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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大数据平台助力人力资源服务的探索

2021-04-06徐剑华

就业与保障 2021年23期
关键词:求职者用工用人单位

文/徐剑华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快发展,根据当前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动政府治理精准化要求,使人力资源服务实现机制创新、深度应用的新阶段。把人力资源服务纳入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运用人力资源服务大数据平台拓展数字经济新空间,助力人力资源服务发展,由政府搭台,保障数据安全,全面汇集各类用户数据信息,建立数据共享的人力资源服务一体化系统平台,融合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打造服务链条完善的线上服务,助力推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水平现状

(一)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需求的情况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广泛应用,中国网民规模庞大且逐年攀升,通过互联网提供人力资源服务需求增加,人力资源服务发展趋势逐步从线下服务走向线上服务。当前,不同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线上人力资源服务软件呈现分散化,无法提供更加便利、优质的线上人力资源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软件开发水平落后于实际需求,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数据管理的情况

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空间巨大,行业规模不断发展,服务范围不断扩大,服务产品不断丰富,形成大量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数据。然而,当前各项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数据管理采用简单的数据库管理,并没有深度挖掘数据资源,使数据在人力资源服务工作中无法发挥更大作用,显然不适应当前发展需求。

二、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存在的问题

(一)数据共享能力较弱

当前,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业务软件是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需求而开发的,各软件相对独立,业务模块化,数据互联共享能力较弱,容易形成“信息数据孤岛”,也不能通过充分利用地区间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享数据,帮助提高人力资源服务质量。

(二)提升管理效率不明显

传统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不能适应当前工作要求,在提升业务管理效率上不够明显,软件使用人员往往需要完成大量的信息录入工作。信息录入完成后,软件对数据的管理比较简单,仅可以提供数据简单计算、统计与查询等相对基础性功能,数据管理应用、智能分析等能力偏弱。业务软件不能减轻人力资源服务供给方工作人员负担,工作人员无法将精力投入到更高效的管理与服务上,无法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

(三)部分业务信息化管理缺位或管理水平不高

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业务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但仍存在部分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信息化管理缺位或管理水平不高。例如:劳动力供求信息不通畅导致招工难、求职难,而用人单位、求职者难以集中获取劳动力市场信息,且所获取劳动力市场信息也不是动态变化,招聘、求职信息更新不及时、针对性不强;职业技能培训供需对接缺乏平台,培训工作不能按需开展,不利于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缺乏信息化监管。

(四)服务功能不强、集成化水平不高

人力资源服务业务软件更多提供较为基础性的应用功能,软件功能单一、操作不够简便、集成化水平不高、往往是一款软件提供一项服务,不能吸引人力资源服务需求方使用软件,导致软件推广困难,服务惠及面不够广泛。

三、人力资源服务大数据平台核心功能设置及改进措施

整合现有软件资源,搭建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实现人力资源服务一体化系统平台“两服务”“双管理”功能,完善并改进“求职服务”“用工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业管理”四大核心功能,既能为用人单位、求职者、培训机构提供便利服务,提升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水平,又有利于政府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更全面地了解地区人力资源存量和发展趋势,帮助政府更加准确掌握就业数据、更为合理地规划产业发展,制定精准的人才发展政策。

(一)完善求职服务功能,提升对劳动力市场供给方的服务水平

1.让更多人享受求职服务。通过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政府办事服务窗口、媒介等渠道向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及职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富余劳动力等群体推广平台求职服务功能。鼓励求职者完善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培训和技能掌握情况、工作资历和经验、待遇和工作环境需求等情况。平台对个人信息数据进行测评,实行量化评分,既有利于求职者享受更专业的就业指导、就业政策咨询等服务,也有利于地区挖掘并标识优秀人才,便于服务人才工作开展。

