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的协调
2021-04-03陈强
陈 强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人民政府 天津 30180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就是根据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与区域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一定区域内的土地进行开发利用、治理保护,使其拥有更多的功能,满足区域经济发展与人们群众的需求。在城市化发展背景下,如何协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保证两者共同发展、进步,是当前面对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文就此进行分析。
1 协调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1.1 任务与作用差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的,是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各类产业资源的合理配置,为我国经济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一般来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是对农业与非农业土地资源、农业与农业内部土地资源进行配置。
城乡规划,则是对城乡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规划,以此完成城乡的基础设施,促使城乡经济发展。
通过对两者任务的作用的分析,可以发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更加注重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而城乡规划则是比较重视基础设施的完善,希望通过此可以提升城乡建设效果与质量。
1.2 规划范围存在不同
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范围与未来发展趋势上存在较多的差异,其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包含城乡规划内容,包含的内容相对较多;城乡规划,仅仅是对城市与乡镇进行规划。在编制工作中,两者会因为城乡发展而产生不同的建议与想法[1]。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就是两者的出发点与目标不同,因此会对城乡建设工作形成不同的建议。此外,部分地区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备决定权,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并建设相关的目标,不受行政主管部门约束。
1.3 审批方面的问题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过程中,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法律制度为基础,根据土地权限审批制度进行审批工作,以保证土地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城镇规划中,若是通过相关的审批后,那么城市规划中的规划控制、管理职责、审批职责都会由地方形成部门负责。由此,可以看出两者之间在审批与管理上的差异,是协调发展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2 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的原则
2.1 规划目标一致性
在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的过程中,应坚持规划目标一致性的原则,围绕同一个目标进行规划工作,发挥两者的优势,提升规划工作效果。虽然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的范围、方法、作用上都存在一些差异,但是两者最终的目标都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使区域经济在有限的土地资源上得到利益最大化[2]。因此,两者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应统一目标,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做好用地协调工作,保证两规的实施效果,为我国土地资源管理与经济建设打下坚实、牢固的基础。
2.2 统一规划期限
一般来讲,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分为近期规划、远期规划等规划周期。但是在施行的过程中,因为两者的差异,造成规划周期不同步的情况,对城乡建设与发展产生影响。为了避免这一问题,需要统一规划期限,要求工作人员在规定的实现内完成两者的规划,以此提升两者之间的协调效果,为后续城乡建设发展与土地资源合理应用做好铺垫[3]。
2.3 加强基础资料的统一管理
在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过程中,需要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与管理工作,将此作为两者协调规划的依据,保证规划工作的科学性。在进行土地资源规划工作前,需要做好基础指标数据的收集工作,如人口、土地面积等等,保证两者的规划指标的统一性,为协调规划提供数据保障。
2.4 以区域实际情况为主原则
中国地大物博,每个区域地理情况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对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也存在一些差异。若想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需要建立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区域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方式进行土地资源的规划工作。在协调规划的过程中,对需要区域的地理特点、功能、发展目标等进行全面的分析,基于此确定规划目标,制定规划内容与步骤。这样以来,不仅可以体现出两者之间的优势,同时能够提升规划工作效果,丰富我国国土空间的类型,提升资源利用率[4]。
3 协调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策略
3.1 明确两规协调的主题
在实际提工作中,若想提升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效果,需要明确两者协调的主题,围绕此进行相关的工作,保证规划工作顺利进行。第一,城市发展战略主题。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题,就是优化城市的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资源,明确土地利用方向,使两者朝着同一个战略方向发展,保证两者共同进步与发展。第二,人口与产业协调发展主题。两规协调的过程中,需要根据区域经济的人口的组成与城市的产业结构发展情况,制定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将此作为两规实施的主题,提升土地资源的利用效果。第三,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主题[5]。无论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是城乡规划中,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十分重要,是保护我国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在两规协调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做好耕地与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减少对我国耕地的影响。第四,生态建设保护。在土地资源规划工作中,应该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进行规划工作,保护区域生态环境的同时,发挥土地资源的功能,促使城乡更好的建设与发展。
3.2 创新规划编制体系
在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中,为了实现两者的协调发展,可以通过建设规划编制体系,解决两者之间的问题,促使两者规划工作变得更加合理与科学。实际工作中,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运用,利用此确定两者的实施方法、实施对象、目标等基础性内容,为两者协调规划工作开展提供法律保障[6]。此外,相关人员还应对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内容进行动态的分析,整合两者的实施规则、方法,为两规协调发展提供动力。
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土地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2)提高土地利用率;(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制定规划编制体系的过程中,可以将该法律制度作为制度创新的基础,围绕规划区域的实际情况与发展需求,进行土地资源的规划,发挥规划编制体系的作用与价值。
3.3 更新规划编制工作理念
为了解决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者之间的问题,需要转变规划编制理念,意识到两者之间的异同,采用求同存异的方式进行土地资源的规划工作,促使城乡一体化建设。对城乡进行规划的过程中,需要加强相关资源的利用,根据城乡发展的基本需求,保证资源的利用效果同时,使城乡发展情况适应时代要求,真正的体现出城乡共同建设发展的特点,促使区域经济更好的发展[7]。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来讲,在利用这一理念进行城乡规划的过程中,应对城乡的整体布局、交通运输布局、产业发展布局等进行综合的分析,树立大局意识,结合城乡发展需求,进行规划编制工作,展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优势。通过规划理念的转变,可以解决两规之间的矛盾,促使规划工作顺利进行。
3.4 确定规划分工与内容
城乡规划工作中,为了提升土地资源规划效果,需要明确各个区域模块的功能,未来发展方向,将此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的依据,提升城乡规划工作效果。实际工作中,需要对城乡的整体情况,包括规划范围内的城市、村庄、产业等分布情况进行深入的分析,并制定规划发展计划,将此作为土地资源规划的目标,更好的发展城乡经济。运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中,需要提升对耕地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视,做好城市土地资源规划工作的同时,提升耕地土地资源的利用效果,避免耕地被占用的问题出现[8]。实际规划工作中,加强国家政策的运用,将此作为监督两规施行依据,保证区域经济、文化等因素稳定发展,提升土地资源的利用率。通过对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分工,减少两规之间的矛盾,优化土地资源规划效果,促使我国国土资源更好的建设。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中,坚持目标统一、数据资料统一、规划期限统一的原则,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做好土地资源的规划。实际工作中,制定编制体系,转变土地规划理念,利用统一的编制计划,进行此项工作,使两者共同发展,促使我国城乡建设发展与土地资源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