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水土保持工作发展对策
2021-04-04何鹏
何 鹏
(平昌县水利局,四川 平昌 636400)
1 基本县情
平昌县地处四川东北部,米仓山南麓,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秦巴山区连片特困地区县、川陕苏区革命老区县、全省首批扩权强县试点县和百万人口大县。全县总面积2 229 km2,境内最高海拔1 338.8 m(镇龙镇贾阁山),最低海拔268.3 m(江口街道黄梅溪),辖28个镇、9个管委会、3个街道办事处,共393个村(居)委会,总人口108万人,有农业人口80.29万人,全县耕地面积4.15万hm2,森林覆盖率54.14%。近年来,平昌县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典型引领作用,编制完成了《平昌县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印发了《平昌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2020年10月成功创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为平昌在川东北片区实现绿色崛起打下了坚实基础。
2 水土保持成效
2.1 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明显
十八大以来,全县依托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6 000万元,在元山、灵山、得胜、驷马、双鹿、邱家6个乡镇32个村共实施坡改梯1 500 hm2,修建排灌沟渠96.2 km、蓄水池270口、沉沙池361个、耕作路86.9 km,显著改善了项目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平昌县的生态环境,在助推乡村产业发展、助力农民脱贫增收方面效果明显。
2.2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大力实施荒山、庭院、干道、水系绿化工程,加之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基本实现了全域绿化,并通过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农耕措施的科学布设,建立了层层拦蓄的综合防护体系,根本扭转了全县水土流失严重和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平昌县林草覆盖率由47%提高到54.14%,水土流失面积由809.86 km2减少到764.16 km2, 土壤侵蚀模数由治理前的4 370 t/ (km2·a)下降到1 440 t/(km2·a) 。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常态开展巡河问河;截至2020年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的标准,5个地表水断面水质达Ⅲ类及以上标准,国控出境监测断面水质达Ⅱ类标准。
2.3 特色产业不断壮大
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坚持“产村一体、园村融合”的县域经济发展思路,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抓手,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合理布局产业规划,突出发展茶、花椒等特色产业,实施“科技+”行动计划,坚持走“科技+产业”“科技+业主”“科技+品牌”之路,围绕产业抓基地,建好基地带农户。截至2021年6月底,全县建成科技扶贫产业示范基地20个,培育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24项(个),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 22个,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11家,使项目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5 000元以上,将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走出了一条“村美、人和、业兴”的发展之路。
2.4 乡村旅游日趋红火
在水土保持工作中,立足“田园风光,水乡平昌”主题定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全域旅游、全域景区、全域规划理念,坚持把流域当景区打造,把新村当景点打造,把道路当精品旅游走廊打造,大力实施“旅游+”“+旅游”战略。2021年6月底,平昌已拥有白衣古镇、驷马水乡、佛头山、巴灵台、三十二梁、皇家山、南天门、大石童话小镇等8个国家AAAA级景区,已成功入选国家发改委发布的122个“全国乡村旅游发展典型案例”。在全域旅游建设和发展中,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的融入,功不可没。
3 主要做法
3.1 以多形式宣传为重点,进一步扩大水保国策知晓范围
始终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的宣传作为提升全民国策意识的重要抓手,通过“三个走进”,广泛宣传水土保持工作新方针、新政策、新思路和新举措,进一步增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参与保护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意识。
一是利用干部培训进行大力宣传。按照县委党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培训班实施方案》,县委党校每年把水土保持国策教育列入干部培训内容,让干部以身作则,带动身边人和亲戚朋友,采取“人带人、人帮人、一人带一片、小手牵大手”等方式,对水保国策进行大力宣传。
二是利用多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仅2020年,就利用“中国水周”和“世界水日”在物资局广场和伯坚广场制作宣传展板8块,发放宣传资料4 000余份;利用物资局广场和G542恩广高速驷马互通的LED显示屏、防汛指挥平台、网络媒体、手机短信等平台发送宣传消息1 500余条;在全县各个乡镇、管委会、交通干线,以及场镇、学校和生产建设项目区刷写、粘贴、悬挂标语150余条,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法的普及率,帮助全县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绿水青山就是生产力”的发展理念。
三是利用在建项目进行专项宣传。2019—2020年,借县境内79个在建项目开展遥感解译扰动图斑复核的机会,向生产建设企业进行水土保持法“一对一”的普及和讲解,大力宣传推行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生产建设企业认识到参与水土保持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进一步增强其水土保持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2 以多部门合作为关键,压实水土流失治理责任
县政府成立了由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多个部门为成员的水土保持委员会,科学制定水土保持委员会工作制度,建立了统筹协调、分级负责、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一是把关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坚持把水土保持方案批复作为项目可研审查的前置要件,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项纳入县政务中心窗口并联审批,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作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第一道关口,从源头上强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现了县级以上所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达100%,审批率达100%。
二是压实水土流失治理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县级各部门和所有镇、办事处、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责任,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实现了县级以上所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合格率达100%。
