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晚熟的人》中的秩序与法律问题*

2021-03-26张蕴艳

关键词:律法摩西晚熟

张蕴艳

(上海交通大学 人文学院,上海 200240)

一、引言 秩序与律法的两种状态:规范性和应许性

奥古斯丁在《论秩序》中解答一个叫芝诺比乌斯的人关于秩序的问题,认为“要追寻并抓住每个事物在现实中特有的秩序,进而明白并阐释将世界真正联结为整体并加以管理的宇宙秩序”,[1]59是非常困难的。为此,人寻求秩序,应当“不断地从感觉事物中撤回”,[1]61将灵魂专注于自身去寻求。他劝诫芝诺比乌斯,当借助于神圣律法,净化心灵,不让错误的欲求和污秽牵制或沾染“身上未来智慧的记号要求”。[1]62秩序作为使万事万物得到管理的东西,也会使一个智慧人知道如何顺服这一“至高法律和至高秩序预先的安排”。[1]96在此一过程中,人的理性、记忆、德性都参与了这一工作。由此可见,作为人的精神创造物的文学与俗世的法律借由这一“至高法律和至高秩序预先的安排”,具有某种天然的隐秘联系。

基于此,当笔者读到莫言抚今追昔的新作,短篇小说集《晚熟的人》时,就不由自主地联系到奥古斯丁对记忆与秩序的关系的思考。莫言的这部短篇小说集,自觉地以一个“讲故事的人”的身份,从2011年12月完成第一篇《澡堂与红床》开始,到2020年6月完成最后一篇《红唇绿嘴》结束,横跨近十年,追忆以“高密东北乡”为中心的人与事,其中的一个重心,就是民间道德秩序与乡村法律秩序和底层小人物的命运关系。短篇小说集《晚熟的人》呈现的世俗秩序世界与总体性的古典世界,存在着巨大的落差。小说家在追忆故乡的人与事时,因为这一落差的存在,也每每赋予他笔下的人物某种类似于堂吉诃德的滑稽感。比如《晚熟的人》集子中的《等待摩西》(2017年8月15日续完),就是一个看似从律法开始,经过各种变乱最后回归整全的价值秩序的故事。柳摩西是东北乡资格最老的基督徒的后代,文革初顺应时代风潮改名柳卫东。从“摩西”到“卫东”,莫言暗示了东北乡人民的精神嬗变。柳卫东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期因自由恋爱结婚,被赶出家门一文不名,到八十年代初改革开放后却成了东北乡的首富,传言要和原配离婚,但却很快失踪了,并且失踪了三十多年。再次出现在作者面前的关于柳卫东的消息,是说他成了一个江湖骗子,四处找人投资他的非法的“讨还民族财富”计划。而两人再次见面时,“柳卫东”则又改回了“柳摩西”这个名字,随妻子给村民传道,一切似乎又回归到原点。小说以寻找柳摩西开始,最后以“不正常”的“我”“走出了柳摩西的家门”结束,不禁惹人发问,走出了柳摩西家门的作者,往哪里去呢?联系山东曾经发生的多个义和团教案的历史,更引人深思,这个抱有极端民族主义情怀或曾经利用民众的极端民族主义情绪行骗的柳卫东,为什么突然又摇身一变成了“柳摩西”?而在长达三十多年的“等待”中,又是什么样的精神支撑着柳摩西的妻子?“等待摩西”的“等待”一词,似乎跟全书《晚熟的人》的“晚熟”有一丝关联。“晚熟”代表“高密东北乡”农民的国民性,含有一种“等待戈多”一般的“等待”精神,但又比“等待戈多”一般的“等待”多了一层希望的底色,这从小说最后柳摩西妻子满脸喜乐的神态即可见出。王德威也认为莫言赋予“晚熟”一层“相对积极的定义”,即“他要书写平常里的不堪,也要记录那屈辱里的高洁”。[2〗60

