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原中央苏区参照西部政策的来由
2021-03-23连建文
2013年9月24日,省老促会刚刚上任不久的会长陈开枝,首次来到梅州市大埔县调研:一看红,二看穷。
在高陂镇政府三楼的会议室里,坐满了来自梅州市领导及市发改委、市老促会、大埔县各部门的领导们。时任大埔县县长朱汉东详细地介绍了大埔县获确第一个原中央苏区后,争取苏区政策的经过及情况,提出了中央苏区人民对中央苏区政策落实地强烈愿望和诉求。梅州市老促会副会长连建文也提出了“同为一母生,同是弱女儿,应哺一母乳”的呼声。至此,一场争取中央苏区政策的序幕正式拉开。
回顾梅州中央苏区确认的过程,可谓费尽周折,历尽艰辛。
2012年6月28日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正式确认梅县、兴宁、平远三县为“中央苏区”,加上前期审批的大埔县、南雄县、龍川县,广东共有6个“原中央苏区县”。国务院为出台扶持中央苏区县相关政策,曾专门派一个调研组,了解梅州原中央苏区的发展现状和诉求,我们都如实向中央反映了梅州的现实情况和加快苏区振兴发展的强烈愿望。但是,我们细读中央出台的《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发现我们梅州原中央苏区发展虽然列入了意见和规划框架内,但无论是整体推进规划,项目实施布点、还是社会经济发展、惠及民生政策,都很少体现梅州原中央苏区。特别是全国其他中央苏区县都参照执行西部政策,惟有广东的中央苏区县没有一个惠及,可算是一个被遗忘的革命老区,出现了地理的边缘化,更出现了政策的边缘化。梅州人民积蓄的对发展的需求和渴望已迫在眉睫!
2013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梅州市政协副主席温纯青,广东省副省长许瑞生分别提交了议案,建议粤原中央苏区县执行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要求与赣南、闽西的中央苏区县一样,享受执行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同等待遇,再次反映了广东原中央苏区人民的诉求。据知情人士透露,中央有关部委传达的信息是,广东是经济强省,财力雄厚,本省的问题可以自筹解决。这更使我们感到尴尬却又无奈,中央苏区县扶持政策的春风何时能够吹拂到粤东北中央苏区的大地?
通过到梅州各县深入调研后,陈开枝会长指出,应该集中全力解决中央苏区政策对接落实问题。梅州市老促会的同志深感使命光荣、时间紧迫,接连向省领导和国家发改委等发出10多封信函。陈开枝会长亲自带领梅州市领导赴北京向国家发改委汇报。最后,经过大家的艰苦努力、多方工作,终于,国家发改委发出了“广东原中央苏区参照西部政策”的正式文件。
此举为广东的原中央苏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消息传来,粤东北原中央苏区人民欣喜万分,奔走相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