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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体育督导组织实施、困境与破解:基于第三方评估的视角

2021-03-26军,陈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督导评估机构

霍 军,陈 俊

学校体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增强学生体质、提高运动技能、激发运动兴趣、培养锻炼习惯的重任。然而,学校体育工作还存在诸多不足,“体育课和课外活动时间不能保证、体育教师短缺、场地设施缺乏等问题依然突出,客观、公正、有效的学校体育评价机制亟待建立”[1]等问题。因此,中共中央指出“要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2];民政部呼吁“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完善社会监管体系”[3];教育部强调“支持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价,将委托第三方评估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4]。“学校体育引入第三方进行督导评估的改革举措,逐渐形成了政府实行宏观管理、学校加大自主办学权、社会积极参与评价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5]。这些措施有效化解了行政性教育评估存在的主体单一、评估模式封闭、评估功能狭窄、政务公开不及时、监督信息开放不够等问题。现如今,我国第三方评估还存在机构不尽完善、行业规模不足、服务乏力、配套政策跟不上、监督监管缺位等现实困境,再加上第三方本身所具有的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等核心特征并未完全得到体现,造成了政府、学校、社会的迫切需求与第三方自身不健全之间的矛盾客观存在。如何才能更好地引入、规范、监管、协同第三方评估,已成为学校体育工作者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剖析学校体育督导第三方评估的实施困境、探寻破解路径等工作刻不容缓。旨在帮助学校体育实现更为准确的自我认识,形成开放讨论、公开征询、专家建议、社会支持的学校体育管理新常态。

1 学校体育督导第三方评估的组织与实施

政府、学校和第三方,三者各司其职:政府用法规、制度、督导和经费等手段进行引领和支持,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发挥好平台搭建者的角色;各级学校是被督导评估对象,也是办学的设计者和执行者,按照客观规律依法办学;第三方部门是评估的实施者,按照约定好的指标体系或标准,进行督导评估工作,并主动接受监督(见图1)。

图1 学校体育督导评估的组织与实施Figure 1 Organiz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Supervision and Evaluation of SchoolSports

学校体育督导评估的组织与管理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固有标准或约定协商好的指标体系对下级政府和各级学校进行督导评估工作。督促和指导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及行政管理工作称为“督政”;监督、检查和指导学校的办学水平、教育教学质量、设备保障等工作称为“督学”;同时对下级政府的教育规划、经费划拨、政策激励及对学校的社会声誉、学业质量、校园治理、师资和设备等进行评估监测。

1.1 实施部门与主体

1.1.1 实施部门:第三方机构 第三方起源于西方国家,泛指独立于政府机构、市场组织之外的社会部门[6]。我国学者一致认为,第三方机构应独立于政府和教育部门之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与监管。随着教育管办评分离制度的确立,我国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纷纷建立,一类是研究院性质的半独立机构,另一类是公司性质的完全独立机构(见表1)。

表1 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表Table 1 The Third-party Education Evaluation Institutions

第三方评估机构中,半独立的机构往往处于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之下;完全独立的公司机构注册在民政部门,机构资质、人员构成、操作流程等宏观工作依靠政府监管,而具体的业务水平、查找问题的能力、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水平等微观工作更多依靠媒体、社会组织和学校单位进行监督。2015年11月,全国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联谊会(CAEEA)成立,相继制定和建立了《实施章程》、《会员公约》和《专业规范》,有效规范和约束了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为第三方机构的行业自律和精细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1.1.2 实施主体:专家、中介和民众 高校学者、中介人员和社会民众三类实施主体各有优劣:高校专家和学者掌握很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使得评估更具专业性和权威性,但高校毕竟受制于政府,难以完全独立行使主权,这类评估仅仅是短期过渡而已;市场中的企业、公司、专门性人才,采用市场化的运作方式进行独立运作,彰显了第三方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可这些中介人员的身份、业务水平、道德准则等难以衡量和控制,部分从行政部门剥离出来的评估人员的评估理念、业务素养、指导态度等也难以适应企业性质的管理机制和经营模式;社会民间组织满足了各级各类学校的多层次需求,然而这类评估规模不足,总体实力弱小,且各自为战,公信力也备受质疑。

