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府大数据建设促进农业农村工作
2021-04-04赵于东
赵于东,春 梅
(1.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内蒙古 呼和浩特010010;2.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010031)
我国是农业大国,自然与其他国家一样需要面对竞争压力,积极引入了信息化技术,在实现农业信息化的同时推动我国农业朝向现代化方向发展[1]。农业信息化能够带动农村经济的增长,实现农业的发展,建设农业信息化也已经成为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2]。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工作进入新阶段,农业供给侧改革与结构性调整、农畜产品生产与质量安全、经济下行与农民增收等战略性问题亟需破题,农业农村的管理决策、应急处置、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更为紧迫,做好数据开发利用已成为破解农业农村问题的重要抓手,成为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由于重点领域的信息化推进涉及面广、具体问题很多,重点难点问题长期存在,平行推进难度大,有必要找准切入点,在重点领域先行,取得重点突破以带动全局。
1 存在问题
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稳步推进,但长期存在的关键问题与突出问题仍然没有根本性解决,传统管理与服务模式仍然居于主导,深层次问题亟需破题。
1.1 宏观决策信息支撑能力不足
统筹农业和农村管理工作中,需要分析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种养业发展战略布局、草原生态环境等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分析问题应有高度、深度、广度,决策应科学准确,但目前缺乏全面的历史数据、综合数据、动态数据等基础信息的支撑。
1.2 应急反应信息支撑能力不足
在农业农村工作中,一些事关全局的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比如,损害农民利益的事件、干群矛盾突出的突发事件,以及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动物疫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植物病虫害监控等问题,一旦发生紧急、重大情况,信息的回传速度、准确性都会大受影响,可能还会产生漏报问题,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
1.3 统筹分析信息支撑能力不足
信息之间具有关联性,如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有影响,进而递推性的影响到土地流转、集约化生产经营、涉农涉牧企业以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变化、农产品质量标准化进程,有时一个因素影响几个因素,有时几个因素影响一个因素,但目前没有跨部门的信息分析基础和机制。
1.4 地域性信息指导能力不足
我国地域广阔,自然环境、基础条件、经济发展、产业特色不同,新农村建设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掌握全区的情况,更要对本盟市、旗县的情况了如指掌,需要现代化信息手段支持。
1.5 社会化信息服务能力不足
由于信息渠道不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从事生产经营急需的信息缺乏,特别是指导性强、含金量高的分析类信息严重缺乏,广大农村有关农业农村政策信息、市场信息、科技信息延伸度不够。
以上问题的长期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数据支撑能力与创新能力严重不足造成,主要归结为信息管理粗放,信息资源分散,信息利用率低,缺乏统一规划。约有三十余个部门涉及农业农村工作,各部门的数据管理没有统一标准,存在着信息孤岛,许多数据资源尚待开发,农业、生资、国土、气象等诸多涉农部门内部数据尚未整合,成为政府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约二十年来一直没有很好解决的老大难问题。政府应制定支持政策及相关规范标准体系,农业生产者应转变观念,积极拥抱农业大数据发展带来的先进理念,从大数据思维中获取农业发展的新思路[3]。
2 建议
农业大数据技术应用在农业信息化监测与预警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优化了农业生产模式,有效提高了农业部门管理效率。有效应用大数据技术,增强农业产业融合性,实现提质增效目标,深入发掘农业生产数据价值,建立新型公共服务模式[4]。推进政府大数据建设,实现农业农村信息资源开发整合共享真正破题,从而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提升分析决策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
2.1 明确重点工作
2.1.1 信息整合。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实现跨部门的农业农村信息资源整合,着重建设农业农村管理决策与社会服务两类信息资源,为农业农村信息工作提供基础性数据支撑。
2.1.2 交换共享。建立跨部门数据交换机制和审核机制,开展数据共享交换,促进涉农涉牧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根本性改变信息资源的低水平重复建设、信息资源利用率低的问题,与数据交换,对各部门业务工作起到有效的支撑作用。
2.1.3 工作统筹。用于省地县乡村了解掌握本地区本部门农业农村基础情况,农业及相关涉农部门了解掌握本行业涉农涉牧工作状况,提高数字化管理水平。
2.1.4 监测预警。对涉及农业生产、农畜产品市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灾情疫情、涉及农业农村突发事件等重大指标监测预警。
2.1.5 分析研判。基于大数据和数据挖掘技术,建立相关数据模型,对农业农村重点领域进行现状、趋势分析,以及影响因素的关联性研究分析,显著提升农业农村科学决策能力。
2.1.6 公共服务。在大数据基础平台架构下,建立农业农村社会化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农业农村社会化公共服务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短彩信等现代信息平台的一体化社会服务,为农业生产、经营、消费主体提供立体的、多侧面的社会化公共服务。
2.2 加强能力建设
信息化的发展为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带来挑战和机遇。而要实现政府的现代化,重点在于实现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的信息化。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依赖于组织精干、运行高效和科学决策,服务能力的现代化需要为民众提供精准的服务,为政府提供科学的决策支持。这些问题的解决,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体系,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5]。
2.2.1 加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信息支撑能力。全面实施农业农村信息资源开发整合共享,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便捷获取农业农村综合数据信息和重大事件预警信息,及时掌握各项涉农涉牧政策落实情况和农村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出决策,促进决策的科学化。
2.2.2 加强党委政府农业和农村重大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农业生产受自然和市场双重制约,动物疫病防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植物病虫害监控、影响农业生产经营的自然灾害、市场供求等均具有突发性。需要时刻关注重点问题以及动态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农民群众的各种诉求和愿望也具有多变性。因此,实施农业农村信息资源开发整合共享,建立完善的应急监测、快速反应信息平台和机制,可以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快速、准确掌握相关信息,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2.2.3 加强党委政府农业农村的管理和服务能力。实施农业农村信息资源开发整合共享,可以实现跨部门协动,畅通信息渠道,不仅能便捷地掌握农村基层情况,为各级政府管理指导农村工作提供信息支持,也可以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产、供、销,以及农村教、科、文、卫、社保等信息服务,有效解决农业、农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信息需求与当前信息服务能力不足的矛盾,促进农业农村服务社会化,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3 确定配套措施
在大数据基础条件下,开展农业农村数据资源开发、整合、共享涉及多部门的协同联动,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因此,必须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推动下进行。
2.3.1 规划保障。强化规划的指导、引领作用,成为农业农村数据开发整合共享的发展方向和约束条件,农村综合信息管理工作要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共同配合、分步实施。
2.3.2 组织保障。要建立信息采集报送体系,强化涉农信息部门承担信息的管理职能,形成跨部门的信息统筹协调管理制度和信息分析会商机制。
2.3.3 机制保障。由农业和农村综合信息资源管理机构组织开展信息分析,委托农业信息化学术机构联系有关专家承担,实现专职分析与专家分析的结合,常规分析与专题分析的结合。
2.3.4 人才保障。针对当前网络与信息化人才分散,非各部门主体业务,在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优秀拔尖人才选拔中处于劣势的实际,创新性建立机制,营造育得精、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人才环境。
2.3.5 技术保障。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夯实发展基础,重点推进信息资源整合核心技术研发,利用成熟技术和产品,实施整体研发集成,强化数据资源管理、数据分析、数据安全、网络安全技术。
2.3.6 投入保障。要把涉农大数据建设作为农业工作的一个重点,保障建设经费,要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将信息采编和信息分析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