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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集居住与农民工工资
——来自CLDS 数据的实证

2021-03-30叶俊焘

关键词:异质性工资移民

叶俊焘

一 引 言

移民在城市内部空间的非均质分布是世界各国城市化进程中无法回避的现象。据统计,超过3/4 的美国移民居住在同质人口社区(Borjas,1995);大量中国流动人口也聚集在“城中村”“棚户区”,这其中以农民工群体表现最甚(郑思齐等,2011)。空间上的高度聚集使农民工隔离于主流社会,构筑了城市社会的“二元”性。学术界和政策制定者普遍认为聚集居住会对移民社会融合产生实质性影响(Stark,1991),而作为社会融合的基础,许多学者针对移民工资表现出极大兴趣,通过研究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聚集居住降低了移民获取教育和工作机会的概率,会对工资不利(Cutler & Glaeser,1997)。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聚集居住暗含着一种网络,增加了个体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交易效率,有利于提高工资(Portes & Jensen,1989)。当前,中国正处于新冠疫情叠加下转型发展的重要时期,“双循环”战略客观上要求通过深度推进3 亿农民工市民化,摆脱这一群体长期需求不足的困境,释放消费潜能,加快构建完整的内需体系。鉴于此,在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大框架下,探索聚集居住对农民工工资可能的影响及其机制,不仅有利于通过改善居住空间权益进一步促进农民工城市融合,还能借助制度创新催生改革红利,真正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

本文提取并整合了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CLDS)数据库中农民工数据,聚焦探讨聚集居住对农民工工资的影响。特别地,本文通过系统科学的实证研究,试图考察如下重要但尚未得到很好回答的问题:聚集居住对农民工工资存在怎样的影响?其影响程度如何?影响机制是什么?在不同工资水平和群体特征上存在怎样的异质性?这些异质性来源于何种机制模式?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不仅有利于客观正确认识农民工城市居住形态在社会融合中的价值,也有利于在后疫情防控时代极端不确定的国际经济环境下借助居住空间的制度创新改善农民工经济状况,从而使之贡献有效内需。

在有效识别并最大限度克服了自选择、反向因果所导致的内生性问题的基础上,本文发现:第一,聚集居住使农民工小时工资增长了50.8%。第二,机制分析表明,聚集居住显著阻碍了农民工本地技能(语言)学习,但有利于他们共享人力资本溢出,并获取社区网络支持。第三,异质性分析表明,聚集居住仅对中等偏下和高工资水平的农民工产生显著正向影响,且对男性、高技能和自雇农民工更有利,社区网络支持在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本文主要与两方面文献相关。第一,与本文最为相关的,部分文献考察了族裔聚集对移民收入的影响。Borjas(2000)较早对这一问题展开研究,通过对1980 年和1990 年的美国人口普查数据的分析,发现族裔聚集易形成居住隔离,并阻碍移民的工资增长;Xie 和Gough(2011)利用2003 年新移民调查(NIS)数据检验了族裔聚集与移民收入的关系,发现族裔聚集实际上恶化了移民的经济产出。Katherine (2018)则利用美国历史上的大迁移数据,发现族裔聚集对来自挪威移民的职业收入造成了负面影响,这一群体更多从事农业等蓝领工作,且这一影响还部分实现了代际转移。Edin 等(2003)将瑞典政府移民安置政策作为自然实验,识别了族裔聚集对移民劳动力市场产出的因果效应,在剔除了移民对社区的自选择后,族裔聚集明显改善了低技能移民的劳动力市场产出,族裔集中度在社区层面一个标准差的增加会带来13%的收入增长;同时,收入会随着聚集区质量的增长而增长,移民在高收入聚集区中获得的收入回报更高。Damm (2009)同样通过丹麦移民空间分散政策构建了一个准自然实验,发现确实存在一些强烈的证据表明一些不利且无法观测的特征导致了移民选择进入族裔聚集区,聚集区中同族规模一个标准差的增加带来平均18%的年收入增长,族裔网络通过传播工作信息而改善了移民与工作的匹配质量,从而提升了小时工资率。第二,与本文相关的,大量文献考察了聚集居住对移民劳动力市场表现及社会融合的影响,已有文献主要关注工作机会和就业(Clark & Drinkwater,2011)、健康(Claus & Su,2018)、教育(Korsu & Wenglenski,2010)、公共资源获取(Marwell &Gullickson,2013)、社区满意度(Verena,et al.,2015)等。

现有文献存在一些局限:首先,多数研究针对发达国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但针对中国背景下的考察相对欠缺。由于移民文化和制度上的差异(1)文化差异主要表现在发达国家的移民存在文化多元性,而中国乡城移民(农民工)具有文化同源性;制度差异主要表现在发达国家的移民具备无差别的国民待遇,而农民工则需要应对户籍制度的挑战。现实中,发达国家的移民大多进行永久迁移,而农民工则呈现出候鸟式的短期迁移特征。,同时还缺乏构成自然实验情景的政策背景,必然需要在缓解内生性上另辟蹊径。其次,现有研究只针对单一机制进行讨论,如移民网络(Beaman,2012)、本地技能(Battisti,et al.,2016)、邻里效应(Chetty,et al.,2018),较少全面考察聚集居住对移民收入的影响机制。不同于已有文献,本文试图从中国特有的城乡关系出发,展开聚集居住对农民工工资影响的研究,并全面解析其背后的机制及差异,为深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和改善农民工收入提供切实可行的政策思路和建议。

