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学习习近平关于全民普法的重要论述

2021-03-25宋振威熊文钊

关键词:普法全民总书记

宋振威,熊文钊

(1.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政治与法律教研部, 北京 100091; 2.天津大学 法学院, 天津 300072)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国法治建设,并根据中国法治建设的现实情况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和新要求,有效地推动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2020年11月16—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其最为重大的法治成果就是提出并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中国法治建设潮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1]。习近平关于全民普法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体现在他的整个思想体系之中。深入探究习近平关于全民普法重要论述的时代背景、理论内涵和时代意义,对于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

一、习近平关于全民普法重要论述的时代背景

任何思想或者理论都不是凭空诞生的,都有其丰富的出场语境,反映时代的需求,解决社会发展所面临的时代课题。深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普法重要论述的时代背景,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普法重要论述的内涵和实质,以更加科学的理论指导今后的普法工作,对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首先,从当今的世界局势来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普法重要论述的提出是由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所决定的。当今中国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通过几代人的不懈奋斗,中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不断上升,尤其是中国在抗击新冠疫情以及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危机中所展现出来的中国优势,标志着中国逐渐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心。与此同时,西方发达国家却因为新冠肺炎疫情、经济危机、种族问题、战争危机等因素深陷泥潭,其自身发展动力逐渐减弱,综合国力出现倒退,自身的法治问题等逐步显现。当今世界各国已不再是封闭的个体,各国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彼此之间联系更加紧密。作为人类文明重要标志的“法治”建设成为全世界的共识,直接关乎人类的未来命运。作为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大国,中国自然要肩负起推动人类文明发展的重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努力以中国智慧、中国实践为世界法治文明建设作出贡献”[2]。全民普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中国方式,在当今风云多变的世界局势之下,中国唯有自身法治自强,才能更好地引领世界法治建设的潮流。

其次,从当今的中国国情来看,当前中国已完成了7个五年普法规划,30多年持续不断的普法产生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体系已经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日渐专业高效,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但是,普法在建设法治中国的实践中还面临不少的挑战,“人治”的思想和氛围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统一的法治信仰和法治认同尚未形成,对法治文化的宣传和解读尚不到位。普法自身也存在不少问题,对普法主体和普法对象的认识存在误区,普法供给和普法需求不匹配,普法宣传内容与载体不能与时俱进。这些都导致了距离法治中国这一理想的实现还很遥远,法治还未成为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运行规则,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也尚未根植于国人内心,更没有成为民众的基本行为准则和行为方式。简言之,法治对于中国社会还基本停留在纸面上。“法治纸面化”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法治文化的缺失,法治文化是法治国家得以建构的深层次观念因素。现今中国社会,法治文化的建构和统一的法治信仰的形成离不开全民普法的有效实施。

再次,从中国民情来看,我国现阶段的法治文化建设不充分不平衡,不能满足民众的日常需求,这是现阶段中国法治文化建构的主要矛盾,是现阶段中国法治文化建构遇到的最棘手的问题之一。我国法治文化建设不充分不平衡主要表现为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不平衡。过去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直接影响到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法治文化的建设也相对落后。近些年,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教育文化事业取得了巨大进步,民众对法治文化的需求更加迫切,这与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落后的现状形成了明显的矛盾。东西部地区法治文化建设的落差也与城乡法治文化差距情况类似,主要表现为中西部地区民众对法治文化的需求与落后的法治文化建设现状之间的矛盾。即便是在同一区域、单位和部门,不同领导对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同,也会出现法治文化建设发展的不平衡。对法治文化的解读和宣传不到位,对法治文化的理解不能很好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特色,也造成了普遍的法治文化原理与地方特色法治文化需求之间强烈的矛盾。法治文化建设的具体工作执行不到位、不能落到实处都是导致法治文化建设不平衡不充分的原因。这些不平衡严重消解了法治的权威,严重阻滞了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目前,解决这种法治文化建设的不充分不平衡最直接、最高效的途径是有效地开展全民普法。

二、习近平关于全民普法重要论述的理论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从普法与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法与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意识、普法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普法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等方面深刻阐述了全民普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意义。这些思想理论层层递进,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为今后普法工作的开展、早日建成法治中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开辟了新的思想理论境界。

(一)普法与全民法治宣传教育

1.普法与守法

第一,普法与守法是紧密联系的两个方面。普法既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目标,也有促进守法,使人们因知法而守法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说到“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3]91。在2018年又再次强调“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4]283。法治建设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普法与守法将伴随整个法治进程。我们对于普法工作必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并且要有长期的心理准备和实际行动。

