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水利工程标后监管探讨
2021-04-03曹礼林
曹礼林
(湖南省益阳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413000,益阳)
一、益阳市新建水利工程概况
湖南省益阳市辖赫山区、 资阳区、安化县、桃江县、南县、沅江市、大通湖管理区7 个区县、市和国家级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支持下, 益阳市2019 年投入建设资金13.76 亿元安排325 处水利工程建设。 开工建设的水利工程类别主要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中小河流河道治理工程、农村供水工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工程、蓄洪垸建设工程等。这些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后, 提高了益阳市防灾抗灾能力, 有效改善了基础设施条件,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二、新建水利工程存在的问题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后,选定了中标人,即将进入具体的建设实施阶段, 也就是“标后阶段”。 标后监管的主要任务是监督合同的全面履约,保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省管以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大多数地处偏僻、比较分散,与其他行业建设工程相比, 标后监管难度较大,出现违法转包、承包单位违法分包、随意撤换主要人员或降低人员资质、未经项目法人同意提前撤退主要人员、 参建单位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公开招标投标的水利工程项目因上述问题导致影响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进度,加强水利工程标后有效监管迫在眉睫。
三、标后监管的主要依据
1.法律依据
2020 年5 月28 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民法典》。 其中,总则第7 条,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中有关条款有明确的要求。
2019 年4 月23 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修改通过 《建筑法》。 其中,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建设工程监理有关条款有明确的规定。
2017 年12 月27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 次会议通过修订《招投标法》。 其中,第48 条关于中标人履约有明确的要求。
2.行政法规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10 月7 日, 国务院令第687 号修改)中第18 条(对勘察设计单位)、第25 条(对施工单位)、第34 条(对监理单位)、第77 条(参与人员质量终身责任制)有明确规定。
3.规范性文件依据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2016 年8 月1 日水利部第48 号令修改)第十四条,《水利工程合同监督检查办法 (试行)》(2019 年5 月6日,水监督〔2019〕139 号文)第九条。
4.招标投标文件的约定与要求
招标文件(要约)、投标书(承诺)。
四、标后监管的主要内容
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标后监管应对以下六个方面进行以合同履约为重点的管理:查处转包、违法分包,规范参建单位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强化参建单位人员质量终身责任制, 严格参建单位主要人员到位情况, 严格参建单位主要人员变动情况, 检查参建单位投入主要机械设备情况。
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是各项工作的基础,实践表明,按投标承诺、合同约定的高素质主要人员及时到位是工程顺利实施的前提,投入满足施工所需的设备(施工资源)是工程顺利实施的保障。
五、如何加强标后监管
一是利用政务网站公开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渠道,受理社会公众人员投诉并及时处理。 公开信息接收窗口后,落实专人进行专项信息的接收、登记、分类与管理,并及时进行处理,这是水利工程标后监管行之有效的工作手段。
二是利用水利工程监管平台上填报的相关信息,借助大数据进行比对核实。 通过核对参建单位主要人员(指关键岗位人员, 如监理单位拟任项目的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拟任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等)的身份信息,检查是否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任职资格是否满足合同约定条件,是否兼有两个以上在建工程的项目任务,从而发现是否有弄虚作假的行为。
三是办理受监手续时,应提供参建单位人员签订的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是建设项目设计基准期耐久性质量保证,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事后责任认定、 追责的依据,是基础性工作,一定要落实到位。
四是第一次设计技术交底会议时,检查参建单位人员到位情况。 对所监管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主动联系建设项目法人,参加项目法人组织的第一次设计技术交底会议,接触参建单位的主要人员,宣读质量监督计划文件,指明具体工程项目的监督重点,检查参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落实情况,要求签字并留下联系方式,为标后监管打好基础。
五是增加工地例行巡视检查频次(如重要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工程检查), 加强主体工程施工期的人员在岗情况检查。 建议在标后监管中到工地现场检查不少于6 次,特别是地基开挖(施工验槽)、防洪闸门、破大堤朝天口的出水流道、主要建(构)筑物基础(如泵房)等关键部位验收,下闸蓄水验收、首台机组启动验收等阶段验收均须到场,检查参建单位主要人员在岗到位情况和具体工作落实情况,保障水利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六是密切与项目法人的工作联系,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督促问题的整改落实。 标后监管工作中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项目法人后要求及时回复处理情况,并提供图片和经项目法人签认的文字资料。
七是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依法依纪及时调查并严肃查处标后监管中暴露的问题。 发生质量问题影响工程安全、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使用年限的情况往往原因查找困难、处理难度大、加固处理费用多。 在标后监管工作中需加强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增强水利工程“质量强国”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意识。
六、加强标后监督管理取得的成效
水利工程标后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要真抓实干、切实落实,有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 通过加强水利工程的标后监督管理工作,在益阳市的水利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已杜绝违法转包、 非法分包情况的发生,建设管理秩序得到根本好转, 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现场人员基本能在岗有序开展工作, 质量问题得到消除,质量缺陷问题明显降低, 质量意识、文明施工深入人心,较好地实现了设计目的,提高了水利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水利工程施工中的质量、安全基本得到保障,工程完工验收一次通过率达到100%,取得明显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