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在居家养老中的应用及伦理思考
2021-04-03刘双岭孙相娜
赵 楠,刘双岭 ,孙相娜*
(1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0,792358585@qq.com;2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0)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8.70%[1],养老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目前较为常见的养老模式有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等,居家养老因其资源占用少、服务费用低等优势而成为我国重点推行的一种养老模式,占老人养老方式的90%以上。然而,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在近年的发展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其一,社区卫生机构提供的医疗供给难以满足居家老人养老服务需求,居家养老服务供需不匹配;其二,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主要集中在生活照料和家政服务方面,健康护理和精神慰藉方面的服务项目较少;其三,养老服务人员数量不足、年龄偏大、专业素养不高、水平参差不齐。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以家庭照护为主的传统居家养老模式难以为继,无法满足养老需求,因此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辅助居家养老已经成为新的发展方向。
随着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和突破,我国政府积极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创新,鼓励人工智能与医疗、养老等传统行业深度融合,并于2017 年出台《关于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 年)》等相关文件,我国人工智能居家养老全面开启,其应用现状及面临的问题和解决途径值得学界深入探讨。
1 人工智能居家养老的内涵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是指通过普通计算机程序来呈现人类智能的一门新科学技术,集计算机科学、心理学、信息论、语言学、数学等多种学科于一体。随着机器学习、神经网络和深度学习取得重大突破,人工智能实现了由人脑模仿到自主深度学习,由数据简单计算到大数据分析处理,由提高劳动效率到替代人类劳动的巨大转变。由于人工智能具有信息处理、运算决策和控制执行等功能,当其收集到丰富有效的养老场景数据后,通过算法模型对数据进行深度学习,从而获得判断决策的能力,承担起指挥整个系统的责任[2]。
人工智能应用于居家养老,其本质是将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合于传统居家养老服务,从而形成一种新型居家养老系统。该系统以人工智能为核心控制中枢,以物联网设备作为执行终端,以外部养老服务资源作为补充,依靠第五代通信技术(5G)实现三者的连接,为居家老人提供全面、周到和快捷的服务[3]。目前,上海、南京和青岛等大城市推出的“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就是人工智能居家养老的缩影。通过安装智能感应、智能穿戴、远程监控等电子信息设备,为失能(失智)、半失能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将专业化、精准化和个性化的照料护理延伸至家庭。
2 人工智能居家养老的应用现状
从国内外人工智能应用领域来看,老年智能技术发展的方向主要集中在通信类、控制与数据处理类、医疗技术类和辅助用具类等方面;从技术形态来看,老年智能产品主要表现为远程监控技术、可穿戴技术和智能机器人等[4]。人工智能主要在日常生活料理和医疗康复保健等方面为老人提供精准化、个性化、专业化和智能化的服务,帮助老年人在自己家或社区安全而舒适地生活,这对于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促进身心健康具有重要作用。
日常生活料理方面,人工智能技术既能够协助居家老年人处理大量的日常家务琐事,又能为他们提供精神娱乐服务以愉悦心情。上海弗徕威智能机器人公司研制的智能服务机器人“维拉三代”具有自身环境认知、人体动态识别、万物互联中枢等特性,可以提供日程管理、信息查询、安全监护和生活助理等服务。“维拉三代”已经成为老年人身边贴心的服务“管家”,主要用于智慧社区和居家养老。日本松下公司生产的Resyone机器轮椅床将电动护理床和全自动调节轮椅融合于一体,帮助老年人实现从轮椅到床以及从床到轮椅的转运[5-6]。海豹外形的宠物机器人Paro能够通过摇头、扭动或者眨眼等动作对老人的爱抚行为作出反应,最大限度地模仿真实的人宠互动,从而缓解老年人的不良情绪,增加老年人的愉悦感和幸福感。Paro还对认知症患者的行为和心理状况有改善作用,减少了精神药物的使用[7]。研究证明,宠物机器人Paro和住院接受观察的老年痴呆患者通过交谈和抚摸等方式进行人机互动,可以增强老年人的社交和情感反应[8]。人工智能技术在居家养老中的应用给予了老年人更多的安全感和归属感,老年人生活更加安心、放心和舒心,减少了子女与社会的养老负担。
