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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故居士钱府君夫人舒氏墓志铭》研究

2021-03-31陈朝云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墓志妇女

陈 瑜, 陈朝云

(郑州大学 历史学院, 河南 郑州 450001)

2004年10月, 《唐故居士钱府君夫人舒氏墓志铭》(以下简称《舒氏墓志》)于河南省偃师市首阳山镇南蔡村北500米藤飞砖场唐代M3出土。 志盖(1)该墓志盖是否为舒氏墓志之盖尚待考证为盝顶方形, 边长60厘米、 厚11厘米, 盖顶部篆书“大唐故钱府君墓志铭”3行, 行3字, 共9字; 志石方形, 边长60.5厘米、 厚13.5厘米; 志文楷书, 凡27行, 满行30字, 共计742字。 志主舒氏史籍无载, 该墓志的出土可补史之阙。 志文以志主生平履历为线索, 详细记载了志主的籍贯、 世系、 容貌、 品行、 子嗣、 姻亲以及丧葬情况等内容, 其中涉及志主家世及其家族迁徙、 唐代女性的教育、 唐代社会对妇女的道德要求和评价标准等。 该志文收录于郭宏涛与周剑曙先生合著的《偃师碑志选粹》[1]157中, 现将墓志文移录并考释如下(“∥”表示换行), 不当之处, 敬请方家指正。

一、 墓志录文

(盖)大唐故钱府君墓志铭∥①

唐故居士钱府君夫人舒氏墓志铭并序∥

左威卫胄曹参军广平程休撰序∥

许州扶沟县尉博陵崔颢撰铭∥

夫人姓舒氏, 卢江舒人也。 其先咎繇之后, 承于偃姓。 高祖诞因官而家于蜀, 诞∥孙义龄, 明经高第, 授文林郎, 有纯孝之德, 不忍去坟墓, 故终身不仕。 夫人即文∥林府君之长女也, 禀生知之姿, 有烈考之训。 谦慈和惠, 柔懿明达, 令仪著乎闺∥阃, 淑问流乎邦乡。 笄而字之, 用归乎我, 暨乎嫔君子之室, 主家人之馈。 夙夜以∥事舅姑, 敬恭以和; 侄娣宗党之内, 穆如清风。 既而敬姜昼哭, 柏舟自誓, 藐尔诸∥子, 皆在幼童。 夫人习于《春秋》, 尤精《诗》《礼》, 躬授小学, 以至大成。 开元初, ∥天子举宗师科, 次子嘉会, 应命专经, 为天下第一。 由是掌石渠之籍, 典奉∥常之礼, 横经者逮乎三事, 著录者抑有千人, 蔚为儒宗, 时人莫及。 贤母才子, 当∥世荣之。 开元廿三年, 夫人春秋八十有二矣, 寝膳无所贬, 耳目犹聪明。 闰十一∥月晦, 体小不安, 翌日卒于洛阳时邑里之私第。 呜呼哀哉!临终谓其子嘉会曰:∥“吾获寿考, 逮食汝禄。 吾愿斯毕, 死又何求?然吾与汝家, 俱居江左, 湮寓巴蜀, 累∥世于兹。 非汝故乡, 何必西土, 且汝先人有遗命, 汝虽幼, 岂忘之乎?”嘉会泣血受∥命, 廿四年春正月壬寅, 安神于洛阳首阳山之阳, 从遗命也。

初, 钱氏世居吴兴∥之长城。 先府君讳元志, 字长人。 大父憬, 贞观六年调补邛州司户, 卒于官, 子孙∥因家广汉。 皇考义, 明经擢第, 未任而卒。 府君明《春秋》《诗》《易》, 善章草书, 隐居不仕。 ∥春秋五十有九, 景龙三年九月十六日卒于本郡。 顾命诸子曰:“吾本吴人, 冠冕∥于齐梁之际, 陈亡徙洛, 先人爰宅于兹。 洎予与汝, 今三世矣。 且观汝胄将有达∥者, 能复先人之业, 归吾骨于洛阳, 吾之愿也。”嗣子嘉会,不敢废先父之命, 遂卜∥宅兆于东郊, 将俟他年之吉, 以从鲁人之袱礼也。 夫奉先命, 孝也; 不忘本, 仁也。 ∥君子是以知钱氏之兴宜矣。 小子忝乎诸生之列, 盛德之事, 尝备闻之, 非尚其∥辞, 盖取诸实录。 博陵崔颢, 文章之特, 托以为铭: ∥

