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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四十年来《黄老帛书》争议的解决之法

2021-03-25赵海蔚孙功进

鄂州大学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黄老帛书黄帝

赵海蔚,孙功进

(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日照 276826)

马王堆帛书《经法》《十大经》《称》和《道原》自1973 年出土以来,对其进行研究的学者络绎不绝,产生了非常多的优秀成果,使得曾经断层的黄老学研究散发出新的生机。在对其思想旨趣探研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争议,直到现在仍然众说纷纭。如一开始的命名的争议,成书年代的争议,成书地域及作者的争议。在这些争议之中,其关键在于是否能够判断帛书为一人一时之作,已有学者自觉或者不自觉地意识到这才是解决目前学术分歧的关键。因此,研究《黄老帛书》是否为一人一时之作显得尤为必要。

一、《黄老帛书》的争议

(一)书名争议

命名为《黄帝四经》和《黄老帛书》为学界多数学者所认同,学者们大多执此二分,少量学者认为应叫做《黄帝书》,或者直接就按着最开始的指称为名,为《老子》乙本卷前古佚书,或以《经法》等篇。

(二)成书时间的争议

虽然帛书已经公认为是战国时期的作品,但是有认为是战国早中期至战国中期的,有说是战国中后期之际的,有说是战国后期的,最后也有说非一人一时之作,而是历代学者汇编合集而成的。因为先秦诸子作品多非一人一时之作,譬如 《管子》和《庄子》。

(三)作者地域的争议

学界讨论的非常复杂,有直接推断出具体作者的,有说是楚人所作,有认为是越人所作,有说是齐国稷下学者所作,最后也有说非一人一时之作的。战国期间争斗频繁,学术迁移得到可能。有些地方为楚越交互之地,或者因为战争易主,情况复杂,难以考证。

二、《黄老帛书》为一人一时之作

以时间线为索,唐兰先生认为从内容和思想体系来看,这四篇是一个整体;从传授原流和流传情况来看,《汉书·艺文志》所录的《黄帝四经》情况正与此相合,这四篇正合“经”的体裁。[1]龙晦先生认为古佚书四篇是用韵文写的,它的叶韵的情况大致与《淮南子》相同,文中有不少的楚言、楚谚。其中有些文句直接引自楚人,或与楚地有关地区的人的著作,同时它本身的好些文句,也为该地区的人的著作所征引,如《国语·越语》、《文子》和《淮南子》,古佚书四篇押韵情况一致,可以说明古佚书四篇是一个整体,出自一人。[2]值得注意的是,金春峰先生虽然认为帛书篇数众多,并不形成于一个时期。但是要算成书时间的话,当指其基本观念、思想体系形成的时期。[3]

陈鼓应先生认为 《黄帝四经》 为一人一时之作,文体、文风、思想等的一贯与独特可以帮助说明这一点。第一,这四篇在思想上是一个整体,以道法为主,另外多言天道、刑名法度、阴阳刑德以及推天道以明人事等。第二,有些特殊的概念、词句在四篇之间大量地重复出现,这就足以表明帛书出于同一手笔。[4]台湾的学者林静茉先生亦认为古佚书四篇有自己的思想体系,四篇一体,反映黄帝之言。虽然托名黄帝的内容,只占《十大经》中的一半之多,但是其余篇章与这托名黄帝的内容也是相互呼应,与其他三篇是一个体系的设计。第二篇托名黄帝,主要系作者运用黄帝创制及征战的形象,并融合天道思想型塑黄帝成为宇宙秩序的根源,以呼应其他三篇强调“帝王之道”的理论,作为人君效法学习的对象。[5]9-11陈博先生也认为尽管《十大经》 之外的其他三篇没有提到黄帝的名字,但这四篇都是以道论法,并体现出了道家与其他各家思想的融合,这所反映的正是早期黄老学著作应有的特色,因此应该把它看作是一部书。[6]88