医疗康复保健方面,人工智能技术可帮助居家老年人实现病情变化监测、运动康复支持和体态检测等服务。日常生活中可结合虚拟助手或其他智能穿戴设备采集数据,通过传感器把数据传输给社区人员,再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分析用户健康水平并进行有效的干预。对于居家养老的慢性病老年人来说,不仅可以监测老年人的日常饮食、运动、服药等生活习惯,还可以实时追踪老年人的心率、血压、脑电和睡眠等一系列健康数据,分析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并推荐合理的生活规划,实现个性化服务。研究显示,多传感器无创远程监测能够准确地预测老年人的心力衰竭情况,在居家老人症状发作后,远程医生可以及时检测出心力衰竭是否加重并给予针对性的治疗,以减少不良并发症[9]。远程医生还可利用动态血糖监测系统(CGM)实时监测居家老人的血糖变化,再通过云健康服务平台向其提供个性化的血糖管理方案[10]。智能机器人的康复护理效果有时可以超过人工护理。日本丰田公司推出的机械腿支架WelwalkWW-1000具有一系列基于运动学习理论的康复支持功能,包括能够根据患者情况调整难易度并提供有关患者步态特征的反馈的能力。该装置能够使下肢瘫痪的患者更快地康复,远远超过传统疗法的疗效[11]。
3 人工智能居家养老面临的伦理困境
人工智能与居家养老深度融合面临着一系列伦理困境,主要表现在老年人自主性维护、情感慰藉、隐私保护和资源可及性等方面。
3.1 老年人自主性维护与人工智能物化操控之间的伦理冲突
对于居家老人而言,尊重其自主性既是身心健康的必要条件,也是生活的尊严而体面的必然要求。人工智能机械地物化操控可能损害老年人的自主意愿和自主选择,侵犯其人格和尊严,从而加剧老年人自卑感、无力感与孤独感。人工智能的物化操作表现在推、拉、拽一个人的时候,不把他当作一个有生命的个体,像对待无生命物质那样对待人[12]。比如,患有糖尿病的老年人需要每餐口服降糖药物,偶尔一次错过了就餐时间则不想服用降糖药,但机器人可能会出于程序的指令、按照指定的时间促使老年人服药,违背老年人的自主意愿。在人工智能帮助居家老人防范风险时,老年人的正常合理行为也可能被人工智能限制和约束。比如,老人正打算吃一顿寿司,而芥末是必不可少的作料,但人工智能禁止老人食用芥末之类的刺激性食物,导致老人食之无味,就餐心情差,这种过度干预会严重影响老年人的自主性。居家老人在接受人工智能技术服务的同时,应保留自由选择和自主决定的权利。人工智能应在发挥辅助居家养老功能时,注意保障居家老人的自主意愿,维护其尊严。
3.2 老年人渴望亲情关怀与人工智能弱化家人情感支持之间的伦理冲突
守护亲情是中国人根深蒂固的情感诉求和价值观念,而人工智能居家养老容易导致“孝”和“养”的分离,使子女和亲朋的赡养义务观念淡化、责任感降低。人工智能产品无论怎么智能化和人性化,归根结底只是一种程序化的机械装置,既不能模拟人类的创造力和想象力,也不具备人类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自我意识,因而无法提供全面而真实的亲情关怀[13]。有学者认为通过人机交互技术,识别和学习居家老人的行为习惯和个性偏好后,人工智能就能分析老人的想法和思维模式,从而能够体察情绪,成为“最懂你的人”,满足老人对于情感交流和陪伴的需求。但是,由于情感具有非线性特征,因而试图通过人工智能人机交互的数学模型和算法来完整理解它,实现对老年人的精神照料是行不通的。人类很多复杂情感有时连自身语言都无法表达,而程序化地模仿人类的机械装置更是无从理解。
3.3 老年人监护需求与隐私保护之间的伦理冲突
2021年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其核心内容是“不公开性”和“私密性”。然而,大力发展人工智能养老离不开基于大量居家老人及家庭隐私数据的模型算法训练,人工智能进行算法训练必须依赖于大数据,隐私数据在智能化开发中被收集和使用。通过对老年健康管理系统和智能监护设备采集的数据进行简单的分析和挖掘,就能得出老年人的健康状况、行为习惯、情感状态和社交关系等隐私信息[14]。老年人长期使用智能服务机器人进行陪护后,其饮食、起居、偏好、兴趣等相关基本信息便在客户端有所保留和记载。一旦居家老人的隐私数据在研发或健康管理过程中被盗取或泄露,极易成为不法分子进行推销甚至诈骗的工具,这无疑会给居家老人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3.4 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与人工智能资源分配不公正之间的伦理冲突
人工智能资源在老年群体中的分配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即社会上的老年人都有平等地享受人工智能资源分配和使用的权利。然而,人工智能技术的医疗应用情况与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相关。我国东、中、西部城乡之间经济发展差距较大,中西部偏远地区的医疗人工智能资源匮乏,智能养老社区和机构不完备,智能化养老基础设施体系不健全,智慧养老技术服务平台、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不到位,居家养老从业人员数量少、专业技能低,当地的居家老人无法享受到人工智能带来的便利。目前,我国人工智能居家养老服务主要集中于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及大中型城市,经济落后地区的老年人很难有机会享受到人工智能技术的便捷。人工智能资源分配不公正将扩大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从而加剧群体差异和社会矛盾[15]。如何平衡东、中、西部城乡之间的人工智能资源分配是当前亟须关注的伦理问题。
4 解决人工智能居家养老伦理困境的对策
4.1 加强基础理论研究,融入伦理规范