光光受氏兮始国于舒, 绵绵瓜瓞兮载迁厥居, 高门积庆兮盛德钟美, 诞生淑∥灵兮克配君子。 斤斤在堂兮黄发无忒, 义方教子兮名振王国, 天不慭遗兮降∥此鞫凶, 门虽必大兮无及万钟。 地一闭兮永夜, 以日易月兮长高丘之荒松。 ∥

二、 墓志所见舒氏姻亲关系及家族播迁

(一)舒氏家族世系及迁徙

1.舒氏生平

志文显示, 舒氏为文林郎舒义龄之女, 出身于书香门第, 自幼饱读诗书、 德才兼备。 舒氏及笄后与钱府君钱元志结为姻亲, 诞下其子钱嘉会, 并对嘉会“躬授小学”以至成才。 开元廿三年(735)闰十一月末, 舒氏病故于洛阳私宅中, 享年82岁。 廿四年(736)春正月, 嘉会将其母舒氏安葬于洛阳城东首阳山之南坡。

2.舒氏家族世系

舒氏祖上原居安徽合肥, 其高祖舒诞, 父亲舒义龄, 曾祖父与祖父史料未载。 舒氏之高祖舒诞“因官而家于蜀”, 即舒诞因为做官四川而举家从安徽合肥迁到了四川, 故此后世代定居于四川。 舒氏之父舒义龄, 明经考试及第后被授予文林郎一职, 文林郎为从九品上的文散官[2]1783, 但他至纯至孝, 不愿离开祖居之地及祖先坟舍前往外地任职, 故终生未仕。 舒氏之子钱嘉会, 科举考试擢第, 被授予奉常之职, 其官品为正三品, 掌管邦国礼乐、 郊庙、 社稷、 祭祀之事[2]1872, 后供职于西京, 故迁居洛阳。 舒氏家族仕宦及迁徙情况参见图1。

图1 舒氏家族仕宦及迁徙情况

(二)舒氏姻亲关系及其迁转

据墓志记载, 舒氏及笄后与钱府君钱元志结为姻亲。 钱元志之祖父钱憬、 父亲钱义。 钱氏一脉为南朝仕宦人家, 祖上原居“吴兴之长城”, 即唐代吴兴郡长城县(今浙江省湖州市), 陈(557—589)亡之后迁居于洛阳。 贞观六年(632), 因钱元志之祖父钱憬出任邛州(今四川省邛崃市)司户参军(其官品为从七品下)[2]1918, 于是举家从洛阳迁至四川, 也因此成就了其孙钱元志与志主舒氏的婚事。 钱憬卒于任职期间, 而后“子孙因家广汉”, 其子钱义、 孙钱元志后又迁居于邛州不远处广汉郡一带(今四川省广汉市)。 钱元志之父钱义, 经明经考试及第, 然未任命而卒。 钱元志字长人, 熟读《春秋》《诗》《易》等儒家经典, 尤其擅长书写草书, 终生隐居未出仕, 在性命垂危之际嘱托诸子, 若儿孙后代有前途通达者, 能复先人之业, 必将自己葬身于祖居之地洛阳, 不忘根本, 了却夙愿。 景龙三年(709)九月十六日, 钱元志卒于广汉郡, 享年59岁。 其子钱嘉会从先父之命, “从鲁人之袱礼(2)烧袱子的礼仪, 流行于四川各地, 由烧纸钱演化而来。 袱子是烧给祖先的纸钱, 把一叠打好的纸钱整理得平平顺顺, 再用白纸封为长方形即为袱子。 民间在每年农历七月十三日祭祖或平常祭奠亡灵时, 都要烧袱子。 意在寄钱给祖先亡灵, 好让他们在阴间有钱用, 更好地庇佑子孙。”, 随蜀地之葬俗, 将其父葬于洛阳城东。

钱氏家族的迁徙路线: 吴兴郡长城县(今浙江湖州市)→洛阳→邛州(今四川邛崃市)→广汉郡(今四川广汉市)→洛阳。 钱元志家族仕宦及迁徙情况参见图2。

图2 钱元志家族仕宦及迁徙情况

三、 墓志所见唐代女性教育

由志文知, 志主舒氏出身于书香门第, 拥有良好的教育背景, 且“夫人(舒氏)习于《春秋》, 尤精《诗》《礼》”, 熟读儒家经典, 受到良好的文化教育。 唐代文化高度发展、 兼容并蓄、 社会开放, 文化教育也体现出宽容和开放性, 女子教育问题也因之系统化、 社会化, 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教育体系。 笔者从以下两方面探讨唐代女性的教育问题。

