吾尔人服饰

如图1和表1所示,《皇清职贡图》描绘和记载的西宁维吾尔人服装可分为首服、上衣、下装、足饰、配饰等[16]114。男子首服包括小帽、白布,女子首服为锐顶帽。男子上衣有袍、衣、衫,女子上衣则是长袄、敞衣等。男子下装为裤,女子下装为裙。男女足饰均为靴。

男子头缠底边红白相间的布条,戴顶为青色缎面的小帽,穿右开襟蓝色长领牛皮袍、白色里衣,腰系蓝色腰巾,脚穿香牛皮靴。女子戴红色头顶黄色边沿的锐顶帽,且在帽子上镶嵌珊瑚、玛瑙等珠宝点缀。穿白色高领衬衣,绿色长袄,外披红色至脚踝的敞衣,脚穿香牛皮靴。

如图2所示,《皇清职贡图》卷二有“伊犁塔尔奇、查汗乌苏等处回人妇”[2]104,记载“回妇辫发双垂,约以红帛,缀珠为饰,其冠服则与男子同”[2]105,“男戴红顶貂帽”[2]105,可知西域维吾尔族妇女将珠宝作为发饰,而用貂来装饰帽子。“西宁县缠头民”的妇人帽子不以貂等为装饰,而是镶嵌珊瑚、玛瑙,这与西域完全不同,但与西宁县“汪于昆所辖土民”“东沟等族番民”一样,都在帽子上镶嵌珠宝,这种变化显然是吸纳了当地民族文化因素所致。

图1所绘的男、女都身穿袍子和里衣,这种里衣也就是今天的衬衣。男子里穿低领衬衣,外穿蓝色长边领黄色右襟牛皮长袍。女子穿白色高领衬衣和绿色长袄,外披红色敞衣。女子里衣的长度过膝,在这种衬衣外面则穿宽松的连衣裙,连衣裙都是上部短、下部长且宽大,面料多用丝绸[16]502,在裙子里面还穿印花布做的长裤。这种服饰在西域维吾尔族中也较为常见,但其名称不同,在西域称为尼木察(内袍)和托恩(外袍)。这种外袍也就是今天维吾尔族的袷袢。袷袢是一种交领、右衽、无纽扣、衣长及膝[17]200的服饰,也是维吾尔族的代表服饰。从图1可知,女子穿红敞衣并没有腰巾,应该是胸前有扣子。维吾尔人的内袍为左衽或右衽,衽旁边留有小孔,是用来放置荷包的,这种荷包也称“克特齐”,但《皇清职贡图》中描绘的女子服装中并没有绘制荷包,可能被外披的红敞衣遮盖了。

维吾尔族男子在穿袷袢的时候要系一条腰巾,图1图2中男子腰上也系有腰巾,这种腰带被称为“普塔”“库尔”[4]539。腰巾是男子冬季必备服饰,维吾尔族男子喜欢穿袷袢,而袷袢无扣,必须系腰巾。“全幅绸绫,或布为之”[4]539,腰巾大多用布、绸、棉等制作[17]200。

《皇清职贡图》中并没有文字记载“西宁县缠头民”穿着的下装,根据彩图所绘制的男子和女子小腿上的黑色可能是靴子,推断他们是将裤子塞在靴子里。在西域的维吾尔族人有穿裤子的习惯,这种裤子称为“伊实坦”[4]539。维吾尔族的裤子通常为大裆裤,样式比较简单,分单裤、夹裤、棉裤三种,主要用各种布料做成,也有用羊皮、狗皮的。男裤通常比女裤短,裤脚窄一点[18]43,这种窄脚裤方便穿靴子,因此推断“西宁县缠头民”的下装为大裤裆的窄脚裤。

足饰包括鞋子、靴子和袜子,也称“克辟实”“乌图克”“派伊帕克”[4]539。维吾尔族先民从事游牧活动,这种游牧生活直接影响了他们足饰的选择,因而维吾尔族穿靴子的历史悠久。皮靴既适合他们生活的自然环境,又满足其打猎的需求。维吾尔族的鞋、靴多用牛、羊皮革做成[18]49。《皇清职贡图》记载的足饰是靴子,根据图中所绘,靴子的足部是牛皮色,而腿部则是黑牛皮,“香牛皮为之,或红或黑,制同内地。头稍尖,上嵌花绣,底亦皮为之。”[4]539从“西宁县缠头民”的牛皮衣、牛皮靴可知,图中所绘的服饰应该是秋冬季节的,在春夏季节这些维吾尔人也会穿鞋子,而鞋“形与靴同,其旁稍仄,亦皮为之”[4]539。在文字描述和彩图绘制中都没有袜子,可能是被靴子或长袍所遮盖。维吾尔族的“派伊帕克”“制同内地”[4]539,其款式和材质与内地相同,应该都是布。

维吾尔族妇女非常喜欢戴耳环、戒指、项链、胸针、手镯等,这些配饰应该是“西宁县缠头妇”[2]290日常使用的,但图片中没有显示。

综上,《皇清职贡图》所载的“西宁县缠头民”着装款式与《西域图志》所载的西域维吾尔族服饰是有差别的,这种差别是维吾尔族文化适应的外在表现。

(二)西宁县维吾尔人服饰材质

《皇清职贡图》记载的“西宁县缠头民”服饰材料有缎、布、绫、绢、香牛皮。《西域图志》记载的西域维吾尔族服饰材质有毡、缎、布帛、罽、绸、褐、羊皮、绸绫、绸布、锦绣等。