事实上,在写作《等待摩西》之前,莫言有多篇相关的作品写到秩序与律法。典型的如《丰乳肥臀》(1995年)。这部作品描写了一个母亲,和本土各种身份的人杂交,生下的都是女儿,个个短命,而和牧师马洛亚生下的儿子上官金童,却是个长不大的“恋乳症”患者。莫言似乎写了一个反讽版本的母爱故事。学者李新宇认为上官金童“是一个苦难的符号,承载了丰富的历史密码”。[3]211按理说,上官金童深得中西两种文化之精髓,不应该是被阉割过的样子,可是“高密东北乡”这片土壤却长不出一个像样的龙种,这一定会归因到这片土地的土壤、气候、环境以及由之组成的一个整体的社会秩序与氛围。

简而言之,养成一个健全的人,爱与正义的秩序都不可缺。爱与正义或律法的关系,涉及西方文化的一个内在密码,恐怕也是使得《等待摩西》中的莫言倍感困惑而未能言明的。当代学者乔治·阿甘本在《剩余的时间》中分析了两种律法(或称法律,ν μο),“立约的法”(意为“合法的戒律”)和“立功的法”(“通过戒律的实行而实现的律法”)。[4]118阿甘本认为这两种律法看似对抗和矛盾,实则是律法自身内“规范性和应许性两个要素间对立”“立约的法”不是否定律法,而是“用非规范性的律法形式对抗规范性的律法形式”。[4]118由此,我们可以区分两种律法状态下的人,兼有爱与法规戒律的状态,与仅有法规戒律的状态。前者有自由,后者不自由。奥古斯丁所谓的“至高法律和至高秩序”,体现了律法的规范性和应许性的统一,是爱与恩惠的秩序本身,也是世俗法律的源头之所在。上官金童长不大的婴儿状态,正是源于后天生存环境里爱与正义秩序的双重缺失。相反,柳卫东向柳摩西的复归,他妻子的爱似乎起了很大的作用,虽然对此“我”还有些疑惑。

二、“晚熟的人”:“法律故事”背后的道德伦理与法律秩序的形成机制

如果说《等待摩西》主要是在抽象的意义上思考道德伦理秩序与律法给“东北乡”人民带来的嬗变,那么另外的一些作品则是直面乡村社会半个多世纪以来道德伦理与法律秩序引发的对小人物命运的震荡。短篇《晚熟的人》揭示了现行的法治秩序对农民的国民性的规训。莫言延续了鲁迅国民性批判的启蒙思想,以“晚熟”两字提炼出“精神胜利法”之外的一种国民性。文中提到“晚熟”有关键几处:一是晚熟的人的代表蒋二告诉莫言一起自杀事件,当年他们一起对付知青的伙伴常林喝百草枯自杀,蒋二评论说“有的人,少时胆大,长大后胆越来越小,这就是早熟和晚熟的区别”;[5]47第二处还是这个蒋二,评论莫言上台即兴演讲,说莫言“也是晚熟品种的杰出代表”;[5]49第三处是蒋二策划的比武大战被人揭穿是一场戏后,作者莫言宣称自己“陡然间又晚熟了一个量级”,并称蒋天下(蒋二)“晚熟透了” 。[5]55为什么称“晚熟”呢?答案在结尾揭晓。当假扮成日本人的常林的儿子,被得蒋家滚地龙拳真传的单雄飞打败后,起意报复,以“非法用地”的名义,用两台推土机将擂台和滚地龙拳展览馆摧毁。作者莫言得闻此消息后,劝说蒋二继续晚熟。小说就此结束。

