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河长制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2021-04-02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制度创新破解了河湖治理难题,铁腕治水、重拳治乱,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美丽河湖新格局不断呈现。2017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宿州市埇桥区委、区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打造生态宜居美丽新埇桥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强化系统治水,推进生态河湖建设
1.全面建立河长制,压实管护责任
埇桥区目前设立了区级河长的河道有15 条、水库6 座,湖泊1 处,其中河道长度合计363.44km、流域面积13587.6km2,水库总库容合计1229.6 万m3,湖泊湖区总面积789.5 公顷,总蓄水库容5160 万m3。
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区委及政府领导分别担任22 条重要河道、水库、湖泊河湖长,乡级河湖长281 人,村级河湖长662 人,实现河长制全覆盖。将全区的河道、湖泊、水库、沟塘都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形成了总河长“统领”,分管河长具体抓,各部门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社会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
2.开展攻坚行动,严格生态空间管控
全区各级河湖长紧抓落实,积极开展巡河,区河长办建立问题交办机制,将日常督察巡查及区级河长巡河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交办单,督促属地及时解决。
推行河长制以来,埇桥区河长办先后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固体废物排查、清河行动、清理河湖水域衰死水草等专项行动,摸底清单,及时处理,并建立完善总河长令,制定河长制督办单、交办单、提醒函等相关制度。
3.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生态修复
推行河长制以来,埇桥区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项目资金,落实区级财政资金,先后完成了北沱河、沱河、唐河、新河、方河等重要河道的治理,工程总投资约2.7 亿,治理长度约138km,完成约土方870万m³;并对沱湖流域支流支沟、浍河支流支沟及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清淤疏浚。完成治理长度265 km,完成土方310 万m³。通过一系列整治措施,区内河流水质状况较往年有明显改善,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护目标。
4.严格督查考核,定期发布通报
推行河长制以来,埇桥区共召开了10 次总河长会议,并多次召开河长现场会议及河长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巡河(湖)中发现的问题和上级交办的问题,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督促整改进度;区河长办建立暗访督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联合15 家区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方式抽查各级河湖长履职情况,定期组织人员督查“清四乱”等专项行动进展,定期发布通报。
5.创新巡河模式,消除河流盲区
埇桥区采用“天眼”治水,启用无人机巡河,利用科技手段进行空地结合、人机结合的新模式,对常规巡河中的存在的盲区和死角进行精准检查。目前对全区21 条(座)纳入区级河长管理的河(库)进行无人机巡河,将巡河中发现的问题梳理汇总形成记录短片。
埇桥区将河长制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共聘用313名河道管护员,在本村(居)内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劝阻破坏水环境的行为,确保各自责任片区内河面干净整洁,严防垃圾河、黑河、臭河等现象死灰复燃。
6.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认知
区河长办多次开展普法宣传,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河长制相关工作信息动态,加大宣传力度;开通埇桥区河长制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公众账号及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途径,宣传报告河长制工作成效及河长巡河报告;结合秸秆禁烧工作,通过拉横幅、树标语、乡村广播、入户宣传等方式,建立宣传网络;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依托,将城市保洁、巡查、美化工作与河长制巡河工作紧密结合,举办水法宣传、河长制进校园等活动,提高群众生态文明创建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爱河、护河的良好氛围。
二、聚焦河湖生态目标,构建新时代河湖新格局
1.科学谋划、做好河湖保护规划
2020年完成埇桥区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积极开展生态示范河湖建设,依托规划重点打造一批生态河湖示范工程,全面提升生态系统综合服务工程。
2.协同推进、建设美丽生态河湖
建设美丽生态河湖,必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
制定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水污染防治协同监管能力。水利部门做好指导、监督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生态环保部门做好指导、监督环境污染防治、水环境污染源执法监管以及断面水质的监测和评价工作;市场监督部门做好沿河非法企业营业执照吊销及无证堆场和收旧收废点的取缔工作;农业农村部门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牧部门做好畜牧业项目的审核、论证、申报工作,指导协调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改革部门做好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政策,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污染防治项目向上争取资金工作、河道综合整治项目的论证服务工作;财政部门做好筹措资金工作,为综合整治重点项目的推进实施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城市管理部门做好市区河道周边的卫生保洁及相应的综合整治管理工作;林业部门做好主要河流沿岸退耕还湿、还林工作,加快生态防护林、水源涵养林建设,突出做好河道两岸绿化、水生态系统恢复工作;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河道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权属调查,办理综合整治项目用地手续;规划部门做好城乡蓝线管理,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对进出港口、码头超载超限以及不采取遮蔽的整治,以及从事砂石、煤矿运输的交通运输车辆的查处工作;海事部门负责监管和推进航道整治,以及水上运输及船舶、港口、码头的污染防治;经信部门做好沿河“二高一资”企业和各类园区整治工作;住建部门做好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工作,实施强有力的检查和督查措施,确保污水管网全覆盖;卫生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卫生监测和卫生安全监督管理。
3.严格管控、推进河长制有名有实
修订河湖长制考核办法,将河长制责任部门纳入考核范围,压实部门责任;压紧压实河湖长主体责任,完善河湖长制度体系,制定河湖长制工作督办、约谈、通报制度,实行河湖长季度报告、年度述职,对河湖问题整治缓慢的单位定期通报、提醒,对重点难点问题挂牌督办,落实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任期审计制度,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河湖长予以追责问责;加强上下游、左右岸合作沟通对接,进一步完善跨区域管理协调机制;探索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生态补偿融资保障体系,形成生态补偿与环境保护良性互动。
三、完善信息化建设,提升治水能力现代化
1.河长制信息化建设意义重大
保障水安全,关键要转变治水观念,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统筹做好水灾害防治、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治理,这就要求探索新模式,实现“智慧”管水、护水。近年来埇桥区整合多方资源,着手推进河长制信息化建设,搭建河长制管理信息化共享平台,以现代化手段推进巡河治河常态化,有力提升了河长制履职保障能力和河湖治理管理水平,推进了河长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信息化管理为河长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埇桥区河长制信息化系统计划采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手段对河库进行全方位、全时段智能监控;统筹整合区内环保、国土、水利等相关部门涉水涉河信息资源,消除“信息孤岛”,全面实现数据信息共享,接入河库监测信息,实现涉河涉库信息系统一张图,统一门户、统一身份认证,构建可覆盖辖区内河长体系的综合信息化管理体系,为各级河长打造一个便捷高效、全方位信息服务平台和河库管理决策支撑平台,实现河库基础资料数字化、目标任务信息化、管理体系层级化、专题业务数据共享化、业务流程配置化、监测预警自动化、管控指标数据化、信息服务定制化,为“一河(湖)一策”治理策略制定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撑。
3.增强公众参与意识,激发公众参与活力
埇桥区河长制信息化系统整合“埇桥区河长制”微信公众号,提供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渠道,普及河长制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对河库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尽可能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水环境治理工作中来,杜绝工作生活中浪费水资源等不良行为,及时举报污染河道现象,为守护良好水环境贡献力量。通过集中整治等方式,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河湖问题,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河湖治理前后生产生活环境变化,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民共治的浓厚氛围,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