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乡融合,实现共同富裕
——基于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的思考
2021-04-04方世敏李向阳
方世敏,李向阳
(湘潭大学,湖南 湘潭411105)
“三农”工作历来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乡村振兴战略是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与我国城乡发展实际相结合的先进理论成果,为新时代协调区域城乡发展关系、推进城乡融合指明了前进道路和发展方向。
1 理论溯源: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回顾
马克思曾指出:“一切发达的、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分工的基础,都是城乡的分离。可以说,社会的全部经济史,都概括为这种对立的运动”[1]。马克思通过分析人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多样性及其发展变化规律,提出城市与乡村发展关系会依次经历依存、对立、融合的三个阶段[2]。
1.1 城乡依存阶段:乡村孕育城市
根据现代马克思主义提出的城乡社会关系基本理论,由于人类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分工的不断加剧,逐渐形成了城市。在原始社会时期还没有城市,人类只能以具有流动性的狩猎和采集生产工具来维持最简单的生活。那时,在与自然界长期的接触和斗争中,人类逐渐学会了土地耕作和农业生产,社会生产能力也有了大幅度提高,在生产分工条件下,人类逐渐具备了在固定生活处所的土地上生活和居住的条件和能力,农业与畜牧业发生分离并快速发展。由此,在人类历史上出现了原始村落,即聚落体。
伴随着原始农业与畜牧业逐渐发达以及人类社会劳动生产力的进步,手工业开始产生,并使得商品交换行为日益壮大,逐步在一定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形成了相对固定的商品交易场所。这时的交易和集市规模很小,那些专门从事农业商品生产的农民和手工业者,常常受限于商品和原材料的生产和获取;在那时,社会发展促使商品交换的需求日益扩大,进而出现了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商业和商人的大量出现使得城市逐渐从农村中分离出来,城市首先成为人类社会的经济中心和贸易中心,并深刻影响周边广大乡村地区。综上,城市的形成是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分工的结果,其在形成初期源于乡村的孕育和滋养,同乡村表现为初始和谐的依存关系。
1.2 城乡对立阶段:城乡关系失衡
透过历史不难发现,城乡之间出现对立和分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其主要原因是生产力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3],这一点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发展阶段中更为突出。
马克思认为,导致城市与乡村对立发展的根源来自于资本主义私有制,资本主义与商品经济的快速繁荣,城市与乡村的经济失衡愈演愈烈,对立与分离难以避免;另一方面,城市大规模的劳动分工使得城乡之间的生产关系、技能人员、生活习惯、地方文化等要素流动变得更加困难,进一步加剧了城乡对立。
在资本主义社会,快速进步的工业化大大提高了国家和地区的现代化和城市化水平,使城市与乡村的职能分工和生产活动的特点日益鲜明且相互独立,由此造成城市与乡村的关系严重失衡、对立鲜明。马克思在对当时社会背景下城乡关系深入分析论证与科学评判的基础上,提出“由社会全体成员所组成的共同联合体来共同地和有计划地利用生产力”[4],破除城市与乡村对立的壁垒,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1.3 城乡融合阶段:社会协同发展
马克思的“城乡融合”思想实际上是对城乡关系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科学论断,其一方面揭示了城乡关系对立所带来的问题与矛盾,另一方面,也客观地评价了城市化的积极作用和有益影响。在马克思看来,城乡融合“将结合城市和乡村生活方式的优点而避免两者的偏颇和缺点”[5]。如果想要完全改变城市与乡村对立的关系,真正实现二者融合,就必须要彻底废除私有制。
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认为,“消灭城乡之间的对立,是社会统一的首要条件之一”[6]。人类社会发展的车轮滚滚向前,必然会经历城市与乡村对立与分离的发展阶段,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而彻底废除私有制,阶级分工与对立将被彻底消除,城市与乡村对立的社会关系也将彻底终结,从而最终迎来二者的充分融合和社会协同发展。
2 实践探索: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中国化的实践历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三农”工作一直为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实现城乡一体、融合发展,是我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伟大选择和必然结果,是我国走向共同富裕和共产主义的内在要求和历史使命。回望我国城市化发展历程,城乡关系始终深刻影响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历届党和国家领导集体都将协调城市与乡村发展视为工作重点并积极探索建立和谐稳定的互动关系,他们的思想、方略和成功经验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结合中国实际的发展与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
2.1 1949~1977年,城乡二元结构阶段
20世纪50年代,面对满目萧条、百废待兴的新中国,党中央提出了“以重工业为中心,优先发展重工业”的重大决策,优先支持城市发展工业,为我国工业化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城市发展,但也逐渐形成了城市与乡村关系的对立,促使二者走向二元结构发展阶段。
2.2 1978~2001年,城乡关系反复阶段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城乡关系迎来新发展,政府逐渐放松管控交由市场进行调节[7]。同时,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大幅度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生产和劳动积极性,城乡之间的矛盾关系逐渐缓和。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将城市建设作为下一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内容。由此,各类社会资源要素向城市集中,伴随着城市各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市和农村的差距进一步扩大,城乡关系出现再度分离。
2.3 2002~2011年,城乡统筹发展阶段
由于城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两者之间的矛盾变得日益突出,2002年,党中央在中共十六大报告中实事求是地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化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并以此作为中国城乡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标志[8]。2003年,中央明确提出“统筹城乡发展”,为破除城乡二元发展体制壁垒,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城乡关系指明了方向。自2004年起,中央一号文件持续关注“三农”问题,逐步确立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发展策略;2006年,党中央提出取消农业税的利好政策,减轻了农民生产生活负担;2007年,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等一系列涉及“三农”的政策举措。综上,国家在这段时期作出的城乡统筹发展顶层设计为城乡融合奠定了基础。