(一)教育方式

唐代社会文风开放, 女子教育因受教者身份及所处阶层的不同而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 就皇宫女眷而言, 唐代宫廷之中设有专门教育机构对皇宫女眷进行教学。 《旧唐书》卷四十三载: “习艺馆, 本名内文学馆, 选宫人有儒学者一人为学士, 教习宫人。 则天改为习艺馆, 又改为翰林内教坊, 以事在禁中故也。”[2]1854由此可知, 唐初时已在宫廷中设习艺馆, 后又改为翰林内教坊, 但本质不变, 都是为了提供固定场所以便宫中女眷接受教育。 就官宦贵族和平民百姓家的女子而言, 一般采用家庭教育的方式[3], 主要由父、 母、 女师授之。 父亲教授如唐德宗时著名诗人宋庭棻, 家教有方, 悉心教诲其女宋若莘、 宋若昭等五姐妹成才。 《旧唐书》称: “庭棻有词藻。 生五女, 皆聪惠……皆能属文。 长曰若莘, 次曰若昭、 若伦、 若宪、 若荀。 ……贞元四年, 昭义节度使李抱真表荐以闻。 德宗俱召入宫……不以宫妾遇之, 呼为学士先生。”[2]2198再如《舒氏墓志》载“(舒氏)有烈考之训”, 亦是受教于其父的例子。 母亲教授如《女论语》第八章“训男女”载: “大抵人家,皆有男女,年已长成,教之有序,训诲之权,实专于母。”[4]22-23女师教授如《毗陵集》中《唐新平长公主故季女姜氏墓志铭》记载, “长公主叹季女姿度荣茂,温惠淑慎,能修女师之训,动中礼范”[5], 姜氏的道德礼法即由其女师教授。

(二)教育内容

一是女德。 在传统文化中, “三从四德”是古代女子学习的基本纲领, 而女子四德中妇徳为首, 唐代女性学习女德的目的在于成家后成为贤妻良母, 恪守妇道。 郑玄认为“妇德谓贞顺”, “贞”是坚守节操, 对丈夫从一而终, 贞节之德最为人所重视。[6]唐代女教著作《女论语》第一章“立身”称: “凡为女子, 先学立身, 立身之法, 惟务清贞。 清则身洁, 贞则身荣。”[4]12同书第十二章“守节”称: “古来贤妇, 九烈三贞。”[4]28《舒氏墓志》中引用“柏舟自誓”的典故暗示舒氏像共姜一般坚守贞洁。 “顺”即“婉娩听从”[7], 就是对公婆、 丈夫甚至对家族所有人都温顺有礼。 女性是社会结构的组成部分, 女德教育目的是规范女性的社会行为, 旨在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秩序。

二是女工。 李商隐在《义山杂纂》中关于教养女子问题提出了十条原则: “习女工, 议论酒食, 温良恭俭, 修饰容仪, 学书学算, 小心软语, 闺房贞洁, 不唱词曲, 闻事不传, 善事尊长。”[8]其中第一条即为习女工。 女子既为社会结构的组成部分, 其必须参与社会生产, 对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这主要体现在女工上。 《女论语》第二章“学作”载: “凡为女子, 须学女工。 纫麻缉苎, 粗细不同。”[4]13凡是女性, 都应该学习女工。 在历史发展的不同时期, 主流社会阶层对女性社会价值的认识是延续承认的, 都非常重视女性生产能力的培养。

三是文化知识的具备。 李恕在《戒子拾遗》中称: “微涉青编, 颇窥缃素, 粗识古今之成败, 测览古女之得失。”[9]37即强调女子应该通过读书知古今得失。 唐代对于女性文化知识方面的教育, 主要在于熟读经史之书、 女教著作及诗词歌赋。[10]经书指儒家经典基础读物“五经”, 即《诗》《书》《礼》《易》《春秋》, 史书有《史记》《汉书》等。[11]无独有偶, 《舒氏墓志》载“夫人(舒氏)习于《春秋》, 尤精《诗》《礼》”, 舒氏熟读“五经”之三。 关于女教著作, 李恕《戒子拾遗》开篇即称: “女子七岁,教以《女仪》, 读《孝经》《论语》。”[9]37后魏崔浩所著的《女仪》, 唐代散郎陈邈之妻郑氏著的《女孝经》, 唐代女学士宋若莘著、 其妹宋若昭作解的《女论语》等都是唐代女子教育的必读之书。 除此之外还有西汉经学家刘向所著的《列女传》、 唐太宗长孙皇后所著的《女则》等, 都是唐代女性接受教育专门的教科书。[8]