第二,普法与守法要从公民诚信建设抓起。诚信是立身之本,每一个公民在社会生活中都必须讲求诚信,坚守诚信。习近平总书记从具体措施上进行了考虑,他提出“要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3]91。

第三,普法的重要目的就是要使全体人民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换言之,普法就是要使全体人民自觉地遵守法律和维护法律,成为法治建设最伟大的力量源泉。习近平总书记说:“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全民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道德风尚,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良好风尚的维护者。”[5]135

2.加强全民普法宣传教育

第一,培育法治环境。习近平总书记首先指出加强全民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目标就是培育法治环境。法治建设当然需要必要的社会环境,这个环境如何营造,在习近平总书记看来,就是要通过普法宣传教育营造。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4]2862019年5月7日,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又指出:“要加强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6]

第二,提高法治观念。习近平总书记认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目的在于提高法治观念。一个人乃至整个国家或社会的法治观念并不是天然具有或者自然形成的,必须刻意地培养。法治宣传是培养法治观念的重要途径,必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来为之努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说:“要保护广大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和教规的关系,提高法治观念。”[7]

第三,从娃娃抓起。儿童和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也是法治的未来和希望。习近平总书记看到了对儿童和青少年普法的重大意义。他说:“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不断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3]91

第四,实行普法责任制。习近平总书记是这样要求的,“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社会法制观念明显增强”[4]283。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普法责任制的强调,为我们国家机关的普法工作指出了重点与关键。国家机关在普法中的责任是与其执法挂钩的。一方面必须严格执法,另一方面必须落实普法责任制,担当普法责任。

第五,重视普法方式。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对于其效果具有重要影响,有时甚至起着决定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宪法法律,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等基层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培育社区居民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意识和习惯。”[3]91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法治宣传教育不能简单满足于某些固定的模式,而应结合各地实际,运用群众喜欢的方式进行。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达成普法的目的。

3.重视宪法教育

在整个普法宣传教育之中,习近平总书记特别重视宪法教育。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对于宪法的宣传教育是整个法治宣传教育的龙头。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宪法教育,把宪法教育置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位置。“我们要把宪法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8]“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3]91-92

4.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

2019年底到2020年初以来,新冠疫情造成了严重的危害,社会生活受到了极大干扰。全国各地的情形也千差万别,如何有效防控疫情,对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提出了严峻考验。尽管早在2003年非典时期国家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但是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社会各个方面依然面临着如何适应疫情变化,如何运用现有法律有效防控疫情的问题,法治在疫情防控中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如何进行疫情防控的法治宣传,成为了现实的难题,习近平总书记对此及时地作出了回答。

在疫情防控最紧张的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指出:“要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9]习近平总书记为新冠疫情中的法治宣传教育指明了方向。

5.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几代中国人民的热切愿望。经过多年的准备,终于在 2020年5月28日通过所有立法程序,制定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国家主席当即予以了公布。民法典是目前中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为复杂的一部法律,共计7编1 260条、10万多字。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政治局集体学习会议,学习了这一法典。在学习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学习宣传民法典作出了重要指示:“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10]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讲话精神为我国下一步的普法工作规划了新的任务,那就是加强民法典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普法与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意识

法治意识作为法治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它对于法治建设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我国普法工作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有着深入的思考和一系列重要的论述。

1.强化法治意识

强化法治意识,是推进法治建设的思想条件与观念准备,法治建设必须以一定的法治意识作为铺垫。通过强化法治意识来为法治奠定意识基础,扫清观念障碍,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首要环节。

“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治理,要强化法治意识。”[11]在这里习近平总书记不仅规划了强化法治意识的任务,而且进一步指出了强化法治意识的重要路径,即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把法治意识渗透到思想认识与行为方式之中,具体地来说,就是要将法治意识转化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2.树立法治意识

强化法治意识的最终目标是要树立法治意识,只有形成法治意识,法治的价值和理念才能深入人心。在法治社会中,人们会自觉地运用法治意识来判断法律上的是非,思考法律上的问题,处理法律上的矛盾,对待法律上的规则。总之,要自觉地享受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形成法治自觉。

习近平总书记说:“要强化法规制度意识,在全党开展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12]尊崇、遵守、捍卫,层层递进,是法治意识从内在认知转化为外在行动的表现。

3.提高法治意识

法治意识的内涵需要与时俱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法律要发挥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道德要得到遵守,必须提高全体人民道德素质。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使人们发自内心信仰和崇敬宪法法律;同时要加强道德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升全社会思想道德素质。”[5]135

