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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监督要实事求是

2021-04-02吴士尹

中国公路 2021年8期
关键词:负面新闻服务区实事求是

文 吴士尹

不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报道,不是新闻;不确保实事求是的媒体监督,毫无意义。

几句闲言絮语,随风遍满东南;

不算文思所及,见笑各位看官。

数卷明窗小字,眼花只有斓斑;

一盏香消茶冷,半生身老心闲。

由于与公众出行密切相关,高速公路领域大大小小的新闻经媒体报道后,极易引起社会关注。毫不夸张地说,每隔一段时间,我们都会刷到关于高速公路的负面“热门”。这当中,如果确属行业管理不力、操作执行不当的,该骂、该罚、该整改,咱绝无二话。但一条一条读下来,“冤假错案”真的不在少数,所以笔者一直在撰文呼吁舆情引导与行业科普。

这次想讨论的,是在这样一起起“真真假假”的新闻事件中,媒体究竟该扮演何种角色,发挥什么作用?之所以用“真真假假”一词,是因为最近从某省同行口中了解到一桩媒体记者故意弄虚作假、抹黑高速行业的极端案例。

事件具体情节比较复杂,大致经过如下:某省媒体记者基于个人原因向省高速集团提出一些不合理诉求,没能得到满足,就一而再、再而三地“炮制”关于该省服务区的不实负面新闻,从而要挟、打压、抹黑省高速集团。其中最恶劣的一篇“新闻”,该记者预先剪辑了一个所谓的“暗访视频”,标题为《XX高速XX服务区汽修厂为修车先毁车对轮胎扎洞属惯用伎俩》。涉事服务区公司怀疑此举乃该记者“自导自演”,于是选择果断报警。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借助刑侦手段对证物进行了鉴定,结论是前述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涉事记者有“栽赃陷害”的嫌疑。目前,该媒体栏目主任已调离岗位,涉事记者也已被吊销记者证。

诚然,一起极端个案并不能以偏概全,但细数近年来关于高速公路的负面新闻,不难发现,不少媒体人在新闻业务、职业素养等方面确实存在一些问题。笔者坚定地认为,媒体开展舆论监督非常重要,而且必不可少,但是前提一定要实事求是。

首先,实事求是,需要经过调查研究,提前做功课。常言道:隔行如隔山。记者是“杂家”,但往往不是专家,对专业领域的政策、知识不了解或了解得不够全面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对不够了解的事情可以选择不说、少说,就是不能瞎说。在掌握关键事实之前,切忌妄下结论,否则,一旦后续发生“反转”,被“打脸”是分分钟的事。

第二,实事求是,意味着不能“揣着明白装糊涂”。因为事先功课没做好而作出不实报道,尚且可归为“学艺不精”;但若心中早对事实一清二楚,却为了追求新闻效果而故意“含而不露”,报道“片面事实”“部分事实”,甚至借助“春秋笔法”去煽风点火、吸引眼球,恐怕就有“心术不正”的嫌疑。

第三,实事求是,意味着恪守底线,不能故意造假。毋庸置疑,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必须以事实为基础,以真实为前提。既要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也要保证立场的客观公正。一个弄虚作假的媒体,必然无法赢得公众的尊重和信任;一个弄虚作假的媒体人,也显然难以担当舆论监督的重任。

走得再远,都不能忘记来时的路。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的目的,本不是为了取悦谁,也不是为了伤害谁,更不是为了制造出公众和某个行业之间的对立。在一次又一次的新闻事件中,媒体更应该发挥的作用是普及知识,增进理解,促成共识,解决问题,推动政策、管理、制度、手段持续完善,敦促事情向好的方向发展,这个过程可以“破”,也可以“立”,但就是不能“骗”。

不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报道,不是新闻;不确保实事求是的媒体监督,毫无意义。而那些为了一己之私而突破底线,捏造事实,欺瞒公众,伤害行业发展的行为,也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我相信,坦坦荡荡的铁肩才担得起真道义,实事求是的妙笔才著得出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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