“晚熟”意味着收起个性和胆量,往好了说叫韬光养晦,往坏里说是继续保持犬儒的生存姿态,有丰富的甚至矛盾的意涵。作者莫言在小说中并未作价值评判,但从他对蒋二的描写看,除王德威揭示的积极意味之外,还是略带有国民性批判的意味的。蒋二通过装傻,分文未交农业税,但自我感觉不错:“大哥你们都说我装傻,其实我不是装傻,我们老蒋家的人有个特点,那就是:晚熟!当别人聪明伶俐时,我们又傻又呆;当别人心机用尽渐入颓境时,我们恰好灵魂开窍,过目不忘、过目成诵、昏眼变明、秃头生毛,我就是个例子。”[5]39蒋二对“晚熟”的理解,与作家莫言对“晚熟”的阐释有重叠之处:“晚熟这个概念也是一种来自民间的智慧。农村称一些智力水平不太高的人为晚熟,就间接地说他是一个傻子(智力障碍者)了。有的人在农村,大家都叫他傻子(智力障碍者),但他实际上是在装傻,他一装可能装几十年,他在装傻当中体会到了一种乐趣,而且他得到了装傻的利益。……大概我想,晚熟是一个正面的褒义的词,代表了一种求新、求变、不愿意过早的故步自封的这么一种精神。”[6]莫言这段话还有未尽其意之处,就在于当现行的法律法规不再给他们这些晚熟的品种提供舞台时,他们很快会转换成普通人,转换成傻子(智力障碍者)。这是《晚熟的人》结尾用力之处,却是作家莫言在上述文字中未曾明言的。这一未尽其意之处,正是莫言将批判的触角伸向法律秩序领域进行探讨之地。与短篇《晚熟的人》同样写于2020年的其他三个短篇都可视为同一类型的探讨。

《贼指花》(2020年4月)是其中的佼佼者,是一个更耐人寻味的法律故事。这也是这个短篇集中唯一不是以乡村为背景而是发生在城乡结合地带的小说。小说写的是在一次笔会上,我认识了笔会的组织者、从公安局弃武从文的捉苍蝇能手武英杰、和武英杰打得火热玩暧昧的俄罗斯混血美女范兰妮、大款作家胡东年、女副镇长、脸上有疤痕有故事的女记者、倒腾稀土资源、周旋在美女之间的假华侨作家尤金,等等。故事由舞会上大款作家胡东年装了巨额钱款的钱包丢失开始,引出一串悬念叠生的貌似侦探小说的情节。作家莫言“我”、爱着范兰妮的尤金、前公安局反扒高手武英杰都有嫌疑。谁是真正偷钱包的人?莫言这位讲故事的高手并未完全说破,他只是说武英杰正气凛然,“看不出一丝一毫的小偷模样”,[5]107经过一番推理,嫌疑人只剩下与胡东年同室而居的“我”了。但“我”知道“我”并没有偷。在小说结尾,既然众嫌疑人都排除了,“我”只得说,“或者,真的就像他们怀疑的那样,那个贼,就是我”。[5]107一个荒诞的结论,但若将之放在隐喻的意义上理解,故事所囊括并抽象出的现实,却是再真实不过。《贼指花》隐喻意义上的内涵,完全超出了一个类似布列松《扒手》描绘的技艺高超的小偷形象。它首先可谓是中国改革开放以后的一个隐蔽的民族寓言。这个涉及法律的民族寓言具有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特点,正如“我”后来碰到武英杰时所说:“我认识一个能空手捉苍蝇的高手,但不认识你。”[5]106这正是对《贼指花》这一题目的点睛之笔。那些大肆偷盗钱财的人,“我”知道他们在暗处偷盗,手段隐蔽而高超,但“我”却不认识他们中具体而微的个体,有如陷入一个无物之阵。在此,法律不过一纸空文,对那些捉苍蝇的高手,是不起作用的。其次,《贼指花》也具有如卡夫卡《审判》中人类存在意义上的寓言色彩。如同《审判》中的K,其置身的整体环境就是一个等待审判的法庭,一个法律的字面意义和其实际的实施效力之间存在巨大落差的荒诞的罗网。

