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农村毒品问题治理能力的思考
——以四川省遂宁市为例
2021-03-23刘建强刘洪恩
刘建强,刘洪恩
(1.四川警察学院,四川 泸州 646000;2.四川省遂宁市公安局,四川 遂宁 629000)
2020年,中国禁毒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系列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毒品治理,持续开展“净边”“平安关爱”等专项行动,全面推进重点整治、示范创建和禁毒扶贫工作,推动禁毒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呈现现有吸毒人数减少、规模化制毒活动减少、制毒物品流失减少、外流贩毒人数减少等“四个减少”的积极变化。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给予较高评价,总体满意度达到96.96%[1]。但是随着城区对毒品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不少涉毒人员为逃避打击潜入农村地区,导致毒品问题向农村地区蔓延加快,吸毒、种毒等毒品问题屡禁不止,制毒犯罪时有发生,甚至有的地方形成地域性、家族性的外流贩毒团伙。2021年4月,全国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主任、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在会上要求,要深入推进农村毒品问题专项治理;要聚焦服务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决整治农村涉毒顽瘴痼疾;要加大宣传力度,把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放在首位,引导群众认清毒品危害、自觉抵制毒品侵袭;要加强对外出务工等人员的教育管理,严防被雇佣、诱骗、招募从事涉毒活动;要深入开展农村毒品问题基础摸排,找准工作薄弱环节和短板不足,有针对性地确定一批毒品问题突出的县乡村,落实整治责任,集中力量资源,强化指导帮扶,切实解决问题;要加大整治力度,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强化吸毒人员戒治管控,严密防范外流贩毒活动,坚决打掉宗族式、家族式涉毒团伙;要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完善农村毒品治理常态化机制,着力铲除毒品问题滋生土壤;要毫不放松地抓好禁毒扶贫工作,保持禁毒扶贫政策总体稳定,不断巩固拓展禁毒脱贫攻坚成果[2]。因此,加强农村毒品问题治理,提升农村毒品问题治理能力,是2021年各级禁毒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笔者以遂宁市为例,对该地突出的毒品问题进行分析,并对提升农村毒品问题治理能力作一些有益的探索,以供禁毒实践部门借鉴参考。
一、当前农村毒品问题突出的表现
遂宁市位于四川盆地中部、涪江中游,是成渝经济区和成都平原的重要组成部分。现辖船山、安居“两区”,射洪“一市”,蓬溪、大英“两县”,以及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河东新区、高新区三个独立核算园区,75个乡镇、20个街道办事处。幅员面积5325平方公里,总人口362.9万[3]。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281.4万[4]。遂宁是丘陵地带,农、林、牧、副、渔五业俱兴,属传统农业经济,在四川21个地市州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随着遂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毒情形势日趋严峻。遂宁市各级禁毒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禁毒委关于开展禁毒严打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本地制毒制麻等突出毒品问题,实施严打、严防、严管、严戒、严测“五严”工程,开展了为期三年(2018—2020年)声势浩大的禁毒人民战争,取得了禁毒工作组织领导更加有力、缉毒执法打击质效明显提升、吸毒人员服务管理能力增强和毒品预防教育稳步推进的阶段性成效。但毒品问题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和反复性,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受国际毒潮泛滥和国内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当前,遂宁市严峻的毒情形势尚未根本改变。聚焦乡村无毒助振兴,遂宁市农村毒品问题突出表现在制毒犯罪、涉麻犯罪和外流贩毒三个方面。
(一)制毒犯罪活动时有发生
从2006年1月破获大英县河边镇首起制造氯胺酮毒品犯罪案件起,至2021年6月,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制毒案件114起,其中,破获外地制毒案件29件,破获本地制毒案件85起。发生在农村地区的79起,城乡结合部地区的22起,城市小区的13起。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共计发生制毒案101起,占比达88.6%①文中所有案件数据均由遂宁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整理提供。。
