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补偿费问题咨询,水利部专家答疑
2021-04-04
5 咨询问题
有一项目属于公益幼儿园项目,符合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情形,但其存在用地红线外临时占地用于布设施工临建,那么临时占地是否也在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范畴?
专家答复:
您提到的情况,属于免征情形,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6 咨询问题
有一社区配套项目,新建三栋建筑,用于社区服务中心、菜市场、居民健身设施、卫生站、公共厕所等相关配套设施布设,是否满足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要求?
专家答复: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明确了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情形,其中第一种免征情形为“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因此,您提到的社区配套综合体项目中属于上述情形的部分,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7 咨询问题
人员掩蔽工程、文化馆项目算公益性项目吗?需要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吗?
专家答复: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明确了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情形。该条款为穷尽式列举,仅包括所列的七种情形。因此,您提到的人员掩蔽工程、文化馆项目不属于免征情形,不适用该条款进行免征,应当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8 咨询问题
2019年水利部遥感监测卫星拍到疑似违法违规项目清单里涉及我区境内矿山开发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经复核区域内矿山在2013年前后取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立项批复并领取了国土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一直在开采,但是矿山在省市区公布的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域内,是否要补做水土保持方案?
专家答复:
2019年度遥感监管发现的投产使用(或竣工验收)2年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对发现的未依法编报或变更水土保持方案的、未依法开展监测监理等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可不要求补报或补充变更水土保持方案,不要求开展监理、监测,不予行政处罚,纳入诚信记录。此类项目造成水土流失的,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仍不治理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