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021-03-23刘志辉
刘志辉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10月13日至14日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在我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全新政治制度。我们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在中国建立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是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面临的一个历史性课题。为解决这一历史性课题,中国人民进行了艰辛探索。鸦片战争后,为了挽救民族危亡、实现民族振兴,中国人民和无数仁人志士孜孜不倦寻找着适合国情的政治制度模式。辛亥革命之前,太平天国运动、洋务运动、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清末新政等都未能取得成功。辛亥革命之后,中国尝试过君主立宪制、帝制复辟、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等各种形式,各种政治势力及其代表人物纷纷登场,但都没能找到正确答案。中国共产党诞生后,带领中国人民进行了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终于彻底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亿万中国人民从此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革命胜利后,国家政权应该怎样组织?国家应该怎样治理?这是一个关系国家前途、人民命运的根本性问题。经过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中国共产党人找到了答案。
早在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就說到:“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不能代表国家。中国现在可以采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直到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并由各级代表大会选举政府。”他还强调,“必须实行无男女、信仰、财产、教育等差别的真正普遍平等的选举制,才能适合于各革命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适合于表现民意和指挥革命斗争,适合于新民主主义的精神”。毛泽东这一主张,得到中央领导集体的一致拥护。
新中国成立前夕,刘少奇率中共代表团前往苏联,以取得苏联对新中国政治、经济、外交各方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从苏联回国后,刘少奇在沈阳停留四天。在这期间,他出席了东北局干部会议并讲话,专门谈了人民代表大会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其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新中国成立后的政权组织形式。其二,人民代表大会能否真正发挥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人民代表大会的形成要有群众的积极性;群众要善于运用人民代表大会的形式来解决自己的问题。其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工农劳动人民真正有自由;而资产阶级议会制则是资产阶级一个阶级民主,工农没有民主、没有自由。两者有着本质上的不同,要区别开。其四,要注重实际,不要看重形式、着重选举而流于形式主义,关键是要能够真正解决问题,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经过人民代表大会启发人民积极性,教育群众。其五,建立人民民主专政有它的内容,有它的形式,用资产阶级议会制表示不出来人民民主专政,只有人民代表会才能充分表现出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内容。其六,现在我们应该放手,让人民代表会议在各地都开起来,真正把制度建立起来。这几个方面的内容,与毛泽东的主张是完全一致的。
新中国的诞生,为中国人民把毛泽东的构想付诸实践奠定了前提、创造了条件。1949年9月,具有临时宪法地位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庄严宣告,新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各级人民政府。”1954年9月,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为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战略全局出发,继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这次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更是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了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工作。
一是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原则、规则得到全面实施,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
二是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
三是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监督权是宪法赋予人大的重要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完善人大监督制度。各级“一府一委两院”要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和作出的决议决定,依法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四是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的风采。
五是要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人大工作的第一属性是政治属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