(二)涉麻犯罪活动十分突出
遂宁市涉麻犯罪活动由来已久,可上朔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从1999年遂宁市破获第一起发生在安居区分水镇的制造麻黄碱案件至今,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非法制造、非法买卖麻黄碱案件35起,其中,发案地区位于农村的28起,城乡结合部的6起,城市的1起,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的占比高达97.1%。
(三)外流贩毒活动较为猖獗
2008年大英县因外流贩毒活动突出,被国家禁毒委通报,省禁毒委挂牌整治。该县历时两年多才摘牌。从2011年至今,全国抓获遂宁籍外流贩毒人员1959人,外流贩毒人员绝大多数为农村户籍人员,主要外流缅北和云南地区。
二、农村毒品问题突出的特点
(一)制毒遍地开花,种类繁多
遂宁全市8个县、市、区、园区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都发生了制毒活动,最多为安居区28件;最少为河东和高新,各2件(见图1)。偏僻乡镇和城郊结合部是制毒活动高发多发区域。在全市公安机关破获的101起农村制毒案件中,发生在偏僻乡镇和城郊结合部的制毒案件24件,占比达23.8%,发生在与外省或省内友邻市周边治安形势较为复杂的农村的制毒案件13件,占比12.9%。
图1 遂宁市各地制毒案件发案情况
制毒种类除冰毒、冰毒片剂(麻古)外,还有氯胺酮,以及近年来出现的新精神类活性物质,如甲卡西酮(浴盐)、新列管的氟氨酮。制毒缴获毒品成品及半成品共计389.25千克,其中冰毒153.84千克、麻古3.3千克、氯胺酮8.3千克、甲卡西酮54.78千克、液态冰毒166.04千克。缴获毒品种类占比见图2。
图2 缴获毒品种类占比
(二)制毒工艺更新快,反侦查能力增强
制毒犯罪分子制毒工艺升级换代快。从最开始的利用氯化亚砜制造氯胺酮开始,发展为利用盐酸羟亚胺制造氯胺酮,再发展到改进工艺制造氟胺酮;从利用麻黄碱制造冰毒到利用1-苯基-2丙酮制造冰毒,直至现在全省出现的首例利用苯乙腈制造冰毒。制毒活动向分段式、游击式发展,隐蔽性、流动性增强,给公安机关的发现、打击增加了难度。
(三)制麻人员内外勾联紧,再生能力强
本地涉麻人员与外省籍嫌疑人,特别是福建龙岩籍涉麻人员勾连紧密,除从福建购买麻黄碱到本地贩卖外,还高薪聘请龙岩技师到本地制造麻黄碱。因涉麻犯罪最高刑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加之实践中对该类犯罪证据收集较难,导致嫌疑人受到的处罚普遍较轻,有的甚至只受到了行政处罚,形成了抓了放、放了再抓的怪圈,绝大多数嫌疑人为二进宫、三进宫,导致毒品犯罪网络再生能力强,对公安机关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提出严峻挑战。
(四)裹挟亲戚同乡结成外流贩毒团伙,现实危害大
遂宁外流贩毒人员主要流往云南和缅北地区,尤以大英县通仙籍外流贩毒团伙最为突出。大英县通仙籍一伙毒贩长期盘踞缅北地区,裹胁亲戚、同乡帮其运毒,除向大英本地贩卖毒品外,还向四川其他地区及湖北、浙江、江苏等地贩卖冰毒、麻古,现实危害极大。
三、农村突出毒品问题的成因
导致遂宁市农村地区突出的毒品问题,既有历史的原因,又有多种因素相互交织的影响。
(一)沉重的历史根源
遂宁市系传统农业经济,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外出务工农民较多,大批遂宁籍特别是安居籍人员涌入成都荷花池、五桂桥中药材市场从事中药材生意。随着中药材市场逐步萎缩,部分安居籍药材商转型利用麻黄草加工提炼麻黄碱贩卖,后发展到倒买麻黄碱片和从复方制剂分离提炼麻黄碱贩卖,并带动家人、家族、同乡“共同致富”,很快形成灰色“产业链”。随着福建龙岩等地出现利用溴代苯丙酮化学合成麻黄碱,从加工成本还是销售价格对本地产麻黄碱造成冲击,遂宁籍毒贩随之与福建籍毒贩勾结大肆从事化学合成麻黄碱犯罪活动。另一方面,由于遂宁区位独特(距成都、重庆等距离120公里),交通建设的加码提速(已建成铁路“3向7线”、高速公路“1环8射”),受环蓉地区制毒活动的浸蚀渗透,特别是合成毒品的暴利诱惑,制毒活动在遂宁市逐步蔓延扩展,成为环蓉地区制毒活动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
(二)巨额的暴利驱使
有需求就有供给,需求刺激生产。无论是制毒,还是制贩麻黄碱,犯罪分子无不是冲着巨额的暴利而来。目前,四川省现有吸毒人员中滥用冰毒的达130024人,占现有吸毒人员总数72.2%。遂宁市现有吸毒人员中滥用冰毒人员为5055人,占现有吸毒人员总数87.7%,高于全省滥用冰毒人员比例。庞大的消费群体刺激冰毒的制造,使得制造冰毒的主要原料麻黄碱时常供不应求,更加刺激了麻黄碱的制造贩卖。由于制贩麻黄碱能够带来巨额的暴利,促使犯罪分子铤而走险,逐步形成了专业的原料供应、生产提炼、倒卖销售等各环节庞大的违法犯罪群体。
(三)低廉的犯罪成本
主指制贩麻黄碱犯罪。制贩麻黄碱犯罪量刑较低,且证据规格较高,实践中仅少数案件被刑法处罚,绝大多数案件最终仅作了行政处罚,出现抓了放、放了抓、再抓再放恶性循环的怪圈。即使被追究刑责,顶格处罚最多15年,基本没有财产刑,偏低的犯罪成本致使犯罪分子刑满释放后,通常很快会利用以往积累的关系和资金重操旧业。尽管后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出台了办理麻黄碱复方制剂等相关司法解释,特别是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非法生产、运输制毒物品罪,并加大了财产刑处罚,但由于遂宁市制贩麻黄碱犯罪群体庞大,已形成巨大的利益产业链,历史原因造成的突出毒品问题积重难返,治理工作在短期内难以立竿见影。
