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社关系视角下中国社会组织发展路径
2021-04-01高雅
高雅
摘要:面对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命题,中国共产党和社会组织应该准确定位自身价值及实践方向。社会组织是现实社会自主性力量的重要组成,由政党本位到社会本位的更迭是党社关系复建的目标指向,中国共产党与社会组织需互相扶持、深度合作,共同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设进程。
关键词:社会组织 发展 政党
党社关系不仅是政党来自社会的关系,也是政党为社会服务的关系,即政党以何种手段落实社会治理措施。时代变换,各个政党的根本任务也随之改变;不同的根本任务指引社会经历不一样的变革进程。政治社会时代,政治权力地位尊崇,而社会政治时代,社会权利的地位不可同日而语,自然党社关系更有决定性价值。
一、由政党本位到社会本位转换的党社关系
政治社会时代,政治性即一个政党的象征。时代更迭,更加注重政党社会性的社会政治时代兴起,民众的支持对于政党的政治生命有着载舟之意。当今各个政党应提升自身吸纳性,这既为政党政治发展的应然趋势,也已在实然的政党政治实践中达成了共识。
从政党本位到社会本位的更迭为党社关系复建的目标指向。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社会自主发展尤为重要。社会组织构成了社会自主性力量的关键,具有促进社会自我调节、弥补政府与市场失灵的效能,在防治国家权力与个人主张应用不当方面有着不可或缺的用处。
在执政党方面,充分致力于社会结构的重组以及社会再组织化,与其顺利在社会变迁中实现優化及推进国家的社会治理进程联系密切。在社会组织方面,只有得到了政党的基本认可,才能在建设道路上轻装上阵。互相扶持、深度合作的党社关系,是国家与社会组织未来不可缺少的因素。
二、新时代党社关系的良性发展
新时代的党社关系,本质为我国社会不同组成部分的彼此互动,深层次上是国家社会治理方式的演变。党社关系的重构,离不开由政党本位到社会本位的逻辑演变。即为在党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过程里完成政党优化,使政党的工具性转变为以人为本。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进一步为社会组织发展进行空间让渡,在经济与精神文明维度为其进行一定支撑,这代表着积极进展的党社关系,呈现出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治国理政思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到全面深化改革,增强社会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因此,需要不断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继续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社会组织本身有着一定规模,能够聚集人民之力,且又以自身的组织准则统筹运行,増强自身活动效率的同时,促进了社会得稳定团结。2019年江苏省非政府组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精准扶贫事业筹集款项7.08亿元,发起慈善募捐工程272个,在助力社会发展方面发挥出巨大潜力。
社会组织分布广泛,活动有序,成为公民表达诉求、满足需求、保障权利的重要载体。一批批由居民自发组成或由社区成立的,致力于解决各种纠纷的社会调节组织应运而生。2019年,江苏省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纠纷70万余次,调解矛盾纠纷155万余件。社会组织还积极参与政府决策,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立场为政府进言献策,确保政府决策充分体现人民意愿,成为促进人与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因素。
三、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建设困境
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迅速,2019年底基金会超7800家,登记的社会组织逾80万家,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依然不小。在每万人为计拥有的民间组织数目上,法国为110个,日本为97个,而我国只有6个,中国社会组织仍处在成长期。
第一,社会组织的党性培养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经历。在组织结构形式上,社会组织党组织并没有广泛分布。实际上,社会组织的前置准入登记管理机制是不完善的,不少民间组织的可活动范围还不清楚。另外,在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实践中,社会组织党组织仍无法起效用。本应作为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党组织存在权责不清的问题。
