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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钻探施工过程中主要发生的事故类型和防范措施

2021-04-01

西部探矿工程 2021年1期
关键词:钻塔机械事故

蔡 知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5地质队,安徽淮北235000)

1 钻探施工过程中主要发生的事故类型

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的事故分类方法,钻探施工过程中发生主要事故类型有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容器爆炸、火灾、淹溺、坍塌和其他伤害等。

1.1 车辆伤害

车辆伤害是指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飞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野外地质作业中需要大量的车辆运输支持,如:出野外作业、人员设备运输、后勤补给运输及物料装运等。由于重要零部件失效、检查维修保养工作不到位或不及时,车辆发生故障、管理不健全、人员教育不足、驾驶员操作技术不熟练、操作失误、人员违章作业、酒后驾车或驾驶时思想不集中等,都可能导致车辆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1.2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压、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机械伤害是钻探施工过程中常见的伤害之一,造成机械伤害的机械设备包括钻机、泥浆泵、搅拌机、发电机组及其它转动及传动设备。由于设备设计、安装缺陷、设备故障或失效、人员操作失误或违章作业、无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力以及安全管理不严等,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1.3 起重伤害

起重伤害是指在日常起重作业中,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滑车砸人以及倾翻事故,坠落事故,提升设备过卷扬事故,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体触电等。主要发生在起吊钻塔、机械设备、使用吊葫芦和千斤顶作业,由于机械故障、人员操作失误、操作员精神不集中或作业场所管理混乱等原因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1.4 物体打击

物体打击是指物体在重力或其它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设备安装、机修及搬运作业等均可能伴随着物体打击伤害,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等。造成物体打击事故的主要原因为立体交叉作业、作业场所混乱、管理不到位、人员违章作业等。

1.5 高处坠落

高处坠落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在钻探施工过程中如钻探安装、拆卸与维护、塔上作业等作业过程中均可能发生高处坠落。施工组织不善、人员处于高处作业中若无防护措施(如:无安全带),或防护措施不到位(如:安全带强度不够、防坠器失灵等)、人员违章作业、思想不集中、支撑平台不牢固等极可能造成人员坠落、伤亡事故。

1.6 触电

触电是由于人体直接或间接接触了带电的导线或设备或意外带电的金属导体,或人体进入地面带电区域时,电流通过人体而造成的伤害事故。

触电产生的原因主要为:电气线路或电器设备在设计、安装上存在缺陷,或在运行中缺乏必要的检修维护,使设备或线路存在漏电、过热、短路、接头松脱、断线碰壳、绝缘老化、绝缘击穿、绝缘损坏、PE 线短线等隐患;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安全电压、等位连接等)或安全措施失效、防护装置损坏;电气设备运行管理不当,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电工或机电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失误或违章作业;近距离靠近高压带电体作业;线路短路、开启时熔断器熔断时,炽热的金属微粒飞溅;人体过于接近带电体等。

1.7 容器爆炸

容器爆炸是指贮存在容器内的有压气体或液化气体解除壳体的约束,迅速膨胀,瞬间释放出内在能量的现象。经过对事故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爆炸事故除少数是由于爆破器材本身的质量问题外,绝大多数是属于人为的。可能发生的地点为各气焊(气割)施工场所、各生产生活使用的液化气罐。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后果。

1.8 火灾

地质队伍火灾事故以野外地质勘探工作为主。野外活动场房、毛毡芦席场房以及帐篷等都很容易着火燃烧,尤其是在冬季,气候干燥多风,一旦失火极易蔓延扩大,有时还可能造成森林或草原火灾。火灾事故的原因有:由于管理不当、缺少制度措施或制度措施执行不严、思想麻痹、警惕性不高等,导致照明失火、油料和燃油设备失火、取暖炉引起火灾、电器设施造成火灾。火灾事故具有突发性特点,事故后果往往比较严重。

1.9 坍塌

坍塌是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伤害、伤亡的事故,发生的主要部位在钻塔地基不稳定、山区施工场所周围上方地质条件不稳固及堆置物品过高不牢固等。

1.10 其它伤害

其它伤害是指扭伤、跌伤、烫伤、冻伤、扎伤、动物咬伤等。

2 预防钻探生产过程中各类事故安全措施

2.1 安全管理措施

(1)进一步完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各工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地矿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到正确佩戴、使用,完善领用记录。

(3)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普及安全知识,进行技术和业务训练。

(4)新职工上岗必须坚持“三级”安全教育,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接受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安全投入必须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6)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安全风险辨识及内部重大危险源,制订各类风险防范措施。

(7)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与整改,对存在的各种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建立健全登记、整改和处理的档案,对暂时无法整改的,必须有切实可行的监控和预防措施。

2.2 各类事故预防措施

2.2.1 车辆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

(1)定期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

(2)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杜绝车辆带病行驶;

(3)出车前,应检查刹车、转向、制动系统等,确认完好方可出车;

(4)人员乘坐、货物装载要符合规定,严禁人货混装;

