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赋权扩区契机下宁波港航物流业发展对策研究
2021-04-01陈晓攀盛晓涵张瑶
陈晓攀,盛晓涵,张瑶
1.宁波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2.浙江万里学院
0 引 言
近期,中国(浙江)自贸区扩区到宁波,既标志着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也意味着宁波在全国新一轮对外开放格局中将扮演重要角色。在此背景下港航物流业如何适应新时期宁波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引发关注。
1 新时代宁波港航物流业发展面临的两大挑战
宁波作为“一带一路”战略沿线上的港航物流强市,港航物流业正面临着高质量发展的严峻挑战。
1.1 港航物流产业在开放型经济中提质增效的挑战
① 产业结构不尽合理。港航物流业的产值主要集中于仓储、运输、营运等基础业务层,增加值占比高达65%,而信息咨询、航运金融等增值服务增加值占比却不足20%,纽约新泽西港80%以上的产值源于增值服务,仓储装卸等基础业务的收入占港口总收入的比例不到20%。在盈利能力方面,2019年宁波舟山港集团单箱收益仅约79元/箱,不及上港集团的一半(169元/箱),对比全球知名码头运营商中盈利能力最强的迪拜环球港务(520元/箱)更存较大差距。
② 产业空间分布零碎。自发而成的港航物流特色企业零星分布在不同区位,不仅功能薄弱、空间狭小且区域产业链的规模效应难以形成。例如宁波国际航运中心、梅山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由于存在落地时间差,致使各功能区块间领头企业、关联产业、品牌服务类型等划分模糊,政策部分存在重叠或接续不畅,缺少能够提供全供应链物流解决方案的服务商,资源整合力和资源调配力有待提高。
③ 口岸环境有待优化。宁波舟山港虽为“一港”,但管理职能分属两市,两港分别拥有不同的国际贸易代码,隶属于两个不同的属地海关管辖,国际中转货物无法开展跨关区转运业务,在引航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尚未实现统一管理,导致资源重复投入和使用浪费,“一港两政”“一港两关”“一港两引”“一港两码”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1.2 港航物流要素在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均等化的挑战
自贸区政策尚未覆盖之前,宁波在税收扶持政策、金融环境和信息化等港航物流业发展要素方面与长三角主要港口城市相比处于劣势。
① 政策缺乏吸引力。在设立第二船籍登记制度、启运港政策、航运企业免征营业税、降低航运服务业外资准入条件等政策方面,宁波与国内自贸区相差甚大税收优惠政策对港航物流企业吸引力不足。与之对照,上海对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内的航运企业以及注册在上海的保险企业从事国际航运业务所取得的相关收入,不仅免征增值税,而且还施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吸引了大批国际知名机构入驻,推动洋山保税港区中转业务的发展。
② 金融服务滞后。与上海相比,金融业是宁波城市发展的短板,航运保险、航运融资等航运辅助业发展缓慢,对产业支撑作用不足。目前宁波本地的金融服务业尚停留在常规服务范围内,航运金融服务方面缺乏创新,无法满足航运发展需求,如宁波航运融资以抵押为主(约占67%),融资租赁不足10%,银行业对航运业贷款余额超过180亿元,仅为上海的12%。
③ 信息与港航物流链融合不深。信息资源分散在各港航物流企业中,企业间信息公开及融合难度大,港航物流企业对于自身生产经营数据以及信息网络都较为重视,大多已自主研发运营相应信息系统或软件,数据较为分散,且数据存在种类繁多、质量不一、获取接口不同、统计口径、分类代码和考核标准相互独立等诸多问题,整合共享难度较大。物流一体化作业上下游各环节信息难以有效衔接,导致作业流、单证流、信息流冗余重复,企业互信成本较高,增加了额外的资金和时间成本。
2 自贸区赋权扩区契机下宁波港航物流业面临的机遇
自贸区最显著的特征是高度的开放,宁波港航物流业在自贸区赋权扩区契机下,将迎来难得的机遇。
2.1 打造面向全球贸易港航物流供应链体系的机遇
根据扩区方案要求浙江自贸区宁波片区将立足宁波港口资源优势与开放契机,建设链接内外、辐射力强、成链集群的国际航运枢纽。自贸试验区宁波新片区建设带来的政策红利将促进金融配套服务的完善,吸引国内外贸易商的聚集,通过大力引进培育全球运营商,提升转口、进口和服务贸易的规模质量,建设国际贸易物流中心,提升集聚配置国际贸易资源的能力。面对原料采购、生产布局、市场营销全球网络供应链的发展趋势,加速集聚世界领先的国际供应链服务企业,促进港航物流企业逐步向专业化供应链服务商转型,推动港航物流供应链管理与国际贸易深度融合发展。