人工智能在居家养老中的应用既要遵循相关基础理论,又要符合伦理规范。因此,应加强和深化人工智能养老项目实施的基础理论研究,如老年人生活特性、老年人心理状态、康复专家的技能知识和思维推理、常见慢性病的技能知识和诊疗手段等。应重视人工智能养老行为科学与伦理等问题的研究,将科学研究与伦理制度研究相结合,建立健全人工智能伦理评判体系,制定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和应用的完整伦理规范。一方面,采用以人为中心的设计方法,为人工智能产品设定道德和行为判断能力,从源头上确保安全性;另一方面,设定应用伦理规范,增强人工智能产品的实用性,确保应用过程中的规范性和灵活性[16-17]。除此之外,应在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组建人工智能养老专业委员会,根据现有的道德原则和道德价值观,审查评估人工智能相关养老产品和服务,对养老领域的人工智能安全进行专业化和规范化的监管。
4.2 完善老人赡养制度,倡导亲情关怀
赡养老人既是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责任义务。应加强社会舆论的引导作用,如通过现代传播手段增强子女赡养老年人的责任感,明确人工智能养老只是传统养老模式的有益补充,绝不能过度依赖智能化养老方式,再高级的人工智能也不能替代人际情感[18]。赡养义务不能只依靠道德约束,更需要建立制度来保障。应给予老年人子女更多的政策优惠,使子女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亲情关怀中;应建立社区、居委会等基层机构监督审查机制,定时定点对老年人进行家访以了解赡养情况;应委托相应法律援助机构,帮助无助的老年人处理赡养诉讼纠纷,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当子女、政府和社会三方面形成合力,才能构建起智能化和人性化相得益彰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使居家老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4.3 加强隐私数据保护,维护老年人尊严
欧盟于2018年5月生效的《个人数据保护通用条例》要求数据处理者对个人信息进行加密处理,未经个人或监护人的同意,不得随意获取个人数据。一旦违反操作规程访问数据,将面临严格的处罚[19]。我国政府也应针对人工智能研发及老年人健康管理过程中收集、传输和使用的隐私数据,制定统一的标准体系和使用规范。比如,设置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安全范围,明确研究项目的数据分类和禁用原则,规定数据收集者履行数据保障义务,禁止研发者滥用个人隐私数据等。应构建成熟的信息安全防护系统,对数据信息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技术上的防泄密操作。如对老年人的电子文档数据进行加密设置,禁止外来IP访问服务器,对数据管理的电脑和网络系统安装专业的加密程序等,从而防止不法分子侵入、盗取或篡改居家老人的信息数据。不仅如此,老年人应提高个人隐私保护意识,能够辨别信息泄露风险,确保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既安全又可靠。
4.4 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增加社会投资
首先,强化各级政府责任。针对中西部地区、偏远地区和农村地区人工智能资源短缺的问题,当地各级政府应加大健康养老领域的财政扶持力度,通过设置专项资金、引入国有资本的方式,加强智能养老社区和机构建设,增加宽带网络基础设施的覆盖面,加快构建安全便捷的智能化养老基础设施体系;其次,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通过提供政策支持和税收优惠,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健康养老服务。如果有实力的企业将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经济不发达地区的人工智能养老领域,那么就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医疗人工智能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资金和技术实力雄厚的高科技企业可以参与当地的智慧养老技术服务平台、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实际上,部分高科技企业已经为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另外,应加强企业与当地职业院校合作,共同培养人工智能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所需的技能型人才,包括数据工程师、居家养老护理员等。
5 结语
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了人工智能时代,人工智能技术与居家养老深度融合能够有效地减轻老年照护负担,提高居家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使居家养老更加智能化、专业化和精准化。人工智能居家养老是传统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所无法比拟的,将在未来老年健康管理过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只有政府、社会和家庭三方通力合作,以老年人的幸福和福祉作为根本出发点,克服人工智能服务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才能将人工智能居家养老推入一个崭新而富有前景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