缎是缎纹质地类织物,也称“段”,古称“织丝”“纻丝”“注丝”。缎织物的质地较为厚实,有光泽,具有平滑、细腻、光亮、柔软的特点,能表现出高贵的外观效果[16]241。《皇清职贡图》记载的妇人所戴帽子的材质就是红缎,喀勒帕克(秋帽)[4]539则是倭缎做成,托恩有的也用缎。

绫是一种斜纹底暗花织物,纹理细净,但工艺较为复杂,也容易产生纰裂,弹性较差,一般用于服饰的里料或者头巾[16]235-236。“西宁县缠头民”的服饰材质就有绫,推断这可能是长袄或红敞衣的里料,西域维吾尔族服饰中腰带也是这种材质,只是为了增加腰带的柔软度在绫的基础上添加了绸,因此推断“西宁县缠头民”男子腰带的材质也是绫。

绢是一种平纹类织物,生丝织成,白色质地轻盈,织成后才加以炼染。绢类绸面缜密平挺,光泽度柔和[16]227。“西宁县缠头民”的衣服也用这种材质,和绫一起在服饰上使用,推断可能是长袄、敞衣的外用料。而西域的维吾尔人主要用帛来缠头。

皮革是由动物皮经过物理加工处理的光面或绒面皮板,不易腐烂,柔韧、透气性好,是人类较早使用的服装面料[16]263,被广泛用在秋冬服饰上。《秦边纪略》载:“牛皮即香牛皮也,本牛皮,夷以香物制之,加紫红色茜之,夷以为靴,则蛇虺不敢近;以为褥,可避诸虫,其香虽久不散。”[13]98香牛皮是西宁当地牛皮经维吾尔人加工而成的一种皮革类服饰原料,这说明维吾尔人从西域来到西宁县,将之前衣服原料的制作方法应用到当地的材料上。“西宁县缠头民”用牛皮制成的衣服和靴子,既可避免虫害又香味持久,因此西宁县的“土民”也纷纷穿着,“汪于昆所辖土民”中男子脚上穿的就是香牛皮靴。“香牛皮靴”就是维吾尔族与当地民族交往交流的产物。

锦是彩色丝织物,可纵横交错织成各种图案。色彩丰富、图案精美是锦类织物的特点,但其工艺复杂。锦在服饰中应用较广,主要用在女性的棉袄、夹袄以及长袍上,这些衣服称“锦衣”[16]237-238。锦在西域维吾尔族头目、首领的服饰中被广泛应用,而在“西宁县缠头民”服饰中却少见。

褐是用粗毛或粗麻织成之衣。褐衣在古代一般是贫贱者所穿,因此“褐衣”也泛指贫苦人。褐这种材质在“西宁县缠头民”中应用不多,这与其生计方式有关,“西宁县缠头民”因进行商业贸易经济条件相对较好,有能力购买价格昂贵的绫、绢、锦等。另外,“西宁县缠头民”穿着褐衣就无法展示他们要销售的珠宝首饰,因此“西宁县缠头民”在服饰材质的选择上一般不考虑褐。但在西域的维吾尔人中,褐被广泛应用在托恩上。

布是一种棉类织物,广泛用于衣、裤、裙、巾、被,具有保暖、吸湿、柔软、透气、价廉等优点。“西宁县缠头民”的头巾就是用布做的,用白布缠头保暖、吸汗、透气。

由此可知,“西宁县缠头民”与西域维吾尔族人的服饰在材质、样式等方面都有一定差异,这种差别反映了维吾尔族在与其他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因生活环境的变化改变了原有的审美观和生活习俗。

从《皇清职贡图》所绘维吾尔人的衣、裙、袄、头巾、帽子等的色彩,可以看出维吾尔人对颜色的偏好。维吾尔人喜欢红色、蓝色、绿色、黄色、白色、黑色,这些颜色的选择与维吾尔族的生活环境密不可分。“西宁县缠头民”偏爱红色,服饰中红色较多,如红色锐顶帽、红色敞衣等,这应该与其先祖的宗教信仰有关,维吾尔族在历史上曾信仰过萨满教、拜火教等,认为火神不仅会赐给人民幸福和财富,还可以镇压邪恶[19]180,所以火的红色受到“西宁县缠头民”的喜爱。“西宁县缠头民”对蓝色的喜爱表现在服饰上有青缎小帽、蓝色长领衣、蓝色腰巾等,这种喜爱也来源于自然崇拜,他们对天空的蓝色甚为喜爱,且代代相传成为一种民族心理[19]181。“西宁县缠头妇”穿绿色长袄,绿色是树木、生命和希望的象征。黄色在维吾尔人眼中不仅代表黄土地,还代表大漠的颜色[19]183,男子的衣服和牛皮靴就是很好的印证。“西宁县缠头民”服饰材质发生的变化,既是维吾尔人顺应自然环境变化的结果,也是维吾尔人吸收其他民族优秀文化的表现。

《皇清职贡图》所绘的西宁县维吾尔人来自西域,因从事贸易活动,自明洪武初期陆续来西宁,直到清康熙五十四年不再返回西域。“西宁县缠头民”在长期的贸易活动中,与周边其他民族交往交流,饮食、居住、服饰等习俗也发生了改变,这些改变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直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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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松松聊汉语——“中国夏都”西宁
散落在星夜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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