(四)防范的疏漏失控
一是禁毒工作责任不落实,调查摸排不到位、不准确。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人口“空心化”程度加剧,青壮年村民普遍流入城市,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及老人占比较大,闲置废弃房屋较多,极易形成制毒涉麻活动的盲区死角。加之近年来农村乡镇合并,村干部减少,工作量增加,人员未增加,导致一些基层乡镇农村、村组干部心有余而力不足。特别是工作责任心不强,又缺乏识别制毒制麻知识,这些都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被犯罪分子以造“中药”“洗发水”“洗脚水”等谎言蒙蔽。
二是大批制毒制麻重点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漏管失控。对制毒制贩麻黄碱犯罪前科人员,没有纳入重点人员予以管控,对其行踪动向、活动轨迹一无所知,有的在本地重操旧业,有的流窜外地继续犯罪,造成不良影响。
三是由于快递行业主管部门邮政监管系统设计缺陷,只能查询从本地发出的货物信息,无法获取从毒源地寄递出物品的信息,对外流贩毒人员各类资料特别是涉毒信息无法掌控,造成“睁眼瞎”“干瞪眼”。
(五)宣传的陈旧乏新
农村毒品预防教育一直以来是我国毒品预防教育的短板和薄弱环节。长期以来,农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习惯于拉横幅、挂标语,发传单、放广播,形式上陈旧无新,内容上缺乏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尽管目前禁毒宣传工作的广度、深度加大,但广大农民对毒品危害特别是如何识别制毒、制麻窝点知识还是知之甚少,即便身边出现了制毒窝点也难以及时识别,更谈不上举报了。农村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问题和不足,也是形成农村突出毒品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提升农村毒品问题治理能力的重大意义
充分认识提升农村毒品问题治理能力的重大意义,才能增强开展农村毒品问题专项治理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提升农村毒品问题治理能力是实施乡村振兴重大战略的具体行动
农村制毒、涉麻犯罪、外流贩毒活动危害社会安全,破坏社会秩序、败坏社会风气,严重影响广大农民生产生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中的一大“毒瘤”,必须下大力气整治。要站在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整治农村毒品问题专项行动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决整治农村毒品问题,做到与乡村振兴战略同频共振、同步推进。要把巩固禁毒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序衔接,杜绝毒品问题较为严重的地区发生因毒返贫,因贫涉毒现象。
(二)提升农村毒品问题治理能力是推动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推动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构建“六全”(全层级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全覆盖毒品预防教育、全环节管理服务吸毒人员、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全要素排查管控制毒物品、全方位毒情监测)禁毒工作体系。当前,农村毒品问题治理是“六全”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禁毒整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创新禁毒工作方法手段,推动禁毒工作向农村纵深发展;不断丰富“六全”治理体系内涵,着力提升毒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成更多的无毒乡镇、无毒村,逐步实现积小胜为大胜,积大胜为全胜的终极目标。
(三)提升农村毒品问题治理能力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保障
毒品,是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拦路虎”,是社会和谐稳定的“恶之花”[5]。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6]。这就要求我们要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农村毒品问题损害吸毒人员的身心健康、破坏农村家庭和社区安全,威胁农村社区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败坏社会风气、削弱基层政权,为老百姓深恶痛绝。回应群众新要求,满足群众新期盼,坚决整治农村毒品问题,才能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树立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中国共产党的良好执政形象。