法治意识的强化、树立,然后再提高,是不断重复的过程。每个过程都是在前一个过程基础上的升华,是更高层级上新的法治文化建设。正是对于法治意识有着不断提高的要求,对普法也就同样具有永不停歇、不断推进的要求,普法要始终服务于人们与社会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

(三)普法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法治精神是法治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是相关主体思想意识中具有最高层级、最深蕴涵的部分,它不仅是社会主体法治行为最持久的精神支撑,也是法治建设最牢固的社会观念基础。只有法治精神被普遍而广泛的弘扬,法治才能成为全社会最普遍的现实。

1.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

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精神最根本的认知。他说:“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古人所说‘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其实,使法必行之法就是法治精神。”[13]法治精神是使法得以必行之“法”,是法治的精髓,是法治的意识的内核。

法治精神存在于人们内心。法治精神并不是一种物质存在,它是一种精神元素。“法律当中‘最重要的一种’就是这种风尚,它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13]存乎于心,是民众对于法治的真诚认可、认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信念,不可动摇,更无法改变。人们内心都具有了法治精神,法治就具有了强大的精神支柱。

法治精神要体现在行为之中。法治精神不仅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之中,而且更要体现在人们的行动之中。“从客观上说,法治也并不体现于普通民众对法律条文有多么深透的了解,而在于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13]仅仅是一种精神元素,作用是相对有限的,如果能够转化为客观的行动,法治理想就能更好地演化为社会现实。

何以培养人们的法治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说:“这包括培养人们的理性精神、诚信守法的精神、尊重法律权威的精神、权利与义务对称的精神、依法维权和依法解决纠纷的习惯等等。”正如卢梭所说,“规章只不过是穹隆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隆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13]。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思考和论述,其实也是他在法治实践中的深切体会。

2.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

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目标,弘扬法治精神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14]145,“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必须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3]98。

弘扬法治精神的进一步追求就是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弘扬法治精神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极为生动的社会实践。要将其落实到法治实践上,落实到依法治国活动与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上。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14]145

3.执法司法人员与法治精神

执法司法人员尤其需要具有法治精神,这是执法司法人员他们独特的身份和担负的责任所决定的。他们“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法不阿贵,绳不挠曲’,这就是法治精神的真谛。如果不信仰法治,没有坚守法治的定力,面对权势、金钱、人情、关系,是抵不住诱惑、抗不住干扰的。任何国家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把执法司法人员与社会完全隔离开来,对执法司法的干扰在一定程度上讲是客观存在的,关键是遇到这种情况时要坚守法治不动摇,要能排除各种干扰”[3]98。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执法人员是如何面对考验的,要抵挡住诱惑,需要依靠的就是法治精神,这是战胜诱惑、克服干扰的法宝。

执法司法人员在具有法治精神的同时也要有应有的政治素养。“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3]105执法司法人员要把自己的执法司法工作与理想信念、爱岗敬业、时代要求、人民期待、历史业绩联系起来,若能如此必将具有更加坚定的法治精神,更能坚守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政法干警的主心骨。政法干警要有坚定的法治信念,把法治精神作为自己内心的强大动力。“我们的干警要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一是一、二是二,不偏不倚,不枉不纵,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当然,在当今社会中,这样做有时是要付出代价的,可能会影响自己的一些切身利益,甚至受到种种威胁。但为了党和人民利益,该坚持的就要坚持,要相信公道自在人心。”[3]98

4.普法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普法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重要推动力量。要通过普法树立并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形成坚定的法治精神,进而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与社会环境。“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逐步改变社会上那种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现象。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关键是要以实际行动让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就能通过法律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3]89法治精神应当是全社会共同的精神,是全社会成员参与法治建设的精神动力源泉。

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依赖法律信仰,将法治作为信仰是法治精神的最高境界。坚定的法治信仰是法治得以坚持的不可动摇的精神堡垒。“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卢梭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我国是个人情社会,人们的社会联系广泛,上下级、亲戚朋友、老战友、老同事、老同学关系比较融洽,逢事喜欢讲个熟门熟道,但如果人情介入了法律和权力领域,就会带来问题,甚至带来严重问题。”[3]88-89

作为法治精神的法律信仰是民族团结的保障。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客观基础。各族人民要运用宪法法律来维护团结,进而维护国家的统一,为中华民族的最终统一与伟大复兴,创造条件。2014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3]90。

(四)普法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普法是建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必要手段、重要方式和有效措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一项伟大的法治工程,它需要全体人民不断地添砖加瓦。各项普法工作就是进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际行动。