但法律却以另一种方式对另一些小人物起作用,或者说它以缺席的方式与小人物的命运勾连在一起。《火把与口哨》写了一桩因村干部争夺寡妇进而对寡妇“三婶”的子女打击报复的案子。这个故事揭示了传统的道德伦理秩序仍然顽固地主宰着农民的命运,而法律秩序却几乎只打了一个擦边球。不但“三婶”丈夫遭遇的矿难没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最后“三婶”儿子丢失的大案也没有谋求法律解决。与上述故事不同,同一年完成的《红唇绿嘴》是个直接与法律相关的故事。仍旧以“我”的视角讲故事。故事的时间跨度大,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人民公社时期一直写到二十一世纪互联网时代,以其表姑覃家庄风云人物覃桂英的命运起伏来构建整个故事。走过她那叱咤风云的青年时代,互联网时代的覃桂英,以一副伪“公知”的派头出现在作家“我”面前,口若悬河,语出惊人,娴熟地运用网络开微信公众号。公众号一个叫“红唇”,一个叫“绿嘴”,通过在公众号里卖谣言捞钱。覃桂英还利用网络上访成了意见领袖。后又使计谋伪造“暴力拆迁”的把戏讹诈。结果被公安机关以编造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罪拘役三个月。看守所出来后,她不思悔改,反而说这个社会,在合法与非法之间有宽阔的缝隙。

这篇小说正面提出道德秩序与法律秩序对小人物的命运的影响,以及小人物在两种秩序面前的态度问题。在时代的大风大浪中,维系传统农业社会的道德准则与秩序早已受到了冲击,是被覃桂英为生存计早已无情地抛弃了的东西。而覃桂英抛弃传统道德秩序转而踏上的上访之旅,却是以正义的名义行使非正义的手段达到的。这种矛盾与悖论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中早有揭示。费孝通《乡土中国》(原著1948年)阐释道德伦理问题,他引用潘光旦的说“伦”,认为表示的是“条理、类别、秩序”,《礼记·祭统》“十伦”,都是“有差等的次序”,[7]37而西方社会由于群己界限的区分,克己复礼的德性不是治理社会的重心,而是诉之于完备的宪法、法律、国会等机构。他称之为是一种不同于“差序格局”的“团体格局”。[7]42费孝通进而认为,这种侧重“差序格局”的乡土社会是个“礼治”的社会,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依靠传统的“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来维持。[7]72而现代社会的“法治”,虽也是遵循一种行为规范,却是靠国家权力推行的行为规范来进行治理。费孝通进一步认为,鉴于中国正处在从乡土社会蜕变的过程中,原有诉讼观念还是很坚固地存留在民间,因之使现代的司法不能彻底推行。而现行的西方移植的法律与中国传统差序格局的错位,使得不容于乡土伦理的人物通过打官司而找到一种新保障。理论上,这是有利于破除原来的乡土社会的传统,使中国走上现代化的道路;但是实际上,“在司法处去打官司的,正是那些乡间所认为‘败类’的人物”。[7]84覃桂英的行止正好可为费孝通的这一观察和分析做注脚。正因为一方面“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另一方面“并不能有效地建立起法治秩序”。[7]85费孝通认为“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7]85覃桂英费尽心机钻法律的空子,一方面体现了法律推行下乡的诸多障碍,另一方面却也突显了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端。

三、“前三十年”与“后四十年”:法律秩序的变乱或隐退

上述这组写于同一年的小说,几乎都正面涉及法律秩序问题。诞生这一道德秩序与法律秩序的矛盾与悖论的社会土壤在哪里?《晚熟的人》中更早期的小说似乎娓娓道来揭示了整个问题的衍生过程。《澡堂与红床》是写作时间最早的一篇(2011年12月),全篇几乎都由对话构成。分“澡堂”和“红床”两篇。“澡堂”篇写了澡堂里闹事打斗背后的利益之争。改革开放后大型棉花加工厂改成澡堂子后带来了各种利益纠葛与恩怨;“红床”篇谈论的是,为了生计矿工的女儿到按摩院做单纯按摩的按摩女,在“红床”附近(即与“红床”咫尺之遥,意指她卖艺不卖身)与“我”谈论阿尔巴尼亚老电影《第八个是铜像》里的英雄易卜拉欣,由此将语境由“后四十年”拉回到“前三十年”。这一篇若可视为全书的总纲,那么紧接着写于2012年的三篇,即《左镰》《地主的眼神》和《斗士》谈论的都是阶级斗争带来的仇恨的问题,似乎可视为对前三十年存在的问题(有时候成就并不是小说家关注的重心)的一个回顾。

