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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的历史唯物主义内涵

2021-04-02包大为吴行

治理研究 2021年6期
关键词:历史唯物主义治理数字化

包大为 吴行

作者简介:包大为,哲学博士,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百人计划”研究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之江青年社科学者;吴行,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团委书记。

基金项目:浙江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2021年度课题“城乡统筹与共同富裕的历史唯物主义阐释”;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一般项目“国家治理体系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基础研究”(编号:21NDJC033YB)。

摘要:作为有待完全展开的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核心特征,数字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极易被片面地理解为先进生产工具在各项生产、生活和社会事务中的推广和运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新型数字化技术,极易被前数字化时代的思维理解为只具有生产、物质效用的工具,至多只能跟着制度、人、事“跑”,至多只能提供更便捷的社会交往的物质条件。要深刻理解数字化的历史唯物主义内涵,就要克服生产工具孤立于社会关系刚性范畴的误解,深刻理解生产工具与历史的辩证关系,历史唯物主义地看待数字化对生产力发展、生产关系变革和上层建筑改革的重塑性革命作用,全面理解生产工具的内涵及其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正反两面看待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制度中数字化不同的历史意义,自觉实现从技术理性向社会理性的跨越,推进社会主义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关键词:数字化;生产工具;生产关系;历史唯物主义;治理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9092(2021)06-0112-010

目前,数字化是现代化生产方式的直观表征,是迈向先进生产力和产业前沿的必经之路,是第四次工业革命不断走向深处的核心技术特征。我国作为极少数拥有完备工业制造体系并处于第三次和第四次工业革命交替阶段的大国,已经在个别先行地区、先行领域开始主动推动数字化。这是走在前列、瞄准未来、主动出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尝试,通过精准对接当代生产力、社会关系、文化范式和社会心理,及时准确地理顺政府与市场、发展与稳定、个人与社会、供给端与需求端等多方面关系,一个涵盖现代化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未来智能共同体雏形已经在我国数字化蓝图中浮现。要实现数字化的历史潜能,就必须深刻认识生产工具撬动社会发展的历史逻辑,就必须正确理解不同社会制度下先进生产工具的不同效用,就必须以战略和历史的高度看待已经在数字化时代迈上新征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

一、一般生产工具与历史的辩证关系

如何历史唯物主义地定义生产工具?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克服机械唯物主义或经验主义对生产工具的简单观察和归纳,透过个别历史阶段和具体生产技术的现象,抓住生产工具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人类历史经历过两种作为历史形态的生产工具——“自然形成的生产工具”和“由文明创造的生产工具”。前者是包括耕地、水等等在内的自然界本身,近代以来一般被当作劳动对象;后者包括手推磨、蒸汽磨等人类“对天然产物进一步加工”而形成的生产工具,日常话语中被视为技术。马克思之所以要做兩种生产工具的区分,目的是为了辩证地呈现出生产工具的历史属性和社会属性,即生产工具所产生的七种动态的历史因素:一是产生了动态的人与自然关系,文明创造的生产工具使得人类摆脱了被自然界支配的状态进而开始“受劳动产品的支配”;二是产生了动态的政治统治,地产的统治基础是自然形成的、直接的财产(土地),而近代以来资本的统治的本质是人类劳动的统治;三是产生了动态的社会关系,依靠自然界的社会关系的纽带也是自然和偶然的,表现为家庭、部落和地理条件的关系,而生产力的发展使得个人能够“互不依赖,仅仅通过交换集合在一起”;四是产生了动态的产品交换形态,农业社会的交换主体是人和自然界,只存在人的劳动与自然产品之间的交换,而近代社会则是人与人之间的产品交换;五是产生了动态的分工水平,完全只跟自然界打交道的前现代生产活动分工水平较低,科学和技术、技术和经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化水平很低,通常“只要具备普通常识就够了”,而近代以来的分工则日趋细化,所需的技术知识和科学理论随之学科化;六是产生了动态的阶级统治载体,前现代的阶级统治的载体是各种形式的共同体,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则发展为货币及其“物的形式”对无产阶级的统治;七是产生了动态的工业基础,前现代的“小工业”依赖自然环境,而近代社会化大生产的工业则“只有在分工的基础上和依靠分工才能存在”。这七种动态的历史因素阐明了生产工具推动各种社会要素和社会关系发展的事实,无疑勾勒出生产工具撬动历史发展之杠杆属性。但是,蒸汽机、内燃机、网络或计算机等生产工具毕竟是人类改造劳动对象的中介,其属性既受制于劳动对象和劳动环境,也受制于劳动主体,因此近代以来的理论和舆论都把生产工具误解为孤立于社会历史关系的刚性的范畴,其中最为显著的有三类误解:

一是孤立地理解不同的生产工具。只看到了具体的生产工具与劳动主体的关系,忽视了不同分工之间的辩证关系。分工直观表现为不同的劳动主体在各个生产部门使用各自的生产工具来承担不同的劳动职能。在古希腊,柏拉图认为分工的根据是人的灵魂存在先天的差别,命运将劳动主体分为使用各种工具的职业。到了近代,尽管早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已经呈现出了较为完整的市场与需求、分工、分配之间的关系,但是人们对生产工具的理解仍然是特殊和孤立的。威廉·配第认为农民、海员、士兵、工匠和商人虽同为任何社会的“真正支柱”,但是海员由于使用了畅通四海的劳动工具,因此海员“不单是一个航海家,而且是一个商人,同时也是一个士兵”,总是可以找到世界上“市景繁盛和粮食富足”的地区。魁奈则以重农主义的口吻指出手工业者的意义“只是制造某些耕地用的工具”。因为魁奈真正认可的生产工具是土地,认为“在没有手工业者的情况下”耕作者可以自己制造农具。在当代,关于不同产业的孤立的、机械的理解仍然存在,农业和工业、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新兴产业和所谓“夕阳”产业之间的有机关系仍然时而被忽视。农民、工人和程序员等使用特定生产工具的劳动者,仍然时而被赋予某些刻板的印象乃至偏见。

二是将生产工具与特定历史条件相孤立。一种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生产工具,比如石器、铁器、蒸汽机或内燃机,其历史影响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直接推动的生产力发展和人类生活水平提高;二是间接催生的掌握包括生产工具在内的生产资料的统治阶级与上层建筑。一旦某种生产工具解放生产力、维持生产关系的潜力被耗尽,社会矛盾的爆发或时代的交替就会随之发生,这个历史进程不以主观意志而转移。因此,没有一种生产工具能够超越历史条件成为绝对、永远的“神器”。但是,近代以来不乏对技术的超历史的迷信乃至崇拜。这种现象在技术代际较为落后的地区尤为常见。比如近代中国出现的对进口工业制品和机器的迷信。近代工业只是促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形成,但是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却使得科学技术的力量与金钱的力量成了同一种抽象、测量和定量的力量,机器成了新的宗教、新的救世主。

三是脱离上层建筑理解生产工具。生产工具是劳动主体和劳动对象之间的中介。近代以来,随着科学和技术不断替代经验所主导的生产活动,劳动主体与劳动对象的关系开始越发趋于抽象,以至于理解一项生产活动等同于理解一种特定生产工具的技术特点和使用方法。在古代社会,掌握生产工具的匠人是自然经济条件下极少数为了满足他人的使用价值需求而从事技术生产的群体,他们的社会身份连同掌握的工具就具有了联通自然界(生产对象)的神秘性质。但是,到了近代社会,当生产工具开始成为资本所俘获的生产资料,其超越于社会的神秘性质却仍然存在。这一方面是由于分工的高度细化,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围绕生产工具和技术的意识形态。在早期科学社会学STS研究中,例如罗伯特·莫顿在其《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中仍然倾向于坚持独立于社会的科学领域,即科学和技术研究的个体的兴趣尽管受到社会文化、宗教和经济的影响,但是其个人兴趣最终促成了自成一体的波动发展的科学技术史。在社会舆论中,事实上迫使劳动者接受强制性分工和剩余价值生产的资本隐藏在生产工具之后,让人们误认为是生产工具在压迫着劳动者、抢夺着劳动机会、激化着人与自然的矛盾,并由此造成了主体“丧失自我的对技术的崇拜和疯狂。”

这些关于生产工具的误解在马克思所生活的年代已经十分常见,而马克思则以历史唯物主义对这些误解进行了系统性的批判,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对蒲鲁东的批判。在1846年12月28日致帕维尔·瓦西里耶维奇·安年科夫的信中,马克思指出蒲鲁东将机器指认为“同分工、竞争、信贷等等并列的经济范畴”是“极其荒谬的”,因为“机器不是经济范畴,正像拉犁的牛不是经济范畴一样。现代运用机器一事是我们的现代经济制度的关系之一,但是利用机器的方式和机器本身完全是两回事。”一个社会是否能够自发地大规模运用最新的生产工具,并非完全取决于生产者的主观意愿,而是由市场需求、人口、竞争、生产力水平和阶级状况等客观历史条件所决定的。回顾英国资本主义和生产工具的发展历史,马克思指出,在1825年之前的英国,由于处在工业社会早期,生产过剩和阶级矛盾的危机尚不明显,因而“消费的需求一般说来比生产增长得快,机器的发展是市场需求的必然结果”;而在1825年之后的英国,“机器的发明和运用只是雇主和工人之间斗争的结果”,因为只有更为高效的生产工具的研发和使用才能尽可能提高绝对剩余价值,减轻雇主对工人数量和相对剩余价值的依赖程度。当然,在这一时期,这种生产工具与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只适用于英国”。同一时期的其他欧洲各国,由于生产力水平相对落后,以及国民经济受制于英国的工业资本,故而“迫使它们使用机器的,是英国在它们的国内市场和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同一时期的美国则是另一种情形,机器的应用主要是由于“人手不够”,即由于“北美的人口和工业上的需求不相称。”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指出,“现存社会关系永存与和谐的现代经济学家的全部智慧”就在于忘记了经济技术范畴和历史范畴的差别。这种差别一方面体现为生产工具是一切经济层面的生产活动的前提,“没有生产工具,哪怕这种生产工具不过是手,任何生产都不可能”;另一方面体现为以人作为主体的劳动的积累是一切现存经济发展的前提,“没有过去的、积累的劳动,哪怕这种劳动不过是由于反复操作而积聚在野蛮人手上的技巧,任何生产都不可能。资本,别的不说,也是生产工具,也是过去的、客体化了的劳动。”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视角下,包括数字技术在内的生产工具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历史范畴,既不能将其仅仅理解为经济范畴,也不能将其只是理解为技术范畴。作为历史范畴的数字化,自然不应仅仅以技术理性来衡量其经济价值,而要放在更为广阔的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下全面考量其对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价值,从而深刻认识数字化的历史唯物主义内涵。