1.道德是法治文化的滋养

法治文化是在道德滋养中建构起来的。道德具有最深厚的社会观念基础,比法律更具有普遍性和社会公认性,具有良好道德基础的法治文化才能为全社会所接受。“没有道德滋养,法治文化就缺乏源头活水,法律实施就缺乏坚实社会基础。在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为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5]117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包括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美德,都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支撑。法治并不是空中楼阁,它需要各个方面的基础。良好道德是良好法治的必要条件。

在法治文化的建构中,必须高度重视道德教化的作用。良好的社会道德并不是自然形成的,它需要我们悉心打造、着力推进。为建构良好的法治精神必须强化和发挥道德的作用,要使道德与法律相得益彰、相互支撑,建构起良性的具有深厚道德内涵的法治文化。“发挥好道德的教化作用,必须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再多再好的法律,必须转化为人们内心自觉才能真正为人们所遵行。‘不知耻者,无所不为’。”[5]117

2.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法治文化的培育是一个历史过程,需要包括普法工作在内的各种努力。“我们要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宪法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14]141文化是散在和泛在的,因此建构文化也是极其艰难的。但是它一旦形成也就不易变更,植根于社会之中就坚不可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重在法治文化环境建设。只有使法治以一种文化状态浸润在社会之中,法治文化才是一种现实的文化、坚实的文化,是法治最坚强的支撑。

3.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号召。法治文化的形成过程就是我们为之努力奋斗的过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整体化的社会动员与行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必须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培育社会成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自觉抵制违法行为,自觉维护法治权威。”[5]102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树立法律权威和法治权威的需要。法律权威和法治权威的形成,都是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成就,也是法治文化得以建成的重大标志。法律有没有权威,法治有没有权威是法治文化是否形成的尺度之一。

4.加大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路径可能有很多条,措施也可能多样,但是普法无疑是其中最有效的捷径。普法可以直奔法治文化建设的主题,可以从各类主体对于法律的现实需要出发,也就为法治文化建设找到动力源泉。人民群众关注的法律焦点与热点,就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因此,必须从实际出发,必须从人民群众的需求出发,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要为直接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说:“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15]要通过普法和法治文化的建设,树立宪法法律至上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从而建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三、习近平关于全民普法重要论述的时代意义

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组成部分的全民普法的重要论述是新时期中国法治建设实践中形成的重要理论成果,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时代内涵,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中国梦的实现擘画了路线图和施工图,也为当代世界探索社会主义发展规律贡献了理论成果。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深入学习和研究习近平关于全民普法的重要论述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第一,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中国化开辟了新境界。马克思主义是随着时代不断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前提下,创造性地运用了马克思主义法治原理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开拓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在当代中国发展的新境界。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创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关于人是法律的主体这一重要理论的结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之源,社会主义法律的存在是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前提。”[16]全民普法重要论述体现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主体。这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在当代中国的新发展和新境界。

第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习近平关于全民普法的重要论述是当前中国处于新时期背景下,中国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后作出的一系列深刻、极具时代价值的重要理论。在理论层面,全民普法的重要论述内容深刻、系统性强、覆盖面广,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赋予了中国法治理论在当下国情之下的新内涵,有力地推动党和人民对依法治国认识达到新的历史高度,对于当前中国统筹推进各项事业,对于各项政治制度的协调和管理,对于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极具时代价值。同时,习近平关于全民普法的重要论述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驱动力,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助推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支撑点,有力地推动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第三,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擘画了新蓝图。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导,习近平关于全民普法的重要论述为中国人民日益追求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擘画了宏伟蓝图,确立了科学的法治轨道,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全民普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事关国家发展和人民的福祉。尽管过往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是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习近平关于全民普法的重要论述创新性地从不同的角度为今后继续开展全民普法工作提供了科学的理论和思想指南,为法治中国建设的指导思想开辟了新境界。

第四,为当代世界探索社会主义发展规律贡献了理论成果。各国国情不同,其法治思想和法治理论必然千差万别。虽然习近平关于全民普法的重要论述是针对中国解决具体法治问题的法学思考及理论研究,但其理论价值并非仅局限于解决中国问题。习近平也十分重视国际法治问题,如“共同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17]等。这不仅符合和平、发展和合作的时代需要,更是为完善全球治理体系,推动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而作出的思想上、理论上、政治上、实践上的贡献,是探索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理论成果之一,为探索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提供了理论与实践经验。

猜你喜欢

普法全民总书记
全民·爱·阅读
习总书记“下团组”
总书记的话儿记心上
关于雄安新区,总书记最关注什么
可持续全民医保
普法
普法
普法
总书记的告诚
全民健身 参与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