1.2 实施范畴和内容

学校体育督导工作努力实现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范畴和内容。督政是制度保障,是提供督学和评估监测的外部动力,也是符合我国现实国情的正确选择;督学是源动力,也是督导的落脚点和归宿,真正体现教学质量、学生体质、办学效益等方面;评估监测为督政和督学提供客观依据,为政府和教育部门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见表2)。

表2 学校体育督导评估的实施范畴、内容和要求Table 2 The Implementation Scope,Content and Requirements of SchoolSport Supervision and Evaluation

督政强调政府履行教育的职责和行政管理。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规划,实行校长督导制和体育专项管理制,建立和完善学校体育报告制,并编制和发布年度工作报告,明确划分责任层次及责任主体[7]。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2018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实施细则》,辽宁、湖南、河南等省份也纷纷出台《省评价方案》。为了督促各地政府重视教育、发展体育,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出台“以教育督导评估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治理方案,教育部颁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8],为教育添动力、谋发展、求突破。

督学更倾向于指导规范办学和提高教学质量,突出强调教学的改进和提高。学校体育督学以“育人”“增体质”为出发点,把运动技能、技术教学与提高身体素质结合起来,将意志品质、健康教育、社会价值贯穿于教育教学始终。截止到2016年底,全国99%的县基本实现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制,近三分之一的县自发建立起学校视导员制度[9]。体育课开设率、学生运动技能、运动会制度、体育师资、设施设备、经费保障等都需要重点督查。除此之外,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联合教育局、体育局等部门,委派第三方机构对体育考试、每天一小时、校园足球等学校体育焦点和热点进行专项督导[10]。

坚持不懈地对教育质量进行评估监测,既体现了政府的法定责任和重视程度,也是保障教育质量的关键[11]。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体育与健康监测结果报告》显示,2018年5月,圆满完成了31个省市的4 141所小学、2 539所初中样本的监测任务,指标含体质健康、体育兴趣态度与健康习惯、学校体育实施三大方面[12]。山东、上海、湖南、四川等教育行政部门在每年10~12月份抽调专家,组建第三方机构,负责抽查、复核被督查学校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13]。

1.3 实施过程与措施

学校体育督导第三方评估的实施过程大体上可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反馈阶段[14],且每个阶段都有具体的任务要求和方法措施(见图2)。

图2 学校体育督导评估的实施过程与措施Figure 2 Implementation Process and Measures of Supervision and Evaluation of SchoolSports

首先,成立第三方督导评估小组,实行第三方听证,获取利益相关方的多元诉求,争取民意,制定接地气的评估方案和措施;其次,第三方评估小组邀请专家参与把脉,听取校长的汇报与答辩,随后进行听课查课、访谈座谈、查阅资料,进而进行有效评判和指导;最后,第三方机构组织召开各利益方参与的反馈会议,对学校优势、劣势、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2 学校体育督导第三方评估的现实困境

2.1 管理倾向明显,行政依附显著,主体性、独立性不足

教育评价的思想和文化深深地扎根于深厚的民族文化历史之中[15],使得“管理”“控制”的思维深入人心,造成“政府主体对各项行政工作的自我评估成为常态”[16]。民众传统守旧的思想对多元化第三方评估的存在产生怀疑[17]。学校接受政府评估,往往是不得已而为之,或是没办法、就这样吧、听从安排。而接受第三方评估,好像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中介组织的权威性、主体性一时难以建立,被扣上“杂牌军”的帽子,且第三方督导评估常常是以鉴定为主,夹杂着奖惩,被评对象的切身利益和迫切需求并未得到足够重视,政府的绝对垄断时常被渗透,学校对第三方评估的排斥性也就不言而喻。正如北京体育大学王华倬教授所言,主体性不足的督导一定会造成“虎头蛇尾”“前功尽弃”,干预式、服从式的评估同样会产生“督多导少”,督查、巡视、监督等指令性工作样样不少,而建议、指导、整改等相应的服务性工作可有可无。