四、 墓志所见儒家道德礼教及唐代妇女观

儒家思想是我国封建社会的统治思想, 其精髓在于其以“仁”“礼”为核心的道德伦理思想。 与唐代文风开放的社会背景相结合, 形成了一套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德规范, 尤其对当时妇女的行为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 笔者将结合《舒氏墓志》从以下三方面探讨唐代的妇女观及当时儒家道德礼教对唐代妇女行为的影响。

(一)家庭角色

古代女性在家庭中有三个重要角色, 即为父之女、 为夫之妻、 为子之母, 要做到为女孝、 为妻贤、 为母良, 以这三种角色为基点促进家庭的和谐稳定与持续发展。

为父之女强调“未嫁从父”, 是说女子出嫁之前需听从父母教诲, 顺从父命, 此为孝道。 《舒氏墓志》载“(舒氏)有烈考之训”, 听从其父教诲。 儒家经典著作《论语》卷一《学而》中载: “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12]27同上书卷五《里仁》称: “事父母几谏。 见志不从, 又敬不违, 劳而不怨。”[12]155侍奉父母要听从父母教诲, 如果父母犯错, 要婉言劝告其过失, 若未被接纳也不应违逆对抗。

为夫之妻即出嫁女子要尽妻子之本分, 辅佐丈夫修身齐家, 且用此来衡量已婚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与作用。 《礼记·大学》中记载: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 先治其国; 欲治其国者, 先齐其家。”[13]866强调家和而国治。 唐代名著《女论语》第十一章“和柔”记载: “处家之法, 妇女须能, 以和为贵。”[4]27倡导以和为贵, 其中妇女尽其本分, 夫敬妇顺, 二者协力处理好家事即为家和。 而家事范围内妇女所起的作用至关重要, 清代陈立撰《白虎通疏证》卷八《三纲六纪》记载: “妇者, 服也; 服于家事, 事人者也。”[14]王利器撰《颜氏家训集解》中说: “妇主中馈,唯事酒食衣服之礼耳。”[15]作为家训,强调了“主中馈”是妇女在家庭内应负担的职责。 男女应分工明确, 男性在外打拼家业, 而女性主管家中酒食衣服, 操持家务, 辅佐丈夫, 但不可参与政事。 《舒氏墓志》载: “(舒氏)笄而字之, 用归乎我, 暨乎嫔君子之室, 主家人之馈。 夙夜以事舅姑, 敬恭以和; 侄娣宗党之内, 穆如清风。”可知舒氏出嫁之后坚守为人妻、 媳、 母之职责, 家事方面主理家政、 操持家人酒食衣服, 上对公婆至恭至孝、 下对子女躬身教养, 使得“侄娣宗党之内, 穆如清风”, 里里外外都处理得井井有条。

为子之母则强调母亲对于儿女的哺育教养之责。 《女论语》第八章“训男女”载: “大抵人家,皆有男女,年已长成,教之有序,训诲之权,实专于母。”[4]22-23教育儿女的大权主要在母亲。 《内训》第十六章“母仪”中提到父母要做到“教之者, 导之以德义, 养之以廉逊, 率之以勤俭, 本之以慈爱, 临之以严格, 以立其身, 以成其德。 慈爱不至于姑息, 严格不至于伤恩。 伤恩则离, 姑息则纵, 而教不行矣”[16], 强调母亲在教育子女时, 应该把握好度, 慈爱却不失严格, 身体力行, 教之以礼义廉耻, 使其形成良好的德行。 志文载“夫人(舒氏)习于《春秋》, 尤精《诗》《礼》, 躬授小学, 以至大成。 开元初, 天子举宗师科, 次子嘉会, 应命专经, 为天下第一。 由是掌石渠之籍, 典奉常之礼, 横经者逮乎三事, 著录者抑有千人, 蔚为儒宗, 时人莫及。 贤母才子, 当世荣之”, 可知舒氏学习儒家经典《春秋》《诗》《礼》, 对其子嘉会“躬授小学”以至成才, 说明钱嘉会取得的成就离不开母亲的谆谆教诲。

(二)道德礼教

儒家思想强调道德礼教, 《礼记·曲礼上》第一篇记载“道德仁义, 非礼不成”[17]1, 把“礼”作为封建道德确定的根本原则和主要依据, 此处的“礼”指道德伦理规范[18]。 此处笔者重点论述唐代道德礼教对于妇女贞节的要求。 在唐代主流妇女道德观中, 贞节之德最为人所重视。 唐人魏徵《隋书·列女列传》载: “妇人之德, 虽在于温柔, 立节垂名, 成资于贞烈。 温柔, 仁之本也; 贞烈, 义之资也。 非温柔无以成其仁, 非贞烈无以显其义。 夫称妇人之德, 皆以柔顺为先。 斯乃举其中庸, 未臻其极者也。 至于明识远图, 贞心峻节, 志不可夺, 唯义所在。”[19]这充分体现了唐代社会对于妇女贞节行为的推崇。