前三十年变乱的秩序在后四十年合法合理地建立起来了吗?这以莫言写于2017年的四篇短篇小说为一组,可略窥门径。这一组以刻画骗子为一个重心。《等待摩西》描写的柳摩西(也就是柳卫东)一度就做过骗子,挂着非法的“讨还民族财富”计划的羊头,行骗取钱财之卖狗肉的能事。所谓“讨还民族财富”计划,就是换汤不换药的骗局。《诗人金希普》《表弟宁赛叶》也都是这类作品。《诗人金希普》描绘了一个专事骗人骗财的伪诗人金希普。此人号称自己是俄罗斯诗人普希金以来最好的诗人,因而自称“金希普”。这个倒装的诗人名字暗寓着莫言强烈的反讽。金希普的一个骗局,是到“我”表弟“宁赛叶”家骗取“我”姑父主动交出两万块钱给他,以便他活动帮助“我”表弟宁赛叶得到电视台副台长的职位。拿到钱后就玩失踪。那么,这个表弟“宁赛叶”又如何呢?作者在姊妹篇《表弟宁赛叶》中有生动的描写。与“金希普”沆瀣一气,表弟宁赛叶称自己的作品《黑白驴》是个远超莫言小说的“旷世杰作”。作者借表弟之口描摹的“黑白驴”形象高度概括了这种骗子的行状:“不白不黑,亦白亦黑;不阴不阳,亦阴亦阳。在白驴面前,它是黑驴;在黑驴面前,它是白驴。”,黑白驴这样的阴阳人,“他们在驴和人之间频繁转换”。[5]151小说全由表弟酒后与我的争辩来谋篇布局,由他们的争辩带出时下流行的各种骗局,堪称行骗大全。为何会出现“黑白驴”的形象?莫言自称是一个擅写动物的作家,“能看透猪、牛的心理”。[8]153在《生死疲劳》中,他也用不同动物的眼睛描述人死后“六道轮回”的命运。他特别提到老家一个“赶着一只瘸腿的毛驴”的单干户,逆人民公社的“历史潮流而动”。[8]122“黑白驴”的形象与这样一个另类恰恰相反。那么法律制度是否应为这种“黑白驴”的价值撕裂现象买单?在此类小说中法律以几乎不在场的方式在场,隐退为一个潜文本。

法律秩序的隐退在《天下太平》中最具有反讽性。《天下太平》(2017年9月19日)倒是写了一件跟法律直接相关的事。小男孩马迎奥被非法打鱼的人钓上来的鳖咬住了食指,惊动了他的亲戚畜牧兽医局侯科长,动用了各种资源并喊警察来处理。其间村里各种违法寻租的事也得以曝光。最后在警察的妙计下用猪鬃来戳鳖的鼻子,使它终于松了口,小奥的手指重获自由,由此事引发的各种因利益冲突导致的紧张情绪也随之解除,侯科长甚至发现鳖盖上刻有“天下太平”四字。鳖得以被放生了,众人也在“天下太平”的喊声中散去。“天下太平”的结局是以侯科长用全民动员的方式达到的,而不是采用法律途径,这四个字似乎是凝结着莫言对这“后四十年”问题的一点观感。