2.2 推动港航物流产业集聚发展的机遇
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新片区,依托优越的港口条件和政策优势,逐渐形成公铁水空管综合运输网络,通过加强物流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效率;通过中转集拼业务的推进,积极引导本土和跨国贸易企业在港内设转口贸易主体;准许外籍班轮在国内沿海港口、自贸港之间开展沿海捎带业务,高质量创建东北亚转口核心贸易枢纽;以服务进口贸易为载体,进一步加强保税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形成一批进口采购分拨配送中心,重点发展国际冷链物流、进口汽车、木材等专业物流能力,优化跨境电商物流服务功能,促进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中心以及体验、配送业态集聚;允许具有资质的航运企业开展以宁波舟山港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开放港口与宁波舟山港之间的捎带业务,大力推崇国际中转集拼业务,推动国际集装箱装卸、堆存、拆拼箱和国内外贸货物中转发展。依托国际航运服务中心、保税区等政策优势,加快港航物流服务集聚区的建设提升。同时,宁波作为全国重要的液体化工中转、储运基地和华东重要的炼化产业基地,依托强大的产业基础,打造大宗商品仓配一体化区域中心,带动港航物流资源要素的集聚,为未来宁波新片区发展国际化工品交易提供支撑。
2.3 深化口岸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机遇
自贸区拥有更宽松的贸易政策,国家赋权的契机,“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流动”的精细化监管服务,将有利于缓解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以及市场深度融合,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港航物流业也将在逐步适应口岸监管模式的改变和区港一体化发展背景下进一步推动港航物流业的货物流、资本流、信息流和人才流科学精准融合,在此进程中传统的监管流程、建构会日益退入后台,过程智能监管能力将得到空前提升,最终形成合理的口岸管理机制,促进双向投资、商事制度、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改革,进一步创新政府监管和服务模式,营造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1]。
3 自贸区赋权扩区契机下宁波港航物流业发展对策建议
3.1 大力发展“互联网+港航物流”,推动营运模式变革
① 搭建港口集装箱物流电商平台。凭借宁波舟山港集团与腹地无水港、支线港网络节点的优势,不断优化“物流交易厅”、“线上营业厅”功能,打造集港口码头作业、航运、集疏运以及报关、航运经纪等服务资源的于一体的港口集装箱物流大市场,做到一站式服务,一体化经营。
② 打造国际贸易服务平台。力促LNG全国登陆中心与绿色能源现期货交易市场的融合,打造国内领先的绿色能源交易平台。推进国际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建成一批国际进口商品分拨中心,不断推进阿里巴巴宁波数字贸易港转运中心建设,大力发展国际供应链业务,积极融入全球供应链网络体系,充分发挥“互联网+”与大数据在建设现代化国际贸易建设中的信息优势,不断优化区域的口岸通关监管模式,大力推动“洋码头”等知名跨境电商平台的开发及入驻,从而达成进口带动出口的目标,在做大宁波跨境电商规模的基础上逐渐做强宁波跨境购电商品牌。支持企业通过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在沿线区域建设物流基地、分拨集散中心、海外仓和小商品海外分市场,补充物流货源。
③ 建立口岸信息开放平台。推进航运大数据中心建设,充分利用和整合港口数据、政务数据、海关数据以及船公司、堆场企业等多方数据,打造国际一流的航运和物流枢纽大数据中心。
④ 打造物流金融保障平台。借助区块链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实现航运金融与核心企业串联,逐步解决风险认知信息不对等问题,形成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闭环。
3.2 推动社会物流资源整合,做精做优市场主体