二、资本主义制度下现代科学技术的历史局限

科学技术作为传统生产工具的现代形式,既是现代生产力提升的重要载体,也是生产关系的重要桥梁,同时也在影响着上层建筑。在不同的制度安排下,对生产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升也会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在第一次工业革命中,珍妮纺纱机的出现,一方面快速提升了英国的轻工业水平,但同步而来的“圈地运动”却造成了“羊吃人”的结果,以暴力形式迫使自耕农破产成为产业工人,并在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殖民和势力范围瓜分的浪潮,从非洲到美洲,资本主义制度在世界范围内逐步确立,但在非资本主义世界中引发了深刻的人道主义灾难。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资本主义使用机器的第一个口号是妇女劳动和儿童劳动,这不仅夺去了儿童游戏的时间,而且还夺去了家庭本身惯常需要的、在家庭范围内从事自由劳动的时间,并以当时对英国兰开夏郡和柴郡等地棉纺织业工人健康状况的调查进行了说明。在第二次工业革命中,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高度重视科学技术在产业中的应用,世界从“蒸汽时代”进入了“电气时代”,特别是发电机、内燃机等的出现,将电力、化石能源转化为机械能,大大提升了生产力水平,由此摆脱了蒸汽动力的笨重和自然动力的地理限制,但随之带来的就是资本主义列强对于势力范围的抢夺以及垄断帝国主义的出现,并带来了更为灾难深重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波及了整个世界。作为横向比较的是,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在20世纪20年代成立,在西方资本主义强国因为“大萧条”剩余产能和资金无法消化需要转移时,很好地承接了相关的技术和装备,完善了自身的产业体系。在1932年第一个五年计划结束时,苏联迅速从农业国变成了工业国,迅速提升了国家的生产力和民众的生活水平,苏联整体国力也一跃上了一个台阶。以至于后来帮助美国走出“大萧条”的“罗斯福新政”中也有着某些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特征。第三次工业革命是以原子能、电子计算机、空间技术和生物工程等科学技术应用为特征,在多个领域革命性地大幅提升了生产力水平,对世界经济结构和产业格局造成了深刻的影响。然而第三次工业革命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仍旧未能逃脱生产力发展同时阶层贫富差距拉大的桎梏。世界银行数据显示,20世纪70年代美国基尼系数在0.34左右,伴随着第三次工业革命,该系数迅速上升,在本世纪初叶到达了0.4左右,并在约2016年上升至0.41左右。美国桥水基金创始人瑞·达利欧表示,在美国最富裕的1%人口拥有的财富与最贫穷的90%人口财富几乎相等。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以来,这一趋势变得越加明显,《纽约时报》2020年12月14日文章指出,精英阶层、公务员阶层受影响较小,甚至资产有了更大程度的提升,但劳工阶层、小微企业主和少数族裔却在失业中苦苦煎熬。基于第三次工业革命的电子计算机技术、生物技术未能给美国社会带来真正的公民福祉。反观我国,改革开放搭上了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末班车,迅速实现从落后农业国到世界第一工业国的转变,引入并创新了大量的科学技术,由此产生了世界上最大的经济奇迹。从体量上说,第一次工业革命使英国以千万级的人口规模实现工业化,第二次工业革命使美国以亿级人口规模实现工业化,而第三次工业革命在中国以十亿级的人口规模实现了工业化并真正破解了贫困这一人類难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庄严宣告“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下的科学技术才是真正作为一种生产工具,以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整体生活水平、国家的综合国力提升为目的。

