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
——2021年青海省自然资源重点工作综述
2021-03-24唐太明
◆ 唐太明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紧扣“一优两高”、生态文明“八个新高地”和产业“四地”建设等重大部署,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履行“两个统一行使”职责,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努力发挥好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生力军作用。
一、加强土地和矿产资源监管执法
按照“认真履行监管、执法、审批职责,把监管工作放在首要位置”的要求,积极转变观念,把2021年列为执法年、监管年,强化监管执法工作职能,制定了加强土地和矿产监管方面6个制度性文件,从规划、准入、监管、服务等方面实行全链条管理,寓监管于审批之中,寓审批于监管之中,建立了大督察、大执法工作机制,全力打好几场硬仗,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卫片执法工作,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二、持续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
一是充分发挥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会同两市两州10个县着重开展了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798个“问题图斑”分类整治,已全部完成整治,建立了6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综合整治成效。在会同林草局、两个指挥部做好木里矿区生态整治和种草复绿的基础上,推进片区内矿业权分类处置。二是积极助推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地历史遗留矿业权退出机制,做好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收尾工作,完成祁连山国家公园矿业权注销和补偿成本核算,提前谋划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处置工作。三是继续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深化完善黄河青海流域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编制了湟水流域等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全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两年争取国家专项资金4.19亿元,推进实施120个项目,治理面积3.06万亩。四是制发西宁海东、海西、海北、青南等地砂石资源布局整合优化方案,有效解决全省砂石开采“多、小、散、乱”问题,在绿色矿山建设基础上初步实现了砂石料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和智能化监管,有效保障了重点工程和民生建设对砂石资源的需求。
三、全力做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工作
一是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批准生效前,印发了两个做好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的文件,及时有效保障单独选址重点建设项目、城镇村分批次项目落地。二是着力提升用地审批效率,采取“容缺受理”和当日受理当日完成审查等方式,13个新能源项目用地均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了审查报批。会同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明确光伏复合项目按永久占地面积报批,有效节省了全省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三是针对青海省部分历史遗留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报批需补缴征地补偿差价问题,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采用建设单位用占地范围内其他代建项目的投资冲抵差价,以“算大账”方式解决问题,目前已有5个完成用地手续报批。四是多次组织交通、能源、水利等部门召开项目用地推进会,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以加强监管执法促使项目业主重视用地报批,以加快审批减少未批先建,审批用地4.19万亩,供应国有建设用地894宗,实现成交价款163.32亿元。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大幅下降,较2019年、2020年前三季度分别下降79.88%、23.59%。五是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量大的地区、近5年平均供地率达不到60%、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未完成下达任务量月进度的,除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及民生项目外,通过暂停受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撤销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调整批准的建设用地规模等方式,全年全省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24.61%、闲置土地处置率31.21%,圆满完成了年度增存挂钩任务。
四、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全面摸清全省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问题现状并实行台账管理,有序推进“非农化”问题图斑整改。全力打好耕地保护组合拳,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聚焦“摸清底数、遏制新增、保障需求、处置存量”四项重点任务,对2013年以来违法占用耕地建设的“三类”房屋疑似“问题图斑”开展核查,公开通报45件、省级挂牌督办7件。出台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政策规定,明确从省级库中解决农民合理建房需求的耕地指标,为保障村民住宅需求提供政策支撑。全力推进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和历年例行督察“挂账”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周统计、月调度、季汇报”工作机制,分片督导、重点督办,实行台账管理。基本完成违建别墅清理整治。通过采取系列措施,确保了全省831万亩耕地保有量任务得到落实。
五、全面实施绿色勘查开发
创新应用“天空地”一体化监管模式,做到项目质量与绿色勘查检查验收全覆盖。编制《青海高原绿色勘查规范》,发挥优秀地勘项目示范引领作用,落实地勘项目286个,投入资金8.74亿元,新提交普查基地和矿产地12处,可供开发矿产地3处,优势战略性矿产找矿成果突出,天峻茶卡北山地区氧化铍资源量达7500吨,格尔木妥拉海河地区晶质石墨矿资源总量达2000万吨以上、格尔木铜金山地区滑石资源总量1亿吨以上,达到超大型。钨、金、银等找矿也取得新进展,全面完成全省重点矿种矿产资源国情调查。严格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和征收。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省已建成各级绿色矿山150家,占生产矿山的60%。
六、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编制完成《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文本,《青海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15个专题研究已通过省级审查,初步搭建“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市州、县级均初步完成了国土空间规划文本编制,同时,按照“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全覆盖的原则,编制完成了278个村庄规划,其中3个村庄规划入选全国村庄规划优秀案例。完成融入兰西城市群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完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和划定工作,并上报国家相关部委。全面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全力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初步成果已上报自然资源部。
七、不断夯实自然资源基础性改革性工作
一是高质量做好调查监测工作。历时3年高质量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全面真实准确掌握了全省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三调数据成果。集成192万个图斑,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国土调查基础数据库。系统推进林草水等专项调查和动态监测,全面完成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2021年地理国情监测。系统推进林草水等专项调查和动态监测,全面完成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2021年地理国情监测。二是扎实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发证。完成了30个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全省颁发宅基地证59.69万宗,登记率达93%。全面完成了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发证工作,登记率100%。把不动产办证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在赴外省调研学习经验基础上,联合住建、税务等7部门印发《关于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对9类问题一一制定相应化解政策,解决并办理不动产登记“问题小区”170个6.98万户。三是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启动黄南藏族自治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第二批试点工作,稳妥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首次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交出了全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明白账”。进一步细化矿业权竞争性出让、有序实施分级出让、稳步推进“净矿”出让,调整矿产资源出让登记权限。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土地“等级价”体系,督促指导8个市州出台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相关政策。全面推进政府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全省11个县(市)完成城镇基准地价成果更新工作。
八、积极助推乡村振兴
一是全面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选取422处高风险隐患点开展普适型设备地质灾害预警预测实验,汛期前全部建成运行,实现了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实时动态监测,努力降低地质灾害损失和影响。争取地质灾害防治资金1.8亿元,开展7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和1193户避险搬迁等重点项目。与前五年同期平均值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减少46.79%和36.97%。对玛多等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全面排查,累计完成地质灾害隐患排查3839处,有效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初步实现了人防+技防的地质灾害预警机制。二是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认真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完成了全省5.79万名移民直补资金的兑现工作,发放资金3477.84万元。加强海东、海南、黄南等4个市(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下达项目资金1.52亿元。
九、自然资源信息化和测绘地理信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编制《省自然资源大数据总体建设方案》,扎实推进自然资源大数据平台建设。完成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省自然资源数据集成及分析系统国产化改造。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实现业务审批事项的“一网申报”“通查通验”和审批结果自动推送,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编制完成《青海省“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青海北斗数据中心挂牌成立,积极推进青海省北斗空间定位基准站网建设、运维。开展1∶1万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测绘、基础测绘三维数据库和典型景观三维实景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填补青海省1∶1万地形数据的空白。
十、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专题研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践行“国之大者”。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抓好“6+4”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开展“10个专题学习教育+10项实践活动”,高质量完成26项“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深化以案促改,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废止规章1部、规范性文件7件。狠抓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要求,出台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专家评审费管理办法和内部审计工作规则等,进一步把铁的纪律立起来,把实的作风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