四、小结 “救赎故事”的历史:从律法的“原初状态”到律法的完成

应该说,莫言对法律问题的关注并非自《晚熟的人》始。《丰乳肥臀》《酒国》《蛙》等作品中都涉及各种法律问题。而《檀香刑》尤具代表性。《檀香刑》的焦点虽在中国历史上的酷刑,但以酷刑为镜子,也折射出传统中国社会的国民性和道德伦理观念。如以赵甲这个大清第一的刽子手为例,他在炫耀杀人的技艺的同时,不断地为自己寻找大开杀戒的道义上的理由。吊诡的是,施刑的一方称是基于民族大义,受刑一方的孙丙也称自己是为民族大义而受难。所以《檀香刑》的侧重点在于反思传统中国社会的国民性和道德伦理观念,它如何以现代的民族主义的箩筐装一套传统的忠孝节义的道德观。莫言自己声称《檀香刑》的艺术形式才是他第一位的关注点。这恐怕不单单是为其描写酷刑的震撼性效果开脱的话语策略,而是的确构成了他写作实验的一个重心。比如改民间的“茂腔”为文本中的“猫腔”,并在小说叙事中以说书人的方式时时插入“猫腔”,既渲染气氛,又叙述故事并推动情节。“猫腔”与“檀香刑”正构成一种镜像关系。现实中“檀香刑”的残酷经“猫腔”的演唱幻变成一出戏,从而稀释了其惨烈程度;“猫腔”的经典哭灵戏在结尾处又反过来加剧并升华了“檀香刑”的悲剧浓度。并且,被施刑者孙丙的猫腔大悲调又产生了话语施为的后果,导致了之后一系列的残杀。故而这种有意采用的民间戏曲结构和“猫腔”,是一种有意味的形式。莫言自陈是“沿着鲁迅开辟的一条道路往前做了一些探索”,即在看客心理之外,刻画了“刽子手的心理”,即“不允许自己忏悔”的心理。[8]184-185从《檀香刑》对刽子手文化心理的刻画,到《晚熟的人》将社会制度的变迁与道德和法律秩序的关系作为侧重点,是很大的一个位移,也可谓是莫言对鲁迅式思想启蒙的一个独特发展与创新。