回顾前三次工业革命,科学技术本身只是一种价值中立的生产工具,但其发生的历史和制度背景,造成了生产力提升结果和惠及人群的不同。数字技术是第四次工业革命的重要内容之一,超出了任何传统界定的生产工具。在生产环节,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尤其是芯片集成度的不断提高,直观地促成了更为微型和高效的生产工具变革,工业生产愈发趋向于集成化、小型化和清洁化。在流通环节,数字化和全球化相结合的金融资本不再是产业资本的附属物,不仅完成了从“跟着”市场到引领市场乃至塑造市场的转变,更促成了与数字技术霸权紧密结合的金融霸权。在消费环节,作为消费工具的个人数字终端及其数字商业网络,在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催促”下,不断提速个人消费需求和品位的更新迭代,过去由于生产力局限所致的物质匮乏感如今让位于匮乏感本身的再生产。这些新的现象不仅让滞后于传统日常经验的个体手足无措,更激发着人们重新审视数字技术的历史属性。如丹·希勒、德·克鲁克等学者认为数字化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直接带来了“没有疆界的资本主义”,是一种完全超出传统历史界定的“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或“后资本主义”。但是,作为生产工具的数字技术也没有事实上扬弃资本主义的历史阶段,更没有“自动”创造出一种介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之间的社会形态。一些具有数字外观的社会冲突和生存困境,其内核仍然和历史上其他几次工业革命相同,是剩余价值剥削造成的阶级矛盾,其属性能且只能被定义为数字技术的资本主义应用造成的各种危机。在这其中,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结构性矛盾不仅没有消失反而在每一次工业革命中被强化。一方面,资本主义私有的生产资料已经超出了传统实体经济所涉及的物质资料,涵盖了包括个体生物特征和信息在内的数字资源;另一方面,社会化大生产在全球数字化分工链条中真正实现了普遍交往,亦即将全球改造为“全景敞视”的生产场所。

从历史的角度,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第四次产业革命正在兴起。特别是其中的数字技术以其超出感官、形态虚拟、光速传导、高频迭代等特征吸引了前所未有的伦理审视和批评。20世纪初电能普及之始,一些中国哲学家甚至将电作为哲学意义上的本体。而数字技术是比电更加超感性的、专业化的生产工具,以至于未掌握一定专业知识的个体无法在其日常生产生活经验中认知数字技术的运作方式。在古代社会中由于科技不发达导致的人对自然现象的神化,在数字化时代则体现为日常经验中个体对信息链条所承载的社会关系的想象。因此,在关于数字化时代的讨论中时常呈现出两种极端:一是撇开当下的发展水平乃至近景的技术特征,将数字技术应用过程中产生的要素(例如人工智能对人的模拟)片面地放大和戏说,最终在科幻的层面引发关于数字时代和人工智能时代的末世焦虑;二是撇开数字技术应用已经带来的积极的发展成果,将数字技术的资本主义应用所导致的社会矛盾理解为生产工具本身就具有的缺陷,最终在怀旧的层面引发关于回归前数字时代的保守倾向。在主观层面,这两种观点不过是重复了近代以来对生产工具和历史之关系的唯心主义理解,夸大生产工具相对于历史的独立性、忽视生产工具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作为有待展开的生产工具,数字技术并不是一种已经终结因而适合作为某种定论的人类经验,更不应在超越历史发展阶段的宏观的、抽象的层面将数字技术作为一种规范。从历史的逻辑来看,任何一种生产工具的效用的积极性都受制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及其相应的社会制度。马克思的确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但这只是为了纠正蒲鲁东对生产工具孤立片面的想象,进而说明生产工具——尤其是现代科学技术是撬动历史发展的杠杆。如果脱离文本语境,那么如何解释电气技术产生的20世纪初同时产生了垄断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又如何解释数字技术在当代同时推动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中国的发展?从第一次工业革命到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历史事实表明,科学技术只是作为一种生产工具,是生产力发展的手段而非目的。马克思所说的生产工具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和“社会关系的指示器”,是对已经完成的历史经验或历史的自然过程的分析,而不是对有待完成的社会制度角逐的预测。回到社会关系,尤其是涉及所有制的政治制度,数字技术的历史意义是完全不同的。这一点在生产空间的重构和由此导致的主体性生存危机方面尤为明显。

马克思指出空间是“一切生产和一切人类活动的要素”。数字空间或赛博格空间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物理空间,而是经过数字转译的现实物理空间。不论是科幻所虚构的可以上传“灵魂”的数字空间,还是当下看似完全被数字所掌控的生产流程,事实上仍然源于现实的物理空间中的生产要素,硬件、驱动硬件的能源、操作硬件的劳动主体等等。这些生产要素是“在空间不可分的东西”——“不会因此处于空间之外,并且不同空间发生关系”,因而数字并没有真正构造出一个完全孤立的、永恒的、自足的空间。在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化大生产当中,列斐伏尔的判断或许是正确的,即包含数字信息、工业建筑、场地、机器、原材料、劳动力在内的“整个空间”——“都被消耗在了生产中”。物质生产为中心的空间设置与运用在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下都是成立的,因为前者自在地作为市民社会经济结构产生的政治结果,后者自觉地作为生产力解放为目的的社会制度。但是,在当代数字化生产所导致的空间重构中,不同的社会制度下这种重构的意图和价值指向是完全不同的。