综上,本文可能的创新有三个方面:第一,研究视角上,根据作者掌握的文献,较少有文献在中国背景下开展聚集居住对农民工工资影响的实证研究,少量文献仅进行了理论层面的梳理,缺乏对基本事实的考察,而本文则尝试对这一话题进行讨论。第二,研究深度上,尽管大多数国外文献建立了影响机制的理论框架,但缺乏对机制的实证检验。另外,个别研究虽然对单一机制进行了验证,但缺乏对机制的全面刻画,而本文则试图对影响机制作全面研究。第三,计量方法上,内生性问题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针对不同移民群体的解决方法各异,本文结合农民工群体的实际,通过补充重要遗漏变量,构建有效工具变量并借助内生转换模型,试图精确地估计因果效应,为相关研究提供实证思路。

二 理论背景和实证框架

(一)理论背景:聚集居住如何影响移民收入

迁移经济学和社会融合理论的相关研究表明,移民聚集居住容易形成居住隔离,从而对收入产生影响,这其中,存在四种机制上的解释:(1)本地技能学习障碍;(2)人力资本外溢;(3)社区网络支持;(4)空间误配。尽管我们分别对每一机制展开解释,但机制之间并非相互排斥。

Chiswick(1991)和Lazear(1999)的研究发现,在聚集居住社区中(2)许多文献也将这类社区称为移民社区或族裔飞地,如Edin 等(2003)、Damm(2009)、Xie 和Gough(2011)等。,由于空间上的隔离,移民很难与本地居民进行良好的社会交流,这大大减少了移民获取语言等本地技能的可能,阻碍其获得更好的工作机会,抑制了收入的增加。Dustmann 和Joseph (2016)的研究也支持这个观点,发现大多数移民具有临时迁移动机,可能会倾向在居住选择和本地特异技能上显示出投资短视,进一步恶化了其本地人力资本水平。(3)其中的逻辑是,出于短期迁移且较高离开的可能性,移民倾向选择聚集区实现临时居住,以节约成本,而居住聚集区产生的空间及社交隔离又进一步限制了其在本地对人力资本或技能的投资。

Cutler 和Glaeser(1997)以及Borjas(1998)均认为,聚集居住会根据所在社区的人力资本质量形成不同程度的人力资本溢出。其中的逻辑是,如果在移民聚集居住社区中隐藏着一些高技能成员,且这些高技能成员主要与同一居住区的个体进行接触和交流,那么,移民成员就可以从聚集居住社区中获得很大收益。

临近的地理空间有利于在聚集居住社区的移民群体创造较为紧密的社会网络,并通过两个潜在的渠道影响移民行为(Bertrand,et al.,2000)。第一个是信息渠道。移民群体会传播和扩散各类有价值的信息,例如社区经济中的职位空缺、福利资格信息,或与创业有关的借贷或用工知识等,这些信息不仅有利于提高移民个体在劳动力市场上达成交易的机会(Portes,1998;Lazear,1999),还使移民个体免遭就业歧视,改善劳动产出(Bertrand,et al.,2000)。第二个是规范。规范对移民个体的就业状态既有直接影响也有间接影响,并且这些影响可能会因移民个体的市场身份(雇主或是雇员)、就业倾向(是否在族裔经济中就业)和人力资本投资取向的不同表现出明显的异质性(Case & Lawrence,1991;Borjas,1995;Glaeser,et al.,1996;Bertrand,et al.,2000)。还有研究表明,规范除限制移民个体获取本地人力资本外,还会促使移民个体在族裔经济中以低工资为代价来换取同源群体文化或价值观的支撑(Chiswick & Miller,2005)。尽管保留工资的降低预示着可获取更多的就业机会,但是这种对同族的剥削却成就了移民社区创业活动的发展(Sander & Nee,1992)。由此可见,聚集居住通过社区网络对移民收入所产生影响的方向并不清晰。

空间误配强调了住房市场中的歧视(Ihlanfeldt & Sjoquist,1998)。由于移民在住房市场上会面临资金或制度约束,他们被迫选择聚集居住区,而聚集居住区反过来可能会远离就业机会,因此,居住在聚集区的个体将相比那些免受住房歧视的同类移民表现更糟。需要指出的是,并非是聚集区妨碍了劳动力市场的成功,而是聚集区远离就业机会。

综上,当以上机制同时起作用时,聚集居住对移民收入的净效应存在着不确定性,这是一个有待深入验证的问题。此外,就本文所研究的农民工群体而言,虽然已有文献在理论上已证实了本地技能学习、人力资本溢出、社区网络支持和空间误配在聚集居住影响移民收入过程中的作用,但仍需要对以上机制的适用性做进一步确认。事实上,空间误配的概念是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经济转型和社会治理的背景下提出的,被众多学者认为是种族歧视的产物。与欧美发达国家有所不同,空间误配在我国农民工群体中出现的可能性很小,这一群体更多会构建出工作地与居住地相临近的状态(吴瑞君等,2017),这主要源于在当前政府所推进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既有的城乡关系和制度结构仍使农民工面临不稳定的城市生存状态,他们需要在既定支出和禀赋约束下进行居住地、居住模式和工作地的选择,在博弈与权衡后实现总体效用的最大化。实践中,在特定居住模式下寻求居住地和工作地的相互接近往往是最优选择,这也成为了农民工选择聚集居住的一种动机。(4)乡城迁移的农民工存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原始动机,因此在三者的选择中会更倾向于居住地与工作地接近,以方便经济产出,但必然需要以牺牲居住效用为代价,“城中村”“棚户区”等聚集居住形态正是这种选择的现实表现。即便在欧美国家,许多迁移工人也愿意牺牲居住效用而选择靠近工作地居住(Mouw,2000)。因此,本文在中国背景下,围绕前三类机制展开实证并构建相应逻辑,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证模型

