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无非就是写出活生生的人与生活(创作谈)
2021-03-30江冬
江冬
读大学的时候,我们宿舍的床位有两层,上面是床铺,下面是书桌,床铺与书桌之间是好几层书架。我隔壁宿舍有一位同学,一开始书架上就插了很多西方小说,有卡夫卡的全集,有《尤利西斯》。那时候我基本上不读西方小说,虽然在中学课本上读过一点,但并不觉得有多好,甚至还觉得这些小说里的内容和腔调都很怪,是和我所理解的生活与世界格格不入的。那时候我爱读的是《古文观止》和《红楼梦》,就是这两本,反反复复地读,以至于书页都开始脱线和脏污。
后来的某一天,鬼使神差一般,我从他的书架上抽出一本《包法利夫人》,尝试着读了起来。不可思议的是,我不仅读完了,而且读得心神震荡,简直不敢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和《红楼梦》一样好的小说。究其原因,是我从李健吾先生的译本中感觉出了古文一般的凝练与韵致,也从包法利夫人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后者尤其重要。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觉得自己就是包法利夫人,也在周边发现了很多个包法利夫人。通过阅读《包法利夫人》,让我模模糊糊地领会到这一点:小说写的是人,而无论是西方人还是中国人,情感与思维都是一致的。有了这一领悟,我接下来再读西方小说,就完全通畅了起来,而且是越读越喜爱,从卡夫卡、乔伊斯开始,再到塞林格、海明威、馬尔克斯……记得有次读马尔克斯的短篇《纸做的玫瑰花》,读完后我将书本一扔,然后躺在床上很长时间没有动弹,小说里那个絮絮叨叨的老太太和我自己奶奶的形象在脑海里完全融合在了一起。这时候我已经坚信,小说,无非就是写出活生生的人与生活,而且是不分国界的。
大四的时候我写下了第一篇小说,尽管有一定的虚构,但它基本上是在原原本本地呈现生活。时至今日,我已成为一个正儿八经的小说作者,我所理解的“小说是什么”,与我在大学时候的领悟基本上没有出入,但在表现形式上,则经历了多种尝试,虽然有时候也会“老老实实”地勾勒现实,却更倾向于在作品中加入一些“虚构”的元素。我钟爱虚构,这既是因为我相信小说的本质在于虚构,也是因为只有通过自由自在的虚构,小说才能真正“高于生活”,以一种更具艺术性的方式抵达生活的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