资本主义的数字化应用造成了生产空间“消失”和劳动主体解放的表象。资本主义生产空间的实质是获取剩余价值的空间,例如车间、工厂、农场、流水线、交通工具。这些空间要素的形成是一个与生产工具变革紧密相关的历史过程。马克思认为,“资本的趋势是赋予生产以科学的性质”,为了能够将日新月异的自然科学应用于生产工艺,生产过程逐渐“从简单的劳动过程向科学过程”转化,而固定资本的发展则是这种转化的重要表现。因此从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人类见证了愈发前沿的科学理论推动产生了愈发高效的生产技术、愈发精巧的生产工具和愈发庞大的生产空间。这些生产空间在景观上表现为与生活空间的隔绝,例如传统城市规划中的工业区和生活区。对于前数字时代的工人而言,离开生产空间,踏出車间的那一刻,就意味着生产时间的结束。因为维系生产活动的生产工具、生产资料只能集中存在于生产空间。工业化程度越高的社会,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的隔绝愈发明显,不仅表现为承担不同产业的工业城市,还表现为工人社会所特有的文化。但是,这一历史进程似乎随着数字化的介入而戛然而止。随着数字化生产方式的普及和产业链条的全球分工,传统的生产空间成为了被摧毁、被遗忘的景观。迈克尔·哈特和安东尼奥·奈格里指出:“电讯和信息技术的进展已使得生产的非区域化成为可能,后者有效地分散了大众工厂,撤走了工厂城市:通讯与控制可在相当距离内有效地实施,而且在某些情况下非物质生产在全球运输上可以用最少的延误和花费。”数字化程度越高的资本主义国家,“摧毁”以工厂为中心的生产空间和工人社区的“去工业化”现象越是普遍,工业区消失了、工业城市(例如底特律)衰败了、工人社区文化被资本化重塑了(例如成为资本游戏的足球)。这个大卫·哈维意义上的“固定资本投资的危机”,从表面上看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地理要素的周期性调整,亦即“地理空间的辩证转型”,事实上更蕴涵着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升级的残酷事实。因为即使是转移到第三世界的生产空间,也并不是对单纯的传统生产空间的“复制”即在异空间“重复”过去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过程。廉价而巨量的雇佣劳动或许对于工业垄断资本主义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并造就了“亚洲四小龙”“亚洲四小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在20世纪中后期的腾飞,但是这对金融-技术垄断资本主义而言却并没有攫取更多剩余价值的空间。撇开金融-技术垄断资本主义对国家和公共财富的直接掠夺,在生产的环节,生产和生活空间明晰边界的消失,通常意味着生产时间的普遍化。数字化的物质生产和科层管理,不仅强化了特定生产空间(比如需要打卡上班的办公室)对劳动主体的剥削,更将咖啡店、餐厅、家庭乃至交通工具等传统生活空间转化为生产空间。

在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发展过程中,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被加速释放至所有的物理空间,并由此造成了生存个体被剥夺感的增强和幸福感的降低。马克思所说的“被动性的专业化”在数字化的资本主义社会被完整地实现了。曾经被期许成为各种技术应用研发的理工类学科最终面向硅谷培养着作为“码农”的数字产业后备军。劳动主体丧失了专业性,从属于数字信息和数字技术。在机器化大生产的时代,这种专业化本身被消灭的原因在于机器劳动作为活劳动的形式准备了容易规模化获得的劳动力要素。全天候的数字劳动监控以及数字消费加速,将劳动主体投入了匮乏感和不稳定性的再生产机制。这种加速最终导致了“去同步化”病状,即由于数字化程度的不同,处于不同生产和消费速率的个体在自然环境、人类的身心状况、政治决策、经济生产、文化建设等领域遭遇了巨大的时间鸿沟,由此带来了诸如自然环境超载、抑郁症和过劳的普遍化、政治决策的滞后、金融与生产和消费之间的脱节、文化创新力的缺失等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生活的秩序感,降低了人们的获得感。