现实中的第三方法律地位较弱,造成学校体育督导评估的规章制度缺乏原有的明确性、严肃性及强制性,导致督导执行部门也会依据上级教育行政机构的指示出现“走过场”的状况,往往不是追求评估指标、得分的数据显示,而是注重督导评估组织的依附主体,“时常以手段的合理性取代目的的合理性,造成应试性评估和作秀性评估等现象的繁衍”[18]。“很多地方成立的教育评估院(中心)往往是挂靠在教育部门,甚至只是行政机构的一个附属部门,一个附属部门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绕过主管部门独立开展教育评估工作的”[19]。且很多第三方机构有着“官办民营”“半官半民”的特征。再者,“缺乏强大的权力支撑和充足的资金来源,是所有第三方社会组织所面临的共同问题”[13],政府给予第三方的权利是有限的,为了争取到项目支持,获得经费和优惠,第三方机构往往会选择向政府让步或妥协,随之成为委托方的附属部门或代理机构,致使第三方应有的独立性缺失,评估过程受相关因素的影响,导致督导评估的独立性缺失,无法保证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2 督导程序机械,评估指标死板,科学性、合理性有待提高

学校体育督导评估的实施程序过于机械、指标较为死板。学校体育工作督导程序一般为:第三方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学校自评——第三方现场评估——评估结果反馈和提交。那么,各个接受督导评估的学校单位就会相应的制定迎评计划和方案,且提前演练多次,如接待组接待评估小组人员要服务周到,细节做到位;材料组要准备精美的自评报告,每个标点都不放过,打印更要精美;访谈组要安排优秀党员或优秀教师和学生干部做好访谈准备,预测要访谈的内容,提前准备好答案;文体组排练精彩的体育表演,专门设定在专家路过的场所进行表演。而现实中的督导评估重点能否深入实施,硬件检查是否必要,软件质量如何体现,访谈样本是否具有代表性等具体细节并没有区别性的体现出来,致使评估的关键环节不能有效凸显,甚至被淡化,容易导致学校为了完成达标,而功利性地进行“形象工程”建设,致使学生的获得感不足[20]。

我国现有的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有两个:一个是2008年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包含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和34个三级指标;另一个是2017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涵盖5项一级指标、12项二级指标和34项三级指标,总体上体现了以学生身心健康为主线,强化系统思维,注重多元合力[21]。但也有些延展指标(如军事训练、卫生工作)超越了学校体育乃至学校教育的范畴。学校体育督导评估绝大部分都是按照委托方已有的固定标准进行测评,且不说指标是否完全合理,仅凭我国学校层次的多样性、区域的差异性、各个学校问题的突出性等,就难以进行同尺测量。当然,有人说第三方机构应该自行研制标准,即便有,也是在原有标准上进行简单地修修补补,且新研制的标准也未必得到委托方的认可。再加上第三方机构的人员有限、经费不足、信任度不高等现实问题,执行起来也往往是轰轰烈烈的准备和宣传,草草收场的践行和实施,导致了一定程度上的政策悬空、制度无效、责任荒疏、行为失范[22]。

2.3 专业人员匮乏,指导性、服务性乏力,社会认同性不高

教育督导工作的专业性必须以督导人员的专业化为前提[23]。我国自1988年聘任国家督学以来,从首届的13人逐渐增长到200多人,特约督学由3人增长到300人。然而,这些督学人员,绝大部分来自政府和教育部门,其他部门的人员所占比例很低;行政权力特征明显,相当一部分督学都是厅、处级干部,如教育厅长、教育学院院长、市督导室主任、学校校长等;兼职人员所占比例过高(据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国家督导报告显示,截止到2017年,专职督学1.76万人,兼职督学约10.38万人,兼职比例占到85.5%)。除此之外,督导评估人才培养跟不上,专业设置不尽完善,培养渠道不够畅通,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不能有机结合等问题,都成为督导评估专业性发展的掣肘。众所周知,第三方评估的真正目的不是甄别与督查,而是依据测评数据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方案和技术指导,这才是重中之重。国家督学刘坚教授指出,“有什么问题”“是否合格”“最终结果如何”等依旧成为督评的重点和关键,实质性建议和指导跟不上,其价值和意义也会大打折扣。

第三方评估在我国处于探索阶段,应用到学校体育督导领域更是少见,不是特别了解的社会民众对待新事物总是持有怀疑、观望的态度,根本无法形成社会认同[24]。究其原因:首先,社会民众参与意识淡漠,认为督导就是上级对下级的巡视和督查,都是校长、教育局长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其次,公民参与能力有限,第三方评估体现了专业人干专业事,而普通民众则是不专业的人士,无法参与专业的评估之中;再次,缺乏参与渠道,第三方评估的信息公开不足,争取民意和群众满意度调查欠缺,提供给民众参与的机会有限。除此之外,我国学校体育实施第三方评估模式的发展还处于弱势,评估标准还比较模糊,评估队伍的实力也有待考验,评估内容和技术还没有形成科学的、完整的体系,人们对第三方评估的了解程度较低,再加上政府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的惯性思维,致使第三方评估的社会认同度还较为弱化。