本文的实证模型可表示为:

其中,yijkt表示个体i在城市j中从事k行业在第t年的收入,sijk表示个体i在城市j中从事k行业时对聚集居住的选择,α表示聚集居住选择对于农民工工资的平均处理效应(ATE),Xijk代表一列可观察的个人特征和社区特征的控制变量,δj、δk、δt分别表示了城市、行业和年度固定效应,εi jkt为残差项。

(三)模型估计的挑战:聚集居住的非随机性

对上述实证模型的估计存在一些挑战,主要是因为农民工对聚集居住的选择往往是非随机的,存在内生选择性,具有以下两种情景:

一种是在工作确定之后再进行居住选择。若不存在空间误配,农民工个体倾向在工作地周边寻求住处,此时决定居住选择的核心因素为收入,收入越低,则往往倾向于选择成本较低的外来人口聚集社区。这样,对方程(1)的估计就存在反向因果,即工资反过来会影响农民工个体对聚集居住的选择;如果收入对聚集居住选择存在负向影响,即收入越高的个体倾向逃离聚集居住状态,那么聚集居住对农民工工资的影响可能会被低估。由于受教育程度等一系列反映个人能力的变量在农民工工资决定上具有重要作用,因此,通常被用来实现以上反向因果关系的识别和对估计结果偏差方向的判断,Damm(2009)的研究就使用了这一方法。本文利用这一方法发现确实存在一定程度的反向因果。(5)由于受篇幅限制,对相关结果不显示在正文中。如有需要,请向作者索取。

另一种则是先进行居住选择,然后再寻找工作。此时,居住选择发生在工作之前,不存在明显的反向因果,但可能因为遗漏一些内生性的个人特征而使估计结果产生偏误。一个典型的个人特征是长期居留意愿,正如理论背景中所提及的,对迁移时间先验性的预期本质上影响着农民工个体在城市中的资源配置方式,如果仅具备临时迁移动机,则他们倾向于在居住上节约成本而选择聚集居住,同时也不会在本地人力资本上投入更多,最终不利于工资。因此,忽略表征长期居留意愿的变量,势必会产生估计结果的向下偏误。还有一类可能被忽略的内生性个人特征是原始社会关系。由于中国农民工链式迁移的特征,致使其在居住选择的过程中很大程度受城市既有原始社会关系的影响,即在先于自己进入城市的老乡、亲友的介绍和引导下,倾向于与他们居住在一起,而这些原始社会关系群体往往事先已经定居于外来人口聚集社区,因此,原始社会关系将促进农民工选择聚集居住;同时,农民工个体也会借助这类原始社会关系寻找工作,这也决定了其收入水平,一般说来,原始社会关系有利于工资。如果在估计中表征原始社会关系的变量被遗漏,则估计结果容易产生向上偏误。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原始社会关系一般先于居住选择存在,如果忽略,其对农民工工资所产生的效应就会被混杂在聚集居住所产生的效应中,也就是说,由方程(1)估计出来的聚集居住的平均处理效应(ATE)有一部分并非是由聚集居住产生,而是来源于农民工个体本身所具有的原始社会关系。

事实上,以上两类情景也并非非此即彼,现实中更多表现为他们的混合。即使工作确定在先,农民工在居住选择中也并非仅考虑收入,诸如长期迁移意愿和原始社会关系等可观察和不可观察变量也会在很大程度上起作用;反之,如若居住选择在前,农民工也会在决策过程中考虑聚集居住所带来的预期收入,仍然不能避免存在反向因果。此外,在对模型估计中,还可能存在一类表征社区贫困程度的特征变量,由于城市资源空间配置的非均质性,会导致部分社区本身就是机会或资源的“洼地”,如工作机会的不足或教育资源的缺失等,忽略这类变量,将会导致这种社区固有特征对工资的影响被混杂进聚集居住对农民工工资的效应中,致使估计结果产生偏误。

因此,本文因果关系的识别策略包括三种方式:一是改变模型设置以补充遗漏变量;二是寻找工具变量缓解不可观察因素导致的内生性;三是选择能同时估计工资和居住选择的内生转换模型以减轻反向因果所带来的偏差。

三 数据来源、变量说明和描述性统计

(一)数据来源

本文的数据来源于2012—2016 年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CLDS)。该调查是由中山大学社会科学调查中心组织实施,主要聚焦中国劳动力的现状与变迁,从个体、家庭、社区三个层面关注教育、工作、迁移、健康、社会参与、经济活动、基层组织等众多议题,样本覆盖了中国29 个省份,对象为样本家庭户中的全部劳动力(15—64 岁的成员)。该调查采用多阶段、多层次与劳动力规模成比例的概率抽样方法,具有很好的代表性。根据户籍性质为农业户口且在本区县以外、离开户籍地超过半年且从事非农职业这些条件,本文分别从CLDS 的2012 年、2014 年和2016 年数据库中筛选出农民工样本,并组成混合截面数据展开后续实证研究。之所以将不同年度的农民工数据混合组成一个新的样本,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单一年度的农民工样本较少,无法有效支撑实证研究;二是不同年度农民工样本被追踪的概率较低,总体不足5%。混合后的农民工样本总数为3 375 个,极少数被追踪的样本仅保留最近年度的记录。