2.改进求职者获取招聘信息方式。求职者通过平台,享受比较便捷的企业固定用工、兼职及灵活就业等各类岗位需求信息查询服务。平台增设岗位条件对比功能便于求职者自主选择岗位。求职者可自行设置求职意愿,并通过身份信息选择参与相应类别(如高层次人才、高校及职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低保户等)的线上和线下精准招聘活动。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岗位条件,向求职者推送适合岗位,求职者可在线向用人单位发起求职申请,对于成功应聘并办理入职的求职者,系统自动将其移出有求职意愿名单。

3.拓展服务功能,提供更多优质服务。除了向求职者提供职业介绍服务以外,求职者可以通过平台申请以下公共服务:就业失业登记服务(例如:申请就业创业登记、失业登记等),公共就业服务(例如:就业指导、申请就业援助等),自主创业服务(例如:创业指导、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创业补贴等),就业培训服务(例如:发布培训需求、申请培训补贴等),就业维权服务(例如:申请调解、仲裁等),人才认定服务(例如:高层次人才认定等),惠民补贴申请(例如:申领失业金、生活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等)。

提供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惠民政策办事指引,分专题设置服务栏目,不断优化公共服务产品供给,逐步纳入更多惠民的服务产品。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政策找人”服务,及时向用户精准推送惠民补助政策,为有需求的用户推送服务。

(二)优化用工服务功能,提升对劳动力市场需求方的服务水平

1.完善平台功能,吸引更多用人单位使用平台。通过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广平台用工服务功能。用工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用人单位可以较低成本使用平台用工服务功能。通过完善用工服务功能,吸引用人单位使用平台信息化用工服务:一是帮助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实现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例如:用人单位依托平台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库,便于用人单位对员工的行为表现、绩效水平、能力表现记录;实现用人单位对员工日常精细管理,测评员工的工作态度、敬业度、忠诚度;办理员工入职、在职、离职电子化管理、签订电子合同,薪酬福利管理等手续;二是为用人单位人力资源规划提供数据支持,根据经营管理指标、用工规模发展趋势,分析预测用工需求。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派遣工、公益性岗位、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见习岗位等职位纳入平台用工服务管理,平台可根据设岗条件,将招聘信息推送给相关求职者,促进招聘的公平公正。

2.改进用人单位获取招聘信息方式。要进一步提升求职者与岗位匹配的效率。企业发布外部招聘信息后,平台通过人岗匹配大数据分析,向企业推送有求职意愿的求职者,用人单位可以向求职者发送邀约,经求职者同意后直接进入招聘程序,平台协助甄选与测评求职者、提供视频邀约面试服务。用人单位完成岗位招聘,在平台签订电子合同并办理员工入职手续后,平台智能删减该岗位招聘信息。

3.提供“共享员工”服务。对有需要使用“共享员工”的企业提供“共享员工”服务,企业可以在平台发布“共享员工”供求信息,平台为企业提供对接服务,既促进求职者增加收入,又能帮助企业解决短期阶段性“用工难”问题,降低用工成本。

4.增加政策法规推送服务。通过平台宣传人力资源服务惠企政策、劳动关系相关法规,提供惠企政策办事指南。通过平台大数据比对,筛选出符合补助政策的用人单位,平台向用人单位推送政策。提供惠企政策补助在线申请办理、线上反馈、办理进度查询等服务。

(三)完善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增加供需对接服务

实现劳动力市场供需平衡、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需要依托职业技能培训。完善现有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化管理,增加职业技能培训供需对接服务。为求职者、用人单位、培训机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供需对接服务。平台为有培训意愿的求职者、在岗职工推送职业技能培训开班信息,发放电子培训券,为其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提供便利。开展产业发展急需工种培训,缓解地方产业用工供需结构性矛盾,助力企业发展。解决职业培训学校招生难困境,平台汇总培训需求情况,为培训机构开班提供参考,培训机构能够按照需求设置培训专业,安排专业人才教师、教辅人员,提升培训课程质量,促进地区职业教育培训行业发展。为退役军人部门、民政部门、残联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特殊群体培训提供便捷服务,提供平台审批管理权限,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开班后,培训机构可以发布职业培训课程安排、师资情况等信息。