2.4 责权不明,相应的监督监管不到位

毋庸置疑,数量不足、业务单一、缺乏竞争的第三方机构在市场经济的潮流中,眼前利益与长期效益之间的博弈,自我的公平性、客观性、独立性等核心特征不断受到冲击与挑战。“全国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联谊会”仅仅是研讨组织,并不具备正式的准入和监督部门[25]。谁来监管第三方呢,政府?学校?公众?政府监管无可厚非,尽管民政部出台了《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然而,政府或教育部门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既要给予充分的自主权,又要监管到位,“矛盾的两面性”让政府着实头疼。学校监管,第三方对学校进行评估,学校在利益和名声的驱使下,一定会尽可能地展现“长处”,回避“短板”,而第三方本着对委托方负责的态度,也一定会“专心致志地查找问题”,“千方百计地发现漏洞”,如果当两者之间出现“默契”时,何来的评估执行与监管呢?公众监管,与自己切身利益不相干的事,让社会民众监管?况且留给民众监督的机会和空间也是有限的。

学校体育督导评估的开展跟多个部门、多类人员、多个手段、多种模式都有关系,如此多的部门和人员,谁来协调?谁来监管呢?华中师范大学王健教授认为,“监管不力,督促不实”是学校体育督导的主要问题。现实中的督导评估工作,仅靠政府监管是不够的,当然,离开政府监管也是万万不行的。现实的诸多问题,如评估主体力量弱小、话语权缺失、政务公开不及时、信息开放力度不够、意愿不强烈等,致使第三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存在诺斯·悖论(没有国家就没有产权,而国家权力介入,就会使第三方的权威性被“绑架”,独立性就会降低)[26]。教育管办评怎样才能适度独立、到位而不越位呢[27]?积极有效地形成一种复杂的网络关系,沟通、交流、协同、斡旋,寻求最佳平衡点,不过多追求过程和现状,更多体现出指导和修正,摒弃守旧思维和惯性,积极主动地接受测评和监管,做到心无杂念,更要责无旁贷。

3 学校体育督导第三方评估的破解路径

3.1 增强顶层统筹、市场协同、社会参与的培育扶持路径

3.1.1 增强中央及省域统筹,架设法治环境和市场机制的顶层桥梁 中央和省级教育评估主管部门是规划和统筹制度环境和市场机制的顶层设计者。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办公厅于2012年8月26日印发《关于成立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江苏、河南、上海等省(市)也都成立了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建了省教育评估中心等机构,实施着相关的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工作(见表3)。

表3 省域教育督导评估的统筹及管理规定Table 3 OverallPlanning and Management Regulations of Provincial EducationalSupervision and Evaluation

各级政府积极推进第三方评估的立法,不断优化保障制度,加快开展第三方评估机构认证工作,尽可能提供公平、公正的外部竞争环境[25]。教育部门构建“上下衔接、左右协调、内外配套”的学校体育督导评估体系[28]。首先,在教育法、体育法中确立第三方评估的法律地位,以保证相关法案、政策的执行;其次,“教育法规要对学校体育评估的内容做出明确规定,提升学校体育顶层设计与基层学校互动的意识,搭建政策理解与共享的信息平台”[29];再次,各个层次的教育法规对学校体育评估的规定要相互配套[30];最后,按照教育机构的种类分别制定和设计学校体育评估的实施细则,使评估方案更加专业化。上海、江苏等地在国家规定和统筹下,自行研制、修订和完善各自区域的督导评估规章制度,逐级细化,依据实情确定底线和顶线,既考虑到不给学校单位增加额外负担,又不允许有遗漏。福建省构建省、市、县三级督学培训联动机制,每年坚持开展高端的省级培训,2015—2017年累计培训800多人次,带动市、县两级相应开展实务培训,有效提升督学专业水平。