(二)变量说明与描述性统计

1.被解释变量。本文最为感兴趣的变量为工资性收入,定义为小时工资的对数。之所以选择小时工资而非年度工资或月工资等,主要是因为农民工职业的流动性较高,就业与失业交替频繁,收入变化较大;另外,年度工资或月工资与劳动时间高度相关,其增长极大可能是由延长劳动时间所致,无法客观反映农民工因真实能力所获得的收入水平。而小时工资恰好可弥补以上缺陷,较好反映了农民工在教育、经验等方面的差异性(Damm,2009),且方差较小。

2.核心解释变量。本文核心自变量为聚集居住,定义为农民工是否选择居住在外来人口聚集社区。这一变量为二分变量,问卷采用两种方式衡量:一是在个体层面询问社区人口组成状况,若个体认为社区人口以外来为主,则视为聚集居住;二是在社区层面对社区形态进行界定,将居住地点为未改造的老城区、村改居住宅区、移民社区和棚户区这些外来人口高度聚集的社区视作个体选择了聚集居住。基于两种度量方式在精确度上的差异,本文将以社区人口组成衡量的聚集居住作为核心自变量贯穿于所有实证分析,而将以社区形态衡量的聚集居住引入稳健性检验中。

3.控制变量。本文的控制变量包括年龄、性别、婚姻、民族、受教育程度、健康和迁移时间。根据前文对于模型估计的分析,实证中还需要补充两类控制变量,以减小可能估计偏差。一类为个体层面内生于聚集居住选择的控制变量,主要包括长期居留意愿和原始社会关系。长期居留意愿的数据可由问卷中“您未来可能会在本地定居”的问题获取,按程度形成五分类变量;原始社会关系的测量则来源于问卷中对来本城市第一份工作的介绍人和在本地遇到困难时的求助对象是否包括家人、亲属、老乡的调查,构建0 −1 变量反映原始社会关系的拥有情况。另一类为社区层面的特征变量,主要为社区贫困程度,利用户籍人口中“低保户”占社区总户数的比例表示,比例越高,表明社区贫困程度越高,其固有的机会和资源的缺失更严重。(6)城市资源的分配通常只顾及户籍人口,因此,以户籍人口“低保户”占比所衡量的社区贫困程度可全面反映社区空间中固有公共资源的配置情况。

4.工具变量。尽管通过补充遗漏变量可以缓解部分内生性,但仍存在一些无法观测的因素会导致识别上的偏差,因此,需要寻找合适的工具变量。借鉴Borjas(2000)、Cutler 等(2008)、Liu 等(2017)在更高层级环境中寻找工具变量的思路,本文选择社区外来人口占比作为工具变量。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当前社区外来人口占比与农民工聚集居住选择呈现高度正相关性。社区外来人口占比可有效表征移民网络的规模,在控制了长期居留意愿和原始社会关系对聚集居住选择的影响后,移民网络规模成为了吸引农民工选择聚集居住的重要驱动因素,社区外来人口占比越高,移民网络规模越大,农民工越容易进入外来人口聚集社区而形成聚集居住。(7)事实上,农民工进行居住决策时还需考虑租金水平和周边生活费用等居住成本,但由于CLDS 数据库中未进行这类数据的调查,同时由于聚集居住大多是非正规居住形态,公开数据也无法支撑这类数据的获得。二是社区外来人口占比与农民工个体的小时工资不存在直接联系。客观上看,社区外来人口规模会使局部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并形成不同的均衡工资。但由于农民工个体能力存在差异,总体劳动力市场会形成更多的细分市场,以满足不同能力个体的需求,而每个细分劳动力市场的均衡工资必然与总体均衡工资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在劳动力市场细分后,社区外来人口规模所反映的劳动力市场总体供求状况必然需要经过相当长的路径才能对个人工资产生影响,这其中存在相当多的扰动因素,直接影响几乎不存在。由于社区外来人口占比是众多个体共同选择的结果,对于农民工个体的工资而言,在一定程度上可认为其是随机产生的,具备外生性。

5.机制分析变量。本文选取本地技能(方言掌握程度)、社区质量(社区人均年收入)和工作区位(是否在本社区内工作)用于作用机制分析。借鉴Duleep 和Regets(1999)的研究,采用本地语言掌握程度衡量本地技能。事实上,本地语言是本地技能的基础,掌握本地语言有利于移民最初在流入地劳动力市场上免受歧视并获得更好表现。个体对本地语言掌握越熟练,预示着其本地技能水平越高。借鉴Edin 等(2003)的研究,采用社区人均年收入衡量社区质量,高收入社区意味着可能存在更多较高人力资本的成员,更有利于对其他成员产生人力资本溢出。此外,借鉴Xie 和Gough(2011)的研究,我们还加入了工作区位这个变量分析作用机制。理论上讲,工作区位衡量了社区中社会网络与工作地之间的空间距离,工作地越接近社区,社区网络就越有可能在个体职业表现的形成中发挥作用。