三、《黄老帛书》非一人一时之作

同样以时间为线索,钟兆鹏先生最开始提出《黄老帛书》的作者群可能是战国末到秦汉之际齐国的一批黄老学者。[7]魏启鹏先生也认为《黄老帛书》非一人一时之作,应该是先流传于越人之手,后由齐国稷下学者整理汇编而成。[8]吴光先生从之,认为从《黄老帛书》的结构形式看,首先该书结构比较松散,看来不是一时之作,也非出于一人之手,更像是道家著作的选编,并摘录了不少儒、法著作的言论以构成自己的理论体系。特别是《称》篇,明显地是语录汇编体裁。全篇分为许多內容并不连贯的段落,段首以果圆点标明,这反映了佚书编写者企图揉合各家思想的愿望。[9]

谷方先生认为从思想到文字,《黄老帛书》和《慎子》 有多处雷同之处,当然不是偶然的巧和,《黄老帛书》当出自慎到之手或者是其后学们按慎到的基本思想撰写的。[10]黄钊先生认为《经法》《十大经》《称》《道原》等,虽在思想体系上较为一致,但它的体裁却不一致。我们所看到的《称》篇类似格言的汇集,《道原》则重于议论,都不是“经”的体裁。[11]168-169刘蔚华先生和苗润田先生则认为《黄老帛书》中带有楚文化特色的内容为环渊的言论,至于帛书中其他内容则可能收录了稷下黄老其他学者的言论。[12]

许抗生先生认为四篇古佚书中《经法》《道原》与《称》三篇皆不贯以黄帝之名号。《十大经》借黄帝称作“经”,而其他三篇皆不称经,所以它们一开始并不像是一本书”[13]裘锡圭先生同样认为四篇古佚书不像是一部书,大概是帛书的原主人为了学习黄老言而抄集在一起的。而且西汉时代流行的道家思想,是那种“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的道家思想,而非老庄道家。所以四篇古佚书抄写在《老子》前面,也可能并无深意。[14]李零先生认为《黄帝书》它是一类书。马王堆帛书中的《十大经》等属于新发现的黄帝书。除了《十大经》是言黄帝君臣之间的语录,其他皆是直言式的一般道论,《十大经》 应是单独成一书,必定不是《黄帝四经》中的一经。[15]

丁原明先生也认为《黄老帛书》非一人一时之作,其代表了老子思想向后一路径的发展,属于战国黄老学的早期表现形态。它所以表现出道、法结合的特点,这除了受楚国特定的变法环境影响外,更在于它主要接受了老子思想中最有生气的那部分,于是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南方黄老学。《史记》和《汉书》中记载的一些道家书都是由老子后学或楚人撰写成的。帛书也很可能是经过楚地的老子的一些弟子或再传弟子陆陆续续地写成的。[16]台湾的学者钟宗宪先生认为从文学的观点视之,四篇古佚书确实文笔不一,文体不一。现存诸子典籍大致是有单纯被动记录的语录体道掺杂议论。寓言的对话体,再到主动的命题阐述、具体发挥而具备完整结构的论说体。而最早启人疑窦的是《老子》这本书,其时代仍难以定论。化约而论,《经法》诸节与《道原》一篇笔法相类,颇似论说体制,但过于粗简;《十大经》大多以黄帝君臣方式行之,如《孟子》《庄子》的对话阐述体制;《称》则属于杂论一般的错乱之卷,或可视之为格言集锦。这种情况的出现,确实可能是汇编辑成的结果,而非出自一人之手的专著。当然,《汉书·艺文志》诸子略里的《黄帝四经》也不必出于一人。只能说这四篇古佚书之所以被安排在乙本《老子》卷前,是汇编辑成者的观念体现,其全文的确充满道家与法家的刑名思想,应该属于稷下学黄老一派无误。[17]张增田先生指出竹书时代的著述极有可能会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帛书非必一定是在相对短暂的时间内写就的,其中包含着大量战国到秦汉间的流行话语。它可能是自战国早中期之际到秦汉间,经过多人整理充实而成的。[18]