3.1.2 大力培育和扶持多元化的第三方组织,引入市场协同机制 我国第三方评估机构相对弱小、分散,信誉不高,且各自为战[31]。“政府要利用自身在信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完善相关政策,为第三方教育评价的应用和推广创造良好的环境”[32],以资金和项目引领,以委托方式归还和增添资源,创设制度环境和公平竞争机制,从法律、法规、制度方面强化第三方机构的资质认定、审查、考核和监管,给予相应的培育和扶持,如培训业务骨干、提供一定装备、适当补贴经费,教育行业减免税收,征地,租赁,营业执照办理,水电气供应等[33],按照教育行业或公务人员行业给予配套补贴,齐心协力促进有共同价值观、社会公信度的社会机构组织发育成长[34]。《山东省第三方教育评价办法(试行)》积极提倡教育部门采用多种方式委托第三方进行教育评估,明确表示政府应该给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关信息,有义务协调实施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同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强化督导评估结果的应用,并引导社会舆论和倡导社会监督。《青岛市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教育评价办法》强调,第三方机构必须具备良好的业绩和信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的费用列入年度部门预算。专家验收组的验收结果应当作为委托方向第三方机构支付委托费用及对服务质量进行评定的重要依据。

3.1.3 努力营造社会参与评估的氛围,树立第三方的威信和责任意识 政府和教育部门要逐渐消除社会民众对第三方的疑虑,协助建立第三方威信,承认评估过程和结果,宣传营造社会参与的评估氛围,提升公众信任度。鼓励优质教育机构输出专业服务,协同第三方机构制定公开公正的评估制度和独立的裁判体系,监督第三方官网详标评估规则(如评估大纲、目标、评分要求、评估样本、细则、指标解析)和管理规则(授权单位提供建议和指导、支撑内容、说明会、管理流程、实施细节、人员选拔和培训机制、保密办法、考核管理等)。同时,还要不断强化主体责任,建立评估结果的申诉、修整、调适、仲裁机制,制定《申诉程序指导手册》和《服务指南》,对结果有疑问和服务不满意的有具体明确的维权程序,确保公开透明,让民众监督有依据、有标准。《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第三方机构的权限和义务,对违约和不守信用行为进行相应处罚,把结项验收与兑现合同结合起来,协助试点区域强化宣传,调动和营造社会参与教育评价的氛围。

3.2 规范信用评估、资质审查、内部自律的行业约束路径

3.2.1 建立健全信用评估和约束机制,实施第三方行业违信惩戒举措 政府积极协同多方部门,统筹协调信用约束机制、审查惩戒机制和执法处罚机制,破除资质审批、违法惩戒与行政执法之间的信息壁垒,联通社会信用系统,把违法行为、不良记录等公示于众,并及时共享给审批、监管和信用部门,做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联合监管对市场主体的威慑力(见表4)。

表4 第三方机构失信程度、惩戒依据及修复路径Table 4 The degree of dishonesty,basis of punishment and path of repair of The third-party organizations

信用评估及监管约束机制从制度层面规范和限制了第三方督导评估的不守信、不规范、不道德等现象,设置限期整改、通报、罚款、撤资、除名等不同等级的惩罚措施,按照失信程度实施相应惩戒,做到不偏袒、不包庇,绝不手软。如《浙江省社会组织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杭州市社会法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管理办法》等,在政府官网上公布违信失信单位和个人,并对此类人员和公司进行限制、处罚和规避,倡导全民监督机制,对从制度上进行有效规范和约束。

3.2.2 严格执行行业资格准入制、资质审查制、实时监测制 严控“入口关”,掌控“硬件”、监控“软件”,确保“过程关”。尽管我国现有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数量有限,但也不能因扩充规模而降低准入标准,严控入口关是保证第三方评估质量的前置条件。《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了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必备资质(独立承担责任、专业人才队伍、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等),实操中可以选择实行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加强认证行业的自律监督,保障利益主体的诉讼权利”[35],积极培育专业组织,构建科学的监管体系。如英国自2010年起,Ofqual每年制定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资格认证标准、认证基本条件,确保认证连续性,避免利益冲突,防范风险,考官任命、工作汇报、管理规则、上级安排、考点布控等细节都成为日常制度,且资格认证并非一劳永逸[36]。“全国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联谊会”也对申请加入会员进行资质认定,符合要求的才能加入。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颁发《关于建立教育评估监测第三方机构库的通知》明确规定了申请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具有专业能力,具有一定规模,具有良好的业绩,近三年无不良记录等”[37]。