表1 为所有变量的描述性统计。样本中,农民工的平均小时工资的对数值为3.220,真实值为25.028 元。以社区人口组成衡量的聚集居住比例为48.9%,以社区形态衡量的聚集居住比例为72%,尽管两种测量结果由于标准不同而存在一定差距,但总体上看,有相当比例的农民工选择了聚集居住。

表1 描述性统计

四 实证结果

(一)基准估计结果

表2 显示了逐步引入各类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列(1)只包含了聚集居住和地区、行业及年度固定效应,列(2)加入了个体层面的外生控制变量,列(3)加入了个体层面的内生控制变量长期居留意愿,列(4)加入了个体层面的内生控制变量原始社会关系,列(5)则加入了社区层面的控制变量社区贫困率。核心自变量聚集居住的系数均为正且统计显著,大小变化也符合之前对模型估计的讨论。可见,表2初步表明,聚集居住的农民工工资要高于未聚集居住的农民工,聚集居住对农民工工资产生了正向影响。

表2 逐步回归估计结果:聚集居住与工资

由于仍存在一些无法观测的遗漏变量和反向因果,以上估计结果中包含较多混杂因素,可能会被质疑。本文利用内生转换模型同时在聚集居住的不同选择上估计工资,以缓解可能存在的内生性。在选择方程中,使用社区外来人口占比作为工具变量,形成限制性约束。结果如表3 所示:

表3 内生转换模型估计结果:聚集居住与工资

表3 显示,在缓解了内生性后,聚集居住的平均处理效应(ATE)为0.508,且在1%水平上显著,这说明聚集居住对工资存在显著正向影响,使农民工小时工资平均提升了50.8%。第一阶段回归中,社区外来人口占比对农民工聚集居住选择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且稳健F 值大于经验值10,说明工具变量与内生变量高度相关,符合工具变量选择的假设。弱工具变量和内生性检验的结果均表明,确实存在内生性问题且所使用的工具变量有效。实证结果与部分已有文献的结果一致,但系数的经济意义明显更大。一个可能的解释是,以往研究大多关注国际移民,国际移民往往来自不同国家,移民聚集社区中仍然存在文化上的隔阂,不同来源国移民群体在社区中事实上是分化的,移民个体的经济表现主要受到更小规模的同源移民网络的影响,其对工资的促进程度更弱;而本文关注的农民工属于国内移民,由于文化同源,融合障碍较少,对工资起支撑作用的移民网络规模更大,促进作用更强。

(二)稳健性检验

针对若干可能的计量问题,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稳健性检验,结果如表4。

表4 稳健性检验

1.核心自变量的选择。在基准回归分析中,本文使用的核心自变量为以社区人口构成衡量的聚集居住。在稳健性检验中,我们使用社区形态来衡量聚集居住,结果在表4 列(1)中报告,估计系数为1.928,且在1%水平上显著。

2.数据样本的检验。本文利用CLDS 数据所整合的农民工样本中,存在部分样本报告小时工资接近于零或畸高。因此,在稳健性检验中,我们将小时工资存在异常的样本剔除,保留小时工资在2.5—200 元之间的样本重复回归,结果在表4 列(2)中报告,估计系数仍然显著为正,表明样本选择不会对估计造成显著影响。

3.计量方法的改变。为提高因果识别的有效性,在稳健性检验中我们首先利用倾向得分匹配(PSM)对样本进行处理,并保留配对好的样本重复利用内生转换模型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见表4 列(3),估计系数为0.501,且在5%水平上显著,系数大小与基准回归结果高度吻合,说明基准回归中聚集居住对于农民工小时工资的平均处理效应(ATE)完全可信。

此外,参照Edin 等(2003)处理类似问题的方法,我们从控制变量中排除受教育年限重复利用内生转换模型进行回归分析,理由是,如果可观测和不可观测的能力变量对个体聚集居住的选择产生相似影响,那么遗漏受教育年限将提供遗漏变量偏差的相关信息。按照上述程序,我们基于总体及按照性别、技能和职业角色分组的样本进行回归的结果显示,所有回归中聚集居住的平均处理效应(ATE)都显著下降,因此,似乎不存在由于可观测和不可观测的能力变量影响社区外来人口占比而引发估计结果的向上偏移,这既表明社区外来人口占比作为工具变量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外生性,也说明基准回归的结果是稳健的。(8)由于篇幅所限,此处省略了所有回归分析的结果。如有需要,可向作者索取。

五 机制分析

上文的分析已经稳健地证明,农民工选择外来人口聚集社区居住会显著提高其小时工资水平。本文在理论背景中曾详细阐释了聚集居住对移民收入影响的具体渠道,但一个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是,对于农民工群体而言,这些渠道是否真实存在并对工资起作用?本部分试图从实证角度对这些渠道做进一步的判断和分析。

(一)本地技能学习

我们以本地语言掌握程度为因变量,以聚集居住为核心自变量,并加入所有控制变量进行回归,根据因变量属性的不同,分别使用OLS 和Oprobit 模型估计(9)OLS 估计中将本地语言掌握程度视为连续变量,Oprobit 估计中则将其视为有序多分类变量。,以体现结果的稳健性,结果如表5A所示。