《舒氏墓志》善于借用典故叙事。 如“敬姜昼哭”借用《礼记·檀弓》中的典故: “穆伯之丧, 敬姜昼哭; 文伯之丧, 昼夜哭。 孔子曰:‘知礼矣。’”[17]119意即春秋时期敬姜之夫穆伯、 子文伯逝世之后, 敬姜昼夜哭泣而难以自已, 孔子因此称赞敬姜明礼有德; “柏舟自誓”借用《诗·鄘风· 柏舟序》之典故: “《柏舟》, 共姜自誓也。 卫世子共伯早死, 其妻守义, 父母欲夺而嫁之, 誓而弗许, 故作是诗以绝之。”[20]意思是春秋时期, 卫世子共伯故去之后, 其父母要求他夫人共姜改嫁, 共姜做《柏舟》以表明心志。 志文借用这两个典故, 暗示舒氏像敬姜一般遵守礼教、 如共姜一般坚守贞洁。 墓志中对舒氏的这些描述体现了唐代妇女受儒家思想贞节观的影响, 要求女性坚守节操、 恪守妇道, 倡导女性明礼守德, 认为孀居妇女为夫守节守志为其本分, 强调从一而终, 反映了唐代主流阶层对妇女道德礼教中的贞节要求及妇女行为所进行的规范与约束。

(三)性格品德

中国古人对女性的审美倾向于以柔为美, 唐代对女性性格品德推崇温柔恭顺、 贤良柔淑。 如《全唐文》中白居易曾说女性“礼贵妻柔”“德非柔淑,宜家之道则乖”[21], 主张妻子贵在柔和有礼、 贤良淑德; 《女论语》第一章“立身”载“女非善淑, 莫与相亲”[4]12; 唐人李商隐《义山杂纂》提倡教养女子应“习女工, 议论酒食, 温良恭俭, 修饰容仪, 学书学算, 小心软语, 闺房贞洁, 不唱词曲, 闻事不传, 善事尊长”, 要求女子温良恭俭, 善于修饰容仪[22]; 《女论语》第十一章“和柔”章强调妇女应该对父母、 丈夫、 公婆、 姻亲柔顺有礼。 凡此等等, 不一而足。

《舒氏墓志》载: “(舒氏)禀生知之姿, 有烈考之训。 谦慈和惠, 柔懿明达, 令仪著乎闺阃, 淑问流乎邦乡。”反映出舒氏有良好家教, 谦虚聪慧, 温柔通达, 且仪态端庄, 相貌出色。 这些描述说明唐代社会受传统女性观影响, 主张女性遵守家训, 柔顺谦良, 智慧通达, 其中“谦慈和惠”“柔”“淑”等词语与唐代社会对女子气质修养的要求相符合。

综上, 从上述志文对舒氏的种种评价中可知, 唐代对妇女的要求受儒家道德礼教的影响, 在家庭范围内要求为女孝、 为妻贤、 为母良; 在道德礼法上倡导女性坚守节操, 遵守礼教, 恪守妇道; 在性格品德上要求女性温柔恭顺、 贤良柔淑。 这种妇女观没有超出儒家道德礼教对女性的要求, 也是唐代社会妇女行为规范的体现。

五、 余论

《舒氏墓志》撰写自有其特色, 序、 铭由不同之人撰写。 序文部分为左威卫胄曹参军程休所撰, 以志主生平履历为线索, 记述了志主的籍贯、 家世、 德行、 姻亲关系及卒葬等情况, 重在叙事; 铭文部分由当时享有“文章之特”声誉的崔颢所撰, 以韵文抒情, 重在表达对志主生前品行的赞美及其后人的悼念追思之情。 本文主要通过序文对志主生平事迹的详细记述, 揭示舒氏家族的家族世系及迁徙分布、 唐代女性的教育情况、 儒家道德礼教对唐代妇女的影响及唐代妇女观等, 为后人研究舒氏及钱氏家族的事迹提供借鉴。 另外, 史料对于撰铭者崔颢记载较少, 《舒氏墓志》中“许州扶沟县尉博陵崔颢”的记载也对后人考证崔颢的郡望、 曾任官职等问题有补史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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