2.4 2012年以来,城乡融合发展阶段
201 2年,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以“城乡一体”为最终目标的“新型城乡关系”[9]。2017年,中共中央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成为新时期指导“三农”工作的总要求,并督促各项任务加快落实;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为新时期协调城市与乡村发展关系、促进农村农业现代化提出了新路径和新要求。
由“城乡二元结构”,到“城乡统筹发展”,再到“城乡融合发展”,映射出新中国成立以来城乡关系的演变历程,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科学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方面的一脉相承,反映了党和政府关于城乡关系顶层设计和指导方略的与时俱进。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这是习近平 “三农”思想同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的完美结合,是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10],是对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的继承与发展,为缓解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推进城市与乡村融合发展,实现二者同步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3 未来启迪: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的启示
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揭示了城乡关系由分离走向融合的发展趋势[11],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方法启示。
3.1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进农业产业融合
振兴乡村的关键是产业振兴。目前,我国农业现代化总体水平较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严重制约了农业科技创新,抑制了乡村造血活力,因而,在市场经济下,加大力度支持农业产业转型发展、推进农业改革是大势所趋。一方面,振兴乡村产业,要加大对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率,以创新引领农业发展;另一方面,要以信息技术为抓手,加强产业链的纵向延伸和横向拓展,建立现代化、多维度的产业体系[12],推进多类型产业相互交织发展。最后,产业融合离不开科学合理的产业发展总体规划。通过发展乡村特色产业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要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整体运营,必须要统筹考虑各地产业资源禀赋差异,制定切实可行、特色鲜明的产业融合发展方式,譬如,互联网+农业、休闲旅游+农业等产业融合模式。
3.2 严格保护生态环境,聚焦美丽城乡建设
牢固坚持习近平“两山”理论,保护与发展是一对既对立又统一的作用力,两者贯穿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要擅于运用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正确处理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矛盾,正确认识和遵循自然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建立环境保护与经济进步的辩证统一关系,统筹保护城乡生态环境。第一,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城乡空间格局。牢固树立城乡发展的底线思维,做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对自然生态资源需要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全面优化城乡国土空间格局,扎实推进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第二,着力改善农村环境,聚焦美丽城乡建设。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环境卫生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日渐成为重大民生问题,构建可持续发展、生态融合的城乡空间需要着力促进城乡各类设施均衡发展,应当从农村的基础设施完善开始着手,深化贫困地区农村的基本医疗、教育、产业、保障等各项改革发展工作,充分激发农村、农民生产活力和积极性,把切实维护好农民的根本利益、促进城乡融合、实现共同富裕作为乡村振兴的工作关键。
3.3 促进城乡要素流动,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化率大幅提升,根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最新数据,2019年我国城镇化水平首次超过60%,我国已步入快速城镇化的中后期发展阶段,放缓增速、提高质量将是未来一段时期城镇化建设的主旋律。随着各类城市设施建设日益完善,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集中,城市产生的虹吸效应明显,对周边农村的吸引力越来越大,使得城乡要素大规模向城市集中,呈现城乡要素单向流动的趋势,长此以往,城市与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日渐显现,二元结构的藩篱也会筑得更加牢固。要振兴乡村,必须破除结构壁垒,促进各类物质要素在城市与乡村之间相互流动。首先,应当从制度层面改革城乡二元的体制结构,进而,伴随着改革发展进程的不断深入,逐步从根本上破除城乡二元制度性障碍,消除城乡二元隔阂和分离的局面,以深化改革为抓手,构建城乡融合新格局。其次,应当鼓励城市资本进入乡村,在乡村地区投资兴业。由于历史原因,乡村地区的公共服务设施与环境卫生设施长期滞后。普遍而言,由于农村地区原始资本积累远远不足,自身社会经济发展能力也十分有限,距离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相距甚远,因而未来需要更多引入城市资本投资乡村建设,以更大力气、采取更多措施促进城乡要素流动,优化城乡社会资源配置。最后,应当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最大限度发挥农民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主人翁作用,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实现城乡融合是一个需要长期奋斗的过程,需要认清、把握发展的规律性和阶段性。
毛泽东指出:“城乡必须兼顾,必须使城市工作和乡村工作,使工人和农民,使工业和农业,紧密地联系起来”[13]。现如今,我国已具备城市与乡村融合发展的基础和条件,未来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为指导,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