表5A 机制检验:本地技能学习

由表5A 可见,无论采用何种估计方法,聚集居住都对本地语言的掌握产生了显著的负面影响。这说明聚集居住确实可通过本地技能学习影响农民工工资,农民工选择聚集居住将阻碍他们对本地技能的学习,不利于其在劳动力市场上获取更好表现。这与之前的理论阐释相吻合。

(二)人力资本溢出

由于问卷中缺乏人力资本溢出方面的直接度量,我们通过社区质量的异质性分析间接检验这一渠道。其基本逻辑为,以人均年收入衡量的社区质量表征社区整体人力资本水平,如果人力资本溢出在农民工小时工资的决定中起重要作用,那么高质量社区中的农民工将从聚集居住中受益更多,因为更容易从人力资本高的成员那里学习到相关工作技能。由此,我们将所在社区人均年收入在其均值之上的农民工样本归为高质量社区组,而低于均值的归为低质量社区组,由此分组的回归结果见表5B。不难发现,聚集居住对高质量社区中农民工小时工资的正面影响更大,这一结果为人力资本溢出渠道的论点提供了实证支持。

表5B 机制检验:人力资本溢出

(三)社区网络

如前所述,农民工在社区高度聚集的过程中,个体间会结成紧密的社会网络,通过信息和规范影响其经济产出。如果这种社会网络的通道效应真实存在,那么,工作地在空间上接近社区和不接近社区两种情况下,聚集居住对农民工小时工资的影响在程度上应显示出显著差异。若前者大于后者,说明社区网络对农民工小时工资具有支持作用;若前者小于后者,说明社区网络不利于农民工小时工资。由此,我们以工作地是否位于本社区将样本分为两组,分别进行回归,结果见表5C。显然,工作地位于本社区的样本的聚集居住对农民工小时工资的正向影响,显著高于工作地不在本社区的样本。这一方面说明社区网络的通道效应客观存在,另一方面也表明聚集居住所形成的社区网络促进了农民工工资的增长。

表5C 机制检验:社区网络

六 异质性影响

上述结果报告了聚集居住对农民工小时工资影响的平均处理效应。接下来,我们分别从工资、性别、技能和职业角色四个维度进行异质性考察。

(一)工资维度的异质性分析

特定因素在不同工资水平上对劳动力工资的影响存在异质性,是劳动经济学研究的共识,大量文献对此进行了探索(Buchinsky,1998;Machado & Mata,2005;孙婧芳,2017),并已成为工资研究中揭示异质性的标准操作。考察聚集居住对不同工资水平的农民工样本影响的差异,可更精准地识别聚集居住对农民工工资的影响,有利于贡献学术价值和政策含义。本文利用分位数回归探索了聚集居住效应在工资维度上的异质性,相关结果见表6。表6 显示,聚集居住对农民工小时工资的影响仅在0.25、0.50 和0.90 分位上显著,在其他工资分位上均不显著。这表明,虽然平均而言,聚集居住显著促进了农民工小时工资的提升,但这一效应主要来自中等偏下和高收入的农民工样本。因此,中等偏下和高收入农民工是聚集居住的主要受益者。

表6 异质性分析:工资维度

基于上节的机制分析框架,工资维度异质性产生的可能的原因在于,中低收入农民工更能获取人力资本溢出,而高收入农民工则较多以自雇身份参与劳动,并从社区网络中获取更多资源。Cutler 和Glaeser(1997)认为,城市贫民区中的高人力资本个体的技能溢出需要具备一定条件,这种溢出事实上不能传递给最低人力资本的个体,他们自身能力的弱小使其无法真正内化这些被溢出的技能而产生经济效益;次优人力资本的个体往往是受益者,因为他们具备足够能力。高收入农民工倾向于以自雇形式维持城市生计,样本中这一比例达到73.68%,且超过六成的工作地集中在社区内,体现为典型的“族裔聚集区创业”,他们有足够的动机和能力利用外来人口聚集社区所形成的内部市场维持其产品或服务的实现,或是借助其中的社会(移民)网络而实现对同族(亲戚或老乡)工人的剥削(Sander &Nee,1987)。(10)Sander 和Nee(1987)认为族裔区的创业者倾向于使用族裔共同体隔离、说服并复制能适应(接受)低工资的移民劳动力,并非帮助工人进入“自我雇佣”状态,因而导致聚集区的工人处于不利地位,因为受制于居住隔离,他们被限制而获取“不受欢迎”的工作和糟糕的工资。

(二)性别维度的异质性分析

工资的性别差异是劳动经济学研究的经典话题,Arrow(1972)和Becker(1957)均对此有过精彩论述。尽管中国经济的市场化改革从总体上缩小了性别工资差异,但根植于农民工群体的这种差异却在加大,这其中性别歧视的贡献率高达73%(Meng,et al.,1995)。Xu 等(2006)发现女性农民工所遭受的性别工资歧视主要来源于劳动力转移的制度约束和社会及家庭中的性别角色定位,而这些歧视性制度所产生的效应很容易在移民社区中被放大(Massey & Denton,1993)。事实上,中国背景下针对聚集居住引发的农民工性别工资歧视仍有待识别和检验,本文特别关注了聚集居住对农民工工资影响在性别维度上的差异,相关检验结果见表7A。由表7A 可见,聚集居住对男性农民工小时工资的影响很大,远高于女性农民工。这说明,聚集居住对农民工工资的正向影响效果绝大多数是由男性农民工所贡献。