(四)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信息化管理

依托平台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信息化管理,有助于地方政府掌握更加全面人力资源服务信息,拓展服务功能。

1.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日常监管列入平台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托平台线上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业务进行日常监管。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提供用人单位、求职者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供需对接服务,用人单位、求职者可以自主选择多样化的人力资源服务项目,平台为人力资源服务做好备案。

2.拓宽人力资源服务维度,吸纳更多服务产品进平台。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吸纳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服务产品进入平台,结合地区产业和劳动力市场需求,开设“服务产品超市”,优选人力资源服务产品,为用工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用人单位、求职者需求开展针对性服务,例如: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搜集、劳动用工管理、职工社保业务管理、就业和创业指导服务、人力资源培训、人才搜寻、人才测评、劳动关系法务咨询、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等服务。

四、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大数据管理能力建设水平

运用大数据技术提升业务管理水平,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数据采集与共享、信息真实性验证、数据分析、数据监管等数据管理手段。

(一)增强数据采集与数据共享能力

设置数据采集端口,完善数据采集导入功能,实现跨部门数据实时交换共享,减少手工录入,保持数据动态更新。依托人力资源服务一体化系统平台,实现省、市、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乡镇劳动保障所、村居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等各级机构数据互认联动、互联共享,着力实现范围更为广泛的数据融合。通过互联网提供便捷服务,逐步实现跨地区业务通办,简化程序。建立平台用户数据共享规范体系,拟订用户掌握信息权限,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按用户权限分享信息数据。

(二)加强数据信息真实性验证和用户监管

加强平台大数据共享,完善对用户信息核实验证、申请补助条件审核。例如,通过平台共享数据核实验证求职者学历、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培训等信息,对验证真实信息加以标识,帮助企业降低用人风险;为用人单位、求职者申请政策补助提供智能审核或辅助审核,减轻基层工作人员人工审核压力,使其有更多精力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并参与业务监管,同时也能让用人单位、求职者简化提交申报材料,让他们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

积极探索平台监管技术,形成大数据智能化监管格局,做到对用户平台活动全过程监督。实现监管手段多样化,接受投诉举报等其他辅助监管手段,对违法、失信主体,应受到相应惩戒处罚,通过限制或停止使用平台,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并向社会公布失信主体名单。通过加强监管,促使用户诚信使用平台。

(三)提升数据智能分析能力

人力资源服务一体化系统平台将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现有业务软件进行优化整合,面向用户服务,采用大数据技术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数据,对数据进行专业化处理,提高实时交互式的查询效率,进一步扎实推进数据分析工作。通过大数据算法,提升数据智能分析能力,开展数据统计和综合分析,研判产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供需走势。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现代化发展,通过重点分析平台用工服务与求职服务功能模块大数据,为政府人力资源发展决策与公共服务提供科学依据。

1.依托用工服务数据,帮助政府加强对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归集,促进用工信息备案、薪酬调查、失业动态监测等工作开展。通过掌握用人单位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数据,分析地区劳动力市场需求情况,了解地区招聘行业分布、岗位类型、技能要求、工资收入水平等数据;智能分析各行业薪酬情况,计算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为就业与收入分配领域改革提供数据支撑;有助于政府提升就业信息分析能力,及时准确掌握地区用工就业动态情况并预防失业,可以有针对性制定失业调控及保障政策;有助于保障合法用工,促进和谐劳动关系,为区域经济持续稳健发展作出贡献。

2.依托求职服务数据,地方政府可以动态掌握城镇新增就业、失业率等统计指标,有利于分析行政区域内劳动力市场供给情况,了解行政区域内富余人力资源存量;有利于政府建立地区人力资源数据库,打造人才地图,掌握区域人才分布结构;有利于深挖市场人才需求,更加广泛地为求职者提供就业服务,帮助人力资本实现增值;有助于政府建设以人为本、惠企惠民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精准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以及人才政策制定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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