的确,文学与社会制度、法律制度是有密切的关系的。早在斯托夫人创作《汤姆叔叔的小屋》(1852年)之时,就与当时的逃亡奴隶法有关。如果说该小说主要展示了文学与法律制度的外在关联,(1)比如莫言也曾在《美国文学对中国文学的影响——在第二届中美文化论坛上的发言之二》等演讲中指出,《汤姆叔叔的小屋》对中国社会进程的改变的积极作用。参见莫言《讲故事的人》, 浙江文艺出版社,2019年版,第151页。那么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一些代表作品则深入开掘了两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内在关联,尤其是在将“法律故事”与人类的救赎历史相关联上,用力甚深。《罪与罚》《卡拉马佐夫兄弟》分别借拉斯柯尔尼科夫和德米特里之口,提出一个陀思妥耶夫斯基之问:有才能的人看到社会的不公,他能不能动用自己的才华阻止这样的不公发生?如果为此必须杀人,那么能否杀人?拉斯柯尔尼科夫直接把这个理论付诸实施,虽然后来为此忏悔并认识到人心的革新与拯救比制度的变革更重要;而德米特里虽未亲自杀人,却以此理论教唆自己的同父异母的弟弟杀人。陀氏虽不否认制度的重要性,但更看重的却是心灵的救赎。而卡夫卡的《审判》既深入探讨了外在的公正的法律秩序是否可能(比如K没干什么坏事,却在一天早晨突然被捕,而且置身于一个公私不分的奇怪的法庭空间),也探讨了人本身在这一荒诞的法律社会的人性恶以及救赎问题。曾艳兵曾指出,阿甘本撰写的《K》一文,即集中论述了卡夫卡《审判》和《城堡》中的主人公K。阿甘本从语言学的探源出发,进行了法哲学的分析。他认为罗马法中的“诬告”一词(calumnia),古拉丁语为Kalunia,为了惩罚诬告者,会在其前额烙上首字母K。K本身就是一位诬告者,是主人公自己,所以是“诬告者将自身带入诬告之中”。[9]85-86而阿甘本认为《城堡》中的主人公土地测量员K,他的土地测量员的身份在罗马非常重要,是对罗马的神圣边界的确定者,或者说,他就是法律的制定者。同样揭示了人在法律中的悖论。在这一荒诞的处境中,人类有无自救的可能?《审判》结尾中K进入教堂,听见神父呼喊自己的名字(有如阿尔都塞的“询唤”概念),却是一个“隶属于法院”[10]276的“监狱神父”,[10]261最终没能逃离审判。阿甘本描述的K,与他自己对律法与恩典的理解有所不同。K为何没能获得救赎?有研究者如肖勒姆认为卡夫卡小说描写的是律法的原初状态,即卡夫卡描绘的是“律法的原初结构”的法律形象。所谓“律法的原初结构”,即“某种尚未具有任何内容的诫命、空白的法”,这种原初结构与阿甘本“例外状态”的法律形式相对应,都指“透过各种抽象、不确定的法律概念所构成的空泛的授权条款”。[11]35原初状态的律法是尚待救赎、尚待完成的律法。《审判》中的无所不包的法庭与监狱的律法系统,就是这样一种意义已经消逝然而律法效力并未丧失的状态,它与《檀香刑》中的刑罚体制有着类似的隐喻式的悲剧结尾,即,不懂得忏悔的刽子手尽管施行着律法的效力,但却无能完成真正的有意义的律法,同样他也不能够获得救赎。这和《晚熟的人》中《寻找摩西》的结局就很不一样。回到论文开头的话题,若将柳摩西的改名看作是一个忏悔的举动,那么他们一家最后的复合是否可视为回归到律法与爱的应许的统一性、完整性的“晚熟”的状态?放在文学与法律关系的漫长脉络中看,莫言的创作可谓是接着陀氏和卡夫卡等文学先辈来讲述。早在《檀香刑》那种独特的中国古典小说与西方小说技术的“混合文本”中,[8]229在探讨实施酷刑背后的文化心理机制的同时,就已是充满悲悯精神的:莫言自述写作时“经常沉浸在悲痛的深渊里难以自拔”。[8]52他认为檀香刑作为一种残酷的刑罚自然已经消失了,但是“作为一种黑暗的精神状态,却会在某些人心中长久地存在下去”[8]53。莫言希望探讨的也是作为律法的意义的后者。这一点思考既延伸到《晚熟的人》之中,又更多地置于当代中国的时代与社会的维度中进行探讨。其中讲述的仇杀、复仇等故事则涉及因传统与现代社会的蜕变带来的道德伦理与法律秩序这一双重秩序问题,它的故事既是对陀氏、卡夫卡或鲁迅的某一方面的继承,又是全新的,富于独特的时代气息与地域气息。既是“五四”以来中国知识分子批判传统的延续,又展示了一种“农民叙事的讲故事传统、地方文化传统,土地记忆、农村经验”等非学院派的叙事可能性。[12]68而且与当代不少中国作家涉及法律问题的作品相比,莫言在纵横捭阖之际,从道德伦理秩序到社会法律秩序再到灵性精神秩序进行了全方位的深度反思,从这一多重秩序的建立直至完成,他凝练地刻画出了一幅更为立体的全景图。只有在这一意义上,才可以说,莫言的作品是“一个包罗万象的世界”,[13]31或者说从《晚熟的人》开始,莫言开始实验他的“晚期风格”。[2]60

猜你喜欢

律法摩西晚熟
得到的都是笑脸
晚熟的记忆
晚熟
晚熟苹果摘袋五忌
从立法的角度论证正义高于律法
在一朵雪花上轮回
“律法之前”与“刑具之后”:巴特勒律法述行思想的文学阐释
摩西奶奶
维也纳古典乐派低音提琴调律法的发展与作用
晚熟宽柄芥(酸菜)新品种渝芥1号的选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