针对陈鼓应先生认为《黄帝四经》是一人一时之作的定论,台湾的学者黄武智先生给予否定并且做出了详细的回应:一是古人没有著作权的观念,故在著书时,往往有整段文字抄袭其他典籍的现象,《黄老帛书》之中,也有这种抄录他书段落,而托之以黄帝君臣立言的痕迹,《黄老帛书》中的诸段文字,其产生时间并不一致。二是从“後”、“后”二字用法知《道原》与其他三篇作者不一:《经法》《十大经》及《称》中,作为先后的“後”字出现21 次,皆书作“後”而不作“后”;“后”字仅在经法中出现六次。然而,《经法》中之“后”、“後” 两字乃分别字,前者仅在“然后”连称之时才出现,无一例外。可知《经法》《十大经》及《称》的作者,习惯以“後”字来表示先后之“后”。另外,《道原》中出现两次“后”字,皆不在“然后”连称时出现,可知《道原》之作者习惯以“后”字作为“先後”之“後”,从这种用字习惯不一的现象,可知《道原》之作者与其他三种佚书的作者不同。同时黄武智先生还通过比较《经法》《十大经》以及《荀子》《君道》《成相》《赋》的押韵现象,发现《经法》中“东”、“阳”协韵的比率较高,与陆贾《新书》一样,都反映出楚地的音韵特色。至于《十大经》,由于上述两种协韵之出现比率尙不如《赋》,故实不足以反映楚地之音韵特征。故而,在尙末发现其他地区也存在着“东阳”通押的现象前,应该可以认为暂时只有《经法》的作者乃是楚人,其余为齐稷下道家的作品。《管子》中有许多篇章之语音乃符合楚地的声韵特征,但是《管子》却是齐稷下学者的作品集。由此可知,一部典籍的作者,其著书地点不一定会在其国,故《经法》的作者虽是楚人,但它还有可能产于他国。[19]

王葆玹先生认为帛书四篇仅有两篇题有“经”字,与《四经》的书名似有出入。第三四篇大量议论刑名法术,是否属于道家尚有争议。第四篇《汉志》还著录一些道家著作,书名与此四篇的主题似有关联。王葆玹先生同时做了详实有据的论证。比如从《易》变成《易经》来佐证《经法》四篇从开始的两经到四经的演变等。[20]李培志先生亦认为经历代多人不断整理和丰富才最终形成了《黄帝书》。但是《黄帝书》的主体思想面貌,可能于战国早中期已经基本形成。同时李先生认为“县国”一词,大约行用于春秋晚期至战国早期之间。因此《黄帝书》中的某些篇章,或许早在春秋晚期时就已经出现。《黄帝书》即使不是楚人所作,也一定具有浓厚的楚文化背景。至于其中的某些齐地色彩,这应该是由于《黄帝书》经历了一个在不同地域环境中长期流传的过程。[21]

《经》有超过半数篇章专门讲述黄帝君臣的事情。这十五章成为一篇,是本来如此还是后人偶合,值得注意。《经法》诸篇虽然有一些文字相近,但是只是少数,因此它们是否能构成一个整体学派著述,思想主旨能否说是一致,也是一个问题,稷下道家汇编而成的《管子》就是一个案例。因此,李锐先生认为《经法》诸篇或可能要分别看待。[22]在中国古代,并没有单一作者的概念。如《老子》《庄子》等这类书,并不能完全肯定其作者就是老子或庄子本人,而只能认定这两部书代表了老子、庄子的主要思想方向和流派,书的具体作者可能是他们的学生或后学者。奚亚丽教授认为帛书《黄帝四经》一书的情况,应该说与此情况相当。先有四篇独立的作品,这四篇作品分属于不同的作者,而这几位作者又分属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代,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探讨人主为治之道。最后由一位有识之士根据当时社会现实的需要编辑成书。[23]

四、结语

以上对于《黄老帛书》是否为一人一时之作的论证,主要集中在语言风格、体裁结构和思想脉络的研究之上。结论依然是各执一词,这其中的原因想必是所有的研究论证都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隐性的前提,而当这些前提本身就存在或然性的情况下,结果只能是如“空中楼阁”。鉴于此,从以往的经验来看,新材料的发现与研究应该是一个很好的突破口,譬如郭店简,上博简,清华简等出土文献以及以后可能出现的相关文物资料,相信不久的将来这个问题能够得到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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