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的构建与思考
2021-04-04张景兰
张景兰
(甘肃省水利工会工作委员会,甘肃 兰州 730000)
水土保持监测是防治水土流失的基础工作,是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措施,是完善生态环境监测、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建设是水利部安排部署的重要任务之一。多年来,甘肃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从无到有、由弱到强,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推进了全省水土保持事业的发展,但还存在监测机构基础建设不完善、监测任务不能满足管理需求、信息化运用进展缓慢等突出问题。根据甘肃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多年来的建设情况,对监测网络建设的工作成效和薄弱环节进行了分析,并为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建议。
1 甘肃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现状
1.1 监测机构设置情况
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于2000年加挂了甘肃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牌子。2003年,兰州、定西、武威、张掖、酒泉、天水、平凉、庆阳、陇南、临夏和甘南11个市(州)相继成立了水土保持监测分站。2019年按照机构改革方案,酒泉和武威两市取消了水土保持工作站(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其职能划归市水务局;定西市取消了监测分站,其职能划归定西市水土保持总站。截至2020年,甘肃省水土保持监测管理机构由1个省级监测总站和8个市(州)监测分站组成,其中黄河流域分站6个、内陆河流域分站1个、长江流域分站1个。
1.2 监测站点建设情况
2004—2014年,水利部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项目总共在全国范围内建成监测站点738个,其中甘肃省内43个。按所属流域统计,黄河流域31个,长江流域4个,内陆河流域8个;按管理关系统计,黄河水利委员会10个,甘肃省水文水资源局8个,甘肃省市县水保部门25个。2018年底,甘肃省市县水保部门管理的5个内陆河流域监测点,由于地理位置偏远,水电暖和网络等基础设施无法保障,管理人员缺乏,监测设施损坏严重等造成监测工作无法继续,由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撤销。截至2020年,甘肃省共有监测站点38个。
1.3 监测设施配置情况
在设备方面,甘肃省监测站点初建硬件基本为人工观测设备,缺乏自动化设备。在人员方面,目前全省30个监测站点(8个水文站点除外)共有监测人员117人,其中在编人员97人、聘用人员20人。在经费方面,依据2019年《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运行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甘肃省水保监测总站管理的20个监测站点(隶属黄委的10个和省水文局的8个除外)每年至少需要运行经费187.5万元。2015—2019年,甘肃省水利厅从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中安排20个监测站点5年运行维护费用394万元。2019年,随着国家水土保持动态监测项目的实施,为提高和保障监测数据的质量,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每年向甘肃省地方管理的6个监测站点下拨动态监测项目补助经费51.8万元。
2 甘肃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工作成效
2.1 摸清了全省水土流失基本情况
对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的长期观测数据进行记录、整理并汇编,获取了长序列监测资料,为坡面侵蚀和沟道泥沙输移规律研究、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区域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2011年,通过第一次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情况专项普查,彻底摸清了全省水土保持措施分布、水土流失面积、淤地坝和水土流失侵蚀沟道等情况。
2.2 实现了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覆盖
通过2018、2019年持续开展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面掌握了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的水土流失面积、分布、类型、侵蚀强度、动态变化情况,为全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水土流失生态安全预警及有关生态考核评估等提供了支撑。
2.3 生产建设项目监管从点到面突破
2016年以酒泉市瓜州县为试点,选择约3 000 km2区域开展了生产建设项目监管试点工作;2017年以定西市临洮县为试点,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2017—2018年以天水市为试点,深入推进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全监管,实现了从点到面(区域)的应用。2019年组织全省水土保持技术人员复核图斑 15 872个,复核并现场查处项目2 422个,判定疑似违法违规项目2 609个,下发责令整改和限期整改通知书1 687份,基本实现了省域全覆盖,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2.4 重点工程实施效果监测评价工作持续推进
2017—2019年,应用卫星影像、无人机航拍和现场调查等技术手段,监测评价了定西市临洮县、白银市会宁县、天水市麦积区和武山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项目治理成效,摸清了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位置、数量、运行情况等,分析评价了水土保持效益。
3 甘肃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的薄弱环节
3.1 机构设置和配备不完善
甘肃省涉及的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三级区有8个,其中2个没有布设监测点,未能实现水土保持类型区全覆盖[1]。全省14个市(州)中6个没有水土保持监测分站,特别是承担有管护和观测任务的县没有监测机构。现有监测站点职能不清晰,设施设备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偏低,尤其是泥沙观测和风蚀观测自动化程度更低,监测机构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3.2 人员和经费保障低
各监测站点专职人员少且流动较大,监测点运行管理无固定和长期经费保障,财务支出中无劳务人员雇佣费和交通费科目,无法雇用监测点观测、看护人员,监测用车也无法保证,运行管理维护经费明显不足。
3.3 建设管理制度不完善
由于监测点建设、运行、管理标准不明确,监测规程不完善、不统一,部分监测内容不明确,监测成果上报分析应用系统缺乏,造成大量观测数据处于“冬眠”状态,缺少深加工和大数据分析,没有充分发挥监测成果的作用。
4 甘肃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4.1 完善监测体系
按照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点布局优化方案和建设标准,以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涉及甘肃省的4个一级区、6个二级区、8个三级区为布设单元,结合全省水利信息化和水文站点,科学确定各类水土保持监测点的布设位置和覆盖范围,从而建成分布科学、数量合理、管理规范、功能齐全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切实提高全省监测点技术能力和监测水平。
4.2 夯实组织建设
按照水土保持法关于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相关要求,一是将县级纳入监测体系,尽快建立省、市、县垂直管理的三级监测管理体系,并明确各监测机构具体职能。由省级负责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市级负责管理人员、审核数据,县级监测点负责日常监测、维修管护。二是根据事权划分和财政要求,将水保监测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监测工作正常、可持续开展。三是定期对监测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更新,尽可能配置先进的自动化监测设备,减少人工运行和人工误差。四是不断加强监测人员管理和培训,建设并储备懂监测、会监测、可分析研判的水保监测人才队伍,确保监测数据及时、准确、可靠。
4.3 规范运行维护
一是建议尽快出台监测点建设标准、监测设备计量监督办法、水土保持监测定额、风蚀观测手册和监测点运行管护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监测点建设标准和措施布设要求。二是通过制定甘肃省监测点监测操作技术流程,设定不同水土流失类型监测技术指标和监测方法,指导监测点技术人员用相同标准、尺度开展工作;完善监测设备认证体系,建立监测设备推荐名录,不定期抽查并年度考核,确保监测点运行管护落到实处。三是遵循水利部普查方法、技术路线和数据标准,建议每5年开展一次水土保持普查,尾数逢 5 的年份完成省级普查,尾数逢0的年份协助水利部完成全国普查,从而及时掌握全省水土流失分布和水土保持措施情况。
4.4 强化成果应用
一要加强监测数据质量控制。按要求及时、有效开展监测,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科学性和时效性。二要加强年度监测数据整编分析。及时整理审核水土保持普查、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水土保持监管重点监测等数据资料,按期发布省级水土保持公报。三要制定甘肃省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应用管理办法,将监测成果广泛应用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监督管理及水土保持重点责任考核工作中。四要利用水土保持数据管理系统,实现水利部、流域机构、省级和市级的数据共享开放和互联互通,有效发挥监测数据的基础支撑功能,全面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