3.2.3 强化行业自律,防腐拒变,规范内部约束机制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第三方行业增强竞争力和自律性、强化内部管理:首先,要设置行业准入标准和业内公约,标清准入明细,建立过硬的信用和声誉;其次,要规定等级评定与退出机制,划分行业等级并记入信誉档案,纪录业绩、失误及黑名单,必要时给予清退,从而净化评估市场氛围;再次,还要组建专业队伍和制定服务流程,科学选聘人员,进行常态化培训,实行业绩考核,严格执行内部监督和处罚机制。其一,对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要常抓不懈;其二,行业内部要修炼内功,做到公平、公正、客观、准确,提高专业实力,塑造品牌,取信于民;其三,开展自查自纠,业务培训要贯穿始终,做到专业人办专业事;其四,本着对委托方负责的态度,坚守底线,忠贞不渝,同时还要独立行使权利,排除干扰。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储朝晖指出,内部治理是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内部运行规则以及面对市场的应对策略,每个入会的机构在认同“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联谊会章程”的同时签署《公约》和《规范》,坚持自律才能逐步形成评价权威,才能和其它机构形成联合,没有专业就没有信用,没有信用就没有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联合。

3.3 强化政府督查、行业自查、线上线下的监督监管路径

3.3.1 政府督查,研判风险,完善评估监测数据平台信息“政府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并不意味着政府对评估过程就撒手不管,相反更多的责任集中在监督和监管方面”[38]。如斯皮尔斯(Spears)所言,监管与督导现在是而且将永远是美国公立学校最高教学标准的关键[39]。政府从顶层设计上引入多元主体参与社会事务,搭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的平台。教育行政部门对体育评估风险危机进行研判、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第三方公信力、民众举报以及学生体质健康、大课间开展情况、体育考试等方面进行专项评估。加快创建完善的体育评估监测基础数据信息平台,针对数据填报、采集、接入、生成等进行客观分析,构建评估大数据信息平台,进一步强化体育评估结果的使用效能[14]。2017年11月29日,浙江东阳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与年度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要每年组织一次体育工作自评,确保内容真实和客观,评估和年度报告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3.2 行业自查,降低风险,强化自管、自纠、自治的内部机制 行业标准和第三方管控的建立,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宏观指导和监督监管。民政、教育、体育等部门应积极配合,引导第三方机构形成自律组织、行业协会、联谊会等形式,规范行业标准,约束行业准入条件、资质认定、职业道德规范等,并加大监管力度。同时,第三方机构也应把握时机、抓住机遇,提高自省能力,积极成立行业资格认证委员会,建立健全行业市场自管、自查、自治、自律的监审制度,强化第三方之间的协同联动,实现团体自治管理,搭建利益平台和回应正当诉求的桥梁,最终实现共治或协治。行业内部要警钟长鸣,箭在弦上,定期召开例会,汇报思想动态,并不定期巡查、抽检,开展专项督导和监测,定期向公众公布指控、申诉评估结果、规范流程及处罚决定,曝光违规、失信单位,并指明风险防范的应对策略。《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联谊会共识》和《章程》提倡,专业人做专业事,做到公平、公正和自律工作,不能给钱就办事,要建立自己过硬的信用和声誉。《联谊会会员教育评价标准》和《实施专业规范》,都是内部治理的约定,也是保证品质的重要机制。

3.3.3 线上线下,联防风险,建立失信、违规、舞弊黑名单制 政府建立开放的电子评估政务系统来汇集民意和民众表达,提供网络投票、听证、选举的互动,让民众参与并表达利益选择,及时公示学校体育第三方督导评估相关信息,接受督导评估的利益相关方和广大公众的监督或举报,本着办好教育、发展学生、监督指导的态度,避免遮掩、瞒报、隐瞒现象,并通过公报、网络平台等公布处罚结果(见图3)。

图3 学校体育督导评估线上线下联防风险Figure 3 On-line and Off-line Joint Defense Risk of Supervision and Evaluation of School Sports

学校体育督导评估必须与社会紧密结合,吸纳社会力量,加强社会舆论的监督[40]。第三方评估小组积极主动邀请终端客户参与,实现顾客参与协商共治的风险监督管理机制;接纳雇主和学校的反馈和建议,重视利益相关者的看法和利益诉愿,同时打通投诉渠道,保护合法权益,实行直接举报和越级举报相结合的方式,按《雇佣权力法案》、《认证机构的检举政策》,保护检举者因举报而受解雇或处罚现象。