三、社会主义制度下数字化的历史意义

一种科学技术能否有利于历史进步和生产力解放,取决于这种科学技术得以运用的社会制度。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确描述过资本主义制度曾经推动科技和生产力发展的积极的历史意义,但是要注意的是,这种积極意义具有巨大的局限性。历史证明,资本主义制度和科技进步的正向联系是偶然而非必然的,正如马克思在1846年12月28日致帕维尔·瓦西里耶维奇·安年科夫的信中所指出的,资本主义社会对先进生产工具的应用是非自觉的,发展生产力或推动文明进步并不是资产阶级的阶级意识的必然内容,扩张私人利益、强化劳动剥削、稳定统治秩序才是其真实意图。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如果维持落后生产工具和压制科技发展能够带来更多利润,资产阶级会毫不犹豫地扮演阻碍科技进步的保守角色。当前部分西方国家对中国高科技领域的技术封锁和人才封锁即是明证。同样,在资本主义历史中全球化不过是殖民拓张的客观结果,为了掠夺更多的殖民地、势力范围、劳动力和倾销市场,资产阶级曾扮演着最为积极的全球化鼓吹者角色,而一旦遇到了产能过剩的阶段性危机,关门主义、贸易壁垒乃至金融和军事冲突随之成为了过去那些全球化鼓吹者的最优选项。因此,基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经济制度治理者(抑或统治阶级),始终对一切涉及公共利益和人类福祉的历史范畴保持相对主义的态度,不论是人道主义、正义、自由和法治等精神性范畴,还是科技、生产力、生态乃至生命等物质性范畴,都是取决于私人利益这个变量。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数字化发展与社会治理就表现出了这种相对主义的悖论性:一面宣称数字时代将实现人的自由,一面却以数字手段实现对本国与他国公民的全天候监视、窃听和规训,造成了资本主义警察国家对个人无孔不入的侵犯和管控;一面宣称数字化交往将实现价值的自由,一面却以数字化的文化工业向人民灌输极端和反智的意识形态,造成了身份政治、民粹主义和社会分裂不断走热;一面宣称数字消费将带来自由的生活范式,一面却通过个人消费行为和偏好大数据对需求进行塑造,造成了无休止的匮乏感和消费主义上升;一面宣称知识和科技无国界,一面却以军事、金融、技术霸权不断强化对第三世界的干涉和倾销,造成数字技术的应用成为了众多发展中国家必须向数字-金融垄断资产阶级缴纳的巨额“税款”。因此,20世纪中期以来,随着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人类不仅见证了前所未有的快捷生产生活方式,更见证了数字-金融垄断资本主义对全球的掠夺。在经历了数字金融产品包装下的全球资本主义经济危机,见证了多次为了维持霸权而在全球发起的颠覆社会秩序的制裁、动乱和代理人战争之后,历史越来越雄辩地证明,真正能够引领数字化时代走向未来文明的只有社会主义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最终实现全人类的解放。我国虽然没有赶上第一次、第二次工业革命,但是在第三次工业革命中成功追上了世界的脚步,并在第四次工业革命中居于领先的第一方阵。以数字化为主要特征之一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有着对“两个必然”的重大推动和加速实现作用。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美两国都分别孕育出了体量巨大的数字化市场以及代表性的世界级互联网公司。通过疫情期间两国数字技术巨头的表现,可以一窥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下数字化最终是以剩余价值获取为目的还是以人民利益为目的。2020年疫情冲击下,亚马逊等美国互联网巨头公司的收入不降反增,不断收割社会剩余价值并持续打压后来者,Tiktok曾位列苹果应用市场下载第一,随即被勒令下架。以“脸书”“推特”为代表的社交媒体甚至进一步渗透到社会上层建筑和国家意识形态,近年来“占领华尔街”“黑命贵”和少数族裔运动均对美国社会共识形成了某种撕裂,其自诩的“言论自由”亦在当任总统账号仍被封禁的事件中成为“双标”的典型。反观中国,互联网公司始终在社会主义法制框架中以服务人民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等为主要目的。在数字化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始终是培养、引导与监管并存。邓小平曾指出“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数字化产业在发展之初,政府监管相对宽松并给予政策扶持,助力其发展,尽可能发挥自由竞争对产业的优胜劣汰作用。随着部分产业通过扶持获得发展后,政府就渐进式配套监管措施和引导策略,使这批产业带动更广泛的产业进步。相比于美国的数字巨头,中国对关切国计民生的数字化领域,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政府通过严格的监管,维护人民的利益,及时对越界的资本和产业巨头亮出“红牌”。在疫情背景下获得快速发展的在线零售互联网企业,为居家隔离期间的居民日常生活,为精准脱贫目标下偏远山区农副产品的在线销售,都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和助力。不论是即时通讯平台还是网络支付平台,均提供了疫情常态化背景下的健康查验等功能,承担了数字化背景下的社会责任。某些试图进入居民日常买菜领域的网络平台则被及时叫停,某出行领域的巨头平台被有关部门进行安全审查。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数字化,始终需要与人民的利益同向而行,体现出政府通过积极能动的政策让数字化的成果“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郁建兴等指出,我国提出的“共同富裕”既继承了人类社会的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价值观,也合理吸收了西方公共治理及社会保障的有益营养,但同时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在一个有为政府的积极引导下,国民在维持福祉、创造新物质及非物质财富的道路上不断推进。这些体现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对待数字化工业革命的根本逻辑差异。

