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补偿费问题咨询,水利部专家答疑
2021-04-04
咨询问题
两个房地产项目A和B,同为一个建设单位建设,两项目均在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由于两地块相近,开发时间接近,先开发的项目A,利用项目B的部分区域,作为临时堆土场使用,临时堆土场占地的这部分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否需要重复征收?
专家答复:
根据水土保持法及《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于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征占用土地面积指的是征占用土地的全部面积,包括永久征地和临时占地,不仅是其中项目施工占用的土地面积。因此,您提到的两个房地产项目A和B,应当分别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并且应当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
咨询问题
某项目分期实施,但建设单位只拿到规划用地的一部分,剩余用地还没有拿到,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是放到一起做的,目前只缴纳了实际占地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未拿到的那部分征占地费用还没有缴纳。像这种情况是应该按规划面积一次性全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还是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拿到地的面积分批缴费?
专家答复:
根据水土保持法及《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于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征占用土地面积指的是征占用土地的全部面积,包括永久征地和临时占地,不仅是其中项目施工占用的土地面积。因此,您提到的项目应当在项目开工前,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全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咨询问题
我县境内有部分招商企业,由于占地面积大,所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相较于其他建设项目多,现如今该企业向我单位提出申请,将所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返还县级财政部分全额返还该企业,以作为该企业开展水土流失防治的经费,我单位领导拿不准,特向部里咨询,是否能返还给该企业作为水土流失治理经费?
专家答复:
您提到的水土保持补偿费返还不符合《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此,不能返还给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