三是加强水土保持督查督办。针对市水土保持委员会考核县级政府水土保持工作的具体要求,根据水土保持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所有镇、办事处、管委会的职能职责,严格按照县目标绩效考评中心对水土保持的考核要求,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和跟踪问责频率,对消极怠慢、推诿扯皮的一律从严问责,确保水土保持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全面完成。
3.3 以多案件查处为手段,进一步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平昌县始终坚持水土保持常态化巡查制度,严格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督促违法单位或个人认真履行水土保持法规定的法律义务,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
一是严格项目环境准入。优化水土保持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实行“三个一批”环评管理,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现“三个优化”执法监管。仅2020年,全县就有19个生产建设项目,因选址不符合“三线一单”制度、规划和产业政策被否决。
二是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对砖瓦窑、砂石开采加工和长江经济带水土保持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加大对重点生产建设企业、饮用水源等重点监管点位的巡查力度,2020年1—10月,共现场检查20余次,双随机检查70余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0余份,现场处置突发水土保持问题2次,有效防范了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
3.4 以多渠道投入为保障,进一步提升水土保持工作成效
一直以来,平昌县把资金保障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在县级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采取向上争取一点、财政补贴一点等办法多方筹资,千方百计解决水土保持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是强化水土保持工作资金保障。为解决平昌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资金不足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亲自带队,高位推动,主动到省水利厅对接和汇报,共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6 000万元。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文件要求,县财政局已落实10万元用于解决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经费,确保平昌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二是组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培训。2020年11月,平昌县对有水土保持行政执法资格的28人进行了执法技能和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学习了水土保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和《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对历年来的水事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讨论,吸取其中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执法水平。
4 当前水土保持工作的短板
4.1 水土保持遥感监管不力
水土保持强监管本质上就是要通过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来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坚决杜绝人为水土流失现象。平昌县每年需对国家和四川省下达的疑似违法违规图斑开展现场复核,但存在组织力量查处不及时,遥感监管没有第一时间开展的问题。如:青凤赵垭村砂石厂向洞滩湖下游随意倾倒弃土废渣,接群众举报后,县水利局才派员调查核实,责令限期清理,并处相应罚款。
4.2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不多
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全天候、全过程监管,同时加大验收检查力度、提高自主验收质量是生产建设单位的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截至2021年6月,全县仅平江路城东大库至双柏树段改建工程等4个项目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相关企业未主动申请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4.3 水土保持执法查处力度不大
对遥感监管、日常检查发现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台账、严格查处、逐一销号,对重大违法违规项目挂牌督办,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应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常态化工作。平昌县在这方面差距较大,如江口至白衣古镇旅游线路在建工程施工方——平昌县康悦达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水土保持方案对弃渣场废土弃渣进行有效治理,并有向龙洞牌弃渣场区域外倾倒弃土废渣的行为,拖了很久才得到纠正。因此,必须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完善对生产建设项目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制度,让企业懂法和自觉遵守法律。
4.4 信用惩戒力度不强
截至2021年6月底,平昌县尚未将不遵守水土保持相关规定的企业纳入“重点关注名单”及“黑名单”。应针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涉及的生产建设单位、技术服务单位和参建各方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情形,建立“重点关注名单”及“黑名单”机制,纳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实行联合惩戒,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5 水土保持发展对策
(1)及时完成扰动图斑复核认定。针对水利部每年下达的平昌县水土保持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任务,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现场复核图斑,确认是否存在违规违法的项目。
(2) 强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督促和指导生产建设单位对完建未验收项目尽快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规范报备程序和材料要求,完善报备资料,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
(3)强化组织机构建设。结合平昌县实际,合理调整工作岗位,充实水土保持监察队伍,按要求明确专人常态负责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解决平昌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人员不足的问题,增强队伍活力,提升队伍形象。
(4)持续开展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应配合上级开展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工作,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系统,并依托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平台,快速排查平昌县扰动区域和地块,迅速进行现场复核确认,同时建立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加大信用惩戒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