① 在充分利用港航物流各类资源、降本提质的目标激励下,引导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与物流企业,商贸业、物流业和相关大型企业间形成品牌联盟、产权重组,从而更进一步推动全行业间资源整合、联动融合,成长为拥有强有力核心的市场主体。
② 加快传统物流企业转型升级。推广网络货运平台发展和多式联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开展包括金融、贸易服务商等多方业务信息整合,实现传统货代逐步提供新型供应链物流服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
③ 强化港航物流服务主体及市场培育。通过政策环境倾斜、人才引进等措施,培育国际船舶代理、货运代理、供应链服务等品牌企业,依靠制度红利、信息开放,推动港航服务等具有垄断特征企业打开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迈入船代业务圈,不断促进航运代理业优化提升、集聚发展。以航运经纪服务开展为载体,大力引进国内外船公司,鼓励班轮公司成立区域性营运与结算中心,培育国际化船舶企业,规范无船承运人队伍。
④ 拓展进出口港航物流市场。支持物流企业与贸易企业抱团合作“走出去”,建设市外和境外营销、支付结算和仓储物流网络。引进跨境电商领域独角兽企业,完善跨境电商物流服务,加强与国内知名跨境物流企业合作,拓展第四方物流市场。积极融入全球供应链体系,依托特殊监管区域重点打造进口商品交易平台、加工中心、港航货物集散中心。
3.3 推动自贸区政策突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参考天津、广东、上海等地的政策措施,因地制宜的开展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的复制推广[2]。
① 完善宁波范围内油气全产业链发展政策,将油气全产业链业务在宁波范围内做大做强。协调推进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的中资航运公司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沿海捎带、国际船舶登记等航运政策在宁波舟山港等长三角区域主要沿海港口推广。
② 扩大航运服务对外开放。在外轮代理、国际海上运输、海运集装箱站管理等领域上不断扩大开放范围,逐步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规定,推动免征国际登记船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③ 探索一批海关监管创新政策。在监管模式创新、通关手续精简等方面开拓新思路,探索“海运进境集装箱空箱检验检疫便利化措施”、“国际航行船舶检疫监管新模式”、“入境维修产品监管新模式”、“一次备案,多次使用”、“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大宗商品现货保税交易”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保税货物流转监管模式”等,探寻新方法,力争获取海关总署的政策支持。
④ 推动区港联动一体化发展。深化区港联动机制,促进保税作业与口岸作业的通顺高效对接,寻求保税监管与口岸监管系统连接、数据互认与功能叠加,推动区港一体化的实质发展,为开展国际转口业务提供便捷服务。依托宁波出口加工区物流中心,建立区港快速集散通道和一体化作业模式,打造国际采购配送贸易中心。提升特殊监管区保税仓储物流设施和物流分拨服务能力,支持贸易商在宁波口岸转口商品[3]。
3.4 围绕“四个合一”,深度整合港口资源
对照新加坡“南北港组合模式”,结合宁波自身发展特点,打造适用于本土发展需要的港口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梅、穿”双港优势,高效整合两港资源,实现梅山—穿山双港区协同发展。实行经营管理合一。探索统一的经营管理机制,实行企业经营主体整合,提升宁波舟山港经营管理效率。
① 实行口岸监管合一。在口岸监管管理层面,将穿山港区口岸监管管理权责调整至梅山驻区口岸查验单位统一管理,并对两港区的口岸监管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和共管共用。
② 实行港口配套合一。统筹规划港口集疏运系统,构筑港区互通、外联内畅的集疏运体系。统一规划和管理港口配套集装箱堆场、集卡服务中心以及综合服务配套等设施,实现港口配套设施功能集成和效能最大化。
③ 推进临港产业合一。基于世界上最大单体集装箱码头、重要的大宗商品中转码头等发展基础,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政策红利,为宁波油品、商品车、散杂货等商品贸易规模化发展注入新动力[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