第二,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我国党社关系尚不能够完全放开。政府出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考虑,工作侧重在“管”;民间组织出于自身能够更加独立行事的考虑,工作侧重在“放”。政府注重的是如何使自身管理职能更加完善,推动社会平稳运行。社会组织为了使众多成员能够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寄希望于在政府工作中被重视、发挥作用。
第三,社会组织在经济领域的行为缺少系统规制和保障。国家注重在社会组织活动展开的前期严格监查,对其它期间的活动关注度不高,整体可操作性不强;属于惩罚领域的法律法规也不尽完善,民间组织的经济违法行为不会造成太大影响;鼓励性法律法规内容也还需完整,否则民间组织在参与社会基层治理的过程中难以被激励。
第四,社会组织的自我建设缺少明确指向和界限。我国有众多体制内社会组织,在进行权责衡量的过程中更加倾向于权力偏好。那些因政府认可、由政府帮扶而成立的居民自治组织,其生存与发展所依仗的是来自基层的“社会权威”。对它们而言,责任才更被注重,权力则是第二位的。
四、新时代党引导社会组织发展路径
党的第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我国社会组织未来建设的定位也因此确定。应致力于加强政治自觉、协商能力、服务能力,规范社会组织运行,使其成为有助于党的建设、有利于国家兴盛、有效于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益于社会和谐的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部分。
(一)加强组织党建提升政治自觉能力
社会组织党建的理论工作尤为重要,马克思强调无产阶级政党要尽己所能团结一切能够团结的力量,社会组织及其拥有的群众基础即为新时代党亟须团结力量的一份子,要将其作为马克思所强调的无产阶级政党联合工作的时代延伸部分加以明晰。社会组织党建的制度建设也不容忽视。具体从目标价值、适用范围、组织形式及例外性规定方面入手。组织建设更是必不可少,党中央指出,社会组织党建应遵循“应建尽建”的规则,形式方面先一步做到“党的组织和工作的全覆盖”。“具备组建条件”则可以以直接建立党组织的方式落实,暂不具备的以另外的方式沟通联系,形式方面完成一致化,为展开行动创造条件。
(二)推动政社分开提升政治合作能力
“政社分开”政策的落实离不开国家和社会的配合。依据中央精神,“坚持放管并重”是未来我国社会组织优化提升的重点,即“简政放权”与“加强管理”并行,使得社会基层治理工作能够“平稳过渡”、“有序推进”。近年来国家一直致力于此,在机关以及事业单位范围内清查相关人员民间组织兼职情况,于几类代表性的民间组织中尝试实行“直接登记”,“政社分开”得以被深入推行。政策另一边天平的社会组织也需采取行动以协助政府,既要进行理论学习,“独立思考”,达到思想上的意识自觉境地,又要在现实中加强锻炼,做到“独立处事”,行动自觉。
(三)健全法律法规提升经济助推能力
社会组织经济能力的强化依赖于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运行环境,禁止性法律规范与鼓励性法律规范需要兼有。禁止性法律规范功能为明确社会组织的经济活动维度,鼓励性法律法规则是用来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积极性的,根据它们的经济贡献进行一定的精神或是物质的嘉奖,激发社会组织参与经济活动的热情。社会组织自身也需致力于信息收集、民意沟通能力的提升及专业知识的储备,便于其解释与建言事业的推进。
(四)强化自我建设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对于体制内社会组织来说,群众路线需要一直践行,主动规范企业行为及积极换位思考也必不可少。社会组织建设地理想状态是充当国家的“传声器”与基层的“反馈镜”。体制内社会组织应致力于联通上下渠道,多采用群众看法收集与计划商讨的办法,接受大众监督。基层社会组织则应把握机会,重点获取政府支持。此外民间社会组织还应重视自身综合素质提升,以获得持续发展的社会动力。
党社关系在诸多政党政治关系中最为关键。现实中,中国共产党在党社关系的发展历程中处在主导性地位,党的态度对于党社关系的发展变化有着决定性作用。社会组织是新时代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功效和地位不可替代。因此,党需要以更通达的态度制定政策,使二者之间的关系朝着理想的目标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建设的目标指向则是通过自身正能量的全方位展示获得党的信赖与看重,成为党治国理政的帮手。建设良性互动的党社关系离不开二者的相互扶持与深度协作,使双方在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过程中能够各尽所能,发挥积极的作用。
基金项目:2020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新时代党引导社会组织发展的方式与途径研究”(KYCX20-190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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