表7A 异质性分析:性别维度

本文的发现似乎与已有研究的结论相悖。Edin 等(2003)和Damm(2009)均未在同类研究中发现性别上的差异,这可能源于不同移民群体内部秩序上的差异。国际移民在性别上趋向平权,不同性别个体在劳动力市场中的行为相对市场化并具独立性,但我国农民工群体更多基于非理性因素在家庭内部进行分工,所谓“男主外,女主内”的劳动和资源分配原则,以及相关社会认知限制了女性农民工劳动生产效率的提升、就业机会和公平劳动回报的获取(李实、杨修娜,2010)。当这种制度观念与聚集居住相结合,无疑会改变并进一步削弱女性农民工参与和利用社区资源的方式,最终决定了其在劳动力市场表现上的劣势。

进一步采用之前机制分析框架探索性别异质性的机制模式,结果见表7B。三类机制对不同性别农民工作用的差异表现为:聚集居住对于男性农民工本地技能学习的阻碍程度弱于女性农民工;女性农民工更易获取人力资本溢出,而这一通道对男性农民工而言却不存在;社区网络对男性农民工的支撑作用大于女性农民工。性别异质性的生成逻辑为,男性农民工获取的社区网络支持较多抵消了其在人力资本溢出上的劣势,同时又在本地技能学习上更少受到聚集居住社区的限制,这决定了聚集居住对其工资的增进作用更强。而女性农民工人力资本溢出仅部分克服了其在获取社区网络支持和本地技能学习上的不利地位,聚集居住对其工资的增进作用较弱。从上述逻辑可见,相比男性农民工,女性农民工参与和利用社区资源的总体能力明显更弱,一个可能的解释是,脱胎于乡土社会的传统认知中家庭导向的社会角色定位,使女性农民工社会交往的约束更多,其初始禀赋以及获取社会机会的能力相对缺失,在获取资源过程中极易遭受外来人口聚集社区规范引发的性别歧视,从而对工资产生不利影响。(11)西方学者认为族裔聚集社区由于社会网络内卷化而引发“贫困文化”,通过社区规范强化了许多负面影响,其中就包括更严重的性别歧视(Massey & Denton,1993)。

表7B 性别异质性的机制模式

(三)技能维度的异质性分析

几乎所有关于聚集居住的研究都探索了技能维度上的异质性,研究者坚信聚集居住在总体上的一致效应必然会在不同技能的移民群体中显示出差异,原因在于低技能移民更倾向选择进入族裔聚集的社区(LaLonde & Topel,1997),意味着该居住形式能最大化自身利益,或者他们在住房市场更容易面临约束,因此,低技能移民群体更能从这一选择中受益(Edin,et al.,2003)。以上结论是否也体现在农民工群体中,仍需要实证检验。我们按受教育年限将样本分为两组,高技能组由受教育年限大于9 年的个体组成,低技能组由受教育年限9 年及以下的个体组成,相关检验结果见表8A。由表8A可见,聚集居住对高技能农民工小时工资的正向影响显著,且程度上远大于低技能农民工,聚集居住甚至显示出对低技能农民工小时工资的显著负面影响。这表明,聚集居住对农民工工资的正向影响效果完全来自高技能农民工,高低技能农民工在外来人口聚集社区中出现了工资水平的分化。

这一发现亦与现有文献研究的结论不一致。Edin 等(2003)发现聚集居住对低技能移民工资的促进作用更大,而Damm(2009)则未发现两者之间的差异。可能的解释是,技能水平本质上是一种涵盖人力和社会资本的综合能力,并决定了农民工从聚集居住中利用网络和获取资源的绩效。现实中,两类资本互相影响、互相转化,具体来说,农民工社会资本的生成需要借助人力资本上的同质化选择实现(Allison,et al.,1997),人力资本相当的个体倾向于建立社会联系,并形成网络,网络资源的含金量取决于成员的整体人力资本水平,同时也决定了资源共享的范围,所结成的社会网络具有“内卷”和“排他”特征(边燕杰,2004;程诚等,2015)。在聚集居住的背景下,这种在人力资本基础上的社会网络形成与分化趋势更为明显,高技能农民工在聚集居住的社区中更容易与同等技能的个体相接触并形成网络,而由于网络成员的知识和技能水平普遍较高,网络含金量也相应更高,成员能从网络中获取的资源也更多。由此可见,高技能农民工也将从聚集居住中受益更多。西方国家的族裔聚集区虽然也遵循以上人力和社会资本的互动形成机制,但鉴于不同来源国文化的差异,社会网络的形成通常发生在族裔内部,规模相对较小,资源有限,对于高技能移民的支撑作用有限。

以上推断同时也在表8B 技能异质性机制模式的结果中得以体现:相比低技能农民工,高技能农民工在本地技能学习和人力资本溢出上都显示出绝对劣势,但在社区网络支持上优势明显。技能异质性形成的逻辑是,聚集居住给予高技能农民工强大的社区网络支持,抵消并远超其在本地技能学习和人力资本溢出上的缺失,最终形成了对其工资的正向影响;而聚集居住给予低技能农民工微弱的人力资本溢出不足以抵消本地技能习得和社区网络支持上的缺失,最终阻碍了其工资的增长。显然,技能异质性产生的根本原因本质上可归结为高技能农民工在获取社区网络支持上的绝对优势。