3.4 加强政府主导、教育配合、学校请缨的沟通协同路径

3.4.1 政府主导,齐抓共管,协调第三方与被评估对象之间的关系“政府与第三方评估机构协同治理,共同致力于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这一实践已经成为当前各级政府社会治理改革的前沿”[41]。第三方与学校单位之间就是督导评估的主体和客体,这两者之间尽管有沟通或协调,但依然存在“抗阻”现象,你评我,我反抗、你挑我理,我排斥你,再加上公众对第三方的不完全信任,致使两者关系紧张。政府作为督导评估的发起者和主导者,有义务协调主客体之间的关系,这既是对被评估单位的负责,也是帮助第三方树立威信、提升业务能力的根本。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和第三方机构参与的多元评估、多元合作、良性合作的格局[42]。张家港市通过“建设优质学校、创新协同机制、聚力队伍建设”三种途径,统筹协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社会,共同致力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3.4.2 教育配合,承上启下,破除第三方督导评估运行不畅的难题 教育主管部门办好教育、管好教育、评好教育,义不容辞,也责无旁贷。教育督导的发起者往往是政府,但具体的操作流程、实施过程、结果应用、信息发布或筛选等却依靠教育主管部门。也只有教育主管部门协调配合、承上启下,才能保证第三方督导评估的顺利实施和有效运行,如果失去了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帮衬,第三方评估只能是空中楼阁。评估只是手段,真正的目的是提高教育质量,帮助学校和政府有效实施办学、有序管理体育、有节调配体育资源,最终落脚点还在学校单位。引导学校本着查找问题、分析局势、指导建议的态度,积极申请和邀请外部评估,在做好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积极配合第三方评估,认真整改评估的意见和建议。如上海市学校体育评估中心协同教育部门,探索构建学校体育绩效评估工作机制,采取稳步推进、分布实施的方式,通过第三方评估,将政府、教育和社会形成合力,为上海市教委学校体育发展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和专业指导。

3.4.3 学校请缨,三方协同,化解主客体之间不必要的利益冲突 化解利益冲突,转移治理主体和重心,在博弈中建构多元竞争和多元制衡的第三方评估组织体系。从教育行政部门的视角出发,有效组织、高效实施,服务到位、协调得力,诚信委托、监管到位,从源头上化解评估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不必要冲突,使其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针对被评估单位的立场来看,学校既是督导评估的对象,也是实际受益者,应该积极配合,主动实施,抛弃怨气、赌气、心不甘情不愿的情绪[43];就第三方机构本身而言,本着对委托方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学校单位客观公正测量的心态,到位而不缺位、不越位,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排除不必要的干扰,克服畏难情绪,立标杆、树品牌,打造成为有影响力的中介机构。如深圳市教育局面向社会遴选学校体育第三方专业机构,发布了《关于开展校园体育一小时“飞行检查”的方案》,最终确定由深圳大学负责对深圳市中小学校园体育活动进行第三方评估。学校联合政府,用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课外体育活动”把脉,把体育工作中存在的固执顽疾真正治愈,为学校体育督导第三方评估的实践提供了宝贵经验。

4 结 语

社会发展到今天,第三方评估以崭新的姿态走向教育评价的前台,摸石头过河的大胆尝试已经渗透到学校体育工作之中。学校体育督导第三方评估有效履行了教育行政管理职责,保证了学校体育工作可持续发展,也为教育治理、社会协同、市场参与的评估模式提供了视角。时至今日,第三方评估还是一个新鲜事物,在解决了“该不该发展”的问题以后,对于“如何发展、怎样发展”等问题进行讨论。面对学校体育管理存在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职能混为一体、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的客观事实,把学校体育工作置于行政管理和社会评价双重监控与指导之下,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社会化程度[44]。针对学校体育督导评估存在的“管理倾向明显、行政依附显著;督导程序机械、评估指标死板;专业人才匮乏、社会公信不足;行业自律不够、监督监管不到位”等现实困境,提出“增强顶层统筹、市场协同、社会参与的培育扶持;规范信用评估、资质审查、内部自律的行业约束;强化政府督查、行业自查、线上线下的监督监管;加强政府主导、教育配合、学校请缨的沟通协同”等破解路径,力争构建“政府管、学校办、社会评”的学校体育新格局,确保学校体育督导评估的客观性、公正性、准确性,以期实现“普适性督导与专项性督导相结合、学校自评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督政督学与评估监测相结合”的学校体育督导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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