随着数字化对生产力赋能的不断深入,恩格斯所说的促成“现代社会主义必获胜利的信心”的“物质事实”在数字化时代才最为明显地被全球人民直观地感受到,罗莎·卢森堡据此提出了作为“社会主义的科学基础”的资本主义的“三个后果”:第一是“资本主义经济不断增长的无政府状态,这使它的崩溃成为不可避免”——这个事实只有在数字-金融垄断资产阶级全面操纵西方社会经济命脉和意识形态喉舌之后才完整地显现,西方代议制民主已经不再是体现“重叠共识”的社会合作机制,而是作为资产阶级内部利益冲突的延续,成为了激化社会矛盾的主动轮;第二是“生产过程大踏步地走向社会化,这就替未来的社会制度创造了坚实的出发点”——这个事实只有在全球分工链条的前提下才是明显的,当数字金融不断冲破国界,全世界无产者都成为了共同合作求生存的群体;第三是“无产阶级不断增长的力量和阶级觉悟,这是即将来到的变革的积极因素”——这个事实只有在全球交往数字化的前提下才是完整的,导致全球无产者之松散关系的地理、信息隔绝逐渐消失,在数字化时代经历了无数次传媒资本的愚弄和欺骗之后,全球互联网将必然呈现出以产业集中的发展中国家为主阵地的阶级意识共通、阶级立场接近、批判对象一致的情形。正是基于这“三个后果”,历史选择的价值层面已经愈发明晰。在积极的意义上,“除了实行社会主义外,没有其他的出路,而社会主义的目的不是积累,而是以发展全球生产力,来满足劳动人民的需要。”——“社会主义由于它本身的特质,是一个普遍的、和谐的经济形态。”在消极的意义上,“不是社会主义就是在野蛮中灭亡”成为了数字化进程迫使全球人民做的一道“必选题”。

四、以历史唯物主义视角看数字化方向

基于数字技术所带来的历史新特征和新挑战推动产业升级、生活改善、制度重塑和治理提升,以数字化引领、撬动、赋能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是当代中国生产力发展、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方向,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担负起引领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必由之路。数字化既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倒逼出来的,也是科学社会主义原则在当代生产力条件下为我们指明的方向。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层面,数字化的历史潜能将至少包括四点:一是数字化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数字化催生新的发展动能,不断提升和发展生产力,从西方资本主义所垄断的全球产业价值链中抢占高端阵地。历史上,苏联的存在迫使西方国家不断地改善普通民众生活,提高社会公共福利,以此来追求制度对比中道义上的高点。苏联解体以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贫富差距拉大,两极分化愈发严重,并且对发展中国家承担的义务不断减少。唯有以中国为代表的追求“人类共同体”利益的国际力量借助数字化背景下的崛起,依托数字化实现产业升级并将成果惠及更多的普通民众,才是实现生产工具的真正“善”;二是通过数字化促进生产关系变革,在有序的市场竞争和战略的长远谋划之下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引领生产力的新一轮解放。数字本身就是未来重要的生产资源,是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基本“原材料”之一。数字化是未来生产方式的重要特征,要通过政府引导下的市场机制发挥企业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在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促进生产关系的变革,从而发掘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增长方式,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完善社会治理。当前我国多地政府均在规划布局数字化产业并形成了多个相当体量的产业领域,同时通过数字化不断优化和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多地的“最多跑一次”已经让人民群众直接从政府的数字化改革中获得便利;三是以社会主义现代化推动以人为本的“上层建筑”——数字发展环境建构,为全球打造更为开放、包容、安全和道德的数字化时代原则,瓦解西方数字-金融垄断资本主义试图掌控全球数字治理规则的图谋。生产工具本身是中立的,但生产工具应用的制度环境却会造成应用结果的“善”与“恶”。数字化理应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新的动能,但在西方资本主义制度下,却被经济利益所“绑架”,以至于反噬了社会的健康发展。数字化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呈现的“以人为本”发展环境的构建,必将形成更可取的发展原则,从而为构建数字化时代人与生产工具之间的关系奠定基本原则;四是以数字化创造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奇迹,进一步以事实阐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越性,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历史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从最根本上要以发展的成果来体现;脱离发展谈优越性是缺乏事实依据的。数字化为当代中国提供了生产力发展的新动力,我国要牢牢把握住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机遇,凭借在数字化领域的优势,不断将数字化发展成果应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应用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应用于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才能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数字化发展的应有之义。

基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和客观环境,要实现数字化的历史潜能,目前仍然需要往四个方面发力:

第一,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数字化对社会主义发展的重要意义。数字化任务从根本上从属于社会主义阶段的根本历史任务,其战略高度远远超越了当前数字赋能所追求的提高经济效益和政务效率等一般目标。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發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在当前条件下,要承担起社会主义阶段的这一根本任务,就必须为包含数字化在内的前沿科技在生产、生活和治理过程中的应用谋划科学的长远战略。这一战略从最根本上来说就是要继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数字化改革的社会主义底色。从宏观上来说就是要将与数字化相匹配的制度理性贯彻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统筹推进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协调推进,并且以适应数字化发展要求的方式方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从而最终实现有利于生产力解放、人的解放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要从历史角度看待数字化发展过程中的进退得失。数字化的积极意义在目前而言仍然是一种应然的善。但数字化发展绝不是一帆风顺的,也不总是能让所有人都有所获益。目前在部分领域所采取的数字化措施仍或多或少具有一些被动的特征,例如在社会治理领域的数字化改革大体上就是“追着”市场发展升级“跑”、“追着”人民生活变革“跑”、“追着”数字思维流变“跑”。在党中央的领导和督促下,目前各个地区对服务型政府创建和数字化改革的“观望”态度已不多见,但是脱离客观条件的“冒进”现象却多了起来。一些地方在基层治理中,缺乏网格化管理的社会环境、物资设备和人员队伍,却强行创造了形式上全面铺开的数字化治理,最终导致了传统的“旧”治理模式与表面上数字化的“新”治理模式的叠加,不仅加重了基层人员的工作负担,降低了基层治理效率,而且还打击了一些基层干部和群众对数字化改革的信心。一种新的社会制度、一项新的科学技术、一类划时代的生产工具,其产生、应用和改变世界的潜能取决于客观历史条件。列宁指出,社会主义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从资本主义中产生出来的,它是历史地从资本主义中发展出来的,它是资本主义所产生的那种社会力量发生作用的结果”。同样,数字化的实施方法、进度和成效也需要前数字化时代生产力的积累。印度、马来西亚、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国民经济转型发展的困难,同样也是因为脱离了客观历史条件的积累。跳过了社会革命、政治解放、独立自主和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建构等“必修课”,或许仍然能够在轻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积累财富,但是这种积累一定是不可持续的,因为其国民经济的骨骼和血液都被系于多变的国际资本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时指出,“把握科技创新机遇”,一方面需要将全球数字经济理解为“开放和紧密相连的整体”,坚持“合作共赢是唯一正道”;另一方面则需要“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构建开放、公平、非歧视的数字营商环境”——这绝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任务,需要脚踏实地地补好前数字化时代所落下的各门社会和经济发展“必修课”。

第三,要以共享理念经略数字化的成果。不论是经济发展、社会民生,还是政府效能,社会主义的数字化应用最根本的优越性在于以人民为中心。在第四次工业革命大背景下的中国的数字化将是普惠全民乃至全世界的历史性实践。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世界上从未有过一个占全球人口比重如此之高的国家积极融入新一轮产业革命,也从未有过占全球经济总量比例如此之高的社会主义国家主动应对新兴生产力开展全面的治理改革。这一场改革的成败不仅取决于能否又好又快地促进经济的数字化转型,更取决于能否将改革红利转化为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条件和制度条件。因此,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数字化绝不是传统产业向数字产业的“腾挪”,不应将数字产业和传统产业形而上学地对立起来,而是要走数字化带动新型工业化的道路。早在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就强调,要“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推进‘数字浙江建设,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适度发展沿海临港重化工业,努力培育发展装备制造业”。同时,在产业领域数字化的应用,也绝不是将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相对立起来,而是要以数字化的虚拟经济为实体经济营造更为健康和公平的发展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数字化更不是数字劳动主体向其他劳动主体的“掠夺”,不应让数字经济成为拉大贫富差距的无序竞争的资本巨鳄,而是要努力“解决数字经济给就业、税收以及社会弱势群体带来的挑战,弥合数字鸿沟”。通过数字化的发展来为弱势群体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和更多的发展机会与发展平台,实现数字化成果的广泛共享。

第四,要用法治精神来规范数字化发展。数字化作为历史进程中的新事物、新模式,在发展过程中也可能会出现各种短期的逐利和野蛮生长行为,监管往往存在滞后性。在當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也出现了个别企业应用其自身在数字化领域的先发优势损害人民利益的现象,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随着我国已经成为数字化产业第一梯队的国家,相关的数字化立法和执法也亟需不断加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政策引导和依法管理并举……要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完善依法监管措施,化解网络风险。2021年“两会”,数字化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词汇,数字金融、数据产权规则、数据共享机制、数字化产业整合和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等议案的提出,标志着全社会对数字化建设的法治化期待。政府一方面从政策端不断鼓励数字化经济发展和提供数字化政务服务,另一方面在法治端不断规范其发展,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这也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环节。随着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政府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法律手段和政策工具对数字化发展进行保驾护航。作为经济主体的企业,社会主体的个人,以及政府本身,也将在“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框架内,不断以法制化来提升和规范数字化发展。

今天,中国已经踏上了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努力的新征程。这不仅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新征程,更是历史唯物主义所指明的“两个必然”真理逐步走向现实的新征程。未来数字化的生产力发展和治理模式变革,不仅将展现新时代中国人民的首创精神,成为我国“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历史性举措,更将顺应数字经济这一“全球未来的发展方向”,不断推动创新发展,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同时“为各国人民过上更好日子开辟新可能”。

(责任编辑:石洪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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