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两湖段工程施工环境保障工作实践与思考
2021-04-02
济宁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关键地区和重要输水通道,南四湖至东平湖段输水结合航运工程(简称两湖段工程)是南水北调东线主干线工程。在工程建设中,济宁市创新体制机制,构建起市南水北调工程安全保卫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南水北调办事机构、公安机关、建设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五位一体的施工环境保障快速反应网络,为工程建设营造了“零阻力推进、无障碍施工”的和谐稳定的外部环境,有效保障了辖区内南水北调工程全部如期建成通水。
一、南水北调两湖段工程基本情况
两湖段工程全长约108km,途经济宁市的微山县、任城区、太白湖新区、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工程主要包括:梁济运河输水与航道结合工程、柳长河输水及交叉建筑物工程、南四湖湖内疏浚工程、长沟泵站枢纽工程、邓楼泵站枢纽工程灌区灌溉影响处理工程等7 个设计单元工程。工程建设单位是南水北调东线山东干线有限责任公司,现场建管单位是其所属的两湖段工程建管局。济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南水北调办事机构负责协调施工环境保障工作。2009年6月,两湖段工程正式开工建设,2013年11月正式建成通水,至2020年10月已正常运行7年,累计通过两湖段工程调水超过40 亿m3,济宁市构建的环境保障快速反应机制在工程运行期间继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影响南水北调工程施工环境的主要因素
良好的外部环境是工程建设顺利推进的前提。在实际工程建设中,影响工程进展的主要问题有:征地迁占、物资供应、劳务用工等带来的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施工形成的暂时性交通阻隔、噪音和粉尘污染、用水排水、爆破振动等问题引发的群众纠纷;有的施工单位内部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施工人员的教育管理,物品存储、使用、管理等存在漏洞和隐患;个别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实施违规违法行为。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三、南水北调工程施工环境保障工作实践
1.明晰工程各参建单位的职责
(1)市、县(区)南水北调办事机构职责: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从大局出发支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排查、化解征地迁占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做好征地迁占政策咨询和来信来访工作,建立相关工作档案;受理建设管理单位阻工事件报案,甄别阻工事件性质,做好群众工作;协调建设管理和施工单位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小因施工引发的阻工事件的影响;对借机滋事、干扰施工的,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处理。
(2)市、县(区)公安机关职责:加强涉及南水北调工程安全保卫工作情报信息的搜集、研判;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配合南水北调办事机构、征地迁占部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处理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维护工程沿线地区的社会稳定;及时受理工程建设管理和施工单位的报警,依法打击寻衅滋事、强包工程、偷盗工程物资、假借工程名义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整治工程沿线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秩序;加强对工程建设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监督、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程沿线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
(3)建设管理单位的职责:组织排查、化解影响正常施工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当地南水北调办事机构、征地迁占部门报告已发生的阻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建立阻工事件及其处理工作档案;发生寻衅滋事、盗抢工程物资等违法案件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落实治安保卫工作职责,指导、督促现场建设管理和施工单位健全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企地联防”“企地共建”和“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等。
(4)施工单位的职责:按照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机制,落实防范措施、筑牢内部防线;定期排查可能影响正常施工的各种问题,积极改进施工工艺,努力将施工造成的影响降低到规定的范围内;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妥善解决因施工作业给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管理范围内的阻工事件、群体性事件和刑事、治安案件;加强危爆物品管理,严密监督施工爆破作业;狠抓安全施工各项措施的落实,严防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建立行之有效的快速反应机制
(1)成立领导小组。市、县(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和市、县(区)公安局联合成立济宁市南水北调工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境内南水北调工程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县(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和市、县(区)公安局及工程建设单位,联合成立济宁市南水北调工程安全保卫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工程安全保卫工作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固定办公场所,落实工作人员,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南水北调安保工作反应迅速、行动快捷、处置得当、效果明显。各县(区)南水北调办事机构、公安机关、建设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也按照统一协调、分级负责、多方配合的原则,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各建设管理和施工单位还根据情况,与当地乡(镇)政府、派出所、村委会等建立工作联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划分,完善工作预案,落实工作措施,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3)建立联系人制度。市、县(区)南水北调办事机构,市县(区)公安局,各乡(镇、街道)政府、派出所分别确定1 名分管领导、1 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系人,并公布联系电话,确保24 小时开机。
(4)建立工地警务室。按照规范化的要求,工程所在地乡镇公安派出所指导建管单位在各工地设立标准警务室。建管单位负责配备协警人员,并解决办公场所、经费等问题,公安机关和建管单位共同负责做好预防和处置治安和安全问题的工作。对于已建成的工程,由公安机关设立警务室,由运行管理单位配备协警人员,并解决办公场所、经费等问题。
(5)构建工程应急事件处理快速反应网络。以每项工程的每个标段为一个单元,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县(区)南水北调办事机构及公安局、工程所在地乡镇政府及派出所建立应急事件处理快速反应网络。发生工程阻工等应急事件后,施工单位第一时间向市联系会议办公室值班室报告。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值班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甄别事件性质,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处置,并做好台账记录。阻工事件属于征迁工作方面的,通知有关县区南水北调办事机构及乡镇政府处理,同时向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有关县区公安局及乡镇派出所通报;阻工事件属于治安方面的,通知有关县区公安局及乡镇派出所处理,同时向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有关县区南水北调办事机构及乡镇政府通报。所有阻工事件都立足就地化解,一时难以化解的,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措施,尽快解决问题。问题涉及面特别广、情况特别复杂的,提请市南水北调工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应急事件处理完毕后,向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有关施工单位通报处理结果和办理情况。鉴于南水北调各单项、单元工程开工时间不同,每开工一个项目,都要及时对县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其工作组进行调整,并报上级联席会议工作组备案,确保工作网络的畅通。
四、南水北调工程施工环境保障工作的几点思考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南水北调工程各参建单位把服务、保障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对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靠前指挥,促进工程建设环境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2.积极争取地方支持
南水北调工程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始终坚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施工建设过程中,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各级工作组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程建设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为创造良好工程建设环境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3.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
各级南水北调办事机构和公安部门要在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沟通联系,经常通报有关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在工程安全保卫和建设环境方面遇到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4.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对实施南水北调工程重大意义的宣传,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同时要相信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工程建设环境。
5.统筹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在兼顾好国家、集体、企业利益的基础上,千方百计地保障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群众的生活水准不因征地迁占而下降。要把工程建设与服务群众、发展地方经济紧密联系起来,努力实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
6.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力量和作用
广泛开展“警企共建”“警民共建”等活动,有效调动工程沿线地区基层组织、治安积极分子和广大群众参与南水北调工程安保工作的积极性,构建起群防群治的安全防范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