(5)通过水面和冰面及道路复杂地段时,必须按规定停车探明情况,确认安全后再通过,车上人员必须下车步行通过。

2.2.2 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

(1)操作各种机械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能掌握该设备性能的基础知识,经考试合格。上岗作业中,必须精心操作,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禁无证人员开动机械设备;

(2)检修机械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禁止合闸警示牌,设专人监护制度。机械断电后,必须确认其惯性运转已彻底消除后才可进行工作。机械检修完毕,试运转前,必须对现场进行细致检查,确认机械部位人员全部彻底撤离才可取牌合闸;

(3)人手直接频繁接触的机械,必须有完好紧急制动装置,该制动钮位置必须使操作者在机械作业活动范围内随时可触及到;机械设备各传动部位必须有可靠防护装置;各入孔、投料口、螺旋输送机等部位必须有盖板、护栏和警示牌;作业环境保持整洁卫生;

(4)各机械开关布局必须合理,必须符合两条标准:一是便于紧急停车;二是避免误开动其他设备;

(5)对机械进行清理积料、捅卡料、上皮带腊等作业,应遵守停机断电挂警示牌制度;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因素大的机械作业现场,非本机械作业人员因事必须进入的,要先与当班机长取得联系,有安全措施才可同意进入。

(7)操作人员操作机械设备时,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在机械设备在运转状态时维修和保养。

2.2.3 预防起重伤害事故的安全措施

(1)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参加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起吊物品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吊臂作业半径下和起吊物下严禁站人;

(4)严禁交叉作业;

(5)起重设备所用钢丝绳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如钢丝绳直径缩小超过10%、一捻距断丝超过5%时,必须立即更换。

2.2.4 预防物体打击事故措施

(1)钻探内钻机周围和施工场地必须通行的道路上方施工工程出口下方,均应搭设坚固、密封的防护棚;

(2)垂直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有效的隔离层,防止坠落物伤人;

(3)传动、转动设备上禁止放置工具物件,防止抛出伤人;

(4)正确配戴安全帽,是防止物体打击的可靠措施。因此,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戴好符合安全标准,具有检验合格证的安全帽,并系牢帽带。

经比较,MR术前检查诊断正确例数为80例,正确率为88.9%(80/90);良性诊断符合率为100.0%(85/85),良恶性鉴别准确率为97.8%(88/90)。

2.2.5 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措施

(1)钻塔安装、拆卸、维护、检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戴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

(2)安、拆钻塔作业时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台板;

(3)定期检查活动工作台防坠器、防窜器有效性;

(4)夜间或5 级以上大风、雷雨、大雾、雪天气严禁安拆钻塔;

(5)活动工作台要按规范要求配置重锤导向绳,导向绳直径大于9mm。

2.2.6 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1)所用电气设备实行“一机一开关一保护,进入施工现场的一切配电设备、用电设备(分配电箱、开关箱、手持电动工具、电焊机等)等必须经检查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2)钻塔避雷接地电阻不大于15Ω,配电设备接地不大于4Ω;

(4)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知识的普及,重视临时用电的安全,对作业人员应针对环境(高温与潮湿)等因素进行必要的针对性的临时用电安全教育和交底;

(5)需用电缆长距离输入电源时,电缆必须架空,需地面铺设电缆时,每遇过道均应挖设地沟埋设,避免车压、人踩,机场电力线不得使用裸线,不得搭铁;

(6)照明电压不得超36V,照明导线必须使用橡胶绝缘电缆,钻塔上电缆与钻塔架必须用绝缘瓷瓶隔开;

(7)钻塔必须与周围高压线保持最小安全距离以上 :<1kV,4m、1~10kV,6m、35~110kV,8m、110~220kV,10m。

2.2.7 容器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1)焊接作业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2)气焊(气割)场所氧气瓶与乙炔气瓶安全距离放置;

(3)作业前应检查压力表、回火防止器是否完好;(4)作业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氧乙炔气瓶运输放置要平稳,不允许碰撞,要有防曝晒措施。

2.2.8 坍塌事故预防措施

(1)钻探作业经常在山地、沟河堤上施工,设备进场前要先检查周边安全环境,在山坡修筑机场地基,岩石坚固稳定时,坡度应小于80°,地层松散不稳定时,坡度应小于45°;

(2)机场地基应平整、坚固、稳定、适用。钻塔底座的填方部分不得超过塔基面积的四分之一;

(3)钻塔绷绳应采用Ø12.5mm 以上的钢丝绳,18m 以下钻塔应设4 根绷绳,18m 以上的钻塔应分二层,每层4根绷绳;

(4)山区作业时必须清除或加固施工区上方的活石碎块,并悬挂警示牌提醒作业人员。

2.2.9 火灾事故预防措施

(1)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2)平时加强全体职工安全消防教育,提高全体职工安全消防意识;

(3)柴油桶应放置在离机场5m 以外的地方,并清除周围可燃物,作业现场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4)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要与动火点保持10m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5m以上;

(5)柴油机与塔衣做隔热措施;

(6)切割、焊接作业时必须清除周围可燃物;

(7)照明灯具与塔衣距离必须大于30mm。

3 结束语

钻探施工作业在地勘单位属于危险性较高的行业,钻探作业一直是地勘单位安全防护重点之一,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才能预防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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