五、全力提升农村毒品问题治理能力的对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完善治理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广泛发动群众,走中国特色的毒品问题治理之路,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7]。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提升农村毒品治理能力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结合农村禁毒工作实际,在开展农村毒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要不断完善毒品治理体系、提升毒品治理能力;要念好“打、防、管、控、宣”五字诀,下好真功夫,切实把各项治理措施做细、做实,推动农村毒品问题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一)以打开路,保持零容忍
毛泽东同志指出:“打掉贩毒威风,是更能教育人民的事”。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农村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要深化“除冰肃毒”,坚持打早、打小、打彻底,把制毒制麻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持续推进“净边”专项行动,建立打击外流贩毒合作机制,深入开展“拔钉追逃”,缉捕盘踞缅北及云南毒枭,及时消除社会危害,决不使其形成规模化的制毒制麻活动。要注重财产刑的运用,打垮犯罪分子的经济基础,摧毁其再生能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最大化。
(二)以防为先,筑牢防火墙
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涉毒风险评估。警力有限,民力无穷。要通过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群防群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毒品治理格局。要紧盯制毒、涉麻、外流贩毒高发多发区域,落实防范措施,切实加大人防、物防、技防力度,运用“铁板+脚板”“人力+科技”等手段,坚决堵塞防范工作中的漏洞,挤压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铲除滋生制毒、制麻、外流贩毒活动的土壤,做到发现得了、控制得住、侦破得了,维护一方平安。
(三)以管为基,念好紧箍咒
要加强对重点场所、行业和制毒物品的基础管理,落实高危场所、物流寄递、易制毒化工企业、门店走访排查责任制。要加强对易涉毒重点场所、区域和部位的查控,落实乡镇禁毒工作责任,整合基层派出所、治安群防等力量,对偏远山区闲置农舍、废旧养殖场、仓库等易制毒活动场所部位联合开展常态化摸排检查。要充分发挥医药、寄递等行业协会监管自律作用,增大工作合力。同时,要积极物建各行各业禁毒信息员,及时掌握涉毒信息动态,做到防范于未然。
(四)以控为根,擦亮千里眼
打击制毒、涉麻、外流贩毒活动,最根本的就是要管控好制毒、涉麻、外流贩毒重点人员。要落实见面排查,实时开展“敲门”行动,并签订“告知书、承诺书、责任书”,予以正告警示。要完善区域协作、部门联动、联合监管、合成作战机制,适时开展精准研判、落地核查,做到动知去向,行知轨迹,并及时准确输出情报线索,提高发现率和打击的精准性。
(五)以宣为本,传播正能量
据有关学者研究,农村涉毒人员90%以上为初中以下文化①康蔚林,莫关耀. 边疆农村毒品问题蔓延的社会风险——基于云南农村吸毒人群的调查[J].中国药物滥用防治杂志,2017(3):158;陈云霞,邓良生,凌加富. 基于大数据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特点分析[J].江苏科技信息, 2020(30):82;贾怡博.农村地区制毒犯罪及治理对策研究——以103 份司法裁判文书为视角[J].江苏科技信息, 2020(5):21-22.。教育扩张可以有效降低高中以下学历人群的犯罪率[8]。因此,要始终坚持禁毒宣传教育是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的理念,切实把毒品预防教育置于禁毒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要着力解决禁毒宣传教育中的问题和短板,增强禁毒宣传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针对广大农村和农民群众,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结合当地毒情形势和地域文化,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方式。注重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以案释法,用已判决的典型案件开展宣传教育,形成强大的震撼力、震慑力。要加强对外出务工等人员的教育管理,严防被雇佣、诱骗、招募从事涉毒活动。要重点宣传识别制毒制麻窝点知识,提升群众识毒能力。同时,要完善举报毒品犯罪奖励办法,动员群众积极举报涉毒违法犯罪,并兑现奖励和做好保密工作,以提高群众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