表8B 技能异质性的机制模式

(四)职业角色维度的异质性分析

在Portes 和Jensen(1989;1998)与Sander 和Nee(1992)关于族裔聚集区是否真正促进移民经济融合的著名争论中,核心焦点集中于移民以何种身份参与族裔聚集区的经济活动。这也意味着农民工在聚集居住中因职业角色的不同,可能会面对不同的机会、活动和制度,导致在工资这类经济融合绩效上显示出差异。尽管西方学者对此展开了诸多实证研究(Logan,et al.,2003;Chiswick & Miller,2005),但针对农民工这类特殊移民群体的研究仍较缺乏。更重要的是,考察聚集居住对农民工工资影响在职业角色上的差异,有利于丰富移民飞地(Ethnic Enclave)理论并对促进农民工经济融合提供可靠的政策含义。本文将职业角色区分为雇员和自雇两种类型(12)自雇样本包含了雇主身份的个体,主要是因为样本中雇主身份的个体较少(仅有33 个),且雇佣规模较小,平均拥有雇员3 人,创业特征和自雇个体几乎一致,因而将其与自雇样本相合并。,相应将样本分为两组,分别考察聚集居住对农民工小时工资影响的平均处理效应,相关检验结果见表9A。表9A 显示,职业角色维度的异质性极为显著,聚集居住对自雇身份的农民工小时工资的促进作用远高于雇员身份的农民工,在平均处理效应(ATE)上相差接近五倍,显然,具有创业特征的自雇农民工从聚集居住中获取了更大的工资收益,聚集居住也更有利于他们的经济融合。

表9A 异质性分析:职业角色维度

进一步探索职业角色异质性的机制模式,结果见表9B。自雇身份的农民工在社区网络支持和人力资本溢出上显示了极强的优势,相比而言,雇员身份的农民工在本地技能学习上存在一定优势。职业角色异质性形成的逻辑是,聚集居住给予自雇身份农民工强大的社区网络支持和人力资本溢出,抵消了并远超了其在本地技能学习上的不足,实现了对工资较大程度的增进;而聚集居住给予雇员身份农民工社区网络支持虽抵消了其在本地技能学习和人力资本溢出上的欠缺,实现了对工资的促进,但在程度上远不及自雇身份的农民工。显然,社区网络支持仍然是职业角色异质性形成中最重要的机制来源。

表9B 职业角色异质性的机制模式

从创业的视角出发,社区网络对自雇身份农民工产生的特异性支持主要存在于两方面:其一是社区网络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庞大且内卷化的消费市场,他们通过向同质人群提供与其文化和能力相符合的产品与服务而获取经济利益,在这一过程中,基于社会交往建立并传播消费偏好也会起到实质性作用(Portes & Jensen,1989);其二,与之前对工资异质性分析类似,移民聚集社区易形成的聚集区经济,是一种非正规经济的组织模式而与主流经济相区别,同时也会生成空间界限分明且独立运作的内部劳动力市场(Sander & Nee,1987),这其中,雇主和雇员在聚集区经济中存在相反的利益关系,雇主倾向使用聚集居住中的封闭网络说服和复制能接受低工资的雇员,构建内部歧视来获取经济利益(Xie & Gough,2011)。

七 评述性结论

在当前着力打造以内需为基石的“双循环”战略下,从居住角度审视农民工城市社会融合,客观评价现行居住形态的合理性,对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具有鲜明的现实意义。本文以农民工在城市特定空间的聚集居住为切入点,考察了其对小时工资的影响,研究发现:第一,聚集居住显著提高了农民工小时工资水平,增加幅度达到了50.8%。第二,机制分析表明,聚集居住不利于农民工学习本地技能,但却使其在很大程度上获取了人力资本溢出和社区网络支持。第三,异质性分析表明,聚集居住对中等偏下和高工资农民工,以及男性、高技能和自雇农民工的工资提升作用尤其显著,社区网络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针对内生性导致的计量偏误,本文使用补充遗漏变量和内生转换模型进行有效因果推断,且结果稳健。

本文的发现具有鲜明的政策含义。一方面,城市化进程中外来人口聚集社区,如“城中村”“棚户区”等的现实作用需要重新被认识。这些承载数以亿计农民工城市居住功能的社区并不总是扮演藏污纳垢、有碍城市发展的角色,相反,却对这一群体的经济融合具有重要的支撑和推动作用。因此,在大规模的“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过程中,不应一刀切式地拆除,政策手段上应更集中于改造与提升,特别是要强调对既有社区网络或移民网络的保护与引导。另一方面,在后疫情防控时代鼓励大众创业的大背景下,流动人口聚集社区应成为进城农民工城市创业的主阵地,夜间经济和地摊经济的形成和繁荣事实上也需要依靠流动人口空间聚集所形成的非正规经济形态来支撑。因此,政策制定者应该通过合理规划和对公共资源的科学配置,创新性地保护和开发这类社区的自组织功能,客观上满足进城农民工在居住方面的现实需求,为农民工落脚和扎根城市提供必要的资源环境支撑,切实体现新型城镇化进程“以人为本”的战略导向;同时,可考虑将这类社区纳入到城市有机更新体系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对城市发展的负面效应,使之逐步演化成为城市新中产阶级的孵化器,促进城市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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